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集 70年代末沈陽持槍殺警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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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中美建交,二是對越自衛反擊戰。
這一年國內治安形勢不容樂觀,發生了許多性質惡劣的刑事案件。在這篇案件寫作之前,有必要分析一下當時國內重大刑事案件頻發的原因。
一九七九年這一年,正是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陸續返回城市的高峰期,大量知識青年從農村返回城市,加上其他待業人員,城市待業青年數量超過2000萬。
因為城市沒有充足的就業機會,大部分待業青年無所事事,遊蕩在街頭巷尾,酗酒抽煙,甚至拉幫結派,形成流氓團夥,參與各自違法犯罪活動。
盜竊、搶劫、強奸、殺人,甚至持槍搶劫等嚴重暴力犯罪為主,而因為案件數量龐大,加之當時的偵破手段落後,有些案件成為死案,至今石沉大海。
這一年,沈陽發生了犯罪分子襲擊我公安機關,並殘忍殺害我民警的惡性案件。
1979年10月的一個清晨,沈陽市沈北路道義派出所的民警們,像往常一樣陸續到崗。
然而,當他們剛踏入派出所大門的一刹那,一股濃重的血腥味便撲麵而來——這絕非尋常。
民警們從職業敏感性,立刻警覺起來,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隨即高聲呼喊當晚值班的民警楊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名字,卻無人應答。
在狹小的值班室內,民警們發現了駭人的一幕:楊某均和王某夏倒在血泊之中,身上多處彈孔,鮮血浸透了地麵。
經現場勘查,歹徒極可能不止一人,且手法極其凶殘——為確保兩人死亡,凶手甚至進行了補槍。
歹徒如何潛入?
歹徒是從派出所後側的一間倉庫撬窗而入的。從破壞痕跡來看,他們手法嫻熟,僅用三分鍾便撬開了堅固的鐵窗,顯然具備豐富的盜竊經驗。
警方推測,案發時民兵王某夏正在床上熟睡,而民警楊某均則坐在桌邊看書。歹徒先是從背後偷襲楊某均,將其槍殺後,又轉向仍在睡夢中的王某夏,殘忍地將其殺害。
1979年的社會治安雖不算穩定,但像這樣持槍殺害我ga幹警的惡性案件仍屬罕見。派出所民警日常主要處理民事糾紛或小偷小摸案件,通常不配槍。
因此,歹徒此次行動絕非普通盜竊,而是有預謀的報複或搶槍。果然,警方檢查槍櫃後發現,一把五四式手槍和六十二發子彈不翼而飛。
震驚沈陽公安係統,全城緊急追凶
這起案件性質極其惡劣——襲擊ga機關、殺害警務人員、搶劫槍支彈藥,在當時的沈陽乃至全國都極為罕見。
沈陽市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在對這起案件進行深入分析時,刑警們初步判斷案件性質可能是報複殺人或者搶槍。
為了找到關鍵線索,他們首先展開了對遇害民警楊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社會關係的排全麵排查工作。
然而,一番細致入微的調查之後,卻毫無收獲。
楊某均平日裏性格溫和,長期紮根於轄區,一心撲在民事糾紛調解工作上,憑借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公正無私的處事風格,贏得了轄區群眾的一致好評,在大家眼中,他幾乎不可能有仇人。
而王某夏是一位民兵,剛剛從軍隊光榮退伍複員,踏入社會還不到一年,為人正直坦誠,生活圈子相對簡單,同樣也談不上有什麽仇家。
退一萬步講,即使這兩位警務人員有由於在辦案中出現得罪人招人恨的情況,也不至於到了殺人的地步,歹徒肯定知道,殺人尤其對象是民警 ,抓住後本著重案速判,最多活不過一個月。
這點歹徒是清楚的。
所以,綜合種種情況來看,這起案件大概率並非報複殺人,搶劫武器的可能性則大大增加。
不得不說,這些歹徒似乎具備相當豐富的反偵察經驗,在案發現場幾乎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他們用來撬窗的撬棍是極為常見的工具,任何一個稍有經驗的學徒工都能夠用普通鋼材輕鬆打造出來,想要通過撬棍去追查歹徒的蹤跡,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於歹徒行凶使用的手槍,那是由發令槍改裝而成的鋼珠槍。
在當年,這種槍以及配套的鋼珠在市麵上隨處可見,想要追蹤其來源,猶如大海撈針,根本無從下手。
更為棘手的是,當年還沒有先進的視頻監控技術,案發現場既沒有如今的天網工程來記錄下歹徒的模樣,周圍也沒有目擊者能夠提供相關線索。
簡而言之,這起案件的線索寥寥無幾,偵破難度極大,調查工作逐漸陷入了僵局。
不過,就在清理案發現場的過程中,刑警們有了一個重大的意外發現!在犧牲民警楊某均的枕頭下麵,竟然找到了一把五四式手槍。
而這把手槍,正是之前大家一直認為已經被歹徒搶走的那一把。
經過分析,刑警們推測:不知出於何種原因,在遇害之前,民警楊某均從槍櫃裏取出了這把手槍,並將其放在了自己的枕頭下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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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場令人發指的暴行中,歹徒凶殘地將民警楊某均和民兵王某夏打死。行凶之後,他們迫不及待地對受害者進行搜身,妄圖找到槍支,然而一無所獲。
基於這一情況的推斷,歹徒主觀臆斷地認為民警並未配備槍支。隨後,他們賊心不死,又瘋狂地撬開槍櫃,結果僅僅發現了 六十二發子彈。
畢竟是在ga局內行凶,歹徒心裏也十分懼怕,不敢過多停留。匆忙之中,他們拿著好不容易找到的子彈,慌慌張張地逃離了現場。
由於當時場麵混亂,再加上歹徒先入為主地認定民警沒有配槍,所以他們根本沒有仔細搜查楊某均的床鋪,自然也就沒能發現藏在那裏的手槍。
實際上,這夥歹徒殺害民警的險惡目的就是為了搶奪手槍,可最終他們的如意算盤還是落空了。
令警方始料未及的是,在此後的一年多時間裏,沈陽市內猶如陷入了一片恐怖的陰霾,連續發生了一係列持槍搶劫案。
這夥窮凶極惡的歹徒如同惡魔般瘋狂作案,肆意掠奪財物,經統計,被搶財物折合人民幣竟高達 一千多元。
在如今,這點錢還不夠請一桌客的餐費,要知道,在那個每月工資僅有三四十元,按照當今平均工資3500元的比例測算,放在現在也是10萬往上,這無疑是一筆巨款。
而更為慘痛的是,在這一係列罪惡行徑中,先後有兩名無辜市民被歹徒無情地開槍殺害。
案發後,警方迅速對殺人現場遺留的子彈展開細致分析,最終確認歹徒使用的手槍,正是當初殺害民警楊某均和民兵王某夏的那把自製手槍。
很明顯,這夥歹徒並未因之前的罪行而收手,反而變本加厲,不斷瘋狂作案。沈陽城內接連發生的這一係列惡性案件,性質極其惡劣,影響極為嚴重,引起了各級公安部門的高度重視。
公安部、省公安廳迅速做出反應,相繼派遣經驗豐富的人員趕赴沈陽,全力參與案件的偵破工作,並成立了專門的破案指揮部。
沈陽市公安局也緊急抽調了百餘名業務精湛、經驗豐富的偵查員,精心組建專案組。專案組經過深思熟慮,進行了周密的部署,全麵展開了細致入微、地毯式的排查工作。
專案組經過對多起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分析,認為這夥歹徒具有如下顯著特點:
其一,他們膽大妄為到了極點,行事肆無忌憚,毫無顧忌。
在犯下如此駭人聽聞、震驚全城的血案之後,按照常理,一般的歹徒都會選擇銷聲匿跡一段時間,避開風頭,等社會關注度降低之後再伺機作案。
然而,這夥犯罪分子卻全然不顧,依舊瘋狂作案,其囂張氣焰可見一斑。
就在殺警搶槍後不久,他們便按捺不住罪惡的欲望,再次伸出了黑手,接連殘忍地殺害了兩人,其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
從作案動機來看,搶劫財物顯然並非歹徒的終極目的。畢竟,若是單純為了攔路搶劫財物,完全沒必要冒險殺警搶槍。
實際上,持刀或者使用自製槍支同樣能夠實施搶劫行為。而且,通常情況下,若隻是持刀或持自製手槍搶劫,且沒有鬧出人命,歹徒大多不至於被判處死刑。
基於這些因素,專案組經過深入分析後認為,歹徒不惜鋌而走險搶劫製式手槍,絕非僅僅為了簡單的搶劫活動,他們極有可能妄圖策劃實施更為重大、影響更為惡劣的犯罪案件。
而歹徒此次搶劫財物,或許是由於生活陷入困境,急需弄些錢來維持生計,但這顯然隻是他們一係列罪惡行徑的一個“小試”。
值得注意的是,這夥歹徒展現出了明顯的反偵察經驗。
在犯罪現場,他們幾乎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在整個搶劫作案過程中,更是小心翼翼地遮蔽了臉部特征,極力避免暴露自己的身份。
種種跡象表明,歹徒很可能有過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的經曆,對警方的辦案手段和偵查方式有所了解,所以才能如此狡猾地逃避警方的追查。
綜上所述,專案組的每一位成員都憂心忡忡。
因為他們深知,以這夥歹徒的惡劣行徑和囂張氣焰,必定會繼續作案,而且極有可能製造出震驚社會的驚天大案。
因此,盡快將這夥歹徒繩之以法刻不容緩。然而,當前的情況卻讓警方倍感棘手,苦於掌握的線索實在太少,甚至連歹徒究竟是什麽人都毫無頭緒。
麵對如此艱難的局麵,警方並沒有絲毫退縮,迅速調整部署,加大了市內巡邏的力度,同時對有前科劣跡的人群,展開了全麵細致的排查工作,試圖從這些方麵找到突破口,盡快將這夥危險的歹徒緝拿歸案。
就在警方爭分奪秒、全力以赴開展工作的時候,事情很快迎來了具有戲劇性的轉機。
那是 一九八一 年 一 月 七日 晚上十點左右,洪區公安分局民警劉某隆結束了一天的工作,騎著自行車下班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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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路過和平區勝利大街一所中學的牆外時,他發現這是一條狹窄幽深的小胡同,沒有一盞路燈,四處都被濃稠的黑暗籠罩著,仿佛能吞噬一切。
不過,這對於民警劉某隆來說,早已習以為常,因為這是他每日回家的必經之路,哪怕閉著眼睛,他也能熟知每一處轉彎和坎坷。
在那個時候,民警下班回家也會身著警服,劉某隆自然也不例外。當時,全市上下正緊鑼密鼓地開展對持槍搶劫逃犯的抓捕行動,劉某隆作為其中一員,頻繁參與排查工作,時刻保持警惕,腰間總是別著一把五四式手槍,以備不時之需。
在這昏暗的夜晚,微弱的月光穿透雲層,淡淡地灑在胡同裏。
劉某隆騎著自行車,不經意間發現牆邊上隱隱約約蹲著一個人。出於職業的敏銳直覺,他緩緩停下了車,目光緊緊鎖定那個黑影,試圖從對方的一舉一動中察覺出任何異常情況。
然而,劉某隆並沒有察覺到蹲下的,另一個更為隱蔽的黑影,正騎著車,悄無聲息地從他背後慢慢靠近,如同一隻潛伏在黑暗中的惡狼,準備隨時對其發動致命一擊。
就在劉某隆全神貫注盯著前方黑影的時候,冷不丁地,一聲清脆卻又瘮人的槍聲打破了夜的寂靜。
背後的歹徒突然掏出一把自製手槍,在距離劉某隆不過幾米的地方,迅速對準他的太陽穴扣動了扳機。
劉某隆甚至來不及做出任何反應,便中彈栽倒在地,殷紅的鮮血汩汩流出,在黑暗中蔓延開來,將地麵染得一片血紅。
幾乎在同一瞬間,那個原本蹲著的黑影快速跑了過來,開始對劉某隆進行全身搜查。
而開槍的黑影急切地問道:“有沒有槍?”搜身的黑影興奮地回應:“有了!”說著,便從劉某隆的腰間掏出了那把五四式手槍和五發子彈。
開槍的黑影臉上露出狂喜的神情,壓低聲音說道:“太好了!終於搞到了,快走!” 兩人迅速騎上車,消失在黑暗之中。
然而,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就在此時,一個充滿正義感的青年,正朝著他們逃跑的方向飛奔而去。
原來,在歹徒行凶的那一刻,青年工人明經躍恰好路過此地。明經躍是沈陽搪瓷廠的一名木工,這幾天一直在幫即將結婚的朋友打家具,為了趕工期,每天都忙碌到深夜。
這天晚上,在朋友家吃完晚飯已經九點多了,他便摸黑騎車踏上了回家的路,卻沒想到目睹了這一幕罪惡的發生。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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