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豫西殘害23名年輕女性,罪犯身份特殊,動機成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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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歹徒深夜尾隨女子並加以殘害,跨度兩年,警方始終難於破案,後與鄰省市協查,發現歹徒殘害年輕貌美女子多達23名,並將被害人開腸破肚,後終將罪犯鎖定,竟然是一名服役軍官,其作案動機一直無解。
    【尾隨】
    河南省西部有一個山區縣,該縣農業局院內有個女孩,名叫小玲,時年16歲,是一名高一的學生,花一樣的年齡,她的父親是該局的副局長,母親是同單位一名科技股的股長。
    那時候各局的幹部,大都是在縣政府家屬院居住。
    1986年6月21日9時許,小玲晚自習後獨自回家,當走到縣政府大院不遠的地方時,她感覺後麵有人一直跟著她,她回頭一看,發現一名個子高高的男子,盯著她並一直尾隨著。
    天黑黑的,看不清那名男子的相貌,小玲生性膽小,於是,加快了速度,跑進了政府大院。
    縣政府大院門口有部隊哨兵站崗,小玲進去後,心裏感覺踏實多了,於是,她回頭看了看那名男子,他依然盯著自己。
    因為有哨兵值守,那名男子不敢進來,所以他點燃了一支煙,站在大門外不遠的地方,抽起煙來,也沒有馬上離開。
    小玲打夜光看見了那名男子的粗略輪廓:高高瘦瘦的,短發,臉麵白白淨淨的,穿著普通,給人一副不是壞人的印象。
    小玲沒有多想,急急忙忙爬上了2樓的家,那是一棟5層的小樓。
    回家後,小玲也沒有把剛才的情況告訴自己父母,徑直洗了就休息了。
    第二天早上,小玲的父母早早起床買菜,剛下樓走到院內,站崗的哨兵就過來告訴他們,說昨天晚上巡邏時,發現一個形跡可疑的年輕男子,在淩晨2點左右,從二樓的窗戶邊跳下。
    哨兵於是大聲嗬斥,並跑向該名男子,打算抓住審問,沒有想到,這家夥腿長,反應也挺迅速,飛速向大院那邊的操場跑去,從那邊低矮的院牆上,快速翻了過去,消失得無影無蹤。
    第二天,值守的戰士向班長匯報這一情況,班長安排幾名戰士分頭逐家逐戶的查問,看看各家是否被盜了財物。
    小玲聽說後,嚇得不輕,於是,她將昨天自己被人尾隨的情況,告訴了自己父母,他們聽後,大吃一驚,急忙到自己家裏仔細查看。
    一看家裏倒沒有丟失什麽,但是,小玲房間的紗窗卻被人用刀劃開了一條口子,小玲的父親急忙將這一情況告訴了保衛科。
    保衛科根據小琳說的和哨兵的描述,推測,估計是該男子看見小玲穿著講究,尾隨後,半夜爬上二樓,試圖從窗戶爬進來偷東西。
    事後,小玲的父母立即將木門換成了雙層防盜門,並且安裝了防盜窗。
    保衛科將這一情況向縣公安局匯報後,公安局派來了兩名警察,哨兵也加派了雙崗,日夜巡邏,發現可疑人員,即刻抓起來審問。
    這樣一來,應該保險多了,不可能再出現什麽情況。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半個月後,竟然還是出事了。
    那天晚上,小玲一家都在休息,忽然,半夜2點時,從小玲的房間突然傳來一陣慘叫聲,小玲的父母當即爬了起來,他父親順手操起了一根放在門後麵的鐵棍。
    他們快速跑進小玲的房間,發現小玲正用手捂住左臉,滿臉是血,床上和小玲的睡衣上盡是血液,小玲疼得撕心裂肺。
    小玲的父母立即報警,雖然已經是半夜時分,警察還是在15分鍾趕到了現場,經過現場勘查,刑警發現歹徒是通過窗戶,用長刀伸進來後,將小玲的臉劃傷。
    一個案件的偵破之前,必須弄清楚案件的性質,無外乎是為情,仇和財。
    可此案令現場的民警,感覺很奇怪,到底是什麽性質呢?
    盜竊?不對,你偷東西幹嘛要劃傷女孩的臉?
    企圖強奸?
    這個可能性有,但馬上有人反駁,覺得可能性很低,因為大院的房子是東北的筒子樓結構,小玲的床鋪隻和父母相隔幾米,而且沒有隔牆,如果歹徒試圖強奸,很容易被發現。
    是不是小玲在學校早戀,因追求者遭到拒絕,從而因愛生恨?
    據了解,小玲是個很本分的女孩,學習很用功,根本沒有談過戀愛,更不要說三角戀情之類的矛盾。
    正當警方對案件感到困惑的時候,又一起案件發生了,發生地點是在小玲所在高中院內。
    18歲的小芳是高三的學生,正是年輕女孩發育的季節,身材美妙凸凹有致,外觀看起來就像一個成熟而漂亮的女人,平時和母親住在學校的平房,小芳的母親是學校的一名老師。
    案發當晚,小芳完成作業後,母女倆就上床休息了。
    到了半夜三點時分,棉被突然著火了,等二人醒了發覺時,她們身上都被燃燒,小芳的母親已經渾身著火,但還是拚命把小芳身上的火撲滅後才去自救。
    小芳的母親臉部和胸背都燒得很嚴重,頭發被燒了大半,而小芳身上的火被其母親及時撲滅,受傷較輕,隻是大腿部位燒傷較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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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在鄰居們的幫助下,二人很快被送到了醫院,
    警察經過技術勘查後,發現是被人劃開紗窗,歹徒然後爬進去,用火鉗夾了兩個燃燒的煤球,放在被子上。
    從現場看來,很顯然是有人報複這對母女。
    警方經過明查暗訪,推翻了自己的判斷,因為小芳是高三學生,幾乎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複習備考中,從來沒有和人結過怨仇。
    而小芳的母親是一個口碑極好的女性,工作中勤勤懇懇,和同事關係很好,並且很樂於助人,生活作風正派,沒有和異性扯不清而導致被人報複的可能性。
    綜合本縣發生的幾次案例件,都是針對年輕漂亮女孩而做下的傷害案,而歹徒作案的動機,一直是警方頭疼的問題,到底罪犯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什麽?
    現場沒有丟失財物,女孩也沒有被強奸,被傷害的女孩都是單純的學生群體,沒有仇恨矛盾的引發點。
    【尾隨殺人】
    沒有作案的動機和對案件的準確定性,案件偵破始終無法找到突破口。
    1986年8月7日淩晨3點,也就是此案發生一個月以後,17歲的小美,一名高二的漂亮女孩也在家被人襲擊。
    小美的家是單家獨院,6間平房一個小院,
    睡夢中,小美被一陣輕微的異響驚醒了,她睡眼朦朧的發現有人拿著一把長刀,正在割窗戶上的紗窗,並試圖爬進來,她隨即大聲叫喊:“你是誰?你在幹什麽?”並大聲呼喊“救命啊!”
    歹徒一下子愣住,沒有料到,這女的反應挺快,他猶豫了1秒之後,上來就撲到小美的身上。
    小美以為他要強奸她,聲音越來越大,歹徒在這種緊張的時刻,並沒有行非禮之事,卻拿出長刀對著女孩的兩條大腿,快速刺了兩刀。
    小美頓時疼得發出刺耳的嚎叫,歹徒隨後翻越窗戶,消失在夜色中。
    說起來話長,而歹徒從進入到逃離,整個過程花費了僅4、5秒鍾,當小美的父親和哥哥拿著家夥,從隔壁房間跑過來時,已不見了人影。
    警方對小美的社會交集進行梳理,根本沒有發現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因為她就是一個普通的高中學生,交往極其單一。
    不到兩個月,本縣連續發生三起傷害案,而對象都是十七八歲的漂亮女生,警方試圖從三個女孩的人際交往上,去尋找是否有共同的交點,卻毫無收獲,也無相互關聯。
    說明歹徒是隨機而無目的的尋找目標,換一句話說,就是誤打誤撞,看見哪個女士漂亮,就尾隨盯梢,繼而趁夜色對女孩進行傷害。
    3個月後,又發生一起臉被劃傷的女孩小花。
    半年後,也就是87年四月份的某一天,又發生了一起案件,不過這次案件的性質發生了本質的變化。
    21歲的小曹,是一個國企的職工,臉蛋白皙柔美,身材性感,當晚,她也是在政府大院中遭人襲擊。
    小曹被人用刀刺中後背,現場流了很多血,是在第二天被其妹妹發現時,早已死亡多時。
    歹徒也是用刀劃開紗窗後跳入房間內,現場顯示小曹驚醒後和歹徒發生了激烈的搏鬥,繼而歹徒窮凶極惡,用隨身攜帶的刀具,殺死了這個漂亮的女孩。
    現場發現有一個男人的球鞋印,並留下一枚清晰的指紋,也是歹徒第一次留下確切的證據。
    三個月後,縣中心醫院發生了一起殺人案。
    死者是一名年輕的女性小霞,24歲,當天晚上,小霞的姐姐因為急性腸炎住院,而其姐夫因為有事在外,陪護工作隻能由小霞來做。
    到了晚上,因為病房裏沒有床鋪,小霞就把涼席鋪在病房外麵的樓梯上的拐角處睡覺,當時,小霞的母親說一個女孩子獨自一人睡在那裏不安全,就想自己來陪。
    可小霞覺得自己母親年紀大了,經不起熬夜,就堅持當晚睡在樓梯裏,小霞認為醫院是個公共場所,不時就有人走動,認為還比較安全,她的母親就沒有再說什麽。
    第二天上午,醫院的保安來喊走廊和過道上的人起床時,走到樓梯拐角處,發現了渾身是血的小霞,已死亡多時,頓時,嚇得從樓梯上滾落下來。
    警察勘查時發現,歹徒用刀刺中了小霞的後背的要害部位。
    從1986年6月到1987年12月,在一年半的時間裏,歹徒製造了殺死2人,重傷5人的係列案,而作案對象均是年輕漂亮的女性。
    縣公安局的壓力可想而知,這麽長的時間竟然連歹徒的影子都沒有薅住。於是,警方安排大量的警力和民兵,對於縣城各街道包幹進行晝夜24小時的巡邏,如果發現形跡可疑,單身一人的男子,立即圍堵抓捕審問。
    【開腸破肚】
    在小霞被刺後僅三天,河南省西部特大城市又發生了一件令人發指的慘案。
    一名上夜班的女工小王被人殺死後,竟然被殘忍地劃開肚皮,所有內髒均被掏出,就連見慣了血腥場麵的刑警們,都感覺不忍直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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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歹徒在牆上還用死者的血寫下令人不解的一段文字:豬死的好慘啊,你們好狠呀,我想脫下褲子,殺了你們吃肉,像殺豬一樣過過肉癮。
    從文字分析來看,語言邏輯混亂,但隱隱約約透露出此人是一個性變態狂,又是脫褲子,又是殺了吃肉,這個人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惡魔?
    1988年4月的某天,西部特大市又發現了一起殘忍案件。
    小芬,一名隻14周歲的初三女學生,也被歹徒殘忍殺死後,像屠夫殺豬一樣,內髒均被掏出,同殺害小張的手法完全一致。
    三天後,小青,一名25歲的女公共汽車售票員,被人殺死在家中,當時淩晨2點,小青和丈夫各隨睡一間房,因為3個月大的孩子半夜哭鬧,丈夫第二天要起早出差,所以當天二人分開各睡一室。
    半夜時分,丈夫突然聽見小青大聲尖叫的聲音,被驚醒後,他立馬翻身向小青室內跑去。
    當他推門進入的時候,他看見一名又高又瘦的男人,手中正拿著一把刀向妻子背後猛刺,他大喊一聲,“住手!”,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歹徒居然無視他的存在,繼續捅刺。
    由於小青的丈夫手中沒有任何東西,而歹徒手持一把長刀,如果貿然進去,可能倆人都會命喪歹徒的刀下。
    於是,他隻得返回室內找到了一把鐵鍬,而後急忙衝了進來,可為時已晚,歹徒已跳窗逃走,此時,小青被刺中後背的要害,當場死亡,旁邊還留著嗷嗷待撫的幼兒。
    歹徒連續犯案,而且地域逐漸擴大,警方立即擴大排查範圍,果然,在1987年,陝西也發生過兩起類似的惡性案,因為那時沒有視頻監控,案件久未得到偵破。
    警方通過跨省聯案,發現從1986年至1988年,近兩年的時間裏,豫西及附近省市共發生二十二起極其相似的案件,其中八人被殺身亡。
    被侵害的對象均為漂亮年輕的女性。
    【獨特的鞋印,鎖定罪犯】
    後來警方經過多地調查,罪犯留在現場的有一個有力的證據:一個清晰的膠鞋印,經過反複甄別,歹徒始終穿著同一種膠鞋。
    根據歹徒的作案特點和手法,以及膠鞋印,警方推斷,這一係列殘害女性的凶手均為同一人所為。
    警方立即將這種膠鞋作為破案的出口,因為這種膠鞋和街上賣的那種普通膠鞋有很大區別,據鞋廠技術人員辨別,此膠鞋是一種作訓鞋,是屬於部隊特殊兵種的膠鞋。
    那麽,歹徒很可能是現役軍人或者已退伍的軍人,根據案犯作案的區域推斷,他的部隊應該就在豫西特大城市的這個代管縣,經過細致分析,警方鎖定了解放軍某軍種的一個旅,因為該部隊會配發這種作訓鞋。
    而這個旅就在該縣郊外駐紮,部隊戰士在休假時間段,完全有機會出來。
    而部隊的營房距河南西部特大市也不遠,距陝西也近。
    警方立即和部隊取得聯係,並重點排查在作案的時間段,有機會到過案發地點的官兵。因為部隊管理嚴格,對於哪些人請假或者休假的情況都有記載,排查起來並不複雜。
    刑警偵查員們對該特種旅的所有官兵都經過細致的過篩,都不具備作案的條件,隻有五個請假回去的戰士暫時無法到聯係。
    指揮部對這五個人不抱多大希望,不過本著人人要見麵的原則,偵查員還是抱著試試看的心理,逐個見麵落實排除。
    10天左右,其中有四名戰士相繼回到部隊,他們因沒有作案時間,也被排除作案嫌疑。
    還有最後一名叫做王鴻博的士兵一直不見蹤影。
    經過對王鴻博的父母的了解,此人的作案嫌疑不能排除。
    王鴻博本人在該旅服役,也到過西部特大市學習的經曆,而他的父母又是該部隊在西安某教學機構的老師。
    也就是說,王鴻博是具備與這三個案發點有關聯的人。
    警方從該旅了解到,王鴻博請假的理由,是因為其弟弟要結婚所以離開的 ,當偵查員和其父母聯係後,他們感覺很驚訝,王鴻博的弟弟隻是一個高中生,和哪個結婚?
    他父母說王鴻博是回來過,不過要了一些錢,換了便服之之後,就匆匆忙忙離開了,當時,他們問他到哪去?他說讓他們別管。
    根據跡象看來,王鴻博很可能就是嫌疑人。
    現場留下的歹徒的指紋就成為了鎖定罪犯的重要證據。
    由於王鴻博還在部隊服役,調查一個軍人必須經過部隊首長的同意。
    當幾名偵查員問到王鴻博在部隊的表現時,周圍的官兵一致說,王鴻博為人非常正派,口碑很好。因為他在部隊很用功,在項目比賽中曾被評為技術標兵,並且被提為副連級幹部。
    因為王鴻博出生在部隊的教師之家,從小溫文儒雅,談吐文明,空閑時間別人在談吸煙喝酒聊女人時,他靜靜呆在一旁,從不參與這些話題的談論。
    1988年底,26歲的王鴻博經過深造,終於成為有大專文憑的的副連級軍官,前途可以預見的一片光明,像這樣一個有前景的年輕軍官,會是變態殺人狂?
    偵查員也開始有點自我懷疑,是不是搞錯了啊?
    可是,經過指紋比對,證實王鴻博正是係列殘害女性案的真凶,於是,警方對立即對王鴻博進行全國通緝。
    令警方沒有料到的是,一個星期後,王鴻博再次殺死了一個女孩,這名女孩僅有17歲。
    令人不解的是,這次當他殺害這名陌生的女孩之後,他用這把殺過二十多人的長刀,瞄準自己的胸部連刺九刀,自殺身亡,屍體倒在案發現場。
    王鴻博沒有留下遺言,因為人已經死去,所以他殺人的動機一直是個迷。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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