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武漢惡魔張明高:廁所一顆子彈,成為破案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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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四名經警被槍殺,頭顱不見】
1991年正月初一的早上,武漢橡膠廠保衛科的謝科長,急忙趕到保衛科去替換幾名經警。
因為今天是新年頭一天,四名經警已經克服困難,在臘月連續值班8、9天了。
經警中有三名是年輕人,還有一名是中年人。
當謝科長走到工廠大門口時,發現廠區空無一人,也沒有值班巡邏的人影,這使謝科長非常生氣:難道他們都還沒有等我過來交班,就急不可耐地回家了嗎?
於是,謝科長急忙到經警值班室,心想,是不是幾個人還在打呼嚕呢?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當他走到值班室門口時,發現室內靜悄悄的,他猛然將門推開走了進去,看到了極其驚悚的一幕,他頓時嚇得魂不附體。
室內地麵上,床上布滿了血跡,濃烈的血腥味彌漫了整個房間,他嚇得一哆嗦,驚叫一聲:媽呀!殺人啦!猛地跳出了值班室,並當即撥打了公安局的報警電話。
接警後,武漢刑警很快趕到了現場,幾名年輕的刑警一進值班室,就被眼前的慘境驚呆了 ,一個刑警當場嘔吐了起來。
除了濃烈的血腥味和室內床上布滿的血跡,經警中身體最壯實的程某清,腦殼迸裂,腦漿四溢。
經法醫勘驗,程某清頭中兩槍,半個腦袋沒有了。
另三名經警吳某、廖某和程某更是慘不忍睹,腿腳均綁滿了軍綠色的帶子,更令人驚恐的是這三名經警的頭顱竟然被砍掉,不知所蹤,現場隻剩下橫七豎八的軀體。
法醫勘驗後發現,三人是在死前時被人捆綁後,又被人斬首,想想當時的情景,令人不寒而栗,依據是身體呈現極度的扭曲狀。
現場沒有發現這三名經警的頭顱,顯然,已經被歹徒帶走,每個人的身上被利器砍了十幾刀,可以想象,當時現場的慘烈程度是怎樣的一個場景!他們要經受多麽大的痛苦!
警方推斷,歹徒應該是一個膽大妄為的慣犯,因為現場要經過製服、捆綁、砍殺、斬首等一係列的操作,現場至少需要花費近一個小時才能完成。
歹徒在如此長的時間裏,毫無顧忌地作案,絲毫不怕被人發現,沒有極強的心理素質是很難完成,
據此推斷,罪犯應該具備多次殺人越貨的經曆,並且有強烈報複社會的扭曲的罪惡心理,否則,像這種案件,正常人很難逾越心理障礙去實施。
性質如此惡劣的案件,是武漢建國以來首例,即使放在全國,也是史無前例,很快便傳遍了武漢的大街小巷,人們談之色變。
由於當時案情重大,公安部迅速派出刑偵技術專家前往武漢,同時,武漢警方與北京,上海等地的破案專家進行聯手,對此案進行了重新梳理。
首先,對現場罪犯的槍支來源進行了彈道識別,發現殺害經警程某清的64手槍,正是武漢鮑家巷派出所和漢中街派出所被盜的3支手槍的一支。
【盜取三把製式手槍,殺人測試】
時間回到1989年,在12月10日這天,兩個派出所被盜走了兩把54式和一把64式手槍,同時被盜的還有160發子彈。
盜槍案發生後第二天,也就是12月12日就發生了槍殺案,早上六時許,張克利,一名新華印刷廠的職工,當時剛下夜班,他騎著一輛自行車向家的方向行進。
當經過一條巷口時,他看見從巷子對麵走來了一個矮個子男人,張克利並沒有特別注意此人。
當他騎車和該男子迎麵而過時,該男子從上衣口袋裏快速掏出一把手槍,直接朝張克利射擊,“呯” 的一聲巨響,一發子彈貫穿了張的胸部,張克利當場身亡。
案發時距此處不遠,當時一名叫譚鎖的19歲早餐店員,剛打開店門,突然聽見一聲“呯”的一聲,他以為是哪個小孩在放鞭炮,就沒有在意,就繼續去把火爐提到店外。
剛走到門外,突然“呯”的一聲槍響,譚鎖一下子栽倒在地,一把64式手槍子彈穿過了他的胸部,他當場身亡。
當警方接到報案,火速趕到案發地後,罪犯已逃之夭夭,現場隻找到了兩枚彈殼和彈頭,彈殼上也沒有留下歹徒的指紋,當查清兩名被害人的身份時,刑警們也很納悶:罪犯作案的目的到底是什麽?
張克利是一個夜班工人,如果為財?一個身穿工服的工人剛下夜班,能有多少錢在身?後來警方勘查時,僅從其上衣口裏找到了半包低質香煙。
而早餐店員小譚剛來漢打工還不到兩月,說不定還沒有領到兩個月工錢,身上能有多少錢財?顯然,歹徒槍殺這二人為錢的可能性甚微。
為仇?張克利作為一名普通工人,成天兩點一線,社交極其單一,無外乎身邊的幾個工友早晚碰麵,而他們對張克利的評價是“老實悶”。
退一步講,即使他與哪個人有點矛盾,也不至於仇恨到了要人命的地步。
小譚更不要說,一個外地人剛到武漢打工兩個月,他能和誰能結下如此深的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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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過客觀分析,存在仇殺的可能性也很小,僅有的可能性應該是歹徒射殺二人,純粹是隨機選擇作案,其目的是測試槍支的火力和效果。
他利用清早這一時間段是經過精心設計的,因為清晨是大多數人還在休息,避免警方在案發後找到目擊證人。
由此可見,歹徒是精心準備射殺後,而迅速逃離。
正因為歹徒是隨機作案,現場又沒有目擊者,一時讓案件變得撲朔迷離。
因為案情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反響很大,武漢警方壓力倍增,雖然經過大量的排查走訪,仍然沒有發現案犯的影子。
【梳理舊案,串並案】
不過,在通過大量的排查工作時,一個有經驗的老偵查員感覺,此案和以前的某一個案件,歹徒在作案手法上似乎有些類似,但又不能肯定。
於是,他把武漢前幾年的槍擊案又進行了細致的梳理和篩查,不查不知道,一查一跳。
原來早走1983年嚴打期間,歹徒從12月30日開始作案,一直到1988年8月26日為止,用槍殺死殺傷共8人,雖然槍支種類不盡相同,但手法極其形似。
說到這,不得不說這個家夥真不是個等閑之輩,1983年正處嚴打的第一年,他竟然敢頂風作案,而且持槍連續作案,有這種心理素質的人能是什麽人?
讓我們看看當時的發案情況是怎樣的!
1983年12月30日,中午12時許,王某,一個45歲的武漢人,被人槍殺在武漢漢口一條繁華的街道上,他是被人用槍擊中後腦,當場死亡。
經過現場查驗,罪犯使用的子彈很特殊,是一種工廠使用的菱形的金屬零件,很明顯,罪犯使用的不是製式手槍,而是一種自製的手槍。
這種手槍通過火藥的爆炸產生的衝力,將子彈擊發出去後,在5、6米開外,一旦擊中要害,是可以要人命的,這種槍和農村使用的土銃類似,沒有膛線。
膛線的作用在於賦予彈頭旋轉的能力, 使彈頭在出膛之後, 仍能保持既定的方向。
當時,民警通過對王某的社會關係進行排查,沒有發現任何線索,後來又對菱形子彈進行分析,發現這種子彈來自普通的機器加工廠的一種零件,通過自製加工而成。
這種零件隻要有車床都可以加工,如果排查零件,純粹是浪費時間,也無從查起。
雖然此案有劫財和仇殺的可能性,但因為沒有目擊證人,此案經過幾個月的偵查,難度極大,於是暫時將之作為積案擱置。
這名老偵查員又發現在1984年,1987年,1988年的三年時間裏,歹徒共作案5起,這幾起案件有一個共同點,均是罪犯用自製手槍槍殺不同目標,共造成三人死亡,三人重傷致殘。
槍殺的對象有機關幹部,工廠工人,農民,小商小販等,還有一個竟然是一名女清潔工。
【清早射殺女清潔工】
所幸的是,這名劉姓的清潔工的頸部和頭部隻是被子彈擦傷,事後她是這樣對警方敘述了當時案發的整個過程:
當時天剛麻麻亮,我拿著一把掃帚,在街上邊走邊看地麵上哪裏有垃圾,這時迎麵來了一個騎自行車的男人,那人個子不高,戴著一個黑色的口罩,背著一個黑色的大包,裏麵似乎放了一些東西。
因為是大清早,行人很少,所以我特意看了他一眼,那時,正好看見地上有一些垃圾,於是,我就低頭去掃,而那個男人正好經過我身邊。
突然,“砰”的一聲巨響,我頓時感覺頭頸部一陣刺痛,就本能地用手去捂,發現流有很多血跡,我嚇得驚慌失措,大聲叫喊起來。
這時,一輛大卡車經過,司機看我異樣,馬上將車停了下來,司機和另外一個人跑了過來,詢問我是咋回事。
我說頭部受傷了,也不知道是咋弄的,他倆就將我扶了起來 ,準備拉我到醫院去瞧一下。
這時,我扭頭向左邊看了一眼,發現剛才那名男子正加速騎車離開,此人右手扶車把,左手拿著一根不長不短的棍子狀的物體。
那看起來像一把槍,因為事發當時沒有任何人在我附近,隻有那個騎車的人,我猜一定是那個人開槍打的我。
“為什麽他沒有打中你的頭呢?而隻擦了點皮?”警察好奇地問道。
“當時,那麽男子經過我的時候,我正好低下腰去掃地,這時,可能他掏槍打我的同時,我正好低頭躲過了,也算是命大,不然也早已完蛋了。”
根據女清潔工所說的罪犯手裏拿的“棍子”槍,推測應該是一把鋸短了的獵槍。
【再次射殺三名路人,繼續測試槍支】
後來陸續還有多名路人被突然襲擊的情況出現,除這名女清潔工之外,還有曾、徐、左三名無辜路人中槍。
所幸的是,這三人都是大難未死之人,對於歹徒的外貌特征,也給警方進行了大概的描述。
徐、左二人的說法和清潔工劉某的說法相似,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罪犯突然掏槍從側麵襲擊,歹徒用的是散彈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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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頭部中彈後,導致癱瘓,受傷較重,而徐、左二人均是被從側麵打中臉部,眼被打瞎,臉部毀容。
歹徒作案後,徑直走了,也沒有劫財的企圖,說明歹徒作案並不是奔財而來。
雖然幾個人沒有完全看清罪犯的麵貌,但基本輪廓印象深刻;此人個頭不高,一頭濃密的黑發。
還有萬、楊、和潘某三個路人,他們就不是那麽幸運了,全部被自製手槍擊中頭部,當場身亡。
據此,專案組的老偵察員認為,歹徒多次用不同類型的自製手槍,隨機槍殺路人,其目的為了檢測他自己手中現有槍支的性能和殺傷力。
因為測試中多人未被當場打死,所以對自製槍感覺不滿意,於是,他伺機潛入兩個派出所盜取了製式手槍,進一步拿路人練膽和測試,
那麽其最終目的是為了什麽?很顯然是為了做大案,一是報複社會,二是搶劫。
【殺商戶,劫財】
隨後的案件的發生,印證了這個老偵察員的推理,在1989年12月12日這天,歹徒用盜來的手槍連續對橡膠廠下夜班的工人張克利和早餐店員譚鎖進行槍殺測試。
其目的就是為了用製式手槍練膽,同時知道了手槍殺人的威力,在內心得到了確認。
於是,罪犯沉寂了四個月後,開始了更瘋狂的凶殘作案。
那麽,這四個月罪犯到底在做什麽呢?專案組推理,很可能是尋找作案目標,即有錢的商戶和財物部門。
果然不出警方的推斷,1990年4月9日這天,晚上9時許,武漢自行車廠的財務人員鍾某和陳某被人用手槍射殺而死。
他們剛從銀行取出的7500元現金不翼而飛,歹徒打死二人後,快速搶走了裝錢的密碼箱,隨即逃離了現場。
當時的7500元可不是個小數,1990年一個上班族月工資也就80多元左右。
這倆財物人員是被64式手槍子彈打死,後經彈道分析,此槍正是兩公安派出所被盜三支槍中的一把64手槍。
偵查員很快找到了現場目擊者,報警的是一名剛複員的退役軍人,他說:
當時,我正在江邊走路,突然聽見“呯”的一聲巨響,我知道那是槍聲,因我是軍人出生,對槍聲很熟悉,我立馬朝槍聲跑去。
當時就發現有兩個人倒在地上,我第一反應,這是殺人了 ,隨後,我看見一個矮個子男人左手提著一個錢箱,右手持有一把手槍,正在快步行走。
於是,我趕緊追了上去,這名矮個子見我跟著他,他立馬側身對著我低吼一聲:“滾,別多管閑事。”
我見他拿槍指著我,於是,趕緊找了一根電線杆躲了起來,由於天黑,我沒有看清那人的長相,不過,肯定的是,此人個子不高,是武漢本地人。
此案剛過一個月,1990年5月11日這天,武漢市商業最活躍的漢正街,黃姓兩兄弟,在當晚9時許,被人持54式手槍槍擊而死。
內裝有2000元現金的一個密碼箱被歹徒搶走,罪犯所用的槍支正是派出所被盜的那把54式手槍。
此後,案犯又沉寂了近半年時間,1990年11月13日,這天清晨5時許,歹徒用另外一支54式手槍,將在自家門口的宋某當場打死,案犯作案後迅速逃離,沒有劫財的跡象。
顯然,這次歹徒殺人是為了測試另外一支54手槍的性能。因為兩派出所丟失了兩把54式和一把64式,而之前僅用了一把54和一把64,這支槍還沒有使用過。
按理說,此人已經有兩支製式手槍,為什麽要把三支槍都要測試一番?很可能是歹徒要在謀劃進行結夥,來作更大的案,也就是說這個團夥至少有三人或三人以上。
【團夥做案】
結果很快證實了專案組的推斷。
1990年12月1日這天,在漢口揚子街做服裝生意的石某,於淩晨3點,在江漢洪益二巷被三名歹徒持槍搶劫。
當天的營業額元及一部價值的錄相機,金項鏈、金手鏈、金戒指等貴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被害人石某向警言反映:歹徒是三人,均頭戴黑色的女式長襪,各持一把手槍強闖進入,直言要他們交錢保命,不然馬上將其二人打死。
石某夫妻二人隻得將所有值錢的東西及現金全部拱手交給了歹徒。
不過,這次歹徒見錢已到手,並沒有對石某夫妻痛下殺手,隻是將其二人綁住後,迅速逃離了現場。
相隔兩個月後,即2月1日早上5點多,個體煙販嚴某遭遇三個蒙麵男子的持槍搶劫,現金7000餘元及價值餘元的金首飾被洗劫一空,事後確認正是同一夥人所為。
隨後就發生了4名經警被殺,其中三名經警被砍掉頭顱的慘案,凶手如此殘忍的原因當時並不清楚。
警方推測,仇殺的可能性居多,很可能在某種時段,因為某種事因,這四名經警不經意和歹徒結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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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正對經警被殺案展開全麵偵查時,一個個大案還在繼續。
1991年3月28日淩晨4時,就在經警被罪犯殘忍殺害的一月之後,居住在漢口清黃路的一個賣服裝的老板,4000元現金及價值人民幣8000餘元的金首飾,被三名蒙麵男子持槍洗劫一空。
【膽大妄為,竟敢在公安局旁邊開槍】
案發後相距僅10天,也就是4月9日這天,當晚9時許,漢口揚子街市場有名的皮帶大王餘某意,同樣被三名男子蒙麵持槍劫持。
餘某意是漢口有名的皮帶王,遠近都有名氣,在漢出現的多家商戶被劫後,他深感不安,因為他知道自己很可能會被歹徒盯上,也打算暫時躲一躲,
不過後來又想,公安局就在附近不遠處,試想一下,即使歹徒再膽大,也不可能在公安局眼皮底下來作案,應該還是有所顧忌的,所以,就沒有打算關門。
可令他沒想到的是,幾名膽大妄為的罪犯居然還是來了。
當時,三名歹徒衝入店內,首先將餘某意和其女兒控製,那名矮個子男人陰沉地問他:“想活還是想死?”
“想活,想活,兄弟,你把我女兒放了,有什麽話好說。“
”要錢還是要命?”
餘某意暫時沒有言語,這名矮個子見餘某意不說話,一槍把子砸到餘某意的頭上,血頓時從其頭上流了下來。
這一下反而把餘某意激地火冒三丈,他隨即對此人說:“你小子太猖狂了,做事莫太絕,老子也是混了多年的江湖,啥事沒有見過?出門20米不到就是公安局,你開槍試試,我不相你開槍了能跑掉。“
小個子歹徒一看今天碰到一個硬茬了,心想,也怪自己沒有勘查明白,公安局就在傍邊都不清楚,看來今天白走一趟,如果強製開槍,能否逃脫很難說,現在當務之急是盡快脫身。
於是,他作了一個手勢,示意那兩名同夥將他二人放掉。
就在餘某意感覺他們將要離開之時,因為他擔心歹徒走後日後有麻煩,於是上前說了幾句客套話。
令他萬萬沒有料到的是,那麽小個子男子突然回頭對其中一同夥,小聲說了幾句什麽,那名男子有點勉強地對著餘某意的女兒開了一槍。
“呯”的一聲槍響,餘的女兒當時被擊中要害,倒地身亡,餘某意後悔不已,抱著女兒撕心裂肺地哭喊。
槍響後,這三名男子立即飛速逃跑了。
可想而知,罪犯竟敢在20米開外的公安局傍開槍殺人,真到了作死的邊緣了。
都以為這次歹徒會有所收斂,因為畢竟第一次在公安局附近犯下槍案,哪曾想,這幾個凶殘至極的家夥居然敢如此膽大妄為。
1991年4月11日,也就是案發後僅兩天,這天上午9點左右,個體老板伍某家2800餘元的金首飾被這三個蒙麵男子持槍搶劫。
歹徒一係列針對商戶的瘋狂持槍搶劫行為,導致死的死,殘的殘,讓武漢的商業重點區域的老板們,人心惶惶,也不敢做生意了,有的關門到外地去玩,有的幹脆把門麵賣掉不做了。
這樣一來,當時武漢的重點商業街道,人員稀少,生意蕭條,銀行等涉錢部門早早就關門下班。
從1983年到1991年為止,整整八年時間,歹徒已經瘋狂殺人20起,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
當時,公安部要求武漢警方限期破案,盡快給老百姓一個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於是,武漢警方繼續組織更大規模和嚴密的排查走訪,希望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可能是警方大範圍和嚴密的搜捕行動,使歹徒沉寂了半年後,在1991年11月1日這天,又發生了一件更為惡劣的槍案。
【罪犯再度升級】
當晚6時30分,香煙老板劉某福和樓某林,用密碼箱裝著元現金的貨款,剛剛走到武昌徐家棚的家門口時,突然,“呯”的一聲槍響,提著錢箱的劉某福被一發子彈貫穿胸部,他倒地身亡。
右手提槍的小個子歹徒快速走過來,拎起地上的錢箱就跑,此時,樓某林見錢被搶跑了,人也被打死了,什麽也不顧了,大聲地叫喊道:“搶錢了,搶錢了,打死人了,抓歹徒啊!”邊喊邊追。
因為案發時天還沒有黑定,而徐家棚有許多住戶,一聲叫喊,立馬引起了大量人員的注意,一時間,集聚了數百人的圍觀。
於是,先後有十幾個知情的年輕人,加入了追抓持槍歹徒的隊伍。
同時,大街上都是義憤填膺的怒喊聲:“抓歹徒啊!抓殺人犯啊。"這時,那個小個子歹徒見一時無法脫身,隻得停下來,對著後麵緊追的人群開槍射擊。
“呯!”的一聲罪惡槍響,樓桂林被擊中倒地,當時他在追趕隊伍的最前麵,緊隨其後的人群聽見歹徒開槍,短暫的停頓之後,又繼續勇敢地邊追邊喊。
此時,歹徒邊跑邊向後開槍,一個名叫吳斌的20多歲的年輕人被當場打死,歹徒邊跑邊揮舞著手中的槍狂叫:“不要命的就上來,打死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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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看見歹徒手中的槍已經連續射殺了三人,再追下去,必定會有更多的無辜人中彈死去,於是,紛紛躲避。
在這不得不說,武漢人民真的很勇敢,我們應該為這三個中彈倒下的勇敢的武漢人點讚,他們知道歹徒手持武器,卻手無寸鐵地迎頭追擊。
我們需要這種無畏氣概,但同時也要進行自我保護。
見無人再逼近,那個小個子歹徒抓起路邊一個自行車,拚命狂騎逃離了人群。
歹徒公然在街上持槍搶劫並開槍殺死三人,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無法估量,如此惡案,是湖北省建國以來的絕無僅有,當時,即使在全國範圍,像這種案例,也屬罕見。
此案引起國家層麵的相關領導的重視,並再次責令武漢限期破案,可以想像,在當時,武漢警方壓力有多大。
於是,當時的市公安局樂局長親自上陣,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一次更徹底的摸排清理。當時的武漢報紙是這樣報道:
為了查明嫌犯的身份,武漢市的刑警們全都忙碌起來。他們擴大排查範圍,將獲得的線索逐一匯聚。勾勒出了嫌犯的體貌特征:嫌犯男,年齡25至30歲,獨居,身高1.67米,單眼皮,武漢口音,穿綠色“啄木鳥”牌夾克衫,著白色“迪愛多納”牌進口旅遊鞋。
這份模擬案犯的畫像,下發到數千名戶籍、保衛、治安、刑偵、巡邏民警手裏。樂東漢局長斬釘截鐵地下達了命令:“力爭20 天,攻破槍案。”
因為每次作案,歹徒頭戴麵罩,僅靠這些粗線條,沒有具體的罪犯麵部細節特征,依然無法對罪犯進行鎖定。
不過,很快案件就有了實質性的轉變,看來歹徒的末日即將來臨。
【暴露行蹤】
餘良穩,漢陽公安分局永豐派出所的一個管片民警,在1991年11月21日晚,接到一個轄區內的一個居民的反映。
這名報案人稱,在唐家灣7號來了一位新租戶,形跡十分可疑,因為房東發現,此人床空裏有一雙白色“迪愛多納”牌進口旅遊鞋。
此人名叫張明高,身高一米七,1963年生人,據這位租戶本人講,此人家住在礄口區漢正街,房東問他是做什麽的,他說是做個體生意的。
還有令房東生疑的關鍵一點,兩天前,他在下水道的糞便中竟然發現一顆子彈,當天因為下水道被堵,他拿著工具去疏通,一下子發現一個黃閃閃的金屬,仔細一看,竟然是一粒槍彈。
房東很清楚,自己的一排五間房屋租者不是老人就是婦女拖娃的,哪個會有手槍子彈?隻有張明高一個年輕人,不是他還有誰?
很可能是這名叫張高明的租戶在廁所時,將這粒子彈不小心掉入糞坑裏,或許他當時壓根兒就沒有看見,或者是知道嫌髒,就沒有將它撿起來。
他僥幸地認為反正過一段時間,下水道的水會將它衝走或者掩沒,他此人做夢也沒想到,因為他的這一次小小的疏忽,竟然讓細心的房東發現。
這個十惡不赦、惡貫滿盈的家夥終於浮出水麵。
警方立即對這粒子彈進行檢驗,發現這是一枚64式手槍子彈,而這個自稱是做生意的個體老板為何會有軍用子彈?他不是軍人也不是警察,在哪搞到的子彈?
顯然,這個張高明具有重大嫌疑。
【設計擒獲】
專家組立即組織抓捕,考慮到這個家夥手裏很可能有槍,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傷亡,警方想通過一個辦法,讓他自己開門最為穩妥。
在和房東反複溝通之後,房東反映出這個人訂有報紙,可以利用給他送報紙的機會,將之捕獲。
11月21日夜間9時許,一個由專案組精心挑選的精銳捕獲小組,悄悄潛入唐家灣7號房屋的四周,荷槍實彈地將這個五間平房團團包圍。
當房東敲門的時候,邊上的五名刑警靜候在一傍。
就在張明高打開門的一刹那,五名刑警閃電般去衝入室內,一把將其死死按在地上,為其戴上了手銬。
並現場搜出了一把64式手槍,子彈已經上膛,緊緊貼在他的上衣口袋,看來他也有所預感,自己的生命隨時都可能終結。
經過槍號對比,這把64式手槍正是派出所被盜的那把,而且也是係列持槍殺人案,包括斬首三名經警作案的那把手槍。
由於證據明明白白,張明高也沒有做無謂的狡辯,很快就交待了槍殺21人的係列案是他所為,並供出了另三名同夥的居住地。
這三個分別叫宋建廉、熊宗壁、彭毅。當晚,公安刑警一舉將這三名團夥成員悉數捉拿歸案,通過連續審訊,又將陳濟賢等八名犯有包庇窩藏和銷贓的案犯全部擒拿。
經過審理,張明高惡行累累:
非法製造和盜竊槍支、彈藥,大肆進行殺人、搶劫、放火、盜竊,共作案28起,直接殺死20人;
另外,張明高指揮同夥殺死1人;單獨劫取財物計人民幣餘元,與集團成員共同劫得財物計人民餘元,所劫公私財物共計人民幣餘元;單獨及夥同他人盜竊公 共財物計人民幣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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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處張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1年12月23日,二審審結。1991年12月26日,張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被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犯罪經曆
張明高屬於武漢本地人,1963年3月13日出生於一個工人之家,家庭住址是漢正街周安下裏二號,1.68米身高,最初是原航海照明器材廠的金工車間的一個三級車工,後不知道為何原因,他自動辭職不幹了。
因為張明高本身有車工的手藝,他開始利用鋼材和鋼管進行自製手槍,1980年6月,他利用夜晚加班的機會,加工了兩把簡易手槍,類似於農村的土銃,但威力很大。
但是光有槍沒有子彈也是白瞎,於是,他把菱形螺絲釘用磨床稍加打磨,就變成了子彈,他為了測試槍支的殺傷效果,他先後把樹、以及雞、貓等動物作為試驗,發現效果很好。
後來,張明高利用他姐夫的父親的獵槍火藥證,在漢口武聖路一個漁獵店購到了火藥,然後,又自製手槍彈藥。
因為他沒有殺過人,就用無辜的路人作試驗,從1983年開始至1988年期間,共槍殺8人,導致4人死亡,3人重傷,1人輕傷。
其中在1987年6月1日清早6時許,他偷偷潛入漢正街一個土產店,用鐵叉將守夜的李某刺死,從保險櫃裏盜取現金600元,之後,用汽油縱火粉焚燒。
後來,為了搞到火力更大的手槍,張明高把目光盯上了武漢鮑家巷和漢中街兩個派出所,後把兩把54式和一把64式手槍以及160發子彈盜走。
有了製式手槍,他連續對三名行路人進行殘忍地槍殺,其目的是為了測試效果。
為了把案子做大,單靠他一人無法完成,於是又聯係幾個無業遊民結成團夥作案,並定期對他們進行作案前的培訓。
有人好奇,這家夥為何要對四名經警下如些狠手?事後得知其因竟是為了一點口角和爭執,讓他記恨在心,遂起殺機。
據張明高交待:當時是大年初一,他正騎車經過蔡家田的一個橡膠廠門口,那時有四個經警突然點燃了鞭炮,“呯”的一下炸到了他的自行車。
張明高認為大年初一不吉利,就停了下來,和幾名經警爭吵了起來。
後來,雙方發生了肢體衝突,打了起來,因為張明高在幾個經警麵前,明顯力虧,隻得轉身逃跑,他臨走時,甩下一句:“好,你們等著,讓你們好好舒服舒服。”
於是,他在淩晨兩點,把那把盜來的64手槍別在身上,為了保險起見,又將一把砍刀,背包帶和塑料袋等作案工具備齊,趁夜色翻入橡膠廠,然後進入保衛科值班室。
當他進去的時候,四名經警正在酣睡,絲毫沒有發覺厄運就要降臨。
張明高用腳踢醒了程某,然後用槍抵著他的腦袋說:“不要動。”然後,用軍包帶把其手腳捆住,隨後,吳某和廖某也用同法被綁住了手腳。
當張明高正打算捆第四名程某清時,程某清卻和他打了起來,於是,張明高拿起手槍,向他的頭開了一槍,程當場身亡,為了泄恨,張明高又打了一槍。
接著,他又對餘下的被綁住手腳的三名經警痛下殺手,而後取出隨身攜帶的刀將他們的頭砍了下來,隨後,他將三個的頭顱裝入一個盒子裏,後來分拋於泵站和下水道等處。
【結語】
縱觀罪犯張明高的犯罪經曆,罪犯心靈扭曲,心狠手辣,給當時的受害者及家庭帶來了致命的傷害,給社會治安環境也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實屬罪大惡極,十惡不赦。
當下,我們生活在和平安寧的社會,更需要嚴守法律底線,遵守社會法治秩序和道德意識,心中以法為天,遠離罪惡,隻有人人守法,才能使社會更加文明,我們賴以生存的這片土壤環境才會更加純淨,人類的幸福感才會更加久遠。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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