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身體的叛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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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第三訊問室,白燈無聲,窗簾拉上,連晝夜都被人為隔絕。
    室內溫度被調至略低於常溫,牆角的攝像機記錄下這一切,不聲不響。
    顧言清被帶進來時,穿著一件灰白色長袖襯衫,頭發束起,眼神平靜,坐下時沒有掙紮,也沒有發問。
    程望坐在她對麵,麵前的卷宗整齊疊放,一如他本人。
    他沒有急於開始,甚至沒有看她。
    顧言清的視線卻一直落在桌麵正中。那裏有一隻杯子,玻璃質地,裏頭盛著不冷不熱的白開水。
    ——她盯著它,仿佛在透過水麵看見某段舊時光。
    終於,程望翻開卷宗第一頁,聲音平緩:
    “姓名,顧言清。女,21歲。江州大學應用化學係大四學生。身份證號以警方存檔為準。我們從你的宿舍與實驗室取樣,確認你私藏並使用了高純度硫代鉈化合物,對你的室友林知微實施了長達三十日以上的慢性投毒。你是否對此陳述有異議?”
    她抬起眼睛。
    沒有焦慮,沒有驚訝,甚至沒有一絲波動。
    她隻是問:
    “她死了嗎?”
    程望停頓片刻:“目前沒有。但器官損傷嚴重,極可能留下永久性神經係統損害。你很清楚鉈的作用,它不是立刻致命的毒,而是會緩慢瓦解一個人的身體、語言、意誌與尊嚴。”
    顧言清沉默了幾秒,微微點頭。
    “那就沒死。”
    這句話落地時,程望麵上沒有反應,孫越卻在監控室內咬了咬牙。
    “太冷了。”他說,“她知道自己做了什麽,她知道。”
    ?
    初輪訊問開始。
    “你有任何對投毒行為的解釋或辯解嗎?”
    “沒有。”
    “投毒的方式你自己動手完成?”
    “是。”
    “為何選擇洗發水?”
    “風險最小,效果穩定,不容易被懷疑。”
    “你是否理解,這種行為在法律層麵上構成故意殺人未遂?”
    “理解。”
    “那你為什麽做?”
    顧言清沒有立刻回答。
    她把雙手放在桌下,交叉握緊。那是一種自我壓抑的肢體語言——她在試圖控製自己。
    “你恨她嗎?”程望忽然問。
    顧言清的手收得更緊了些,但聲音依舊平穩:
    “不是恨。”
    “那是什麽?”
    “我隻是想讓她……不要那麽耀眼。”
    這句話說出時,她的聲音幾乎沒有起伏,但程望聽出了某種勉強。
    他點開一段錄像——
    視頻中,林知微在圖書館對著筆記微笑,顧言清從遠處的座位投來一眼。
    那眼神,是羨慕,也像審視,又像什麽都沒有。
    程望低聲道:
    “她成了你不能接受的標杆。”
    顧言清低下頭:“她什麽都不做,就可以讓你變成一塊鏡子。你每天照著照著,就覺得自己渾身都髒。”
    “你是說,她沒有對你做任何傷害,但你還是決定傷害她?”
    “她沒有錯。”顧言清抬起頭,“可我也沒有地方可以退了。”
    訊問間歇,深夜一點,程望單獨回到辦公室。
    他靠在椅背上,閉目良久。
    窗外是江州夜色沉沉,警局樓宇泛著鈉燈的橘黃光。
    他的腦海裏回蕩著顧言清那句話:
    “她什麽都不做,就可以讓你變成一塊鏡子。”
    這不是一時情緒,這是一種病態的自我認知崩塌——長期處於比較、壓抑、自我懷疑之中,將“殺死對方”作為唯一能夠令自己“複原”的路徑。
    程望在心理檔案裏調出她的成長經曆:
    ? 初中:校內尖子,母親曾長期陪讀,有輕度控製行為。
    ? 高中:就讀重點中學,經曆學習滑坡,長期服用抗焦慮藥物。
    ? 大學:前兩年成績出色,後期受林知微成績、外貌、社交全麵壓倒後,性格逐漸孤僻,心理輔導次數明顯增多。
    他在筆記中寫下一行字:
    【她不是瘋子,她是清醒的病人——知道自己崩壞,卻選擇讓別人陪葬。】
    第二次訊問。
    “你第一次接觸林知微是在什麽時候?”
    “軍訓。”
    “她對你做了什麽?”
    “她借了我一支筆。”
    “然後呢?”
    “教官讓我們輪流喊口號,她聲音最好聽。”
    “這和你動機有什麽關係?”
    顧言清笑了一下,苦澀:“你不明白,程警官,你們男人總以為動機是刀,是火,是烈性的。但我們這種人,動機是水——它是潛的,是溫的,是一天天泡進血肉裏的。”
    “你不恨她。”
    “不是恨。”她停頓,“是想擁有她——或者說,想讓她失去我所沒有的一切。”
    “你明知道鉈的毒性,也明知道這是犯法。”
    “我每天讀書的時候都知道。可我無法停止。”她盯著桌麵,“就像,有人每天喝酒,有人每天賭錢。我每天,幻想她的頭發一把一把掉。幻想她早上站在鏡子前哭。幻想她開始害怕自己的身體。”
    “那種感覺,比任何獎學金都讓我活著。”
    程望輕輕地歎了口氣:“你為什麽在她住院後請假?”
    “我覺得——差不多了。我給她一個不死的結局,剛好。”
    “所以你不跑?”
    “我知道你們會查到。你們總是能查到。可你們永遠查不到,我到底有多想和她交換人生。”
    案件小結會議,當夜三點。
    程望簡要陳述:
    1. 動機閉環:病態心理投射、自我形象崩潰、嫉妒與焦慮疊加,形成“非致命毀滅性”傷害欲。
    2. 作案路徑閉環:實驗製備→藏匿試劑→夜間實驗樓儲存→利用宿舍熟悉環境→鎖定洗發水為投毒媒介→持續投毒達成目的→事後請假脫身,製造“自然脫離”假象。
    3. 證據閉環:宿舍查獲試劑、投毒時間線與林知微中毒症狀完全吻合、顧言清供述內容與物證邏輯高度一致。
    案件已完成閉環,進入審理移交流程。
    但程望站起身,仍無勝利的輕鬆。
    他在會議結束後說:
    “我們破了這個案子,但我們救不了那種‘想成為你’的深井——她躲在下麵,把別人拉進去,然後一起溺水。”
    顧言清在押解前提出申請:想見林知微一麵。
    林知微躺在病房中,失語,眼神渙散。
    她不能說話,隻能看。
    顧言清站在玻璃外,看了足足十分鍾。
    沒有哭,也沒有笑。
    隻是輕聲說:
    “你現在,終於跟我一樣普通了。”
    她轉身離開。
    那一刻,程望站在走廊盡頭,望著她的背影,心裏隻想起一句話:
    有些人不是想活得更好,而是活不成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