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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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牧專程等到太陽完全落山後,才從一條偏僻小路悄悄回了村。
    弓箭,畢竟是違禁品。
    若是被雙溪村的鄉民們撞見後告發,那可是殺頭的罪過。
    好在這個時代沒有路燈,夜晚時,偶爾會有老邁的野狼下山入村覓食,村民們早已習慣早早關門閉戶。
    泥濘的小道上,除了飛舞的蚊蟲,再無其他活物。
    “吱呀——”
    李牧推開籬笆小院的門。
    屋內,李采薇聽到動靜,推開窗子向外張望了一眼,似乎鬆了口氣:“哥……你總算回來了。”
    “怎麽?今天又有人來家裏鬧事?”聽出她語氣中的異樣,李牧挑眉問道。
    “那倒沒有。”李采薇搖了搖頭,臉頰微微泛紅:“隻是天色這麽晚了,山裏又凶險,我怕你出了什麽意外……”
    原來這小妮子是在擔心自己。
    自從上次打跑了孫瞎子,消息很快傳遍了十裏八鄉,雙溪村裏那些原本瞧不起兄妹倆的鄉民,如今見了他們也滿臉堆笑,客客氣氣。
    就連李采薇對李牧的稱呼,也從之前的“李牧”變成了“哥哥”。
    還是那句話,這年頭,安分守己沒前途,拳頭才是硬道理!
    “下山時在溪邊設了些陷阱,耽擱了點時間。”李牧隨口解釋著,將獵到的野兔和鬆雞掛在牆上,“今天運氣差了點,隻弄到這點東西。”
    這隻野兔和鬆雞加起來不過十斤左右,總共也賣不到一兩銀子,價值遠不及前幾天獵到的山羊。
    “這些獵物足夠換五十斤稻米,已經很不錯了!”李采薇倒是頗為興奮,掰著指頭算道:“我們現在有十兩七錢銀子,能買四百二十斤陳米……”
    “再加上這五十斤,就是四百七十斤……”
    “對了,我今天去打柴,還賣了十多文錢……”
    “哥,我們馬上就要湊夠貢糧的份額了!”
    這段時間,李采薇一直為貢糧的事發愁。往年靠著幾畝薄田,雖然辛苦,但種出的糧食拿出十之七八,也足以繳納皇糧。
    可今年,一場大雨將已經抽穗的莊稼泡爛,短短幾日,從根到莖爛了個遍。
    顆粒無收!
    眼看繳納皇糧的日子越來越近,李采薇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甚至做好了賣田渡難關的準備。
    沒想到這個一向遊手好閑的哥哥,竟把問題解決了!
    “還差一百多斤,再進山三四回,應該就沒什麽問題了。”李牧揉了揉鼻子,突然想起什麽,摘下身後的包袱擺在桌上解開:“我今天摘了些野棗,味道不錯,你嚐嚐。”
    “另外,還有一窩兔崽子!”
    他一邊說,一邊變戲法似的抓出六隻毛茸茸的小兔。
    李采薇的眼睛立刻亮了起來!
    似乎女孩子對這種毛茸茸的小動物天生沒有抵抗力,她微微張嘴,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問道:“它們也要賣掉嗎?”
    “不,這些太小,賣不了多少錢,養著更劃算。”李牧搖頭道:“兔子三四個月就能發情,一窩接一窩。要是養得好,我們以後就再也不必擔心沒肉吃了!”
    李采薇聞言,目光裏流露出一絲驚喜之意,連連點頭:“喂養的事交給我吧,我現在就去給它們弄些吃的。”
    這些兔崽子大約半個月大,已經睜開了眼睛,此時正餓得嗷嗷叫。
    兔子的喂養很簡單,斷奶後主要以漿果、牧草為食。
    至於蔬菜和胡蘿卜,那隻是影視作品和童話故事裏的編造,實際上它們並不愛吃這些東西。
    因為蔬菜水分太多,容易導致腹瀉,嚴重時甚至會危及生命。
    苜蓿草,也就是三葉草,便是最好的飼料!
    路邊、山林、田間地頭,到處都能找到這種草,根本不用費力去尋。
    “不用,回來的路上,我已經在村口土坡上摘了些草葉子。”李牧在包袱裏掏了掏,抓出一大把綠油油的草芽丟在桌案上。
    嗅到食物的味道,兔崽子們爭先恐後地爬上來,吭哧吭哧地大口嚼著。
    沒過多久,它們的小肚子便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鼓了起來。
    吃飽喝足後,李采薇在屋角墊了塊破布,兔崽子們擠在一起,安安靜靜地打量著四周,似乎還不明白自己為何會來到這個陌生的地方。
    ……
    兄妹倆的晚餐很簡單。
    兩碗稀粥,加上中午剩下的烤鬆雞,搭配兩塊雜糧豆餅。
    “明天我借輛車,去縣城賣掉獵物,順便買些糧食回來。”
    飯後,李牧在昏暗油燈下清洗箭矢上的血跡,又將箭頭打磨得更加鋒利,“繳貢的日子越來越近,稻米價格肯定要漲,這種事趕早不趕晚。”
    “我跟你一起去。”李采薇也沒閑著,正處理那兩隻獵物身上的傷口,用刀子擴大箭孔,讓它們看起來不像是中箭而亡:“那麽多糧食,你一個人能弄回來嗎?”
    雖然鬆鶴樓的二掌櫃收了李牧的錢,但難保後廚的夥計不會多嘴。萬一泄露出去,那可是大麻煩。
    涉及到身家性命的事,再怎麽謹慎都不為過。
    “不用,明天我找薑虎他們和我作伴。”李牧笑了笑,“這幫人,不用白不用……”
    李牧口中的薑虎他們,正是前幾天痛毆孫瞎子的那幫潑皮無賴。
    自從見識了李牧的身手後,他們便像著了魔似的,整日纏著他傳授一招半式,極盡討好之能事。
    甚至有人當場磕頭拜師。
    地痞混混,是最崇拜暴力的一群人。在這年頭,若是能有些拳腳功夫傍身,無論走到哪裏,說話聲音都能大些,腰板也能硬些!
    第二天一早,天色剛蒙蒙亮。
    李牧便將四五名潑皮混混召集到了自己家。
    其中有個膀大腰圓、皮膚黝黑的漢子撓著頭,甕聲甕氣的說道:“牧哥兒,你一大早把兄弟們找過來有啥事啊?是不是要傳授給我們拳腳功夫?”
    “咱們可是一起賭過錢、一起嫖過娼的“同道中人”,連娘們都能一起玩,你現在有了本事,可不能藏私啊!”
    “俗話說雙拳難敵四手,牧哥兒你就是再能打,碰到十幾二十個人圍堵照樣歇菜,但是你若肯把本領教給兄弟們,咱們擰成一股繩,那在這十裏八鄉還怵誰?”
    “隻要你肯教,兄弟們以後就拿你當親大哥,唯你馬首是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