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人的悲喜不能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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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新一直以為,“我想哭,卻怎麽也哭不出來”隻是一句歌詞。
    但這一刻,它卻具象化了。
    就在吳誌存的家。
    孫釗和陳超作為分局代表,黃塘派出所的李曉光所長也來了。
    而沈新,則算是代表了雲林派出所,和張健一起趕到。
    為了這次見麵,陳超默默在心裏準備了兩天的勇氣。
    考慮吳誌存年齡大了,眼瞎,有基礎病,還特意把救護車叫了過來。
    事先吳誌存應該不知道的。
    分局帶著高進瑞指認現場,有大量的附近居民圍觀。
    可那個時候,陳超就考慮過這種情況,把消息封鎖的很好。
    周圍的居民隻知道高進瑞犯事兒了,但具體犯了什麽事兒,誰也不知道。
    更不知道警察從高家祖墳挖出來了一具孩子的屍骨。
    就是怕吳誌存提前知道消息,情緒激動,發生什麽意外。
    但這一關遲早要來。
    陳超盡量用最平靜的語氣,敘述著簡化的事情經過。
    沒說吳家望又清醒,被強行活埋的細節。
    就說他意外被車撞到了,然後被凶手埋進了自家祖墳,一埋就是七年。
    “最重要的,凶手我們已經找到了,他已經供認不諱,承認了所有事實。”陳超最後道。
    說完,他看著吳誌存,期待吳誌存能有什麽反應。
    哪怕情緒失控的喊一聲不可能,我不信。
    並沒有。
    沈新也在偷偷的看吳誌存。
    他的臉上呈現出一種茫然,還有痛苦的快速切換狀態。
    他似乎想哭,想有所反應,但眼皮動了動,卻根本擠不出眼淚。
    他眼淚早就哭幹了。
    可就是這種狀態,卻讓沈新更加難受。
    印象裏,那個嫌棄炒飯太素,甩給自己50塊讓自己去買烤鴨,最後又傲嬌的說把找零賞給自己,氣勢洶洶,嚷嚷著趕緊把我抓進監獄,我能坐到死的吳大爺。
    沒了!
    沈新這才感覺到,吳誌存是真的老了。
    他已經67!
    快到古稀的年紀。
    他瞎眼好多年,早就被殘疾折磨的不成樣子。
    他還生死關前走了一遭。
    上次見他,他已經形容枯槁,生氣不存,如今再見,隻是更嚴重了。
    就像殘存的燭火,搖搖欲墜。
    所有人僵著,沉默在了這裏。
    還是社區的李主任,主動上前安慰道:“老吳,我知道你心裏苦啊。”
    好好的一家子,兒子兒媳出車禍意外去世。
    妻子喝了農藥,追著兒子去了。
    就剩下這麽一個孫子,也失蹤了七年,意外慘死。
    中年喪子已然是人生至苦之事,更別說吳誌存親人全沒了。
    “但人不就是這樣嘛,他該著你了,那咱們又能怎麽樣,忍著,受著,你像我,當時我老伴兒心髒病沒了,我也想跟著他一塊兒去算了。”
    “可最終還是忍過來了,我想啊,我老伴兒在地下,也想著我能好好活著,把這剩下的日子過好,然後了無牽掛的再去找他。”
    “所以你也得撐住啊,得好好活著,至少,你得把家望的後事操辦好吧,那麽好一孩子,真是受苦了。”
    她說著說著,自己忍不住先啜泣起來。
    他們那個年代過來的人,見慣了生活的無情,有那麽一種超乎常人的耐受力。
    “對,後事。”
    吳誌存終於有了反應,顫抖著嘴唇喃喃道:“娃苦啊,我老是夢見他,他跟我說躺在地下涼啊,還黑,什麽都看不見。”
    “我得把後事給他辦好,讓他找爸媽去,他爸媽等著他呢。”
    “我對不起大軍啊。”
    說到最後,吳誌存開始嚎啕大哭。
    沈新默默仰頭,努力的把眼淚憋回去。
    心裏就跟填了草一樣,一跳就好像拿砂紙在磨,堵的難受。
    吳誌存那沒有眼淚的幹嚎,沈新有些聽不下去了,轉身走到廚房外麵。
    張健歎口氣,跟了過來。
    他猶豫一下,開解道:“小沈,我知道你想當刑警,可能在你心裏,刑警是一個特別偉大,有使命感,榮譽感的職業。”
    “這當然是,而你能懷有這種使命感,也是一件好事,但我還是想提醒你,說到底,它也隻是一份職業。”
    “而且這一行幹久了,見過黑暗的事情太多,如果共情心太強的話,心理承受不住,真的是會崩潰的。”
    沈新抬起頭,反問道:“所以呢,就當沒看見嗎?”
    “當然不是。”
    張健搖頭,道:“你可以同情受害者,理解他們的痛苦,但你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你是警察,你的職責是把案子查清楚,不是去共情受害者家屬,替他們悲傷沒用,把案子查清楚,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這個世界上,人與人之間的悲喜不是相通的,你也永遠無法理解他們經曆了什麽樣的痛苦。”
    “投入過多的感情,隻會影響你的判斷,就像當年我……”
    說到這兒,張健猛地收口。
    沈新下意識的望向他,當年什麽?
    “沒什麽。”張健搖搖頭,然後道:“其實你已經做的很好了,可以說不是你,這個案子到現在也不會有結果。”
    不是沈新找到了樂樂,不是沈新注意到了樂樂的異常行為,這個案子還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大白於天下。
    沈新苦笑。
    說是這麽說,可就是高興不起來。
    張健也沒奢望三兩句話就能勸住沈新。
    照他的想法,年輕嘛,非得經曆的多了,才能明白這些道理。
    “如果你真覺得難受,那就幫著吳大爺,把後事料理好,他眼睛瞎了,各方麵不方便,對你來說,也算是有始有終。”張健又道。
    沈新點頭,自己也是這麽想的。
    什麽事情,總要有始有終才行。
    “張隊,我沒事的,謝謝。”
    “謝什麽。”
    張健不在意的笑笑,又道:“倒是你,吳家望這個案子,你是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保不齊又是一個嘉獎,你小子才轉正啊。”
    懸了七年的失蹤案,能夠破獲,於情於理,都要進行嘉獎。
    沈新歎口氣,嘉獎什麽的,其實自己真沒想那麽多。
    而且現在想想,沈新寧願這案子就那麽懸著,至少吳誌存心裏還能懷著希望。
    吳誌存再悲傷,再不想接受,事情已經這樣了。
    隻能接受。
    陳超幫吳誌存采了血。
    還要和挖掘出來的屍骨做DNA對比。
    不是高進瑞承認那屍體是吳家望就行的。
    這次的案件很特殊。
    七年前發生的。
    當時沒有監控,更沒有任何人證。
    高進瑞在堂哥家清洗了痕跡,多年過去,找不到任何證據。
    天籟車拆幹淨了,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就是這台車撞到了吳家望。
    所以到了最後,還是那瓶眼藥水,成為了最有力的證據。
    吳誌存這邊,想要孫子的遺體,辦理後事。
    正常來說,刑事凶殺案件,受害者遺體要等案件審理結束,甚至於死刑複核之後才能由家屬領回。
    因為屍體是重要的證據,審訊過程中,是有可能存在凶手翻案,然後重新調查的可能性。
    而這個時間就長了,可能要一到兩年才行。
    考慮到吳誌存被埋了七年,屍體已經白骨化,遺體的鑒定價值有限,分局和檢察院慎重商量,並考慮了吳誌存的個人意願之後,留下檢材,出具專業的屍檢報告之後,把遺體交還給了吳誌存。
    而這已經是半個月之後了。
    後事是社區幫著料理的,下葬的這一天,沈新也特意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