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綁架案二)

字數:4415   加入書籤

A+A-


    江州市公安局六樓會議室,午後1點20分。
    投影儀投出的視頻畫麵開始緩緩播放。
    女孩仍穿著那身清風小學校服,被安置在一間昏暗房間角落。她雙手被拷在椅背後方,麵前放著一瓶未開封的礦泉水,一盞燈光從她頭頂正上方斜射下來,照出一道極長陰影。
    畫麵沒有背景音樂,也無明顯動作,全程靜止。女孩的嘴巴未被封住,卻始終未發出聲音。她似乎在望向鏡頭背後某處,表情沒有哭泣,反倒是專注,帶著一絲疑惑。
    整段視頻時長五分鍾零七秒,分辨率為720p。
    開頭和結尾各停留十秒,顯示一行白底黑字:
    “如果三日內不承認錯誤,她將逐日剝奪。”
    無任何贖金要求,無任何暴力展示,卻比任何刑具都令人窒息。
    投影關閉,會議室陷入死寂。
    程望靠坐椅背,眼神沉定。
    “先說物理線索。”他打破沉默。
    技術科副組長齊建手持遙控筆走到屏幕前,調出靜態畫麵。
    “這是我們提取的五處有效信息。”
    1. 牆麵反光分析:通過分析燈光照射角度與牆麵反光區域,推測房間寬度不超過3.5米,高度2.2米至2.5米之間,牆麵表層為毛坯或水泥質感,有輕度返潮現象。
    2. 聲源背景:視頻無配樂,但音軌底層存在極低頻率噪聲,疑似來自工業電機。噪頻為50hz上下波動,排除家用電器可能,更接近老式水泵或通風設備。結合女孩發絲輕動頻率,可推測室內通風口位於左後方。
    3. 光源偏色:圖像分析顯示燈光色溫偏暖,約在2700k至3000k區間,常見於老舊白熾燈泡或電感鎮流器熒光燈,結合反光可判斷燈罩外包一層半透明塑料材質,未使用ed。
    4. 礦泉水瓶標簽:瓶身印有“xx山泉”字樣,為南城區小型灌裝廠出品,不進入大型連鎖商超,僅在個別夫妻便利店及批發市場流通。
    5. 校服細節變化:對比前日照片,女孩右側袖口有輕微撕裂,褲腳沾有土色粉末,經圖像增強分析,該類粉末與石灰石塵土反射特性接近。
    齊建合上激光筆:“綜合判斷,女孩被拘禁地點極可能位於未裝修完工或棄用的工業用房中,具備一定通風係統,水電供應尚未斷開。”
    雷涵記下所有要點:“符合這類條件的建築有多少?”
    “初步篩查,江州市六大區範圍內,滿足結構特征的廢棄廠房、倉儲區、爛尾樓合計超過三百五十處。”
    程望沉聲:“從使用‘xx山泉’的小店周邊縮小搜索半徑。先劃十公裏半徑,反查全部視頻監控,搜索車牌識別記錄。”
    他看向技術組:“有沒有人分析過女孩的行為反應?”
    一名年輕女分析員舉手:“我分析了她的注視方向與呼吸頻率。”
    “從鏡頭第1分24秒至第3分51秒,她共進行了三次抬頭、五次深呼吸,右腳有兩次不自覺敲擊地板。這種狀態不是極度恐懼,更像是——等待。”
    “她在等人來救她?”雷涵問。
    “不。”她搖頭,“她似乎在等鏡頭後麵的人給她指令。”
    下午3點10分,網安大隊
    u盤來源被鎖定。
    快遞寄送地址為江州西郊一處廢棄電器倉庫,寄件人身份偽造,快遞為現場自助機投遞,攝像頭角度被遮擋。查無麵部識別。
    u盤購買批次溯源鎖定為網絡訂單,ip地址使用跳板,最後節點顯示為越南河內一處服務器。整個鏈條構建標準,技術嫻熟,手法近似專業。
    程望靠在窗口前,視線越過窗欞落入庭院。
    雷涵站在一旁,語氣低沉:“他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
    “他懂流程,懂攝像頭,懂警察的反應。他知道我們要的不是他是誰,而是他在哪。”
    程望緩緩道:“而他要的,不是時間,不是錢,是——看我們反應。”
    “視頻就是他的法庭,他是法官,我們是被告。”
    下午5點整,江州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
    麵對媒體,警方被迫發布公開信息。
    “本局接獲匿名投遞包裹,內容顯示一名10歲女童失聯,現確認其身份為田知夏……”
    新聞發布會一出,輿論瞬間炸裂。
    “為什麽不是先封鎖而是公開?”
    “是不是嫌犯在引導警方?”
    “又是官員家屬優先,普通人失蹤就沒人管?”
    網絡聲音夾雜猜測、陰謀論、憤怒與偏執。無數媒體私下套線,有記者甚至守在田家樓下。
    當晚十點,公安官網服務器一度被擠爆。
    程望翻閱評論時神情冷靜,他比誰都清楚,這一切正中對方下懷。
    晚上10點45分,江州市公安局門前
    一位中年男子來到值班窗口,自稱有重要線索。
    他遞上名片:“吳一江,曾是交通事故鑒定科聘用專家,三年前那起逃逸案的民間谘詢顧問。”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我知道誰可能是肇事者。”
    值班員神色一變,立即通報。
    程望於11點12分趕至,將其帶入會議室。
    “你確定?”他開門見山。
    吳一江表情複雜:“當年法院采信的關鍵一項證據,是被告衣物上檢測出的血跡匹配,但我曾質疑過提取順序——那件衣服是在案發八小時後才被警方帶回,而那晚下雨。”
    “我質疑它可能遭到‘補提’。”
    “你的質疑有記錄嗎?”
    “被封了。”他冷笑,“我遞交的是紙質報告,沒進卷宗。第二周就有人找我談話,說不要幹涉案件流程。”
    “我問了案發現場鄰居,他們記得有輛軍綠色越野車在巷口出現過,但這條線被壓下了。”
    “我從沒放下這事。你現在告訴我,那孩子出事了?有人報複了?”
    程望盯著他,良久才說:“她不是肇事案的孩子。”
    吳一江一震。
    “但她是那個法官的孩子。”
    深夜零點二十,江州公安局檔案室
    程望獨自走入十年前舊案區,翻找“江刑字486號”檔案。
    他打開檔案袋,一張泛黃的庭審證言躍入眼簾:
    “我確定,那天是林某開的車,他撞倒孩子後跑了,我在後麵看見的。”
    證人署名:趙啟年。
    程望緩緩坐下,翻開另一頁,那是趙啟年的口供記錄。
    字跡潦草,語句反複,前後邏輯多處矛盾。
    程望閉上眼,再睜開時隻說了一句:
    “他撒了謊。”
    喜歡刑偵檔案:破案先鋒請大家收藏:()刑偵檔案:破案先鋒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