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鬼子的97式坦克
字數:3137 加入書籤
“軍座,找到原因了,101軍的一個裝甲旅進攻信陽,這幫鬼子是想要回去救援的,但卻是被趕到的522旅給堵住了,現在他們在桐柏進退兩難。”
“哈哈!老天開眼,我就說絕對是101軍的,否則這幫鬼子可不會這麽簡單就選擇跑路,傳我的命令30師和31師迅速向著桐柏縣城靠攏對桐柏縣城進行合圍,絕對不能讓第六旅團這幫家夥給跑了。”
被壓著打了這麽久,總的找回一點場子,之前得防守各個重要地方兵力分散無法和第六旅團正麵硬剛,現在小鬼子轉攻為守,不將這夥鬼子給滅掉都有些說不過去。
兩個師一萬多人快速的集合,隻留下少量的部隊留守陣地,其餘迅速向著桐柏方向靠攏,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必須把握住。
而此時522旅也是抵達了桐柏東麵,看見小鬼子以城池為防守中心,一時間也是有些棘手。
畢竟是本土作戰,總不可能將城內的百姓一起覆蓋在炮火之下吧,到時候就會說一個巨大的麻煩,畢竟101軍的軍紀十分的嚴格的,敢傷害到平民哪怕他肖某人頭再硬林昊都能給他剁了。
幾十門火炮在城外擺開,但並未急著進攻,而是先給小鬼子一點壓力,若是能夠逼迫其出來在城外決戰那是最好的選擇。
“旅座,小鬼子並不選擇投降,對方還大言不慚的要求我們投降,否則就將我們滅了。”
“一幫大言不慚的家夥,我倒是要看看他們怎麽滅了我們。命令炮兵對城牆和城外的鬼子給我滅掉,我倒是要看看一個小小的縣城城牆如何擋得住我們的炮火進攻。”
火炮足夠,就算是堅固難破的南京城都能給你撬開,更不要說是一個小小的縣城。
雖然無法在城內搞事情,但先將你城外的勢力除掉再說。
轟轟轟~~!轟轟轟~!
炮彈落在城外發生爆炸,滔天的爆炸直接將城外鬼子的陣地給籠罩。
五十多門山炮野炮榴彈炮落在城外和城牆之上,炸的小鬼子苦不堪言。
“八嘎!命令炮兵反擊!反擊!”鬆木一龍麵對如此大的火力那是暴跳如雷。
城外和城牆上的小鬼子一個接著一個的被幹掉,十數輪的轟擊,五六百發炮彈便是落在鬼子的陣地上,若不是考慮後勤問題,炮彈落在其陣地上隻會是更多。
畢竟林昊不在,後勤保障無法快速有效的落實,炮彈也就沒辦法那麽的殷實。
但就算是如此也是讓小鬼子苦不堪言,這樣的火力就算是他們一個旅團加上師團的炮兵聯隊都不如,簡直的堪稱恐怖。
而城內的百姓也是知道打仗,快速的躲進了家中,但也是有著一些漢奸不知死活。
麵對522旅的炮擊,第六旅團也是迅速調整方案予以還擊,他們的火炮部署在城內,雖然影響了火炮的射程,但絕對能夠苟著城外。
“旅團長閣下,對麵火力太猛烈了,我們城外的士兵傷亡慘重,並且發現下麵正有著大量的部隊向著我們湧來。”
“迅速請求航空隊增援,給我將這幫該死的支那人通通消滅!並且命令城外的士兵給我守住,絕對不能讓其攻破防!”
鬆木一龍知道,現在的自己隻能是盡量的爭取時間,等待援軍的增援,否則他們必定會被滅掉。
但鬆木一龍不知道的是,他苦苦等待的援軍已經無法抵達,畢竟信陽方麵也是岌岌可危。
直到小鬼子的第二騎兵旅團抵達,合成旅早已經是蓄勢待發,並且還請求了空軍待命。
雙方的先頭部隊在信陽外圍遭遇,這幫第二騎兵旅團的家夥可謂是相當的囂張。
在這幫鬼子看來,他們擁有他們帝國最先進的坦克,遠不是龍國這樣落後的國度能夠比擬的。
畢竟老江手中的坦克和戰車就那麽一些,還都是輕型和超輕型坦克,威力也就那樣,如今的這幫鬼子帶領的可是他們眼中最好的中型和重型坦克,哪怕101軍都得退避三舍。
雙方的坦克部隊在一處平地遭遇,鬼子的一個坦克中隊和合成旅的一個三號坦克連碰撞在一起。
擁有全新97式坦克的小鬼子可以說是非常的囂張,直接便是命令開炮,其57毫米的坦克炮短小而無力,出口速度太慢造成威力不行,就像是小鬼子自己一樣,根本無法對林昊手中三號g型五十毫米裝甲造成有效的傷害。
由於其落後的工業水平,所以小鬼子的全新坦克都是鉚接結構,防護能力著實有限。
而三號坦克的五十毫米短管火炮能夠在五百米範圍直接擊穿60毫米的垂直裝甲,對付裝甲防護隻有30毫米的97坦克,就像是爸爸打兒子一般。
砰砰砰~!
雙方同時開火,小鬼子的穿甲彈落在三號坦克的正麵裝甲上,直接便是由於動能不足被彈開。
而反觀三號坦克的穿甲彈,雖然口徑小了一些,但出口速度比較快,直接便是穿透了鬼子的坦克裝甲在坦克裏麵爆炸。
爆炸在坦克內部產生,巨大的負壓直接將坦克裏麵的鬼子全部弄死,隻是一輪的射擊便是讓小鬼子損失數輛坦克,而林昊的坦克部隊隻有部分坦克的外裝甲出現了一些小坑,差距一下子就凸顯了出來。
“八嘎!進攻!進攻!給我將對麵的坦克通通消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