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婚外情殺人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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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冬過後,江州的氣溫驟降,街頭行人腳步更快、話語更少。
    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內部,一場未列入計劃的案件複盤會在周五晚上悄然展開。會議由程望主持,參加者除林卿、段維外,還有預審科、法醫科、心理側寫小組成員。
    複盤對象,不是當前正在偵辦的案子,而是去年春天,一起早已結案的“跳樓自殺”事件。
    死者名叫馮瀾,三十五歲,獨居,某事業單位職工,生前無精神病史,朋友圈幹淨安靜,最後的社交動態停留在案發前一天——“你撒的網,從沒打算收我。”
    彼時結案依據為:死者無他殺跡象,手機中無可疑通訊記錄,遺書語氣平穩,符合自殺特征。
    但近期李宛青案的發酵,使得相關線索重新進入視野。
    心理側寫小組負責人周漪開場即言:“這類案件最大的問題是,我們隻看到了結尾。”
    “一個人決定死亡,是有過程的。”她繼續,“我們未能分析那個過程,就無法判斷自殺的‘真實屬性’。”
    “有人是真想結束生命,有人是希望某個回應。”她頓了頓,掃視眾人,“還有人,是被‘沉默’殺死的。”
    ?
    林卿接過話題,調出馮瀾案的所有原始資料。
    “她的遺書中未提任何親屬、朋友,整整三頁紙,隻談自己工作狀態與‘疲憊感’。”
    “我們找到她生前使用過的舊筆記本,其中一份未發送的郵件草稿寫給一個署名‘’的人,內容重複表達一種:‘我配不上你的生活’‘謝謝你曾經撿過我’。”
    周漪接道:“‘配不上’‘撿過’這類詞匯,在依戀障礙型人格中較為典型。”
    “她不是毫無情緒,而是早已被‘棄用’——在對方情感係統裏,她被封存了,而她自己還試圖維係殘存的聯係。”
    程望翻看紙質資料,問:“是誰?”
    林卿答:“我們初步鎖定一名叫梁景琛的金融公司高管,與馮瀾在2019年短暫同居,後女方搬離,無公開爭執。對方已婚,育有一子。”
    “當年詢問時,他隻說兩人‘和平分開’,未再聯係。”
    “但我們從電信數據恢複中查出,他在馮瀾自殺前一周,曾三次在她樓下徘徊,留下短暫定位。”
    “他沒進去。”林卿補充。
    “是沒進去,還是沒敢進去?”周漪反問。
    ?
    程望命人調取梁景琛過往半年內的通話與軌跡記錄,同時申請了對其進行非正式訪談的審批。
    三日後,梁景琛現身江州公安局。
    他穿著整潔,神情冷靜,言談舉止帶有典型的“精英姿態”——條理分明、善於控製語言輸出,幾乎不給情緒波動留下破綻。
    “我對馮小姐的去世深表遺憾,”他說,“但我們分手已久,期間無任何瓜葛。她是個好人,隻是可能太過敏感。”
    “你曾出現在她樓下三次。”程望拋出資料。
    “那段時間我情緒波動較大,確實經過那條街。但我沒有進樓,我怕她誤會。”他頓了頓,嘴角浮起一絲牽強笑意,“或許這也是種體貼。”
    “她死前最後一次打開微信,是在你進入那個定位區域後十分鍾。”林卿冷聲。
    梁景琛麵色微變,低下頭,卻依舊平穩道:“或許她知道我在下麵。但她也沒出來。我們都有分寸。”
    周漪一直在觀察他的眼神。
    “你當時怕什麽?”
    梁景琛沉默數秒:“怕她問我,還愛不愛她。”
    “你不想說謊,又不想說實話。”程望平靜道。
    “所以你走了。”
    “你以為不說話就不會傷人,但她死了。”
    那一刻,梁景琛眼神終於閃過一絲崩裂。
    “她為什麽要那麽極端……”他喃喃。
    “因為你給了她希望,又把希望收回。”林卿語氣鋒利,“你不肯給她身份,不肯陪她走遠,卻又每次在她即將脫離時,把她拉回來。”
    “她不是死於你離開她,而是死於你反複返回卻拒絕承認她存在的方式。”
    空氣沉重壓抑。
    “這不是刑事罪。”梁景琛低聲。
    “是。”程望點頭,“法律不能懲罰你,但我們可以記錄你。”
    “讓她的死有名字,有源頭。”
    ?
    數日後,公安局與市心理協會聯合發布《親密關係心理暴力識別手冊》,其中列出五十種“非暴力傷害特征行為”,旨在建立早期幹預機製。
    此外,由馮瀾、李宛青案件為起點的《情感驅動型死亡歸因研究報告》也正式立項,程望列為特別顧問。
    社會反響不一。
    有聲音認為公安不應涉入“感情糾紛”,也有法律專家指出“道德審判不能代替司法審判”。
    但也有更多普通人,在平台留言:
    “終於有人承認,她們不是‘太脆弱’,她們隻是太認真。”
    ?
    一個月後,馮瀾母親從外地趕來,麵見程望。
    老太太坐在接待室裏,手裏緊緊攥著一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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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小時候性格好,不吵不鬧,從不惹事。我一直以為,她能活得穩當點。”
    她抬起頭,眼中布滿血絲,“你說……她是真的不想活了嗎?”
    程望久久凝視那雙混濁的眼睛,最後輕聲說:
    “她不是不想活,她是想活得有人回應。”
    老太太點點頭,抹了一把淚,把那張紙交給程望。
    是馮瀾八歲時寫的一首小詩:
    “如果有人說我好,我就不哭了;
    如果有人拉我走,我就不跳了;
    如果有人聽我說,我就等他。”
    ?
    天色已晚,江州市公安局樓道昏黃燈光中,程望獨自一人走出檔案室,手中拿著那張紙,步履緩慢。
    他知道,這個案子已經沒有“司法結局”。
    但他仍堅持把這件事完整寫入卷宗。
    他說,這是“另一種判詞”。
    是給那些未曾得到機會發聲的人,一個遲到的注腳。
    深冬的江州,夜幕降臨得早,街燈在寒風中忽明忽暗。程望獨自一人在支隊辦公樓頂層的天台,手中捧著那幾頁被雨水微微浸濕的日記與詩稿。他輕輕撫摸扉頁上李宛青與馮瀾字跡迥異卻同樣哽咽的文字。
    寒風中,程望將那張寫有“她還在等一句解釋”的紙條,別在大衣內袋。風雨中,他分明聽到自己心底的聲音:
    “你不必承擔他們的孤獨,但你必須讓他們被看見,被回應。”
    他沒有選擇離開天台,而是緩步下樓,回到支隊辦公室燈火通明的工作台前,打開電腦,敲下新的標題:
    “情感驅動型死亡預警與幹預體係建設方案”
    他知道,這既不是終點,也不是永無止境的開始,而是在無數個等待回應的人心中,燃起一絲微弱卻不滅的餘燼——那是對生命的尊重,對社會的救贖,更是他對“無情細節收割機”外號背後最溫暖的回應。
    本案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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