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宣恩縣荒山焚屍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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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年初一的清晨,雪花開始零星飄落。
陳江站在鷹嘴崖下,望著漫山遍野的搜山人群,手中的喇叭裏傳出斷斷續續的指令:“各組注意,重點排查灌木叢和石縫,任何可疑物品都要上報……”他哈出一口白氣,目光掃過昨日發現焦屍的區域,突然注意到右側三十米外的刺槐林中有團灰黑色物體,在白雪覆蓋的枯草間格外顯眼。
“小王,跟我來!”他踩著積雪深一腳淺一腳地衝過去,撥開帶刺的枝條,隻見一部黑色智能手機斜插在腐葉堆裏,機身嚴重磨損,屏幕碎裂成蜘蛛網狀,電池槽空空如也。
“隊長,這兒有電池!”輔警小王在兩米外的樹洞裏找到了一節脫落的電池,表麵有明顯的刮痕,像是被利器撬出的痕跡。
陳江戴上手套,將手機和電池小心放進物證袋。手機殼內側貼著一張已經泛黃的貼紙,上麵印著“來鳳縣鴻運旅館”的字樣。他心中一動:來鳳縣距離高羅鎮不過二十公裏,難道死者生前去過那裏?
中午十二點,技術科傳來消息:手機成功開機,但通訊錄和通話記錄已被徹底刪除。好在雲端備份尚未清空,恢複出兩張照片——都是同一中年女子的自拍。她化著淡妝,嘴角上揚,眼角有細微的皺紋,背景是旅館房間的碎花牆紙。
“發給各派出所,讓村民辨認。”陳江咬著泡麵叉子,盯著電腦屏幕,“另外,查一下手機殼上的旅館貼紙,聯係來鳳縣警方,看看有沒有登記記錄。”
下午三點,宣恩縣各個村落的公告欄前都圍滿了人。警員小李舉著照片逐一詢問:“見過這個人嗎?三十多歲,自稱周梅,可能在鎮上做美容工作……”村民們紛紛搖頭,直到在高羅鎮集市上,一位賣鞋墊的大媽突然指著照片驚呼:“這不是去年在街尾開美甲店的周姐嗎?不過她店開了倆月就關了,說是回娘家了。”
“她娘家在哪?”小李立刻追問。
大媽撓了撓頭:“不清楚,隻知道她跟一個賣熟食的老張走得近,那老張天天給她送鹵味。對了,”她壓低聲音,“老張可是有老婆孩子的人,這事鬧得挺大,他老婆還來店裏鬧過一次呢。”
與此同時,來鳳縣警方傳來消息:鴻運旅館確實登記過“周梅”的入住記錄,時間為2015年9月至12月,同住人一欄寫著“張某”,職業標注為“個體商販”。旅館老板回憶,張某每天清晨都會背著鹵味箱出門擺攤,周梅則塗著鮮豔的口紅去縣城,兩人平時很少與人交談,退房時結清了所有費用,沒留下任何聯係方式。
“把張某的畫像做出來,重點排查賣熟食的攤位。”陳江掛斷電話,轉頭看向老王,“那枚節育環的排查有進展嗎?”
老王推了推眼鏡,將一疊文件放在桌上:“全縣近半年放置節育環的女性共有17人,其中12人能確認行蹤,剩下5人中有3人是外地戶籍。不過……”他抽出一張病曆複印件,“來鳳縣‘康民診所’的記錄顯示,去年10月有個自稱周梅的女性在這裏放置了節育環,主治醫生是李建國。”
“李建國?”陳江挑眉,“不就是鷹嘴崖冒煙時上山掃墓的那個村民?”
雪越下越大,來鳳縣康民診所的玻璃門上結著一層薄冰。李醫生看著照片,鏡片後的眼睛突然瞪大:“是她!周梅,去年秋天來過幾次,說自己月經不調,後來要求放置節育環。我當時還奇怪,現在很少有人用這種老式環了,她卻說老家的習俗,放環才踏實。”
“她有沒有提到過同居的張某?”陳江追問。
“沒說名字,但提過有個‘張哥’照顧她生意。”李醫生回憶,“有一次她打針時接電話,對方好像在催她還錢,她發脾氣說‘等張某離婚就有錢了’。”
離開診所時,天色已暗。陳江站在街道拐角處,望著熙熙攘攘的年貨市場,突然看到一個佝僂的身影——賣熟食的攤位前,一個戴棉帽的男人正在給顧客稱鹵豬頭肉,案板上的不鏽鋼盆裏,幾隻鹵雞爪泛著油光,旁邊放著一台老式電子秤。
“是他嗎?”小王掏出畫像。陳江眯起眼,畫像上的張某國字臉,右眉有顆黑痣,與眼前的男人一模一樣。
兩人假裝買肉,湊近攤位。陳江注意到男人左手虎口處有一道陳舊的刀疤,當他接過遞來的塑料袋時,男人的手指突然顫抖了一下。
“生意不錯啊。”陳江隨口搭訕。
男人勉強笑了笑:“湊合過吧。您是外地來的?”
“嗯,來走親戚。”陳江盯著他的眼睛,“聽說您之前在宣恩縣高羅鎮住過?我有個朋友在那兒開旅館,說您去年帶了個女人住了幾個月?”
男人的笑容瞬間凝固,手中的菜刀“當啷”掉在案板上:“你、你聽錯了,我一直在這兒擺攤……”
就在這時,小王的手機突然響起,是技術科打來的:“隊長,手機裏恢複的照片有新發現!背景牆紙是來鳳縣鴻運旅館的特色花紋,拍攝時間經鑒定為2015年11月20日,另外……”技術員的聲音有些激動,“我們在手機相冊緩存裏找到了一張模糊的合影,雖然被刪除了,但能看出是一男一女,男人的特征與張某畫像高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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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江掛斷電話,目光如刀般刺向男人:“張某,跟我們走一趟吧。”
雪粒子打在審訊室的窗玻璃上,發出沙沙的響聲。張某坐在椅子上,雙手交疊放在桌上,指節因用力而發白。陳江將照片推到他麵前:“認識這個人嗎?”
張某瞥了一眼,喉結滾動:“周梅,以前的租客,早不聯係了。”
“租客?”陳江冷笑,“那為什麽2015年12月6日,你們會一起出現在高羅鎮鷹嘴崖?出租車司機說,你們給了他100塊車費,而那段路程正常隻要30塊。”
張某的臉色瞬間煞白:“我、我不記得了……”
“不記得?”陳江猛地拍桌,“監控顯示,你們下車後朝鷹嘴崖方向走去,兩小時後你獨自下山,手裏還提著一個黑色塑料袋——裏麵裝的是什麽,汽油嗎?”
張某渾身發抖,突然捂住臉:“我沒殺人!是她自己要去山上談分手的……”
“分手?”陳江抓住關鍵詞,“你們不是租客關係嗎?”
張某沉默良久,終於開口:“她真名叫鄭某,我們在宣恩縣打牌認識的,後來……就住到了一起。她離過婚,帶著個孩子,我……”他咬了咬牙,“我知道對不起我老婆,但鄭某說她不要名分,隻要在一起就行。可後來她變了,逼我離婚,還說不離婚就去砍我孩子……”
陳江盯著他的眼睛:“所以你就殺了她?”
“沒有!”張某突然激動起來,“那天我們在山上吵架,她拿出刀威脅我,我一害怕就跑了,等我回頭再找她,人已經不見了……”
“人不見了?”陳江皺眉,“那你為什麽買汽油?為什麽焚燒現場?”
張某低下頭,聲音細如蚊蠅:“我……我怕她真的去傷害我家人,想著把她的東西燒掉,讓她斷了念頭……”
審訊室的氣氛壓抑到極點。陳江知道,張某在說謊,但目前缺乏直接證據。他起身離開,走到門口時突然回頭:“鄭某戴的節育環,是你陪她去放的吧?醫生說,那種環需要定期檢查,她最後一次去診所是12月1日,之後就失蹤了,你真的不知道她去哪了?”
張某的身體猛地一抖,沒有回答。
當晚,陳江在辦公室啃著冷掉的包子,望著牆上的案情分析圖。鄭某,化名周梅,有賭博史,因賭債離家,與有婦之夫張某同居,關係惡化後威脅其家人,失蹤於2015年12月6日,最後出現地點為鷹嘴崖。現場的焦屍是否就是她?如果是,張某為何要隱瞞她的死訊?如果不是,真正的死者又是誰?
手機突然震動,是來鳳縣警方發來的消息:張某的銀行流水顯示,2015年12月5日,他取出了5000元現金,而第二天正是他與鄭某前往鷹嘴崖的日子。與此同時,技術科報告,從張某家搜出的鹵味箱底部,檢測出少量汽油殘留。
雪停了,月亮從雲層中探出一角。陳江揉了揉發酸的眼睛,想起張大爺說的那句話:“那女人死得很慘。”他拿起外套,朝審訊室走去。有些真相,或許就藏在張某不敢直視的眼神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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