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BUFF疊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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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張健好像也是第一次遇到,愣了好幾秒才反應過來。
“大爺,我們是警察,有一個案子牽扯到你家這個租戶,所以我們才過來調查。如果你知道他的情況,請跟我們說一下,也算是支持我們的工作嘛。”張健勸說道。
“少來這一套!”
吳誌存冷哼一聲,道:“我就一句話,幫我找到殺我孫子的凶手,我就告訴你他是誰。”
張健眉毛一挑,語氣重了一些:“大爺,您這樣不行啊,您這相當於包庇罪犯了。”
“嚇唬我?”
吳誌存一副混不吝的表情,直接把雙手一伸:“那你們抓我啊,送我進監獄,正好了,管吃管住,我能住到死。”
嘶!
沈新輕抽一口涼氣。
到底是大爺啊,這也太牛逼了吧。
張健頓時做了難。
旁邊趙守川急忙勸說道:“吳大爺,這事兒不是開玩笑的,是正事兒,您不能這樣。而且我們跟你說過很多次了,真沒有人殺您的孫子。”
吳誌存嚷道:“我不管,我孫子給我托夢了,他就是被壞人害死了,他跟我說他冷,連衣服都沒有,我可憐的家望啊,大軍,我對不起你,沒有看好你兒子。”
他說著說著,直接哭開了。
哭了兩嗓子,又拍著大腿道:“反正我就一句話,想知道他的情況,就得先幫我找到殺我孫子的凶手。大不了你們就抓我回去,隨便你們怎麽審,有本事就打死我,你看我會不會說。”
趙守川急忙道:“吳大爺,嚴重了,沒人說要抓你啊。”
都快七十了,誰敢抓,抓回去誰敢審?
吳誌存才不管,還是把手一伸,說你們趕緊給我上銬子,我跟你們回去享福去。
刺激的張健眼皮直跳。
這時,陳超跟了進來,低聲問什麽情況。
幾人出門。
張健把情況一說,頭疼的厲害。
陳超眉毛也瞬間擰到了一起,想了一下道:“你們覺得他是真知道那租戶的情況,還是虛張聲勢?”
“那誰知道。”
張健聳了聳肩,道:“反正咱們都問了,那小子深居簡出,還整天戴個口罩,沒人知道他的情況。但吳誌存既然租房子給他,而且又朝夕相處,說不定還真知道一些情況。”
說到這兒,張健一咬牙,試探著道:“要不然就真帶回去,嚇唬一下子?”
有些人看著嘴硬,可真到了派出所,往審訊室冰冷的不鏽鋼椅子一坐,立馬就老實了。
“別,你可別亂來,他都67了!”陳超連忙搖頭。
這麽大年齡,又瞎,說不定還有基礎病,帶回去隨便出點兒什麽事兒,都不是派出所能夠擔著的。
“我就一說。”
張健撇撇嘴,沒了話。
他要真把吳誌存帶回去,宋亮急的能跳腳。
派出所最怕的幾類人裏麵,就有上了年紀的老人。
有的有子女的,還能有所顧忌。
像吳誌存這樣,孤家寡人一個,真就是BUFF疊滿,誰也不敢把他怎麽樣。
送進監獄監獄都不收。
這時,陳超突然扭頭問趙守川:“老趙,這個吳家望到底是什麽情況,真的像吳誌存所說,是被人殺害了嗎,他後來有拿出什麽證據嗎?”
假如說吳家望真不是失蹤,而是被人殺了,那事情又不一樣了。
命案必破,這是鐵律。
趙守川搖頭:“沒有啊,他說的那些證據我們都調查了,全都是沒影兒的事兒,反正我覺得他就是太想孫子,或者說太自責了,產生了那種……執念吧。”
陳超抱著胳膊,陷入了沉思中。
旁邊張健道:“陳隊,這個吳家望失蹤是七年前的事情,假如就按吳誌存所說的,是被人殺害了,那屍體呢?老趙他們也找了很久,但沒有任何發現。”
“好,就算凶手把屍體埋了,七年前這邊是挺荒的,可七年過去了,這邊開發的那麽厲害,到處動工。如果屍體埋在地下,動工的時候是有很大概率會被發現的。但一直沒有無名屍骨被發現的案件,那隻能說明吳家望就是失蹤,被拐走了。”
陳超點頭。
他認可張健這一點分析。
周圍大開發,掘地三尺都不誇張,如果有發現無名屍骨,肯定早就報案了。
想到這兒,他苦笑一聲,道:“我說的吧,這案子不好弄。你看嫌疑人特意找了一個瞎子家租房,然後又深居簡出,戴口罩,很明顯,有極強的反偵察意識。”
張健歎口氣,一開始那麽順利的抓到範傑,他真以為這案子馬上就能破掉,所裏能立個大功。
誰想到,案子竟然還有這樣的反轉,遇到了這麽一個反偵察意識如此之強的罪犯。
這時,陳超突然扭頭,望向了沈新。
“小沈,你有什麽看法?”
突然被點名,沈新嚇了一跳。
張健也立刻道:“小沈,你不是想當刑警嘛,正好你也以一個刑警的思路,發表一下你的想法。”
聽到張健說沈新想當刑警,陳超眉毛一挑,表情有些古怪。
沈新還真有一點兒想法,道:“張隊,陳隊,我沒太多想法,就是感覺有一點兒奇怪。”
“什麽地方奇怪?”陳超立刻問道。
沈新帶著兩人來到堂屋門口,指著裏屋的吳誌存,低聲道:“你們看他的耳機和手機,那耳機要兩千多塊,他那手機,六千多。他一個五保戶,雖然有房子出租,但這邊房租應該沒多貴吧。”
“最重要的,老人一般都很節省,誰舍得買這麽貴的耳機和手機,而且我高度懷疑,他連這倆牌子都不一定知道。”
“那麽誰給他買的,他連個家人都沒有?”
沈新反問。
而且這麽一說,腦子好像一下子理順了,突然冒出來一個大膽的想法:“你們說,他的耳機和手機,會不會是那個租戶給他買的?”
這都是年輕人喜歡的東西。
張健和陳超對視一眼,表情有些驚訝。
他們是剛接觸吳誌存,如果接下來正常調查,那應該也會注意到這個反常的地方。
而沈新呢,立馬就注意到了。
那至少說明沈新的觀察力很不錯。
盯著裏屋的吳誌存看了一會兒,陳超又皺起了眉頭:“如果按照小沈說的,是那個租戶給他買的,那這個事情就又不一樣了。”
犯罪嫌疑人給吳誌存買這麽貴的電子產品。
而吳誌存也有意隱瞞嫌疑人的情況。
那這算什麽,同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