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雨巷凶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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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表麵已然明晰:宋維是執行者,許源是推動者。而陳蕊——她是這場情感與心理戰中最早就被瞄準的獵物。
可程望始終覺得,這起案件還沒有徹底結束。
每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閉環,不應隻以“法律追責”來定義,而要在“動機結構”“執行過程”與“外部影響”上形成自洽。換言之:還有未解的因果鏈未被揭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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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涵從資料室走進來,手裏拿著一隻用牛皮紙袋封存的筆記本。
“陳蕊的妹妹把這本遺物交了上來,她是在整理遺物時發現的。說是姐姐的私人筆記,密碼是她的生日——2001年10月1日。”
筆記本是一款早期的電子本,沒有聯網功能,內容保存在內置芯片中。程望戴上手套,緩緩翻開——第一頁是帶時間戳的日誌:
【2025年3月2日】
今天宋維又堵我。說是想“談談感情問題”,我直接報警嚇退了他。可他並不是最麻煩的那一個。
有些人更擅長不動聲色地吞噬你。
程望抬眼。
“她並非第一時間將矛頭指向宋維,而是‘有些人’。”他說。
雷涵點頭:“繼續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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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
他今天在辦公室裝作不認識我,可我知道他早已拿我的鑰匙配過了。那天我回家,客廳的地毯被移位,杯子被擦拭得一塵不染。
他在表達一種‘我能來,也能走’的控製感。
宋維沒有這種耐心。
再下一頁,是一段極為壓抑的描述:
【2025年3月17日】
我感覺自己每天都在走鋼絲。
他開始勸我放棄舉報宋維,說那隻是“過激反應”,但我拒絕了。
第二天早上,我的車胎被割破。沒人看見,但我知道,是他。
他曾說:“你如果離職,誰也不會在意你消失。”
我錄了音。藏在那台舊手機裏。
程望手指停頓了一下:“她確實留下了證據。”
“但手機不見了。”
“是許源毀的。”程望低聲說,“他知道她錄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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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偵工作中,關鍵物證的缺失是最難突破的困境。但有時候,一個細節就能引出真相。
“查一下許源近期是否送修、丟棄過舊手機。”程望吩咐。
技術科反饋:他在案發前三天曾將一部2017年的翻蓋機送至江州舊城一家電子維修鋪,理由是“無法充電”。
程望卻搖頭:“他不是毀滅證據。他是想知道她有沒有真的錄音。”
“你是說——他怕。”
“他怕她不止有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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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數據恢複專家長達48小時的破解與讀取,警方最終在si卡芯片上找到了部分錄音緩存:
【錄音片段一】
女聲陳蕊):我拒絕,是我的權利。
男聲低沉):可你不該讓他也知道,你太不謹慎了。
女聲:你想控製誰?宋維是你放出去的狗?
男聲:你可以試試看,有誰相信一個情緒波動的女教師。
女聲:我會讓所有人聽到你說這句話。
男聲:那你最好準備好……在聽到這句話之後永遠閉嘴。
雷涵聽完,久久未語。
“這個聲音可以確認是許源。”程望緩緩道,“他沒有動手殺她,卻塑造了一個殺人環境。”
“他的每一步,都為宋維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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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精神科對宋維的診斷結論是:邊緣型人格障礙,自控力缺陷嚴重,但作案時具備刑事責任能力。他被激怒、被操控、被釋放——但這並不意味著他無辜。
而許源——他是那根不斷撥動獵犬鏈條的人,明知對方早已瘋癲。
檢方最終以“教唆殺人未遂”及“證據毀滅”“非法侵入住宅”等多項罪名對許源提起公訴。
案件的最後階段,是一場沉重的對話。
程望與許源隔著玻璃窗,再次對峙。
“你為什麽要這麽做?”
許源沉默良久,開口道:“因為她走得太快了。”
“什麽意思?”
“她看不起我們這些‘失敗者’。她有原則、有鋒芒、有正義感,可她從來不回頭看一眼我們這種人。”
“於是你毀了她?”
“我隻是讓她失去‘她想保護的東西’。”許源望著窗外,“你知道,這樣的人最怕的,不是死亡,是‘失控’。”
“可你沒能控製她。”
“是啊。”他歎息,“她把錄音留了下來。”
窗外下起雨,一如那晚。程望站起身,說:“你沒毀掉她。你隻是燒出了她的名字。”
陳蕊的母親未出庭,隻寫下一封短信:“我的女兒不是一個軟弱的人,她隻是不懂,世界上有人會為了控製她而毀滅她。她不是倒在了暴力中,而是倒在了沉默裏。”
法院宣判之日,大雨如注。
媒體稱這起案件為“情感控製型凶殺”的典型案例,引發社會對“情感操控、性別暴力”的廣泛討論。
而程望,在返回局裏的路上,收到了陳蕊妹妹的短信:
“謝謝你們。她不是一個‘死者’,她是一位‘站著死去的人’。”
他在車中靜坐良久,沒回。
這份未曾言說的正義,如同雨水,在城市某處悄無聲息地滲透進地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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