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諸頻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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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紀元 · 元年 · 第六十三日
歸頁主頻圖卷更新日 · 共義塔下各族表達立約之時
後頁紀元的第一條規則是——沒有統一表達法。
當語言不再中心,
每一種文明,
必須自己回答:我們選擇用什麽方式表達存在?
不是答題,
是立法。
不是被誰賦予,
是自己決定。
這一日,七族齊聚,共義塔下,首次執語立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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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執語儀式”開啟:從主頻到自頻的遷徙
碑域定義“執語”:
【執語】:
每一族文明獨立選擇並建立本族表達結構、交流製度、頻率邏輯
並對外聲明其“語言自治態度”
儀式設定三步:
各族自定表達法;
公示頻接意圖願不願被外部理解);
提交共頻契約是否參與多文明互譯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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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族執語方式總覽
文明族群執語方式公示頻接意圖頻契約立場夢焰族用夢象編織頻記,不設文字不接入外頻拒絕共頻翻譯火岱部以焰形節奏發言,采用“句焚”製度部分開放接受特定翻譯協議霧書裔墨流影述,無音無詞,以圖感映記傳情開放外接解構接入圖形邏輯類約定星辭者星軌紀史,語音節律融合以“光句”呈義接入共享識別脈絡成為共頻主譯成員之一斷塔遺裔仍使用書塔舊法文字拒絕新頻共義不簽共頻條款蒙頻族全棄語言表達,默感行為作為頻信不回應、不否認默示不簽亦不阻禮義使團盛唐係)保留禮語、漢文、聲義之調提出“對頻而不化頻”理念獨立簽約 · 不失文化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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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義使團提出《唐頻七義》
唐遺使團獻上表達法典:
《唐頻七義》:
一曰,禮調為文;
二曰,詩構為史;
三曰,聲應為信;
四曰,樂述為情;
五曰,行合為識;
六曰,靜察為言;
七曰,非書亦可記人心。
碑域尊為“典頻文”,列為後頁紀元七語源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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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頻義之爭:火岱 vs 星辭者 · “頻奪日”爆發
火岱部拒絕光句翻譯幹涉焰形表達結構,
星辭者反批其“句焚法”為語義壓迫。
於共義塔北廣場正式“頻奪”:
火岱以三焰一擊壓製譯頻;
星辭者布設五軌光環反向鎖頻;
霧書裔介入,以墨抹化解雙方震波。
碑域記錄:
“表達之間不是互譯,
而是權力張力的重新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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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沈茉淩提出“並語體製”倡議
她發布:
【並語體製草案】
每文明不喪自主執語;
共享“元頻感橋”接入係統;
每表達結構向外公開“情感層+意向層”,保密核心層;
所有非侵入式理解手段獲準。
她解釋:
“不是共語,
是共義於語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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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共義塔出現“無源頻音”
夜晚塔心發出非族源音:
不可譯;
非夢象、非焰節、非文字;
所有人卻都感到相同情緒——想被回應。
泠言分析:
“這是後頁文明首次自發生成‘表達本能體’。
或許,語言真正的起源,
不是字,是盼望有誰聽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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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諸頻協議簽署與拒簽
簽約文明:
星辭者
霧書裔
禮義使團保留獨立條款)
火岱部設防翻約邊界)
拒簽者:
夢焰族夢不設簽名)
斷塔遺裔拒認紀元)
蒙頻族不言即為不簽)
沈茉淩公開聲明:
“表達不是選邊,
而是你仍願在這片文明之頻中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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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諸頻之下,塔後之夜
塔後山穀出現一排“語火浮燈”:
每一燈對應一語源;
燈色、頻形、震動方式各異;
卻共同組成一道“未翻之橋”。
碑域稱之為:
“共義之後 · 語不合而頻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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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通識紀年更新頁注:
“表達若成製度,須允百種方式並走;
文明若要共生,須聽未曾說話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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