第429章 就因為借錢不還被判了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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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張耀陽此前那一係列的降智操作,就非常的令人智熄。
    已經差不多是在自己的腦門上明晃晃地寫上了“我是傻逼”四個字。
    結果這還不算完。
    他竟然再一次大秀操作,不但讓自己的“傻逼”之名徹底坐實,再也無可更改,而且還讓“傻逼程度”愈發地強烈了。
    現在已經不是簡單的在腦門上寫著“我是傻逼”,而是從內到外,從頭到腳,都散發著濃烈到刺鼻的“傻逼氣息”。
    就有如黑夜中的明燈,沙漠裏的綠洲,禿子頭上的虱子一樣,是那麽的明顯。
    那是任何人都無法忽視的存在。
    饒是見識廣泛經驗豐富的老法官陳忠漢,此刻都有些無語了。
    在他的職業生涯中,見過很多的傻逼。
    但張耀陽絕對是其中非常突出的一個。
    絕對是傻逼中的佼佼者。
    陳忠漢當然不會在一個傻逼身上浪費時間,終於在忍無可忍之下,敲響法槌,一臉無語地說道:“刑了,被告人你的陳述時間已經結束。”
    “現在法庭調查正式結束,休庭。”
    “兩個半小時後重新開庭,宣判。”
    “咚——”
    隨著法槌落下的聲音響起,也意味著庭審基本宣告結束。
    接下來就隻是等一個判決書。
    說完之後陳忠漢便起身,和其他兩位審判員一起離開了審判庭。
    至於張耀陽,也被法警帶了下去。
    剛走沒兩步,張耀陽就回過頭,眼神凶狠地看向林北那邊,張了張嘴,似乎是想說些什麽。
    然而法警可不慣著他。
    還沒等張耀陽開口,法警便聲音嚴厲地說道:“老實點!別多嘴!收拾你好啊?”
    “你……!”
    張耀陽自然是非常的不服。
    梗著脖子歪著腦袋看向法警。
    法警嗬嗬一笑:“怎麽?你還想跟我起刺兒?我大可試試,我可不會慣著你。”
    張耀陽:“……”
    他也就是嘴上不服而已。
    真讓他幹點什麽……
    你猜,他有沒有這樣的膽量?
    “快走!”
    法警推了張耀陽一下。
    張耀陽被推得一個踉蹌,心裏愈發憋屈,卻也是敢怒不敢言。
    憋了一肚子火,走路都使勁了許多,似乎將心中的所有不滿和怨恨,全都發泄在了地板上
    仿佛要將地板踩塌一般。
    看到張耀陽吃癟,旁聽席上的陳達,葉巧倩,蔡曉玲等人都笑了。
    而且發出毫不掩飾的誇張的笑聲。
    整個旁聽席上都充滿了快活的氣氛。
    林北也是嘴角微掀臉上露出一抹笑容。
    看來張耀陽已經差不多是過街老鼠一般人人喊打了。
    但這也都是他自己作的。
    怪不得任何人。
    ……
    在這樣的氛圍中,兩個半小時的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
    重新開庭。
    陳忠漢和兩個審判員走進審判庭,走上法台。
    “全體起立!”
    書記員大喊。
    “嘩啦啦!”
    審判庭內所有人頓時全都站起身。
    一雙雙目光看向法台,落在居中的審判長陳忠漢的身上。
    所有人都知道,這個案子,終於要有一個結果了。
    而越是到這個時候,張耀陽心中的恐慌和不安就越是強烈,簡直如同潮水,狠狠衝刷著他的內心,幾乎要將他的心理防線徹底摧毀。
    雖然嘴上不饒人,看上去桀驁不馴,但其實,張耀陽的內心早就慌得一P了。
    之所以桀驁不馴其實也隻是在咬牙硬撐,在硬著頭皮硬抗。
    現在到了要宣判的時候,張耀陽可就再也牛逼不起來了。
    站在那裏,感覺雙腿都在發抖。
    而且腿軟的,似乎隨時都要癱倒在地一樣。
    跟張耀陽相反的,是林北還有陳達,葉巧倩,蔡曉玲等人。
    終於要出結果了
    終於要看到那個賤人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這心情,可想而知
    必須必的陽光,必須必的燦爛。
    簡直就跟過年了一樣。
    有類似心情的,除了幾個被害人之外,還有一個人那就是張耀陽的辯護人,吳律師。
    他雖然跟張耀陽並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
    但是,
    張耀陽的煞筆操作給吳律師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讓他的辯護變得非常困難。
    而且,
    張耀陽對吳律師的態度一直都不好,有時候甚至可以稱得上很差。
    吳律師對這麽一個聽不懂人話又不會說人話的傻逼當事人,那自然是充滿了怨氣。
    現在眼看著張耀陽的判決要出爐了。
    他要被法律狠狠製裁了。
    對於吳律師來說也算出一口惡氣。
    雖然作為律師,對自己的當事人即將接受法律的製裁感到幸災樂禍不太好。
    但……
    也要分情況。
    遇到張耀陽這樣的傻逼當事人,有這樣的想法也無可厚非。
    ……
    法台之上。
    陳忠漢並不理會眾人的各種思緒。
    隻是淡淡地掃了一眼,便雙手捧著判決書站起來,沉聲說道:
    “杭城濱江區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對於被告張耀陽詐騙一案,已審理完畢。”
    “經查,被告人張耀陽自X年X月X日起,到X年X月X日期間,多次編造虛假理由,向其熟人借錢,並且均未還錢,通過此種手段累計獲取錢財二十四萬元整……”
    “被告人之行為,已經構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
    “本案, 事實清楚明確,證據確實充分。”
    “現作出如下判決:”
    “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被告人成立詐騙罪,金額特別巨大,性質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且被告人認罪悔罪態度惡劣,並且不願意主動退贓退賠,甚至多次對被害人進行威脅恐嚇……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另判處被告人全額返還非法占有之他人財物總計二十四萬元整!”
    “……”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咚!”
    法槌再次重重落下。
    也讓這個案子,徹底的一錘定音,落下帷幕。
    十二年!
    求刑得刑。
    張耀陽終於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在判決出爐的一瞬間,張耀陽臉一黑,腿一軟,當場便癱倒在地,宛如一灘爛泥。
    滿臉死灰,眼神之中充滿了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