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八十年代唐山襲警搶槍和搶劫銀行係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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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河北省下轄的地級市,是華北通往東北的咽喉。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五日,夜幕降臨,路北區分局警員,五十三歲的張恩佐,剛下班,獨自行走在回家的路上。
    突然,頭部被一個硬物猛烈重擊,他頓時失去知覺,栽倒在地上。
    隱隱約約,感覺一個人在搜其口袋,似乎在尋找什麽東西。
    後因搶救及時,張恩佐脫離了生命危險。
    當時,案件的偵查人員認為,是歹徒報複行凶,因為警察辦案中,難免會有罪犯懷恨在心。
    而且,案發現場,無人目擊現場,當時還沒有視頻監控,案件一時陷入僵局,被暫時擱置。
    一個月後,十二月十一日晚,路北區西窯派出所民警,四十五歲的楊慶福,在下班途中,被歹徒采取同樣的手段,用木棍和石頭擊其頭部,當場死亡。
    一把54式手槍及若幹發子彈,被案犯搶走。
    三天後,十二月二十四日,楊慶福的同事,周瓊,剛從女友家出來,遭遇槍擊身亡,同樣,一把54式手槍和子彈被搶走。
    後來,根據現場彈殼痕跡證實,正是從楊慶福的槍支射出的子彈。
    現場目擊者稱,案犯獨自一人,是騎著一輛半新的26型飛鴿牌自行車,匆匆離開的。
    短短的兩個月,三名警察被害,一時謠言四起:歹徒專殺警察。
    以至於,當時的警察不敢穿警服上下班。
    一九八八年四月五日,也就是案發後半年,清明節,時值周瓊的百天祭日。
    周瓊的女友,很早起床,打算祭奠其亡靈。
    突然,一聲巨響,門窗玻璃被打碎,周瓊的女友急忙開門,查看情況,發現門上竟然貼著一張漫畫。
    漫畫上畫著:三個警察、穿著製服、佩戴手槍 和一個裸體女人。
    畫的邊上寫著八個字:老井、周 、殺絕、穩、準、狠。
    經鑒定,字跡經過偽裝。
    警方推理:老井應該是指楊慶福,周指周瓊,幾個警察為了一個女人,相互火拚,導致案件發生。
    後來,案件調查組按情殺的定性,進行偵破,後一無所獲,此案一時迷霧重重。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晚六點半左右,路北區工商銀行朝陽道儲蓄所門前,突然響起幾聲清脆的槍聲。
    夜行的路人驚恐未定,先後發現四人倒在血泊中。
    後經查,其中三人已死,另一個的手臂被子彈擊中,昏死過去。
    這是一起嚴重的持槍搶劫銀行案,受傷的是:路北區工商銀行朝陽道儲蓄所女收款員孫毅英,所裏的男同事王大山被歹徒用槍當場打死。
    當晚,兩人將所裏儲蓄的四萬五千元現金送交時,途中遭遇歹徒槍殺,現金全部被搶走,另兩名死者是路人,為了阻止案犯逃竄也被槍殺。
    經現場調查,罪犯足跡與前三次係列襲警案,極為相似,歹徒使用的手槍就是周瓊被搶的那把。
    據此推斷,搶劫銀行案和襲警案是同一個人所為,而且係列襲警的目的,就是為了搞到槍支,搶劫銀行。
    令專案組不解的是:罪犯殺死楊慶福,就已經搶到了槍支,為何還要槍殺周瓊?隻有一種可能:罪犯係團夥作案,需要更多的槍支。
    但勘察現場推翻了警方的判斷。
    據目擊者稱,案犯是一個人作案,而且現場留下的隻有周瓊的子彈殼。
    聯想到周瓊家門前的漫畫,到底是什麽人所留,目的是什麽?和襲警以及搶劫銀行案有什麽直接聯係?案件一時陷入困境。
    此案一放就是九年。
    唐山市有一個大型水庫,陡河水庫,主要是灌溉和市民的飲用水源,距市區有十五公裏。
    一九九六年,唐山市政府決定疏浚陡河河道。
    三月十八日,當疏浚工程快到市區時,一個工人從打撈的泥巴中,發現一個手槍。
    自八三年嚴打後,唐山的菜刀隊和其他黑惡勢力,均被一網打盡,治安秩序明顯好轉。當時,工人以為是一把玩具手槍。
    經鑒定,是這一把54式手槍,並同時發現四個彈匣。
    而且,此槍和其中一個彈匣正是警員周瓊的,另一個彈匣是楊慶福的,另外兩個彈匣是現在職幹警的。
    專案組立即傳訊這兩名幹警,原來早在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六年都調配給了同一個民警:劉輝。
    劉輝,男,一九六四年出生,軍人家庭,畢業後,分配市刑警大隊,業績突出。八七年以來,多次立功,在領導口中,評價較高。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劉輝竟然是襲警案的專案組成員。
    當時,一個民警回憶了一個細節。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一日晚,該民警為了一個殺人分屍案,上門找劉輝了解情況。
    劉輝聽見有人敲門,抽出枕頭下的手槍,邊上膛,後去開門。因為當時房子隔音差,該民警清楚地聽見子彈上膛聲。
    開門時,劉輝把槍急忙藏在身後。後來,當人說到劉輝持槍開門一事,劉輝極力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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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此,專案組立馬進行調查得知:當襲警案發生後,全體幹警的手槍均已上交,如果民警沒有聽錯,當時劉輝手裏的槍從何而來?因為劉輝不承認,此事後來無人追問。
    後來從河道泥巴中發現的槍支隻有周瓊的那把。據此推理,那天劉輝在家裏藏的應該是楊慶福的手槍。
    實際上,當時的警校教員,王慶宇,也參與了襲警案的調查。
    根據他對劉輝射擊習慣及槍法幹淨利落的射擊風格,以及用自己從二手市場,購買的26型飛鴿牌自行車,進行的十多次模擬實驗。
    王慶宇早已推斷:襲警、搶搶、槍銀行的係列案與劉輝有關。
    王慶宇前後五次,向專案組反映自己的判斷,但因缺乏足夠的證據支持。
    而且,和當時把漫畫事件定性為情殺的結論不符。所以,他的推斷沒有被采納,也沒有進一步的調查。
    偵辦同時,著名的模畫專家,姚殿義,當時也把目標鎖定為劉輝。
    案發前一周,一位家住案發地附近的中年女性,多次看見一個男子在她家窗前晃悠,案發後,此人消失不見了。
    姚殿義根據這位女性的描述,畫出與現場可疑人員極為相似的畫像。
    送達專案組時,劉輝故作鎮靜,說到:好像按我模擬的畫的唄。
    當時,畫像還沒有作為重要的證據,隻是一個破案的參考,所以,劉輝沒有引起他人的懷疑。
    劉輝暴露以後,市局把在多次案發現場留下的足跡,和劉輝比對,均與其相符。
    與此同時,周瓊女友門前的漫畫,經鑒定,也是劉輝所為。
    後經多次突審,劉輝供認了全部犯罪事實。
    原來,劉輝為了搶錢,必須先搞槍,他先把年紀大的張恩佐作為目標,其目的,認為其年紀大,好控製。
    當時,張恩佐隻帶了一個空槍套,所以劉輝翻看他的口袋,沒有找著槍支。
    把楊慶福作為第二個目標,也是因為他的年紀大,這次搶槍得逞。
    那麽,既然有了作案槍支,為什麽還要殺掉周瓊?
    據劉輝交代,竟然是因為周瓊的一句話,導致殺身之禍。
    一次酒桌上,在談到前麵兩起襲警案時,周瓊隨口說到:我知道案子是誰幹的,差不多了。
    當時,劉輝也無法判斷,周瓊是否知道內情,但為了保險起見,他決定殺掉周瓊,消除後患。
    至於周瓊女友家的漫畫,是為了誤導專案組對案件的定性。罪犯的精心的設計,一度讓案件偵破差點成為懸案。
    至於楊慶福的槍支,被上門了解案情的警察發現後,劉輝擔心敗露,砸掉槍支,扔到了市郊的一個廢棄的礦溝裏。
    此案是罪犯精心策劃的一個高智商犯罪,如果不是因為撈河道的工人意外發現槍支,很可能此案會成為永久的懸案。
    由於當時沒有天網工程,現場的偵破條件不足,導致案件久未偵破。
    但仔細梳理,仍然有諸多破案的條件。例如,在警校教員王慶宇先後五次,向專案組反映自己的判斷時,理應重點調查。
    因為有足跡和漫畫的筆畫字跡支撐,以及有罪犯的模擬畫像和中年女性的目擊證人為輔助等。
    比如,畫像既然和劉輝高度相似,為何不讓這個女性對劉輝進行秘密辨認?
    如果加大案件的偵辦力度,案件可能早已大白於天下。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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