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0章 老娘也要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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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轎子,林歡將轎夫遣散。
    “大買賣就分給你五兩銀子?你知不知道他說的買賣是要死人的?”
    他直接把話給挑明。
    刹那間,孫貴倒吸一口涼氣,眼中出現震驚之色。
    見狀,林歡繼續道:“他想要帶你去抓韃子的鹽鐵交易。就算你當時沒死,你覺得他會讓你這個不是他心腹的人活命?”
    孫貴全身不住地顫抖,目光變得無比怨毒。
    身為捕快,他自然知道這種通敵的交易並不是他們捕快的職責。
    按理說,應該直接報給邊軍,由軍方處理。
    現在明擺著就是周興要黑吃黑。
    這種交易,豈是那麽好抓的?
    說是腦袋別在褲帶上也差不多。
    “周興!我入你娘!”
    雖然他聲音不大,但眼睛裏的血絲已經密布。
    他這個捕快當了一年,也是足足屈辱了一年。
    “鏘”
    腰刀出鞘。
    孫貴臉上是一副要吃人的駭人之色。
    林歡單手支撐下顎,就那麽靜靜地看著,也不說話。
    旋即,孫貴周身上下的戾氣又如同泄了氣的皮球。
    林歡調侃道:“怎麽,被人家當猴子耍,就這麽忍了?看來你的命還真賤。”
    話音剛落,麵前這個糙漢子竟然哭了,而且哽咽得像個受了委屈的孩童。
    “我……我早就想殺了他,但……”
    人在最絕望和無助的時候,往往都希望能找個人傾訴。
    聽了泣不成聲的話,林歡也大致明白了。
    身為家中獨子,李成退伍後回家務農,家裏隻有老母親和一個妹妹。
    通過中間人介紹,他攢了五兩銀子,去找周興,希望能在縣衙謀個差事。
    周興收了銀子,但兩個月都沒回信兒。
    有一日,正巧遇見周興經過家門口,他就拉著周興在家裏吃飯。
    二人一直喝酒到半夜。
    他不勝酒力便醉得不省人事。
    第二天早上才知道,妹妹被周興給糟蹋了。
    他拿柴刀就要找周興算賬。
    但妹妹卻攔住他,說周興承諾,三日內就會給他謀個差事。
    老母親以死相逼,要他別衝動,還說他是李家唯一的根,不能做糊塗事。
    周興雖然已經有了正妻,但也不失為一個選擇。
    他進了縣衙刑房做了捕快,妹妹也被周興接走,到周家算是個妾室。
    原本覺得隻要妹妹能生活如意,他也就不計較了。
    可沒想到周興根本不拿他妹妹當人,每天非打則罵,連飯都吃不飽。
    他為這事找周興理論,但周興和另外那些捕快聯合起來對付他,把他打得遍體鱗傷。
    不僅如此,周興還因為他的反抗,對他妹妹更加惡劣,每天都是皮鞭伺候。
    甚至還恐嚇他,如果他再敢反抗,就弄死他妹妹。
    最終,他屈服了,求周興,隻要不傷害他妹妹,他就願意當牛做馬。
    從那以後,所有的髒活累活就都讓他一個人做,還要忍受周興和另外那些捕快的白眼和欺辱。
    “歡哥,可能你覺得我太沒血性。但為了妹妹,我真是沒辦法。前幾天,我去看妹妹的時候,周興的正妻告訴我,妹妹得了重病,連夜送去郡城治療了。”
    “我去找周興,想要請假幾日,去郡城看妹妹。可周興說最近太忙,讓我等幾天,否則他就不出銀子給我妹妹治病。昨天又告訴我,隻要這次買賣成了,就給我放假。”
    林歡嘴角一抽。
    這孫貴還真是個死腦筋。
    送去郡城治病這種事都能信?
    他妹妹受寵也就算了,在家裏就是個被當成牛馬,連奴仆都不如的妾室,周興怎麽可能花那麽多銀子送去郡城?
    估計他妹妹不是被打死了,就是被賣了。
    “你覺得這麽忍下去,你妹妹就能有好日子過?”
    孫貴不假思索地搖頭。
    “我也不知道,但沒有辦法。”
    林歡歎了口氣。
    很多人不是看不出前路,而是不敢看,更不敢去想。
    他們害怕看清或者想明白之後,心裏更難以接受。
    於是,他們寧願騙自己,想象著將來一切都會變好。
    “殺過人嗎?”
    林歡冷聲問道。
    孫貴先是一驚,而後用力點頭。
    “戰場上殺過二十多個。”
    林歡默默點了下頭。
    戰場敢殺人,現在卻連反抗的勇氣都沒有。
    不得不承認,這個封建時代的統治的確已經將底層人的思想禁錮了。
    也隻有這些底層人會循規蹈矩地遵循律法和道德約束。
    “你附耳上來!”
    孫貴不明所以地將耳朵湊過去,聽了幾句之後,他的眼睛瞪得滾圓。
    “歡哥,此話當真?”
    林歡不屑地“哼”了一聲,道:“是真是假,你按照我說的做便知道。何須多問?”
    孫貴攥著拳頭,骨節已經泛白。
    “好!如果你說的是真的,我定要……”
    林歡做了個噤聲的動作,“別瞎說!如果想保家人,便按照我說的做就行。如果你意氣用事,就連你老娘也要陪葬。”
    孫貴“噗通”一聲跪倒在地,抱拳道:“謝歡哥指點!”
    林歡擺了擺手,“趕緊去吧。”
    孫貴快步如飛跑出巷子。
    林歡邁著小步,晃晃悠悠來到飄香院大門口。
    兩名書生模樣的年輕人笑容滿麵地結伴走出。
    “隻要作一首詩就給一兩銀子,今天這個郡城來的胖子還真是個冤大頭。”
    “你可別瞎說!聽說那可是郡守大人家的公子。”
    “什麽?那不就是縣令夫人的兄弟?”
    “嗯嗯,他叫沈庸,是縣令夫人的胞弟,咱們昌平郡有名的紈絝子弟。這次專門來這裏就是為了成為韃靼美女花魁圖雅的入幕之賓,已經豪擲萬兩了,卻始終沒能如願。”
    林歡笑著上前拱手道:“二位仁兄,真的寫詩就給銀子?”
    二人警惕地看了看林歡,看他帶著顯眼的鬥笠,一身髒兮兮的粗布長衫,不用問也是田間耕作的村夫。
    “是又如何?你難不成還會寫詩?”
    雖然對方態度不佳,但林歡也不惱,畢竟自己這身打扮確實會讓人這般想。
    “嗬嗬,在下雖比不得二位這般文采斐然,但也算略懂一二。”
    聽林歡說話挺中聽,另一位書生突然來了興趣。
    “這位兄台衣著樸素,想必是那種清新脫俗的雅士。下一輪就要開始了,我們在裏麵有張桌子,你隨我們進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