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縣堂昏斷惹塵囂 屈打成招罪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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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其實不傻,案件疑點太多,這三人很可能是被嫁禍的。
他怎麽說也幹了多年縣令了,這般明顯的異常還是看得出來的。
可他今早的火氣很大,加之他與本地衛所的總旗官很不對付,恨屋及烏下,懶得深究,幹脆整他們一整,成功了算他們倒黴,萬一緝捕司插手翻案,他也至少出了口惡氣,反正他不虧。
隨即,他眼珠一轉,目光投向另外兩人,說道:“證據確鑿還如此嘴硬,定是故意包庇同夥,來人啊!那兩個也給我打”
王鵬站在門口,看的於心不忍。
電視裏看到是一回事,現實中近距離觀看,又是另一種感覺。
太殘暴了!
“等……等一下!”癱在地上的楊貞,氣若遊絲的說道,“不要為難我兄弟……我……”
“大哥!”其中一人大喝一聲,撲到楊貞身上,製止了他繼續說下去。
縣令聽到楊貞的語氣,知道有了轉機,微笑剛剛掛起,不想卻被打斷了,恨聲道:“好哇!果然是同夥!互相包庇!給我打!”
又是二十大板x2
地上的一灘爛泥變成了三灘。
“最後再給你們一次機會,到底招不招!”縣令再次拍下驚堂木,喝問。
此時的三人皆已陷入半昏迷狀態,哪裏還能回話。
“哼!別以為不說話就能敷衍過去,證據確鑿,你們不說話就是默認了,邢捕頭,幫他們畫押,退堂!”說完便欲起身離開。
“縣尊大人英明!”邢捕頭拿過師爺早就寫好的招狀,笑嗬嗬拍句馬屁,然後蹲到三人身前,用他們自己的血沾了滿手,就要按下去……
王鵬皺著眉頭,一副地鐵老人看手機的嫌棄表情,看著邢捕頭的動作。
這就結案了?
王鵬嘴角抽抽的厲害!
他是真沒想到,古代辦案居然真是這樣的。
他還以為前世電視電影裏說的屈打成招是個例,沒想到,是慣例?
難怪出個狄仁傑和包青天就被大書特書,合著他們才是不正常那掛的啊!
他這個門外漢都能看出來少說四五六七八個疑點,莫非真就統統不管了?
退一萬步說,就算楊貞真是凶手,也不能光憑一把帶血的刀就定罪啊!
何況,楊貞三人明顯是被故意屈打成招!
畫押都是在人家昏迷的時候畫的,這……不算冤案的話,什麽樣的才算?
王鵬轉頭看了看身邊四人。
卓青青貝齒緊咬,目露凶光,仿佛雌豹一般渾身緊繃,若不是此處場合不對,她肯定已經衝出去,給那縣令和邢捕頭刺上十個八個窟窿了。
見她這副模樣,想到她之前口口聲聲叫自己狗官。
王鵬現在多少了解一些她的心情了。
他自己這時也想呸一口,喊一句狗官。
大頭依舊麵無表情。
小川則同樣麵露怒容,但也僅僅是怒一下,更多的還是見慣後的木然。
小三笑的有些悻悻然,悄悄將自己的緝捕司令牌塞到王鵬手中,便轉頭研究起縣衙大門上的雕花。
王鵬瞧瞧手裏的令牌,眼見楊貞的血手即將落到招狀上。
他舉起令牌,大喝一聲。
“慢著!”
縣令腳步頓住,轉身。
邢捕頭也停下動作,抬頭看來。
待看清是王鵬說話,還有他手中令牌後,瞳孔微縮,竟是在瞬間,本能的加快楊貞手指落下的速度,想來個塵埃落定。
可王鵬也不是吃素的,眨眼間,內力狂湧。
邢捕頭整個人定住,接著漂浮而起,手中招狀淩空飛到了王鵬手中。
邢捕頭驚駭欲絕,心頭默念:完了!
縣令此時也看清了王鵬手中令牌為何物。
匆匆走來,神色難看至極的行禮道:“下官包永德,見過緝捕司上官。”
王鵬聽後一愣,脫口而出:“就你也配姓包?”
包永德不知道王鵬為何會這樣說,可侮辱意味誰都聽得出來。
在古代,辱及姓氏相當於罵人祖宗十八代,是極為惡劣的,但他不敢吭聲。
包永德這樣的小鎮縣令,多為從七品,極少數能到正七品。
而緝捕司職銜,隻要當上隊正,大多就是正七品了。
別看名字叫做隊正,實際相當於現代的市級公安副局長,手下組長之類的差不多是刑偵隊長之流。
棲霞鎮這種小地方,根本沒有緝捕司衙門,大案皆由淮州府城代管。
也就是說,縱使雙方平級,一個是上級大城的官,一個是下麵小鄉鎮的官。
平時的交際圈子就差了幾個位份,天然便低上一頭。
再看王鵬一行人的穿著打扮氣勢,怎麽看也不像底層小吏。
所以包永德根本不敢擺架子。
王鵬走進大堂,抖了抖手中招狀,平靜問道:“這案子就這麽完了?你們就是這般查案審案的?憑一把帶血的刀?殺人動機呢?損失財貨呢?作案時間呢?人證呢?凶器是否是這把刀,你們勘驗過了?萬一刀上的血不是人血,是人家殺雞留下的呢?那銀票就不能是人家自己的?這麽多疑點都沒有查清楚,就草草結案,而且還是屈打成招,你們比凶手更可惡啊!按照你們的邏輯,那麽……看著我!說!你們是不是凶手的同夥,故意栽贓幫真正的凶手脫罪!”
卓青青的目光不自覺地追隨著王鵬的背影,眼中閃爍著異樣的光彩。
那挺拔的身姿在陽光映照下顯得格外高大。
她暗自思忖:王公子不僅武功高強,更難得的是身為富家公子,仍懷有嫉惡如仇的俠義心腸,再加上俊朗的容貌,舉手投足間流露出的氣質……
一切種種,無一不正好擊中她的心巴。
她剛剛有多憤怒,此刻就有多崇拜。
縣令卻是聽的冷汗直冒,這等罪名,他哪兒敢認,心知無法善了了。
幹脆挺直腰板,看著王鵬,不卑不亢道:“不知閣下是哪裏的上官?此案現下有本縣審理,若上官對案情有異議,可以書麵下函,重啟調查,如此當堂質疑本官的判斷,是否有些不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