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新疆10分鍾血案迷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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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公審日的陽光格外刺眼,法槌聲在空蕩蕩的法庭裏激起回音時,王鵬的影子正蜷縮在被告席角落,像片被曬焦的枯葉。他穿著不合身的囚服,袖口露出半截小臂,肌肉線條依然明顯,卻在鐐銬的碰撞中透著股說不出的脆弱。
李隊長坐在旁聽席後排,望著少年低垂的頭顱,突然想起初次見到他時的場景——暴雨中的磚窯廠,少年蜷縮在破沙發上,手腕內側的月牙形傷疤還滲著血。那時他以為這是雙沾滿鮮血的手,此刻卻發現,那不過是雙試圖抓住生活稻草的孩子的手。
"被告人王鵬,現年十二歲,被控故意殺人罪..."審判長的聲音響起,陳建軍在旁聽席前排猛地抬頭,他的頭發短短幾日已白了大半,囚服洗得發白,像團被揉皺的紙。李隊長注意到他死死攥著座椅邊緣,指節泛白,仿佛這樣就能抓住最後一絲希望。
法庭中央的物證台上,斧子和木棍被擦得發亮,在燈光下泛著冷光。李隊長的目光越過它們,落在旁邊那個毫不起眼的小板凳上——四腳依然帶著幹涸的血痂,底部的長發已被取下,隻留下幾道淡淡的凹痕,像某種動物的爪印。
"請法警展示作案工具。"審判長話音未落,陳建軍突然站起:"那斧子不是凶器!"他的聲音裏帶著絕望的顫抖,"我拖過地,斧子上的水痕是我擦的..."話音未落,法警已將他按回座位,可他的目光始終盯著板凳,仿佛那是塊燒紅的烙鐵。
李隊長閉上眼睛,任由記憶將他拉回案發當日。那時他站在現場,盯著牆上的血跡,怎麽也想不到凶器會是那個被反複忽略的板凳。直到二次勘察時,法醫在板凳底部發現血跡,他才恍然大悟——原來最危險的凶器,從來不是那些帶著指紋的斧子木棍,而是這個被隨手擺放的日常用品。
"被告人供述,案發時被害人稱要報警,被告人因恐懼使用板凳擊打被害人頭部..."檢察官的聲音響起,王鵬突然抬頭,眼裏閃過一絲慌亂:"我沒想殺她!她說要告到學校,我...我隻是想讓她別喊..."他的聲音越來越小,最後淹沒在法庭的寂靜中。
李隊長望著少年顫抖的肩膀,想起他在拘留室裏說的話:"我媽走的時候,我連棺材錢都沒有。爸說,力氣大就能掙錢,我就拚命吃飯,拚命幹活..."此刻,少年的壯碩身材不再是令人生畏的凶器,而是被生活碾壓的證據。
法庭外,棉紡廠的煙囪正冒出青煙,像極了案發那天陳建軍拖過的濕漉漉的地麵。李隊長摸出隨身攜帶的筆記本,翻到最後一頁,上麵寫著:"凶器錯位的背後,是兩個破碎家庭的錯位人生。"他想起陳建軍故意留門的愚蠢與懦弱,想起王鵬翻窗時劃破的手腕,想起王某梅頸間那串未被帶走的珍珠項鏈——那串項鏈最終在喜子的貨車裏被找到,卻早已失去了光澤。
"現在宣判..."審判長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王鵬猛地抬頭,陽光穿過法庭的玻璃窗,在他臉上投下明暗交錯的條紋,像極了監獄的鐵欄杆。李隊長聽見自己的心跳,在寂靜的法庭裏格外清晰。
"鑒於被告人未滿十四周歲,依據《刑法》相關規定,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話音未落,陳建軍突然崩潰大哭,身體癱軟在座椅上。王鵬則呆呆地望著天花板,仿佛沒聽懂這句話的含義。直到法警上前解開他的鐐銬,他才突然顫抖著捂住臉,發出壓抑的嗚咽。
李隊長站起身,經過物證台時,特意停在板凳前。他輕輕撫摸著凳麵的凹痕,想起陳建軍說過的話:"我擦完茶幾,把板凳倒扣著放的。"可最終,這個本該用來坐的板凳,卻成了奪命凶器,而那個本該守護家庭的丈夫,卻成了幫凶。
走出法庭,熱浪撲麵而來。李隊長看見王鵬的父親蹲在台階上,頭埋在膝蓋間,像尊沉默的石像。少年站在他身旁,身影顯得格外單薄,與記憶中那個扛著麵粉袋健步如飛的"小大人"判若兩人。
"李隊,"小王不知何時走到他身後,"你說,要是陳建軍鎖了門,是不是這一切就不會發生?"
李隊長望著遠處的棉田,那裏的棉桃正在陽光下慢慢裂開,露出雪白的絮。他想起案發當天的拖把,那把沾著王鵬皮膚碎屑的拖把,不僅拖淨了地麵的血跡,也拖走了兩個家庭的希望。
"有些門,一旦打開,就再也關不上了。"他喃喃道,"無論是故意留的,還是無意開的。"
夕陽西下時,李隊長再次來到案發現場。堂屋的地板依然光潔,仿佛從未被鮮血浸染。他蹲在茶幾旁,模擬王鵬當年的動作,雙手握住板凳,四腳朝上,猛地揮下——空氣裏似乎還回蕩著那聲悶響,帶著少年的恐懼,帶著女人的驚喘,帶著命運的嘲諷。
離開時,他路過柴房,看見那把斧子依然掛在牆上,木柄上的紅漆又剝落了些,露出底下的木紋,像道永遠無法愈合的傷疤。而牆角的拖把桶裏,殘留的肥皂水已經幹涸,結成白色的硬塊,像極了法庭上那把作為證物的板凳,看似普通,卻承載著無法言說的沉重。
棉紡廠的下班鈴聲響起,工人們三三兩兩走過,笑聲打破了小院的寂靜。李隊長摸出煙盒,卻發現裏麵早已空空如也。他想起陳建軍在拘留室裏說的最後一句話:"其實我早就知道,喜子不會來,她也不會跟他走。我們都被困在這破院裏,像兩隻被關在玻璃瓶裏的蒼蠅,飛不出去,也活不好。"
夜色漸濃時,李隊長站在廠區門口,看著王鵬父子的背影消失在棉田盡頭。少年的肩膀依然寬闊,卻不再像從前那樣挺直。他知道,有些東西,一旦破碎,就再也無法複原,就像那個被翻轉的板凳,就像那把再也洗不幹淨的拖把,就像這個再也回不去的夏天。
法庭的燈光亮起時,李隊長轉身離開,身後的小院在暮色中漸漸模糊。他知道,這起案件終將被歸檔,被遺忘,但那些破碎的靈魂,卻會永遠困在那個五月的中午,困在那個被拖把拖過的、濕漉漉的地麵上,困在那個錯位的凶器裏,永遠無法解脫。
而他所能做的,唯有在報告的最後一頁,寫下這樣的結語:"法律可以製裁罪行,卻無法填補命運的裂痕。當我們在追尋真相的路上,別忘了,每個案件的背後,都是一個個被生活碾壓的靈魂,和一個個無法重來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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