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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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傍晚,天色灰暗,冷風從窗戶縫鑽進屋子。
這是一棟城市邊緣的老居民樓,頂層六樓最西頭的小單間,牆皮大片剝落,角落結著蛛網。房間不足十平米,暖氣片冰涼,窗玻璃蒙著一層薄霧。
陸修四十三歲,曾是國企辦公室的文員,寫材料、蓋章、遞文件,幹了二十年。三年前裁員潮,他成了名單上的一個名字。自那以後,工作沒再找著,存款一點點耗盡,最後靠父親在工地打零工寄來的錢過日子。
他身材偏瘦,頭發油膩,眼窩深陷,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藍色格子襯衫,袖口磨出了毛邊。右肩因常年伏案微微聳起,像是背著某種看不見的重量。
桌上堆著泡麵盒、藥瓶、幾張未繳的水電單。保溫杯裏是涼透的濃茶,茶垢結在內壁,像一層鏽。鍵盤積著灰,顯示器黑著,電源線被老鼠咬過,用膠布纏了三圈。
他蹲在床沿,手裏攥著半個冷饅頭。這是昨晚剩下的,沒熱,直接從冰箱拿出來。咬第一口時,牙齒被硬麵硌得發酸。
他沒急著咽,一邊嚼一邊無意識地摩挲手機屏幕。屏幕裂了道斜紋,但還能用。他點開相冊,翻到一張照片——五年前,春天,公園,櫻花樹下。
林靜紮著馬尾,穿淺色連衣裙,笑得眼睛彎起來。他站在她旁邊,西裝筆挺,領帶打得一絲不苟,手裏舉著剛領的結婚證。
那時他還以為,日子會一直這樣往前走。
他盯著照片看了很久,直到手指滑動,退出相冊。
牆上的日曆用紅筆圈著“3月15日”,旁邊寫著一行小字:“再等你三個月。”
今天是第91天。
他低頭看手裏的饅頭,又咬了一口。這次沒嚼,就含在嘴裏,像在等什麽。
手機突然震動。
他低頭看,屏幕亮起,一條短信跳出來。發信人是林靜。
“我受夠了這種看不到未來的日子。”
他盯著那句話,沒動。
手指點開,重讀一遍。
再點開,第三遍。
呼吸慢慢變重,胸口起伏,像有東西在往裏壓。
他猛地站起身,動作太急,膝蓋撞到床沿,疼得皺了下眉。手一鬆,饅頭掉落,砸在鍵盤上,“咚”一聲悶響。
他沒去撿。
轉身抄起桌上的茶杯,玻璃的,杯底還剩半指深的冷茶。他舉過肩,用盡力氣砸向牆壁。
“嘩啦——”
碎片四濺,茶水在牆上劃出幾道褐色痕跡,順著牆皮往下流。
樓上立刻傳來“咚咚咚”的拍地板聲,有人吼:“神經病!大晚上的發什麽瘋!”
他沒回應。
站在原地,胸口還在起伏,但臉上沒有表情。
幾秒後,他彎腰,從地上撿起那半塊饅頭,吹了吹灰,坐回床沿,繼續吃。
他不是沒哭,而是笑了一下。
笑聲很短,幹澀,像砂紙在木頭上蹭了一下,就停了。
他想起昨夜父親打來的電話。
“工地還缺人,砌牆搬磚都行,一天兩百,現結。”
他當時回了一句:“我不幹工地。”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父親隻說:“那你總得吃飯。”
現在他連自己都養不活。
他低頭看手機,屏幕還亮著,短信對話框開著。
他點開輸入框,打了兩個字:“我知道。”
刪掉。
又打:“對不起。”
刪掉。
光標閃了十幾秒,最終什麽都沒發。
他鎖了屏,把手機塞進枕頭底下。
起身走到牆角,撿起地上的玻璃碎片,一片一片,用紙巾包好,扔進垃圾桶。
手指擦過一塊尖角,劃了道小口子,他沒管,血珠慢慢滲出來,混在紙巾裏。
回到床邊,他輕輕拍掉鍵盤上的饅頭渣,動作很輕,像怕吵醒什麽。
手指在空格鍵上停了幾秒,指尖微微發抖。
然後收回,搭在膝蓋上。
他摸出煙盒,皺巴巴的,倒出來,隻剩一根。
打火機打了三次才著,火苗晃了一下,點燃煙頭。
他靠牆坐著,煙夾在指間,吸一口,煙灰掉在褲腿上,也沒拍。
窗外天完全黑了,樓道燈忽明忽暗,照得門縫下的光影一明一滅。
他盯著那台黑著的電腦,屏幕映不出任何東西,像口枯井。
他想起十年前,自己也曾寫過點東西。單位內刊投稿,寫過一篇《辦公室的茶杯》,還被領導念過。
後來再沒動過筆。
現在更不會寫。
寫什麽?寫自己失業三年,靠父親接濟,女友分手?寫他連一頓熱飯都舍不得買?
沒人看。
也沒人信。
他吸完最後一口煙,煙頭燙到手指,才掐滅,扔進桌上的空罐頭盒裏。
房間裏安靜下來。
隻有冰箱發出低沉的嗡鳴,像某種老舊機器的喘息。
他沒動。
沒開燈,沒起身,沒打算出門。
就坐在那兒,手搭在膝蓋上,眼神空洞,望著地麵。
牆上的鍾指向七點四十六分。
他不知道接下來該做什麽。
也不知道明天會不會好一點。
他隻知道,林靜走了。
那張紅筆圈住的日子,終究沒等來奇跡。
他曾經以為,隻要再熬一陣,總會時來運轉。
可現實不是小說,不會因為誰多堅持幾天,就給個好結局。
他不是主角。
也沒人替他寫一個翻身的機會。
他隻是陸修,四十三歲,失業三年,住在城市邊緣的破屋裏,啃著冷饅頭,等著時間把自己一點點耗幹。
手機在枕頭下安靜著,沒再震動。
電腦黑著,像一塊沉默的墓碑。
他盯著它,忽然有種錯覺——
好像隻要它亮起來,哪怕隻是一瞬間,就能把他從這間屋子裏拉出去。
可它沒亮。
也不會亮。
外麵風還在吹,從窗縫鑽進來,帶著初春的寒意。
他沒蓋被子,也沒起身去關窗。
隻是坐著,像被釘在了這個晚上。
這個沒有通知、沒有回音、沒有未來可言的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