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地產分屍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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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看守所。
深夜十點,監室樓b區走廊空曠冷清,燈光像清洗不盡的灰塵,粘附在白色牆磚表麵,散發出令人心悸的寂靜。
程望走進羈押審訊室時,宋偉正被帶上手銬,坐在對麵。他瘦了一圈,眉骨因長期失眠顯得格外突兀,眼裏沒了最初被捕時的抗拒,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持續消磨後的麻木。
兩人對坐,一盞頂燈斜照下來的光,剛好卡在宋偉的額心。像一把刀。
“我們再談一次。”程望將文件緩緩攤開,聲音沉穩,“你已明確供述殺人、肢解、拋屍過程。但動機、預謀程度及共犯配合仍存在分歧。你需要清楚:說實話,是你目前唯一的機會。”
宋偉低著頭,手指在膝蓋上擰緊,又鬆開。
“……我早知道躲不過。”
他咽了口唾沫,嗓子幹澀:“嚴斌……是他帶我進的行。他知道我急缺錢,那年我母親查出尿毒症,每周透析,藥費貴得嚇人。我大學畢業做施工監理,一年下來賺不到十萬,實在扛不住。”
程望不動聲色。
宋偉繼續:“最開始隻是做賬上的‘調劑’——材料數量多報一點、虛列工期節點。每次一筆十萬、二十萬。我能分一兩成……到後來,嚴斌說,要‘吞下’一個項目。意思是——不隻是偷,而是改賬、造賬,甚至找皮包公司輪流開票,把成本洗成灰款。”
“李樹偉什麽時候知道的?”
“2023年三月。那時候驗收臨近,李樹偉是安全負責人,按規要對所有入場材料做一輪清點。結果他發現了其中一批鋼材根本沒到位——賬麵上卻是驗收完的。我們早就走完程序了,他一鬧就出事。”
“他要舉報?”
宋偉點頭:“他找過我,說這是‘犯罪’,說如果不改正,他要寫聯名信向上報。我當時還勸他說你別管了,管不了這麽深。可他就是那種‘較真’的老工頭,他不怕事。”
“於是你們決定殺人。”
宋偉沉默了一會兒,像是在逼自己回憶那一段最不堪的時間:“……不是一開始就決定的。我們想嚇唬他。嚴斌找我,說讓李‘冷靜幾天’,我們請他去喝酒,灌了酒後在工地二層辦公室談話。嚴斌說,隻要他簽個‘退出聲明’,錢就給他一筆封口費。但李樹偉根本不買賬,摔了東西就要走。”
“然後?”
“然後嚴斌攔住他,他掙紮的時候撞到鋼架上……那一刻我都愣了,他後腦血流得很快。嚴斌說:‘他要死了。’我呆住了,他反而特別冷靜,說‘幹脆,處理掉’。”
程望冷聲:“你選擇配合。”
“……我害怕。我怕我不幫,他也會殺我。嚴斌平時就是那種人——笑著握你手,背後一刀捅下去不會猶豫的人。”
他頓了頓,又低下頭:“我幫他把屍體運到廢棄庫房,在夜裏用砂輪機肢解。那個房間,沒有監控,沒有人來。我們把屍塊封進施工水泥罐裏,混在次日澆灌進地基……”
他的聲音漸低。
“你為什麽沒逃?”
“……我以為這事能壓下去。他說沒人查,就算查也查不到我們頭上。可我每天都睡不好。我媽後來說我臉色像死人。”
程望看著他,久久沒有說話。
十幾秒後,他翻開麵前筆錄:“根據你供述及物證比對,警方基本認定你為案件協從、共犯。在案件定性中,涉黑資金流為動機主導、李樹偉為妨礙利益對象,你與嚴斌實施共同謀殺。”
他放下筆:“你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宋偉搖頭,目光茫然。
“我……已經全說了。我知道死罪難逃,我不求別的。”
“你在供詞最後一段提到‘我媽’。”
宋偉抬起頭,聲音幾不可聞:“她現在還不知道……我希望別讓她知道我是殺人犯……能不能,不告訴她細節。”
程望沉默了三秒。
“這不在我職責範圍內。”
……
程望離開審訊室後,走廊盡頭的燈還在閃。
看守所外,江州市的風帶著些許塵土味,在深夜鑽進風衣的領口。
這一案最終結案時,涉案賬戶凍結48個,涉案資金總額3762萬元,追贓追回2431萬。嚴斌、宋偉以“故意殺人罪、毀滅證據罪”移交檢察機關提請公訴,另有張慶民、徐自強、劉一鳴等三人被國際通緝。
而李樹偉——一個想做“好工頭”的人,最終死在了一份良知裏。
那天淩晨,程望獨自走過正在拆除的舊工地。吊塔早已停擺,腳手架支離破碎。地麵被雨水泡成泥塘,血早就不在了。
他看著那片土,心裏卻很清楚:
真正的墓碑,不在這地上。
而在,沒人敢再說真話的縫隙中。
本案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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