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張籍 窮到眼瞎,沒丟了文人的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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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唐的長安,總有這麽種人:穿著補丁衣裳,卻比穿錦緞的官兒腰杆還直;住著漏風破屋,卻比住豪宅的富商心裏還亮堂。
張籍就是這種人——一輩子沒怎麽富過,眼睛還差點瞎了,可他身上那股“文人風骨”,比黃金還經得住琢磨。不是裝出來的清高,是從窮日子裏熬出來的硬氣,是從筆墨裏泡出來的良心。
麵對軍閥的“明珠”:他說“恨不相逢未嫁時”
那會兒河北有個軍閥叫李師道,勢力大得沒邊——手裏有兵,兜裏有錢,長安城裏不少官兒都偷偷跟他來往,想撈點好處。
李師道偏偏瞧上了張籍,不是因為他官大,是因為他詩寫得好,名聲正派,要是能把張籍拉到自己麾下,既能裝裝“愛才”的樣子,又能讓自己更有麵子。
怎麽拉?李師道沒玩虛的,直接派手底下人,捧著個錦盒就找到了張籍的破屋。一打開,裏麵的明珠能晃花人眼——顆顆都有拇指大,隨便一顆都夠張籍買套大宅子,治好他的眼睛,再也不用當“窮瞎張太祝”。
來人笑得滿臉堆肉:“張大人,我家主公說了,您要是肯屈就,以後吃香的喝辣的,官也能往上提一提。這珠子,先給您當個見麵禮。”
張籍盯著那盒明珠,手都沒伸。他那會兒正窮得揭不開鍋,眼睛疼得直抽抽,可他知道,李師道這珠子不是白給的——拿了珠子,就等於跟藩鎮綁在了一起,就得幫著李師道幹那些對抗朝廷的事。他是窮,是想當官,可他更不想丟了“忠唐”的底線。
怎麽拒絕?直接說“我不跟你幹”,怕得罪李師道,給自己惹麻煩;要是收下珠子再退回去,又顯得扭扭捏捏。張籍想了想,提筆寫了首《節婦吟》,把自己比作“已嫁人的節婦”,把李師道的拉攏比作“男子的追求”——
“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意思很明白:您的好意我心領了,珠子也還給您,不是我不領情,是我早就“嫁”給了朝廷,不能做對不起“丈夫”的事。
來人拿著詩回去,李師道看了,氣得鼻子都歪了,可也沒轍——張籍把話說得又軟又硬,既沒撕破臉,又表明了立場,總不能因為一首詩就殺了他。
後來有人問張籍:“你就不怕李師道報複?那珠子可是能救你命的!”張籍笑了笑,摸了摸自己半瞎的眼睛:“我這輩子窮慣了,瞎也快瞎了,可要是丟了這良心,比瞎了還難受。”
這就是張籍的“硬”——不是跟人吵架的硬,是在利益麵前不彎腰的硬,是在威脅麵前不低頭的硬。
給寒士搭梯子:他說“一曲菱歌敵萬金”
張籍當了“張水部”(水部員外郎)後,手裏有了點小權力,他沒像別的官兒那樣擺架子,反而總想著幫襯像他當年一樣的窮書生。他知道,寒士想出頭有多難——沒人推薦,沒人指路,就算有滿肚子才華,也隻能爛在肚子裏。
朱慶餘就是個例子。這小夥子從江南來長安考科舉,寫得一手好詩,可沒背景沒門路,眼看就要落榜,急得睡不著覺。有人跟他說:“你去見見張水部大人吧,他最疼惜咱們這些窮書生。”
朱慶餘攥著寫的詩稿,手心都攥出汗了,硬著頭皮找到了張籍的官署。他沒敢直接說“求您幫我”,而是寫了首《近試上張水部》,把自己比作“新婚媳婦”,把科舉比作“見公婆”,問張籍:
“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
——我這“妝”畫得合不合時宜?能不能讓“公婆”滿意?
張籍一看這詩,就樂了——這小夥子不僅詩寫得好,還這麽懂分寸。他想起自己當年拿著詩稿見韓愈的樣子,心裏一下子軟了。
他沒耽誤,當天就把朱慶餘的詩拿給同僚看,還專門寫了首詩回他:
“越女新妝出鏡心,自知明豔更沉吟。
齊紈未足時人貴,一曲菱歌敵萬金。”
意思是:你就像江南的美女,就算穿普通的衣服,一首好詩也比萬兩黃金還值錢。放心吧,你的才華,肯定能中!
有了張籍的推薦,朱慶餘果然順利登第。後來朱慶餘專門上門道謝,磕著頭說:“大人要是不幫我,我這輩子可能就完了。”張籍趕緊把他扶起來:“別謝我,是你自己有才華。我當年也受過別人的幫,現在能幫你,也是應該的。”
他不是在“施恩”,是在“還情”——把當年韓愈幫他的情,還在更多寒士身上;把當年自己沒得到的“梯子”,給更多人搭起來。他當官能想到的“好處”,不是給自己撈錢,是給窮書生鋪路。
這就是張籍的“軟”——不是沒脾氣的軟,是對弱者有同理心的軟,是對才華有敬畏心的軟。
把杜詩燒了拌蜜吃:他說“這樣能寫出好詩”
張籍這輩子最服的人,就是杜甫。他說杜甫的詩“字字都帶血,句句都有心”,不管是窮是富,是病是閑,總愛捧著杜詩讀。
他讀杜詩,不是隨便翻翻,是下了“笨功夫”。那會兒他眼睛不好,看字費勁,就把杜詩抄在小紙片上,貼在牆上,吃飯看,睡覺前也看,連走路都琢磨著杜詩的調子。可他覺得還不夠——光看記不住,光記沒吃透,怎麽才能把杜甫的“魂”學到手?
有天他看著爐子裏的火,想出個“怪招”:把自己抄的杜詩稿,一張一張燒了,燒成灰,然後拌上蜂蜜,每天早上舀一勺吃下去。
家裏人都嚇壞了:“你這是幹啥?詩稿燒了就罷了,怎麽還吃下去?不怕吃出毛病?”
張籍卻笑得很認真:“你們不懂,杜甫的詩裏有真東西,我吃了他的詩,就能把他的本事吃到肚子裏,以後寫出來的詩,就能跟他一樣好!”
這話聽著有點傻,沒人敢攔他——大家都知道,這是張籍對杜甫的“癡”,是對寫詩的“誠”。他不是真的相信“吃詩能變厲害”,是把這種行為當成一種“儀式”:告訴自己,寫詩要像杜甫一樣,真心對真心,不能摻半點假;做人要像杜甫一樣,就算窮到骨子裏,也得想著老百姓。
後來他寫的樂府詩,確實有杜甫的影子——不是模仿字句,是學了杜甫的“真”:寫老百姓的苦,不摻水;罵世道的黑,不手軟。有人說他“學杜學得最像”,張籍聽了,總是搖搖頭:“我哪能跟杜先生比?我隻是想把他的心意,接著寫下去。”
這就是張籍的“癡”——不是傻氣的癡,是對文學信仰的癡,是對精神偶像的癡。
窮一輩子,也沒丟了“文人的骨頭”
張籍這輩子,總結起來就倆字:“窮”和“直”。窮到眼瞎,窮到吃不上飯,可他從來沒為了錢彎過腰;直得像根竹子,寧折不彎,從來沒為了官丟過良心。
他的“風骨”,不是掛在嘴邊的口號,是落在實處的選擇:麵對軍閥的明珠,他選了“守節”;麵對寒士的求助,他選了“搭梯”;麵對偶像的詩稿,他選了“誠心”。
現在有人說“文人風骨是虛的”,可看張籍就知道,風骨是實的——是窮到極致也不碰不該碰的錢,是有權之後也不忘幫該幫的人,是一輩子都對自己熱愛的東西抱著敬畏心。
他沒當過大官,沒發過大財,可他的名字,跟著他的詩,跟著他的故事,傳了一千多年。不是因為他詩寫得最好,是因為他這個人——窮到眼瞎,也沒丟了文人的骨頭;苦了一輩子,也沒丟了做人的良心。
就像他自己寫的詩:
“洛陽城裏見秋風,欲作家書意萬重。”
他的“意萬重”裏,不隻有鄉愁,還有對自己的要求:不管走多遠,不管過多久,都得守住那點“真”,那點“直”,那點不被日子磨掉的骨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