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立功的朱岡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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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岡獵這次可不糊弄事兒。
他是真的在很認真的思考,到底能立個什麽功,來減輕自己的刑罰。
朱岡獵自己的事兒肯定是不行的,那不成了自爆了嗎?
而且說實話,朱岡獵其實也沒幹什麽比較嚴重的刑事犯罪,頂多就是跟孫達勝還有沙午京一起,坑遊客一點錢這樣。
他首先想到了孫達勝和沙午京。
這三個人從小一起長大,可以說是發小,然後現在又是合作夥伴(劃掉),現在又是同夥,相互之間可以說是知根知底,都很清楚彼此是什麽貨色。
朱岡獵便想著從孫達勝和沙午京的身上,琢磨一點給自己減刑的辦法。
也就是要供述一些孫達勝和沙午京犯法的事情。
說白了,就是賣隊友。
通俗易懂。
對此,朱岡獵其實是沒有任何思想包袱的,也沒有半點的心理壓力。
他絕對能非常坦然的幹出來。
可問題在於……
孫達勝和沙午京跟朱岡獵差不多,他們都屬於那種有賊心沒賊膽的。
平時幹點小偷小摸,坑點錢,也就算了。
真讓他們去幹點大事兒……他們也沒那麽膽子,也沒那麽本事。
這倒是把朱岡獵給難住了。
就想賣隊友立個功,居然還賣不出去?
可換成別人吧……
朱岡獵也不了解啊。
他隻對孫達勝和沙午京比較了解,其他人那不扯淡呢,頂多就是還算比較熟悉,但絕對沒有熟到別人犯法還能告訴朱岡獵的程度。
這一下子尬住了。
“朱岡獵!”
“這可是你最後的機會了。”
“別跟我耍心眼兒,也不要故意拖延時間,如果你不珍惜這個立功減刑的機會,到時候上了法庭,你再後悔,也沒有用了!”
見朱岡獵半天不說話,杜晶晶開口催促和警告道。
她並不確定朱岡獵到底是真心要交代,還是假意在拖延。
所以才會出聲給朱岡獵施加心理壓力。
“咕嚕!”
朱岡獵艱難吞咽口水。
心裏暗道:死腦子快轉啊快轉啊!
趕緊想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欸!
有了!
朱岡獵突然靈光一閃,想到了一件事。
看向杜晶晶,弱弱開口:“那個……警察同誌,偷電瓶車算嗎?”
杜晶晶眼睛微微一亮,立刻道:“算,當然算!偷過幾次,偷過幾輛,在哪兒偷的,什麽時候,偷來的電瓶車是怎麽處理的,怎麽銷贓的,來,細細說來。”
“好,好的警察同誌。”
朱岡獵心頭一喜,立刻便講述起來。
原來,在他們三個合夥坑遊客錢之前,孫達勝跟沙午京的“主業”就是偷電瓶車。
當時其實他們還拉攏朱岡獵入夥。
但朱岡獵那個時候被家裏人趕去上班去了,家裏托人給介紹的工作,他有自己的工作雖然賺的不多,但好歹有個固定收入,所以也就沒有跟孫達勝和沙午京一起去偷電瓶車。
那倆人去了。
朱岡獵沒去。
但是,孫達勝和沙午京沒少給他說自己二人偷電瓶車的成果,經常拍照給他,還把銷贓之後的轉賬截圖給朱岡獵看。
前前後後持續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光朱岡獵知道的,孫達勝和殺烏雞偷的電瓶車就有十二輛。
但實際肯定不止十二輛。
畢竟,孫達勝和沙午京就是分享欲望再強,也不可能每幹成一單,就跟朱岡獵說一次。
所以他們偷的電瓶車肯定是不止十二輛的。
至於銷贓渠道……
朱岡獵咽了口唾沫,繼續說道:“他們的銷贓渠道挺隱蔽的,我也是聽他們倆喝酒時吹牛說的。有個在城郊廢品站幹活的老吳,專門收他們偷來的電瓶車。每次得手後,孫達勝和沙午京會先把電瓶車騎到郊區一個廢棄的倉庫裏,把車上的牌照、車架號這些能識別身份的東西全打磨掉,有時候還會給車換個顏色,比如把紅色的噴成黑色,白色的改成銀色,就為了讓人認不出來。”
“改完之後,他們會在晚上九十點左右,趁著天黑把車送到老吳的廢品站。老吳也不跟他們多廢話,看一眼車的新舊程度,就直接報價。新一點的電瓶車能賣個一千二到一千五,舊點的也能賣個六百到八百。而且老吳特別謹慎,從不用微信或者支付寶轉賬,每次都是給現金,一手交錢一手交車,交易完就讓他們趕緊走,還說別跟外人提這事兒,不然大家都沒好處。”
“除了賣給老吳,他們還偶爾把偷來的電瓶車拆成零件賣。有次沙午京跟我說,有輛電瓶車的電池特別新,他們就把電池卸下來,單獨賣給了一家修電瓶車的小店,那店主也知道電池來路不正,但給的價錢高,一塊新電池能賣三百多。剩下的車架和其他零件,就低價賣給了老吳,也能賺個兩百多。”
杜晶晶一邊快速記錄,一邊追問:“那他們偷電瓶車有什麽固定的手法或者常去的地方嗎?”
朱岡獵想了想,接著說:“他們專挑沒人看管的地方下手,比如小區樓下那些沒裝監控的角落、路邊的非機動車停放點,還有菜市場附近。有時候看到電瓶車沒拔鑰匙,他們就直接騎走,這種情況最省事。要是鎖著的,他們就用那種特製的撬鎖工具,幾分鍾就能把鎖撬開。沙午京還跟我炫耀過,說他練了好長時間撬鎖,不管是哪種電瓶車的所,在他手裏都跟鬧著玩似的。”
“而且他們特別會選時間,一般都是早上六點之前或者晚上十二點以後。早上那會兒大家都還沒起來,沒人注意;晚上大家都在家休息,街上人少,他們下手也方便。有一次孫達勝跟我說,他們淩晨一點多在一個老舊小區偷了三輛電瓶車,因為那小區晚上連保安都沒有,他們騎上車走的時候,連個人影都沒碰到。”
“還有,他們偷完車之後,不會直接騎回自己住的地方,而是先繞好幾個圈子,有時候還會把車放在一個隱蔽的地方,過一兩天再去取,就怕被人跟蹤。沙午京還說,他們專門買了好幾套不同的衣服,偷車的時候換著穿,就是為了萬一被監控拍到,也別讓人認出他們的穿著打扮。”
杜晶晶停下筆,眉頭微微皺起:“你知道他們這種行為,造成了多大的影響嗎?”
朱岡獵低下頭,小聲說:“我…… 我之前沒怎麽想過。不過聽孫達勝說,有次他們偷了一個送外賣的人的電瓶車,那外賣員急得都快哭了,因為那輛車是他借錢買的,靠送外賣養家。還有一次,他們偷了一個老太太的電瓶車,那老太太年紀大了,平時就靠騎電瓶車買菜、去醫院看病,車被偷了之後,老太太好幾天都沒出門。”
“而且我們這一片小區,因為他們偷電瓶車的事兒,大家都特別緊張。好多人晚上不敢把電瓶車停在樓下,要麽推到樓道裏,要麽花錢停到收費的停車場。有幾個小區還專門加裝了監控,雇了保安巡邏,花了不少錢。還有人因為電瓶車被偷,上班遲到被扣了工資,跟家裏人吵架的也有不少。”
杜晶晶點點頭,語氣嚴肅地說:“朱岡獵,我跟你好好說說偷電瓶車的法律性質。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孫達勝和沙午京盜竊電瓶車數量眾多,已經達到了‘數額巨大’的標準。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巨大’,而一輛電瓶車價值通常在幾千元,他們盜竊十幾輛甚至更多,涉案金額肯定超過了三萬元。”
“對於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而且他們不僅盜竊,還進行銷贓,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盜竊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並罰的話,量刑會更重。”
朱岡獵聽完,臉色變得煞白,聲音都有些發抖:“這…… 這麽嚴重啊?我之前真不知道會判這麽久。”
杜晶晶看著他,語氣緩和了一些:“現在知道也不晚,你好好配合我們調查,把你知道的所有關於孫達勝和沙午京的事情都交代清楚,這對你爭取寬大處理很有幫助。”
“好,好的警察同誌。”
朱岡獵連連點頭。
接著更加細致地交代起來。
同時也非常慶幸,還好自己沒有跟孫達勝和沙午京一起去偷電瓶車。
不然得話……
豈不是刑罰更重?
就這樣,朱岡獵絲毫沒有心理負擔和心理壓力的,就把好朋友孫達勝和沙午京給賣了。
賣得徹徹底底。
這就是所謂的“義氣”。
做兄弟,在心中,有事電話打不通。
說好的好兄弟,結果一頁口供出現兄弟的名字十幾次。
…………
說完之後,
朱岡獵眼巴巴看著杜晶晶,問道:“警察同誌,我這應該算立功吧?是不是能減刑?”
杜晶晶板著臉道:“還有別的嗎?不要有所隱瞞知道嗎,如果你隱瞞不說,知情不報,很可能會涉嫌包庇罪。”
朱岡獵連連搖頭,跟撥浪鼓似的:“沒了警察同誌,真沒了,我能想到的就隻有這些。孫達勝和沙午京也不是什麽江洋大盜啥的,他們也沒那麽大膽子去做其他事情,就這些了,至少我知道的,就這些,其他就沒了。”
“好。”
杜晶晶點點頭。
看朱岡獵的樣子倒是不像撒謊。
而且,
既然他都已經決定出賣朋友立功減刑了,自然也沒必要藏著掖著,肯定是有什麽就說什麽,如果不說,那應該就是真的沒什麽了。
杜晶晶繼續道:“你反映的這些情況,我們都已經如實記錄,接下來會去調查核實了解。”
“如果情況屬實,這個功勞少不了你的。”
“你也會有減刑。”
“可如果經過調查之後發現,並無此事,他們根本沒有偷過電瓶車,完全就是你在虛構,陷害,誣告的話……”
杜晶晶眼神一冷,臉色一寒。
“那你非但不能立功減刑,而且,還可能會涉嫌誣告陷害罪。”
“明白麽?”
杜晶晶雙眼直勾勾盯著朱岡獵。
朱岡獵連連點頭:“明白明白警察同誌,你放心,我說的句句屬實,絕對不敢欺騙。”
“嗯!”
杜晶晶點點頭。
她倒是也覺得朱岡獵說的是真的。
但還是要開口警告一番。
畢竟以前並不是沒有出現過,為了立功減刑,結果卻反倒是編瞎話來糊弄警察。
最後浪費警力去查了半天,卻發現並無此事……
這次杜晶晶也擔心朱岡獵走投無路失了智,胡亂指證,所以才特意這麽說,警告他一番。
在訊問過程中,其實杜晶晶也看出來了,朱岡獵這人,膽子小,心理素質差。
如果他真的是說胡話,那麽被杜晶晶這麽一詐,肯定就露怯了。
如果他還能保持冷靜淡定,那就說明,朱岡獵說的大概率是真的,可以投入警力去做進一步的調查核實。
而朱岡獵的反應,也說明了他剛才交代的關於孫達勝和沙午京偷電瓶車的事兒,十有八九確有其事。
確實值得去查一查。
因為前段時間轄區內確實又人陸續報案說電瓶車丟了。
時間範圍跟朱岡獵供述的孫達勝和沙午京偷電瓶車的時間到是差不多。
很可能,那個一直沒抓到的“電瓶車大盜”,就是孫達勝和沙午京!
把這案子查清楚,不但能破了電瓶車失竊案,能抓住兩個偷電瓶車的毛.賊,而且還能順藤摸瓜,把那幾個給他們銷贓的也一並抓了。
並不是偷電瓶車才是犯罪。
你如果去收他們偷來的電瓶車,這也是犯罪!
這其實就是一個“產業鏈”。
有人偷,有人銷贓。
一條龍。
短時間內就能把別人的電瓶車,轉化成自己的錢。
賺的都是黑心錢!
這種人,必須得盡早搗毀。
給失主彌補損失,也防止以後再有人受到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