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北方金庫劫案-內應被槍殺,1麻袋錢曾孤懸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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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小的縣城,存放在人行金庫的300餘萬巨款一夜之間不翼而飛,五名銀行值班經警被槍殺,其中一名死者身份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懷疑......
【驚悚的現場】
連江是黑龍江省某市的一個下屬縣,人口約20來萬,這個安靜而文明的城市在20世紀90年代卻發生了一起驚天大案。
1997年11月15日,又到了早晨的上班時間,7點45分,中國人民銀行連江支行的經警江華從銀行後門來到大廳時,突然感覺天天上班的地方,如此陌生,因為大廳的卷閘門此時依然緊閉,大廳裏彌漫有一股濃濃的血腥味。
因為大廳裏很暗,江華處於職業的敏感性,他邊走邊低頭查看,突然,他發現地麵上有大片的血跡,他頓感情況不妙,當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警方很快趕到了案發現場,印入刑警眼簾的情景慘不忍睹:在經警室裏屋發現了橫臥的三具男性屍體,經初步辨認,死者分別為該行的經警孫一, 魏海林、以及保衛科長聶富有。
繼而又從銀行開水房裏,又發現了雙手被尼龍繩捆綁金庫員閻東陽的屍體,,還有一名金庫員馬成明的屍體,是在銀行大金庫內被發現,,也被緊緊地捆綁著。
經仔細勘驗,五人均被槍擊致死,而存放在大金庫內現金架上的300餘萬元人民幣,被洗劫一空。
偵技人員在現場找到了彈殼7枚,彈頭10個,是屬於河南焦作產的“健衛20型”口徑槍的子彈射出;而捆綁屍體的是白色六股塑料繩。
根據現場的血跡和淩亂的足跡分析,保衛科長聶富有是在大廳和歹徒搏鬥後被打死,又被拖到經警值班室裏。
而金庫管理員馬成明是在門外被槍殺後,被拖進金庫;依據是金庫大門外的明顯的血跡拖痕。
在後院角門上方留有麻袋擦過的痕跡,說明歹徒是用麻袋將錢從這裏翻牆後運走的。
現場經過了人為的精心清理,沒有留下其他任何有助於破案的關鍵線索,顯然歹徒具有極強的反偵查手段。
【調查當晚值班人員】
行長說,當晚值班的經警本應該是保衛科副科長肖戰,而為什麽換成科長聶富有值班呢?警方立即傳訊肖戰。
據肖說,當天下午鄰居找人打麻將差人,非要拉他加入,肖也是個麻將迷,也沒有推辭,於是就打電話讓科長聶富有換個班。聶認為平時相互有事,換個班也正常,所以就沒有拒絕。
而金庫管理員閻東陽當晚他也沒有班,他為什麽死在現場?他和馬兩人是負責管理大金庫的,各自保管一把金庫鑰匙,如果要打開金庫,兩人缺一不可。
按嚴格的銀行製度,二人在下班後是不應該同時出現在銀行的。
而另外三名死者,是當晚正常地值班。
據銀行負責人說,每天下午是四點半下班,按作息規定,任何當班人員相互不能替換吃飯,在其他工作人員下班後,夜間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到位,要求是放下卷簾大門,不允許外人出入。
然而案發當晚,從四點半到五點,隻有經警孫一一人在崗,而魏海林回家吃飯去了,馬、聶都不在。
在家吃完晚飯後,魏海林是五點多幾分到的銀行;
而閻東陽大約是七點差五分來到銀行;
保衛科長聶富有在七點五分左右到單位;
而馬成明是在七點二十分左右到銀行;
當時的情況是,銀行大廳的卷簾門隻拉到一半,裏麵的玻璃大門也呈開啟狀,沒有杠住,就是說,當時任何人進出都沒有阻礙。
而經警的槍支按規定是鎖在一個大型保險櫃裏,由聶和肖兩名科長共同保管,當值班的經警按上班時間到位後, 由他倆人分發給幾名值班人員,案發時,槍支依然存放在保險櫃裏,沒有什麽異常。
【案情分析】
在經過現場勘查後,專案組立即召開案情分析會,對案情作了一個初步的推理:罪犯至少是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心狠手辣,很可能與銀行內部有關聯,或者至少對銀行內部動作情況很熟。
因為當時處於夜間,罪犯能清楚辨別出是誰,金庫的鑰匙是誰負責,報警器的位置,以及哪幾個人一起當班。
而且,他們利用交接班的銜接時間,知道隻有經警孫一人在,所以利用最佳時機,進入銀行後用槍將其打死,然後設伏,依次將魏、 閻、聶、馬四人槍殺。
分析會上,有人提出一個關鍵點:當晚不是金庫管理員閻東陽值班,他怎麽到了案發現場?是有人故意將其約到案發點,還是他是參與者?這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因為隻有閻和馬共同到場,才能打開金庫大門。
偵查員從外圍了解到,當天下午,閻、馬、蔡銀行同事)、薑四人在馬家搓麻將,中途曾有四個傳呼打給閻東陽,經過查詢,前三個來自同單位同事孫家俊,但他沒有回電話。
但是,後一個他回了,經查, 這個呼他的是閻的女同學, 以前她找過閻換錢,這次的目的是還閻東陽的錢,因為閻說沒有時間,這個女同學就在銀行存了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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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期間,馬成明在閻回電話之前,也接過一個電話,但是沒有聽見對方說話聲音,對方就掛了,因此,閻、馬二人成為本案的工作重點調查對象。
找到重要的目擊者,對罪犯進行初步刻畫
在銀行斜對麵有一個實惠酒痁,這酒痁旁邊居住的一個張老師傅向走訪的民警反映了這樣一個情況,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
案發當晚10點左右,他走出門外去看看剛買的一堆煤,因為是剛買的,他有點不放心。剛出門,他看見實惠酒店前麵的路邊有一高一矮兩個人。
矮個的手推著一輛黑色自行車,和那個大個子一起向銀行的方向走去,身高分別1.67米和1.75米左右。
當時令張老師傅生疑的是:那時從南邊過來一輛汽車,兩人看見車來後,急忙閃入路邊的一個小巷子裏,等車過後,兩人又慢慢出來向前走著,明顯是擔心怕人看見。
約五、六分鍾後,這兩個人又轉回來,這次自行車後座上顯明放了一個麻袋,還是小個子推著,大個子將麻袋扶著,從酒店東邊的巷口向南拐去。
當時,不遠處還有一些人在跳舞,但張老師傅無法看清這兩人的麵部特征。
根據摸排和目前掌握的情況,專案組得出以下結論:一是罪犯為本地人,至少兩人以上,20歲至40歲之間;二作案時間在下班時間四點三十分至十點左右;三有健衛20型口徑槍;四至少罪犯中有一人與銀行內部有關聯。
最後,案件負責人確定了以槍找人的思路,對照上述四個條件,進行廣泛細致地摸排。
於是,全縣大規模的摸排開始了,三天後,有價值的線索出現。
【案發時間段,曾有三個電話打進值班室】
案發當晚5時至8時20分之間,曾有三個電話打入銀行值班室:在六點左右,孫一的妻子打了一個電話,她見吃飯時間到了,可老孫一直沒回來,而平時每次都在五時左右準時回家吃飯。所以,孫的妻子就打電話給值班室,想了解以下啥時候回來吃飯。
偵查員問當時是誰接的電話,又說的什麽,孫的媳婦回憶,接電話的人她不熟悉,,對方問道“你誰呀?”孫的老婆說“找老孫。”那人問:“找老孫幹啥?”孫的媳婦說:“吃飯。”對方道:“老孫不回去吃了,我們在這吃點快餐。”說完,就掛斷了電話,事後得知,那時老孫已經被槍殺。
在八點差五分時,行長從外地辦事回來,聽自己的兒子說銀行值班室沒有亮燈,就和父親說了,行長馬上給值班室打了一個電話。電話是馬成明接的,行長問道:“值班室怎麽沒有燈?”馬說:“都睡了,沒什麽事。”於是,吳行長也就沒有進一步追問。
那時,馬成明還沒有被打死。
八點二十五分,閻東陽的老婆向值班室打了一個電話,她在呼其丈夫三次無人回應時,往值班室打了個電話進行詢問。當對方接電話後,明白說找閻東陽的,急衝衝地說:“一會就回來!”說完就把電話給撂了。
而這三個電話,居然沒有一個人察覺到情況異常,更沒有引起他們的警覺,並且有兩家老公一夜未歸,也沒有人去銀行反映,不過,如果當時有人隻身前往銀行,很可能同樣會遭到槍殺。
案發當天下午,四人在打麻將時,馬成明曾接到過一個奇怪的電話,可對方沒有說話,這些跡象令人對馬產生懷疑,很可能是同夥。
如果是同夥,那為什麽又把他捆起來,將其打死,這似乎很難解釋。
經過一個月的摸排,案情終於在12月14日這天,出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突破,而這天正是案件整整過去了一個月。
【關鍵的一顆臭彈】
當時,在劃定區域的一個文化路派出所幹警進行摸排時,有人反映一個情況:案發半年前,當地有個叫馮老二的男子,曾到一個名叫薑某的家裏商談過想買一支口徑槍的事,但當時因薑某喊價過高,沒有買成。
這名幹警立即將此情況報給刑偵大隊大隊長黃健,黃健當即派出兩組偵查員,一組暗中對馮老二進行查訪,另一組對薑某秘密了解情況。
很快一個外號馮老二的男子浮出了水麵,34歲,身高1.65米 ,出租車司機,符合罪犯中矮個子的體態特征。
經過對馮老二的社會關係的深入調查,一個名叫張郭均的男子一直和馮老二聯係頻繁,此人現在縣工商銀行從事業務工作,因為工作的關係,他有機會和人行經常發生業務聯係,而且此人身高1.73米,正好和張老師傅見過的高個子男人相吻合。
通過調取電訊部門二人的通話記錄,在案發前後時段,兩人聯係頻繁,而在案發當天,兩人共通話三次,分別是清早,午後,以及午夜時段。
各種情況表明,二人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於是,指揮部馬上派人把二者全天候地監視起來。
另外一組在對薑某的調查情況時,此人反映:他本人是個槍謎,他先後買過一支小口徑短槍和一支健衛20口徑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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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家屬執意要求其將槍賣掉,因為私藏槍支是違法的,於是薑某就打聽人想將槍賣掉,不知道馮老二從何處得此消息,在四月的某一天,他和一個張姓男子一同前來講價,但雙方因價格問題,產生分歧,交易無果。
但後來,兩支槍被人入室盜走,薑某懷疑是馮老二所為,因為當時購槍時,馮老二親眼看見了自己藏槍的衣櫃。
當偵查員問薑某是否打過此槍,能不能找到子彈和彈殼?薑某想了一會兒,說曾經在野外對著一棵大樹和自己的車庫的庫門打過兩槍,但後來經過技術人員的現場查找,始終未能找到。
在偵查員進一步追問,他的槍從何人手裏購買的,薑某說出一個名叫幸某的男子,於是,刑警又立即前往此人的住所,並追問是否有開過槍,能不能找到彈殼和彈頭的下落時,幸某想到曾經在一個倉庫裏打過,但因為是臭彈,沒有打響,於是,他隨手將其扔在倉庫裏了。
針對這一情況,兩名偵查員讓幸某趕緊前去查找,因為事關重大,幸某不敢懈怠,把所有的雜物全部撿開,一個大半天過去後,終於找到了這個未能擊發的子彈。
後經省市彈痕專家檢驗,薑某家丟的槍,正是案發現場作案的槍支,也就是說,馮老二和張郭均二人是罪犯無疑。
【警方欲擒故縱:最終確定犯罪團夥並抓捕】
經過一個月的全力奮戰,專案組終於確定了張郭均、馮老二、蔡濤三人為重大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將蔡濤圈定的原因是,張郭均雖是工商銀行的業務員,但因工作的性質,常來人行進行聯係,而且,張和蔡,馬二人是麻將桌上的朋友。
為了抓捕萬無一失,三路精幹捕獲小組同時行動,在12月15日清晨七時左右,三路人員分別前往三個罪犯居住點,對三名罪犯悉數抓獲。
但是抓捕後,三人都不認罪,因為當時警方還沒有在居住之所查獲到相關的物證,比如,槍,贓款等 。
這一下把警方為難了,是不是判斷有誤?一時案件陷入僵局。
作為長期與案件打交道的資深偵查員,根據罪犯心理,省廳領導決定先把馮老二繼續關押,其餘兩人先放出再說,以觀其靜。
雖然這是一步險棋,但根據同夥作案的罪犯心理來說,因為馮老二還在裏麵,其餘兩人雖然出來,但是更加擔心馮老二扛不住審問,吐了出來,他們在外必定會有異常的表現行為。
果不其然,張郭均被放出來後,表現異常,見人就說警方抓他抓錯了,現在放出來了,行為明顯失常,後來得知馮老二被繼續關押,行為更加焦躁不安。
實際上,張郭均的所有行為均為警方所掌握,待時機一到,專案組決定將二人再次抓捕,這欲擒故縱之策,一下子擊碎了二人心存的僥幸心理。
通過搜查,刑警在張郭均的身上搜出氰化鉀藥片和一片鋒利的刀片,其用意可想而知。
在12月17日深夜,經過再一次訊審,最終張郭均徹底交待了犯罪的整個過程。而馮老二在審理中,他自知生命之將完結,於是,向偵辦人員提出見自己的妻兒,當然,警方出於人道主義考慮,滿足了他的這個心願。
【結夥犯罪過程,持槍設伏,並打死同夥】
因為四人是麻將桌上的常客,時間一久,無話不說,而且他們的話題就是如何搞到更多的錢,作為銀行工職人員的張郭均,由於業務關係,常來人民銀行,對人行的管理,一清二楚。
1997年4月開始,他們就把目光盯上了人行,有一天,張郭均以開玩笑的口氣與蔡濤說要在銀行弄錢,蔡濤不但不吃驚,反而讚許他的想法,並與他商量起如何周密計劃。
而張郭均又以同樣的方式試探人行的金庫管理員馬成明,馬竟然很爽快地答應,並承諾助他一臂之力。
就在馮老二盜槍成功之後,他又從體委一朋友處搞到一盒子彈,並多次在郊外練習打靶,經過反複權衡,最終他們把行動日期定在了11月14日這天傍晚。
為什麽他們要選擇14日作案,他們交待主要有這幾個原因,一是這天周六,銀行下班比平日要早,二,這天是馬老二當班,三是另一個管金庫鑰匙的庫管員閻東陽要到馬成明家打麻將,打完麻將後,必定要回單位取摩托車和手套,然後伺機將其打死後下手。
張郭均當天打了三個電話,早上和馮老二通話暗示行動之意,下午三點多,他又在外給馬成明打電話,當時張在馬接通電話後並沒有說話,但他知道閻在馬家打麻將。
待打完這兩個電話後,張郭均又與馮老二在電話裏作了行動的最後落定。
當晚四點多,張來到馮家院外,兩人在馮家院裏匯合,兩人各持一把口徑槍,在四點五十許來到銀行門口。
因為當時,他們看見幾個搞網線的工人還沒有離開,於是,二人在街上轉了一圈後,大約十分鍾左右,也就是在五點,他們二人又來到銀行,此時,銀行門口已沒有人了,他們直接進入銀行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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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經警室隻有被害人孫一一人在值班,當他聽見有人進來大廳,便出來查看,當走到值班室外間時,看見張馮二人,因為孫和張郭均熟悉,就上前打招呼。
而此時,站在張身後的馮老二從身後掏出槍來,對準孫一的麵部就是一槍,孫被當場打死,而後,他們將屍體拽進值班室,等著伏擊下一個。
過了一會兒,經警魏海林來到銀行大廳,因為當時天已經黑了,而當他將大廳的燈打開後,一進入值班室,就被槍殺。
接著就是管鑰匙的閻東西,他一進大廳就被兩名凶殘的歹徒用槍頂住,然後被塑料繩給捆住,因為當時,閻一下子認出了張郭均,便驚叫起來,馮老二見此,又用繩子勒住閻東陽的嘴巴。
閻東陽此時被逼坐在沙發上,他趁二人不注意,把鞋蹬掉,用腳在有灰的地板上寫下張郭均的名字。
此舉突然被馮老二瞧見,他用槍將閻逼進水開房,然後,連開幾槍當場將閻打死,之後,倆人將閻的辦公桌的鑰匙搜出後,又回到卷簾門下,守株待兔。
最後一名是保衛科長聶富有趕到上班,他一進來,張郭均就持槍對著聶某,聶楞了一下, 立即反應過來,他知道此時遇到了劫匪。
因為,聶富有是保衛科長,責任感驅使他不能等死,必須拚力一搏,於是,他伸手把張的槍拽住並用力往回拉扯,張郭均隨即扣動扳機,擊中了聶的大腿,馮老二從裏麵快速衝過來,對著聶富有連開兩槍,聶當場也被打死。
最後一名就是管另一把鑰匙的馬成明,在七點二十分左右,馬也走進了銀行大廳,由於 馮老二根本不認識馬,便舉槍便要向他開槍。
張郭均一看,連忙阻止並說道:“這是我們自己人。”後在馬的一齊操作下,他先將保險櫃的鑰匙從閻的辦公桌裏拿出後,又打開保險櫃,從裏拿出大金庫的那把鑰匙,連同自己的那把,他把金庫打開後,張郭均開始向麻袋裏裝錢。
此時,馮三站在金庫門前,他趁馬成明不注意,一槍將其打死,正在裝錢的張郭均埋怨道:“你為何要打死他?”
因為事先是這樣計劃的:先將馬用繩子捆起來,然後向其哪個非要害部打兩槍,偽造一個馬是被害者的假像,事後,讓馬不引起警方的懷疑。
可馮老二瞪著他說:“我擔心這個家夥不可靠,不如弄死他保險。”而後,馮三又把被打死的馬成明兩手捆住後拖到大金庫裏麵。
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清理後,於近九時許,張馬二人從銀行後門來到院子大門口,把裝錢的麻袋從門角上給扔了出來。
當時,他們剛一翻出大門,看見大街上走過來幾個夜行人,二人悄悄地把錢袋拖到一個暗處,然後,又裝作路邊的行人,分別向兩頭走開。
四十分鍾以後,兩人推來一輛自行車,然後將錢袋運到馮老二家裏院子裏。
在這四十分鍾時間裏,內裝300多萬現金的巨款就這樣獨自被扔在大街上無人知曉。
【起獲物證】
第二天,兩人趁馮老二的老婆沒在家之際,各從麻袋裏拿出10萬現金之後,將院內的煤堆掀開,然後再挖了一個坑,將錢埋在裏麵。
後來,馮老二感覺煤有點少,就再購了兩噸,堆在上麵,但是警方為何之前在他家沒有搜出贓款呢?
實際上警方也對這堆煤很懷疑,並也將煤堆挖開,但當時沒有看見錢袋就沒有挖了,如果當時繼續再往下深挖兩掀,那麽那時三個被抓後,早已真相大白。
那麽蔡濤當時在此案中充當什麽角色呢?據事後張、馮二人交待,14日11月當天晚上的行動,事先並沒讓蔡濤知曉。
可是在案發後,蔡問過張、馮二人是不是他們倆幹的時,張馬二人對其說等過一段時間平息後,會分給蔡濤一部分錢,而蔡濤就同意了。
而在蔡濤接受警方審訊時,他不承認和他們有分錢的想法,但是承認有參與預謀的過程,那麽警方問其為何參與預謀,又不會參與分錢呢?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什麽?
很顯然這一狡辯是無法從情理上說得過去,而且更重要的一點,因為他們是麻友,幾個經常在一起打麻將,當警方數次找到他,讓他如實提供實情時,他心存僥幸,明知是張馬兩人做的案,卻頑固地堅持為兩名凶殘的罪犯包庇,可見其罪行之深重。
12月19日早晨8時許,在馮老二的煤堆下起獲了沒有開封的贓款,並從郊外的農田裏挖出了已經被張馮二人拆開的槍支物件。
這一性質極其惡劣的持槍殺人搶劫金庫案,終於得以完美的偵破,而作案團夥成員中,除馬某被同夥打死外,張郭均,馮老二,蔡濤三人被中院判決死刑後,被執行槍決。
此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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