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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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年十月的校慶,路櫻帶著剛會走路的女兒去參加了。
    認識她的老師和校領導沒敢提另一個人。
    拍完合照,路櫻單獨帶著路九月在校園裏逛了逛。
    操場擴建,比原來大了兩倍,藏書樓重新修整過,還有北麵已經快要完工的教學樓。
    那是金北周出的讚助費。
    榮譽欄內還貼著剪彩時的照片。
    路九月哼哼哧哧,手不停往照片上指:“阿...哥。”
    路櫻沒什麽表情:“嗯。”
    從校慶上離開,路櫻碰見了陳奇。
    陳奇領著陳正等在草堂門外。
    陳奇踹了陳正一腳,陳正跪了下去。
    路櫻目不斜視,仿佛沒看見,徑直往院內走。
    “太太,”陳奇平靜道,“我和陳正是為少主培養的,他留過話,如果他不在了,我們就是小姐的人。”
    路櫻回頭:“她用不著,我們這裏是法治社會,大家都安分守己,過不來你們那種生活。”
    陳奇並不勉強:“我和陳正會一直在。”
    說到這,他抿了抿唇,補充:“有件事,我還是想為少主解釋一下,我們並不是要去動外公的墓,隻是在裏麵發現了炸彈,少主怕您害怕,瞞著不讓說。”
    “那段時間,”陳正開口,“他跟死神擦了很多次肩。”
    路櫻背脊筆直,在原地站了片刻,頭也不回地進了屋子。
    小孩長得很快,路九月兩歲時能熟練地背下一首【靜夜思】,然後纏著張媽和路櫻要獎勵。
    路櫻把自己用過的平衡車找出來,洗洗刷刷扔給她玩。
    十月底,葛琪拉她去拜神。
    煙火旺盛的大殿內,路櫻跪在蒲團,仰頭望著眼神悲憫的菩薩,對視良久,用隻有自己才能聽見的聲音:“保佑他投個好胎。”
    別再碰見她。
    別在自己都身處囹圄的時候還想著護別人。
    去過段自由的,不受拘束的好日子。
    可話一落,路櫻自己先愣了。
    原來她早已接受了金北周死去的事實。
    生活在繼續,男人留下的痕跡越來越少,也漸漸不再有人談論那場爆炸,“金北周”這個名字已經從眾人記憶中消失。
    幾乎沒人會再提及他。
    就仿佛他從未存在過。
    拜完神回來,路櫻接到警局電話,說是一位漁民從捕來的魚腹中剖出一枚戒指。
    戒指裏麵刻著“y”兩個字母。
    金北周出事那會,警局張貼過尋人啟事,連同他失蹤時穿的衣服、佩戴的首飾。
    其中就有這枚戒指。
    戒指的出現,似乎印證了某些推測,說金北周在車子爆炸那一刻沒能逃出來,隨車子一起被炸碎,然後葬身大海,成為海中生物的養料。
    路櫻攥著那枚戒指出了警局,漫無目的往前走。
    戒指硌紅了她手心,但她感覺不到痛。
    她沒有感覺。
    好像走了很久,不知走到了哪裏,周圍人潮湧動,喧囂鼎沸。
    陽光太亮,路櫻忍不住停下,閉上眼。
    下一秒,她肩膀冷不防被撞了下,沒有防備的身體踉蹌半步。
    對方忙不迭道歉:“對不起對不起你沒事吧?”
    路櫻恍惚住。
    這道聲音好像啊。
    但少了點磁性。
    對方見她定住,慌了,用手在眼前揮了揮:“美女,美女,你沒事吧,要不要去醫院。”
    路櫻眼珠直勾勾的。
    不是他。
    他才不會喊人“美女”。
    路櫻幾乎聽不見自己的聲音:“沒事。”
    “那就好,”對方舒了口氣,“對不住了啊。”
    路櫻也沒回應。
    她繼續向前,在人流裏盲目穿梭。
    肩膀被撞到的部位有塊冒出隱疼,這疼最初不明顯,隨著她的步伐逐漸加重,慢慢擴散,擴到四肢,再到神經末梢。
    猶如一把潘多拉魔盒的鑰匙,有些東西被放了出來。
    “你有沒有事?能不能長點眼,非讓我把你揣口袋裏裝著才行是吧?”
    路櫻猛地駐足。
    她回頭,眼神略帶焦急,在攢動的人群中尋找。
    沒有。
    根本沒有那道高瘦英挺的身影。
    是她幻聽了。
    魔盒裏的東西持續往外跑。
    路櫻手心裏的戒指攥到失去感覺,眼眶酸的她睜不開,無形中有數不清的觸角躥到她心髒,隨著血液往鼻腔鑽,漫延到眼睛。
    路櫻嗓子不受控,溢出一道小小的哽咽。
    眼淚隨之而下。
    她想起剛學會騎自行車時的興奮,她堅持要自己騎。
    結果她不會刹車,車子一股腦鑽進池塘。
    幸好池塘不深,金北周把她抱了上來。
    站在岸上之後,路櫻渾身滴水,狼狽得厲害,又害怕又丟臉,張著嘴嚎啕大哭。
    金北周真是服了她,衣服都來不及換就開始哄她。
    兩人一高一矮,都穿著濕噠噠的衣服站在那裏,夕陽穿過樹梢,薄霧朦朧,金北周捏捏她臉:“嘖,裏麵這顆牙什麽時候掉的,怎麽不告訴我,扔床下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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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哭?路櫻櫻你有數沒,還敢不讓我扶?”
    “姑奶奶別哭了,求你了。”
    “你給我差不多點啊,我拍你醜照了,嘖,有顆牙長歪了。”
    時隔十幾年,彼時被哄的姑娘長大了,以為長大就會變得堅強了。
    因為沒人再哄她了,哄她的人離開了。
    可路櫻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她站在人潮洶湧的街頭,在27歲這年,忘記了她已經成年,像個孩子似的,再次嚎啕大哭。
    或許是為自己。
    或許是為那個再也見不到的男人。
    伏爾泰說過,一個人要死兩次,一次不再愛,一次不再被愛。
    愛與被愛,路櫻在某一天,同時失去了。
    那些以為自己在意的不得了的大事,與這輩子都無法再看見他相比,赫然輕成一根羽毛。
    要離婚那天,路櫻拎著行李箱,於那個清晨安靜離開。
    金北周是在報複她吧。
    他走時她的手賬還沒做完,一直停在那裏。
    他親了親她的臉,催促她趕緊睡午覺。
    就像她離開一樣,他也在某一天,哼著萱草花,把路九月哄睡後,平平靜靜的離開了。
    有路人圍過來,關心問:“小姐姐,你沒事吧?”
    “需要幫助嗎?”
    “需要幫你報警或者通知家人嗎?”
    路櫻拚命搖頭,眼淚跟著動作滑落,卻止不住一點。
    金北周離開後有許多傳言,不管是聽見、看見,還是觸碰到他的物品,路櫻從來沒有真實感。
    她總是恍惚,連眼淚都不曾掉過。
    在他離去後的第二年,路櫻攥緊那枚男士婚戒,清晰地意識到——
    她的青春,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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