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雨夜屠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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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的香港,陰雨連綿的夜晚成了市民的噩夢。一名27歲的夜班出租車司機林過雲,以“替天行道”為名,接連犯下四起血腥謀殺案。他的罪行不僅震驚全港,更因作案手法之殘忍、心理扭曲之深,成為香港犯罪史上最黑暗的一頁。
    林過雲原名林國裕)的童年充斥著暴力和壓抑。1955年生於香港的他,幼年隨父親林渭樂遷居文萊。父親是石油公司工程師,性格暴戾,對林過雲的管教近乎虐待。兩歲時,他因未在飯前向家人問安,被父親一巴掌打腫半邊臉;少年時期,他被迫輟學幫父親經營摩托車行,稍有不慎便遭拳打腳踢。家庭的冷漠與暴力,逐漸扭曲了他的心理。母親回憶,林過雲與父親的關係“從童年起就極差”,成年後更與家人形同陌路,終日將自己鎖在房間。
    1982年2月3日淩晨,暴雨傾盆。28歲的夜總會領班陳鳳蘭酒醉後搭上林過雲的出租車。他載著她在街頭兜轉,中途回家取電線,在車內勒死她,並將屍體藏於家中沙發下。次日,他用陳鳳蘭錢包裏的500港元買來電鋸,將屍體肢解成七塊,拋入沙田城門河。十天後,警方發現河中浮起的人頭和手臂,案件由此曝光。林過雲卻未收手,反而在雨夜中尋找下一個獵物。
    同年5月至7月,他接連殺害三名女性:31歲的收銀員陳雲潔、29歲的清潔工梁秀雲,以及17歲的學生梁惠心。前三名受害者被他視為“墮落女性”,自稱“替天行道”,但第四名少女梁惠心的遇害卻毫無邏輯。案發當晚,梁惠心參加謝師宴後搭車回家,林過雲用手銬控製她,在車內與她長談人生、宗教甚至靈魂,最終仍用電線勒死她,並帶回住處奸屍、肢解。審訊時,他談及梁惠心時數度落淚,稱“不知為何殺她”。
    林過雲的瘋狂終結於一次低級失誤。1982年8月,他帶著一卷拍攝女性器官和肢解過程的膠片到灣仔某衝印店衝洗。店員發現照片異常後報警,警方順藤摸瓜,在其貴州街住所搜出40卷錄像帶、女性器官標本、手術工具及受害者私人物品。更令人發指的是,他全程記錄奸屍、分屍過程,甚至將性器官製成標本冷藏,自稱“為曆史留下影像”。
    1983年3月,案件開庭。七名男性陪審團一致裁定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絞刑。然而,香港自1966年起未執行死刑,1984年他被改判終身監禁。精神科醫生的評估顯示,他並無精神病,犯罪動機源於扭曲的性欲與對解剖的病態興趣。盡管他聲稱童年陰影導致心理異常,但多數專家認為這是脫罪借口。
    獄中傳聞更添詭譎。有懲教人員稱,林過雲身邊常浮現四道支離破碎的透明人影,疑似受害者冤魂纏繞。而他始終冷漠,毫無悔意,至今仍在赤柱監獄服刑。
    林過雲案揭示了家庭暴力對人格的毀滅性影響,也暴露了社會對心理異常者的忽視。他曾質問精神科醫生:“如何避免死刑?”這種冷靜的計算,與其自稱的“憤怒驅使”形成諷刺對比。而他的故事被改編為《羔羊醫生》《雨夜天魔》等電影,成為香港奇案文化的標誌,提醒世人:惡魔或許就在雨夜的出租車後座,戴著普通人的麵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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