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劉禹錫的“熱血與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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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有個叫劉禹錫的年輕人,21歲就考上了進士——這在唐朝有多難?相當於現在全國幾百萬考生裏,考進了前幾十名,直接拿到“中央公務員”入場券。更牛的是,他還和好朋友柳宗元成了“同榜進士”,倆人才華橫溢,一出道就被人看好:“這倆小夥子,以後肯定能當大官,幹大事!”
    誰能想到,12年後,33歲的劉禹錫卻賭上了前途,跟著一群人搞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永貞革新”。這場改革像一場閃電,亮得讓人睜不開眼,卻持續了146天就滅了。最後,他從“前途無量的青年才俊”,變成了“被流放的貶官”,一貶就是23年。
    今天就聊聊劉禹錫這場“理想與幻滅”的人生轉折——不是幹巴巴的曆史,是他怎麽從“少年得誌”到“熱血改革”,再到“摔得粉身碎骨”的真實故事。
    先說說:21歲的劉禹錫,憑啥敢說“要幹大事”?
    在唐朝,想當大官,要麽靠家世,要麽靠真本事。劉禹錫兩樣都占了點:他出身“中山劉氏”,雖然不是頂級豪門,但也是書香門第,從小跟著父親讀儒家經典,寫的文章連老師都誇“有大家風範”;更重要的是,他有真才實學,21歲就考中進士,比很多人少走了十幾年彎路。
    貞元九年(793年),長安的放榜日,人山人海。劉禹錫擠在人群裏,抬頭看見榜單上“劉禹錫”三個字,激動得手都抖了。旁邊的柳宗元拍著他的肩膀,笑著喊:“夢得(劉禹錫的字)!咱們中了!”倆年輕人站在長安街頭,看著遠處的皇宮,心裏都憋著一股勁:以後咱們要在朝堂上,為老百姓做點實事!
    那時候的劉禹錫,可不是“混個官當”的人。他寫了首《華山歌》,裏麵有句“丈夫無特達,雖貴猶碌碌”——意思是“男子漢要是沒點特別的成就,就算當了大官,也隻是混日子”。這哪是剛中進士的年輕人說的話?簡直是把“我要匡扶社稷”的野心,明明白白寫在了詩裏。
    為啥他這麽有底氣?因為他遇到了一個“伯樂”——王叔文。
    王叔文當時是太子(後來的唐順宗)身邊的官員,很有遠見,早看出來唐朝的問題:宦官手裏握著兵權,皇帝都得讓三分;地方上的藩鎮像“土皇帝”,不交稅、不聽指揮,朝廷根本管不了;還有那些貪官汙吏,把老百姓的日子搞得苦不堪言。王叔文想改革,可缺幫手,一見到劉禹錫、柳宗元這樣有才華又有理想的年輕人,立馬就看上了:“你們跟我幹,一起把這爛攤子收拾好!”
    劉禹錫一聽,正中下懷。他那時候才二十多歲,眼裏沒有“官場險惡”,隻有“為國為民”的熱血。他跟著王叔文,每天一起討論朝政,從怎麽整頓財政,到怎麽削弱宦官權力,越聊越投機。有時候聊到半夜,王叔文拍著桌子說:“等太子登基,就大幹一場!”劉禹錫握著筆,在紙上寫滿改革計劃,心裏想:這一天,我等不及了!
    那時候的他,就像現在剛進大廠的“熱血新人”,覺得隻要有才華、有決心,就沒有幹不成的事。他還不知道,這場他滿懷期待的“改革”,會把他的人生,從雲端直接拽進泥裏。
    146天的“永貞革新”:像一場閃電,亮過之後就是黑暗
    貞元二十一年(805年),唐德宗去世,太子李誦即位,就是唐順宗。順宗知道王叔文的改革想法,一登基就重用王叔文、劉禹錫、柳宗元等人,“永貞革新”正式開始。
    這時候的劉禹錫,33歲,被任命為屯田員外郎,還兼管財政——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中層幹部”,手裏有了實權。他終於能把想法變成行動了,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卻渾身是勁。
    他們幹了幾件大事,每一件都戳中了“痛點”:
    先拿貪官開刀:把欺壓百姓的“京兆尹”李實貶了官。李實以前在長安作威作福,老百姓恨得牙癢癢,聽說他被貶,街上的人都放鞭炮慶祝,比過年還熱鬧。
    整頓財政:取消了“宮市”和“五坊小兒”。“宮市”就是宦官打著“為皇宮采購”的名義,強搶老百姓的東西,給的錢還不夠零頭;“五坊小兒”是宦官管理的“雕、鶻、鷂、鷹、狗”五坊,整天在街上敲詐勒索。這倆製度一取消,長安的老百姓都拍手叫好:“終於能好好過日子了!”
    削弱藩鎮:拒絕了藩鎮李師古的“獻禮”,還想收回藩鎮手裏的兵權。以前藩鎮想給朝廷送點禮,其實是想拉攏關係,以後繼續當“土皇帝”,劉禹錫他們直接懟回去:“不用送,你們隻要好好交稅、聽指揮就行!”
    對付宦官:想把宦官手裏的禁軍兵權收回來。當時宦官俱文珍等人握著兵權,順宗都得看他們的臉色,劉禹錫他們覺得,不把兵權拿回來,改革就是白搭。
    你想想,這幾件事,得罪了多少人?宦官恨他們,藩鎮恨他們,還有那些被打壓的貪官汙吏,也恨他們。這些人就像一群餓狼,盯著劉禹錫他們,等著找機會反撲。
    劉禹錫他們當時沒顧上這些——他們太想快點改變現狀了。順宗身體不好,登基的時候就中風了,說話都不方便,全靠王叔文他們打理朝政。他們覺得時間不多,得抓緊幹,卻沒意識到,他們的“急”,正好給了對手可乘之機。
    宦官俱文珍先動手了。他們聯合藩鎮和反對改革的大臣,一起向順宗施壓,說王叔文他們“專權亂政”。順宗本來身體就差,被這麽一逼,根本扛不住。最後,在登基才146天的時候,順宗被迫退位,把皇位傳給了太子李純(唐憲宗)。
    唐一上台,第一件事就是收拾“革新派”。王叔文被賜死,劉禹錫、柳宗元等八個人,全被貶到偏遠地方當“司馬”——這就是曆史上的“二王八司馬”事件。
    劉禹錫接到貶謫詔書的時候,正在辦公室整理改革的奏折。太監念完詔書,他手裏的筆“啪”地掉在地上。他看著窗外,長安的天還是藍的,他知道,自己的“理想”,碎了。
    他想起幾天前,還和柳宗元一起在長安的酒肆裏喝酒,柳宗元說:“等把兵權收回來,就去華山看看,你不是寫過《華山歌》嗎?到時候再寫一首!”他當時還笑著答應,可現在,別說華山了,他連長安都待不下去了。
    這一年,劉禹錫33歲。他從“前途無量的改革骨幹”,變成了“被貶的朗州司馬”。他不知道的是,這一貶,就是23年。
    朗州的日子:窮山溝裏,他寫下“蚊子詩”,卻沒認輸
    朗州,就是現在的湖南常德。在唐朝,這地方可不是什麽好地方——偏遠、潮濕,到處是山,交通不便,跟繁華的長安比,簡直是天上地下。
    劉禹錫坐著船,走了幾個月才到朗州。下船的時候,他看著眼前的景象:低矮的房子,泥濘的小路,耳邊是聽不懂的方言,心裏像被堵了一塊石頭。他住的“司馬府”,其實就是個破院子,屋頂漏雨,牆壁發黴,到了晚上,蚊子多得能把人抬走。
    以前在長安,他是每天和大臣們討論朝政的“屯田員外郎”,出門有車馬,吃飯有宴席;現在在朗州,他是個沒實權的“司馬”,沒人理他,沒人跟他說話,每天隻能對著山和江發呆。
    換作別人,可能早就消沉了,劉禹錫沒認輸。他心裏的火,還沒滅。
    他看到那些欺負老百姓的小官,像宦官一樣討厭,就寫了首《聚蚊謠》,把他們比作蚊子:
    “沉沉夏夜蘭堂開,飛蚊伺暗聲如雷。嘈然欻起初駭聽,殷殷若自南山來。”
    意思是“夏天的晚上,蚊子在暗處嗡嗡叫,聲音大得像打雷,一開始聽著嚇人,其實就是一群會叮人的小東西”。他罵的是蚊子,其實是罵那些像蚊子一樣的權貴——你們現在得意,早晚有一天會被拍死!
    他看到有人兩麵三刀,一會兒說改革好,一會兒又罵改革派,就寫了《百舌吟》,把這種人比作“百舌鳥”:
    “笙簧百囀音韻多,黃鶯吞聲燕無語。”
    意思是“百舌鳥會學各種聲音,把黃鶯的聲音都蓋過了,其實沒什麽真本事”。他就是要告訴那些人:你們別裝了,誰不知道你們是牆頭草?
    他還寫了篇《砥石賦》,裏麵說“石以砥焉,化鈍為利;法以砥焉,化愚為智”——意思是“石頭能把鈍刀子磨快,法律能把愚昧變成智慧”。他這是在說:就算改革失敗了,我還是覺得改革是對的,就像砥石能磨快刀子一樣,法律和改革,早晚能把唐朝的“毛病”治好!
    在朗州的日子,他過得很苦。夏天又熱又潮,他得了風濕,一到陰雨天就腿疼;冬天沒有暖氣,他裹著薄被子看書,手凍得握不住筆。他沒放棄讀書,沒放棄寫詩,更沒放棄自己的理想。
    有時候,他會去江邊散步,看著江水流向遠方,心裏想:總有一天,我會回到長安,再幹一番大事。可他沒想到,這一天,他等了23年。
    有一次,他收到柳宗元的信,柳宗元被貶到永州,日子也不好過。信裏說:“夢得,我昨天去了永州的西山,想起以前在長安一起爬山的日子,心裏真不是滋味。可我沒認輸,你也別認輸啊!”劉禹錫看完信,眼淚掉了下來,他拿起筆回信:“子厚(柳宗元的字),我沒認輸。朗州的江很好,山也很好,我在這裏寫了很多詩,等咱們回去,一起給皇上看,讓他知道,咱們還能為國家做事!”
    那時候的他們,就像兩個在黑暗裏互相打氣的朋友,雖然隔著千山萬水,卻憑著心裏的那點熱血,撐著往前走。
    劉禹錫在朗州待了8年。這8年裏,他沒閑著:他學當地的方言,聽民間的歌謠,把感慨寫進詩裏;他還教老百姓讀書寫字,告訴他們“就算日子苦,也要有希望”。當地的老百姓都喜歡他,覺得這個“貶官”不一樣,沒有架子,還真心對他們好。
    後來有人問他:“你在朗州那麽苦,怎麽還能寫出那麽有勁兒的詩?”劉禹錫笑著說:“苦算什麽?我心裏有要幹的事,這點苦,不算啥。”
    他不知道的是,朗州是他貶謫生涯的起點。接下來的十幾年,他還會被貶到連州、夔州、和州,走了大半個中國。可不管到哪裏,他都像在朗州一樣,沒認輸,沒消沉——因為他心裏的那團火,從21歲中進士那天起,就沒滅過。
    這場“幻滅”,到底教會了他什麽?
    “永貞革新”失敗後,很多人都替劉禹錫可惜:要是他沒參與改革,憑著他的才華,肯定能當大官,過好日子。可劉禹錫從來沒後悔過。
    後來他在《子劉子自傳》裏寫:“貞元二十一年,德宗崩,順宗即位,遂委政王叔文,而叔文引禹錫及柳宗元入禁中,與之圖議,言無不從。”他說起那段日子,沒有抱怨,隻有懷念——懷念那種“為了理想,拚盡全力”的時光。
    這場“幻滅”,沒把他打垮,反而讓他更懂人生了。以前的他,是個“熱血青年”,覺得隻要有理想,就能幹成大事;後來的他,知道了“官場險惡”,知道了“理想有時候會輸給現實”,他還是沒放棄理想。
    他在貶謫路上寫的詩,不再是年輕時那種“丈夫無特達”的激昂,多了點“沉舟側畔千帆過”的豁達。
    21歲的劉禹錫,憑著才華和熱血,走上了官場;33歲的劉禹錫,憑著理想和勇氣,參與了改革;被貶後的劉禹錫,憑著堅韌和豁達,活成了“詩豪”。
    他的“永貞革新”雖然失敗了,他的故事,卻告訴我們:年輕時的理想,哪怕碎了,也不是白碎的——它會變成你心裏的火,在你走夜路的時候,照亮你往前走的路。
    就像劉禹錫在朗州的那個晚上,蚊子嗡嗡叫,屋頂漏著雨,他還是點著燈,在紙上寫著詩。他知道,這盞燈不熄,這枝筆不停,他的理想,就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