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莊子蘭,就成了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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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氏的目光,依舊盯著銀票。
    但齊明宇的話,她也是聽進去了。
    說實話,自家什麽情況,沒人比他們老兩口更清楚。
    夜深人靜之時,她和老頭子躺在床上,也曾說過這事。
    他們自認年齡大了,很多活都已經幹不動。
    要像以前那樣,下地勞作,拚死拚活賺個幾文錢,那是不可能。
    但家裏目前大兒子死了,大兒媳被送走養胎生子,小兒子讀書費錢,還又和離了。
    在欠了族裏那麽多銀子的情況下,家裏吃喝樣樣要錢。
    除此之外,大兒媳那也得每隔三個月就送一次銀子。
    每每想到這些,他們夜不能寐,頭發更是大把大把得掉。
    小兒子雖然有出息,但這出息,也得等他中舉後再說。
    目前隻是一個秀才,就算別人再說如何,也沒啥用。
    何況,她現在跟老頭子這樣,隻能躺在床上,要人伺候。
    在本就沒銀錢,也沒宅子,還又欠錢的情況下,無疑是雪上加霜。
    隻是要她接受一個商戶女的媳婦,且家裏還是做那等晦氣買賣的,她又過不了心裏那道檻。
    她覺得,自己和老頭子會這樣,就是因為沾了晦氣的緣故。
    然而,這個家太需要錢了!!!
    有了錢,她可以還債,可以蓋房。
    最最重要的是,兒子去趕考的盤纏,也不用愁。
    而她和老頭子,也不用為了賺個幾文錢,累得直不起腰。
    內心隱隱有些鬆動的沈氏,忍不住開始衡量。
    是銀子帶來的舒坦日子重要,還是日後可能還會被晦氣沾染的倒黴重要。
    因為一時間沒衡量出結果,所以抿唇不語。
    齊明宇相當了解他娘,覺得他娘不語,那是看到的銀子不夠多。
    故而他繼續說道:“娘,現在薛家幫我還了一百兩的借債,我已經不欠族裏大夥兒銀子了。
    還有,他們又給我了一百兩,主要給你跟爹看病吃藥,以及在村裏蓋房用。
    這筆錢,我已經給族長了。明天,他會幫我去請冰人,後天提親回來,會請人給咱家蓋房子。
    他說,在我成親之前,會把宅子蓋好,跟以前池氏娘家花錢整的一樣。”
    沈氏一聽這話,心裏的天秤已經開始朝娶薛家女進門傾斜。
    然而她依舊沒說話,但她眼底閃過的意動,齊明宇看得一清二楚。
    “娘,現在人人都受災。在大家都賺不到銀子的時候,你可知薛家這段時日賺了多少?”
    沈氏本來嫌薛家賺的銀子晦氣,但一想他們賺的是死人錢。
    這次地動不知道縣城裏死了多少人,但她清楚齊家村死了多少。
    這種時候,家裏但凡有點條件的,肯定會給置辦一副薄棺,再買些香燭紙錢啥的。
    如此一來,想來那個薛家的買賣,一定很好。
    買賣好,意味賺得多!
    之前老二說,薛家的買賣做得有多大來著?
    是不是安寧縣跟他們安平縣的香火店,基本上都是他們家的?
    要真做那麽大,那豈不是說,這些天他們家是日進鬥金,供不應求?
    腦海快速這麽想的沈氏,連呼吸都忍不住急促起來。
    好像,薛家女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對吧?
    畢竟如老二說的,人家家裏有錢,哪裏用得著他們這些老爺夫人小姐的,親自去做這營生。
    不都是交給下人去打理嗎?
    齊明宇將他娘的表情,全都看在眼裏。
    他在將銀票塞到他娘手中的同時,又加了一句:
    “娘,你不知道這次地動,外頭有多慘烈。
    咱縣城這次地動隻死了幾百人,但隔壁的安寧縣,至少死了一半以上的人。”
    他這話剛落,本來就在衡量薛家這段時間賺了多少錢的沈氏,立即拍板。
    “娶,咱們家娶薛,薛什麽來著?
    兒啊,你說那個薛姑娘都知道咱家的情況。
    既然如此,還願意嫁給你,說明肯定是真心稀罕你這個人的。
    如此的話,我這個當娘的,也不能做惡人去拆散你們。
    娶吧,後天提親,四月成親,早點把人娶進門,我兒也好安心備考。
    有她陪著你,娘放心!”
    齊明宇:“……娘,薛姑娘的閨名叫夢雨。”
    沈氏手雖然傷了,但不妨礙她握著銀票。
    此刻她臉上揚著燦爛地笑容,“好,夢雨這名字好聽,可比池氏那個什麽魚啊貓的,好聽多了。
    兒啊,你扶娘起來,娘跟你好好說說話。”
    得到沈氏鬆口的齊明宇,立即將她扶坐起來。
    順帶的,還伸手朝他爹的鼻翼探了探。
    確定還有氣,這才放心下來。
    沈氏將他的舉動看在眼裏,說:“你爹沒事,隻是傷得有些重,加上這段時間吃的不好,所以容易昏睡。
    兒啊,娘想過了,你是個有出息的,日後你娶妻了,就跟你媳婦一起過。
    我跟你爹呢,就住在這,也不去摻和你們的日子。
    一來,你媳婦可以當家做主,也會自在一些。
    二來,爹娘也不想叫你為難。
    畢竟咱家要用他們的銀子,咱們的底氣就是比人家低一些。
    你若是有心,隻要有空時回來看一看我跟你爹就好。”
    沈氏哪裏是不願跟兒子住,不願跟著享福。
    實在是她覺得既然要她接受薛家女,那為了小命著想,還是別住在一起為好。
    萬一又沾了晦氣,回頭直接沒命怎麽辦?
    左右留在這邊的話,房子是新蓋的。
    有兒子在,她又讓兒媳婦當家做主,想來日後每個月的孝敬也不會少。
    如此,她和老頭子一樣什麽都不用幹,日子安逸不說,還能讓兒子跟兒媳婦心生愧疚。
    齊明宇一聽他娘這話,就知道她心裏是怎麽想的。
    當即表示:“娘,謝謝你能體諒兒子!
    隻是薛家那邊要求,把莊子蘭腹中的孩兒打了,然後再將她嫁人。
    這事,你看……”
    本來沈氏他們把莊子蘭送走,是為了讓她生下孩子,然後想辦法把孩子認回來。
    可以的話,也要讓她過上好日子,最好能把人留在身邊。
    然而現在的生活,跟以後的好日子相衝突,這兩相之間,必須得有個取舍。
    莊子蘭,就成了棄子!
    要是沈氏有錢,日子過得好,肯定選後者。
    奈何這段時間的苦日子,她真的過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