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未必不能找到他們自己的“錨定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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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稍作停頓,確保太子的注意力完全集中,方才繼續深入剖析。
    “首先,長孫司徒所言‘不得營商’,指的是儲君親自下場,操持賤業,與民爭利,有損國體威儀。而臣為殿下所謀,絕非售賣食鹽。”
    李承乾眉頭微蹙:“那這雪花精鹽……”
    “賞賜。”
    李逸塵斬釘截鐵地吐出兩個字。
    “殿下應立即通過東宮,將首批製成的部分雪花精鹽,以賞賜之名,分發予東宮屬官、親近侍衛,乃至部分態度中立或可爭取的朝中重臣。”
    他眼中閃過一絲精光。
    “其一,彰顯殿下恩德,收攏人心。”
    “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讓朝野上下親眼目睹、親口嚐到這遠超貢鹽的雪花精鹽!”
    “要讓所有人都知道,太子殿下手握此等‘祥瑞’般的神物!此物之珍稀,之純淨,乃世間罕有。”
    “但是,”李逸塵語氣陡然轉厲,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決絕。
    “無論何人,以何種理由,試探性地詢問或請求購買此鹽,殿下都必須嚴詞拒絕!態度要堅決,甚至要表現出對此等將殿下之賞賜視為商貨行為的惱怒。”
    “殿下要反複申明,此乃東宮秘製,非為牟利,絕不販賣!一絲一毫流入市麵的可能都不能有!”
    李承乾若有所悟。
    “逸塵你的意思是……隻展示,不售賣?讓所有人都看得見,卻得不到?以此……來抬升此物的價值,以及……孤的神秘與權威?”
    “殿下明鑒!”李逸塵頷首。
    “物以稀為貴,更何況是此等從未現世之寶。”
    “當所有人都知道殿下擁有它,卻無人能得到它時,它所錨定的,就不僅僅是其本身的使用價值,更是一種近乎特權和恩寵的象征。”
    “它將成為殿下信用的最直觀、最震撼的體現。”
    “人們會想,能擁有此等神物的太子,其背後究竟隱藏著何等深不可測的實力與底蘊?”
    他成功地將太子的思維從賣鹽賺錢引向了信用塑造的更高維度。
    “至於第二條,不得以儲君名義向商賈借貸。”
    李逸塵話鋒一轉,進入另一個關鍵點。
    “殿下發行的債券,與尋常借貸,更是天壤之別。”
    “尋常借貸,是東宮以未來稅收或殿下私庫為抵押,向特定富戶商賈借錢,本質是債務關係。”
    “是殿下有求於人,且易被抨擊為盤剝、與民爭利,更將東宮信用與個人或少數家族綁定,風險巨大。”
    “而此債券,其名目,非為東宮私用,乃為‘西州開發’這一國策!殿下並非借貸人,而是此項利國利民大業的倡導者與總攬者!”
    “殿下接下來,應立刻將西州開發之規劃、遠景、以及所需錢糧數額,擇其要者,以東宮名義,正式昭告天下!”
    “不僅要讓朝臣知曉,更要讓長安、洛陽乃至天下各州的商賈富民、有誌之士皆知!”
    “言明此乃鞏固邊疆、經營西域、利在千秋之壯舉!”
    李承乾聽得心潮澎湃,仿佛已經看到了那檄文傳遍天下的場景。
    “昭告之後,”李逸塵繼續勾勒藍圖。
    “便是發行債券。此債券,非借貸憑證,而是‘共建西州’的‘出資憑證’!”
    “殿下要號召的,非是借貸給東宮的商賈,而是邀請天下有識之士,將手中餘財,投入到這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事業中來!”
    “我們要明確告知所有人,此債券,約定兩年期限,年息幾何需仔細核算,既要具有吸引力,又不能過高。”
    “兩年後,憑此債券,可連本帶利兌付。而且,”
    李逸塵強調道。
    “要明確說明,此債券兩年後並非作廢,持有人可選擇兌付,也可選擇繼續持有。更重要的是,我們允許並鼓勵債券在商賈之間、民間自由轉讓、流通!”
    李承乾眼中光芒大盛。
    “如此一來,持有債券者,若急需用錢,無需等到兩年後,便可轉售他人!債券本身就成了可以交易之物!其流動性大增,願意購買者必然更多!”
    “正是!此債券,因其可流通、可繼承、可變現,便不再是一張簡單的借條,而是一種……資產!”
    李逸塵用了一個李承乾能理解的詞。
    “它背後錨定的,是西州開發的未來收益,是帝國的邊疆穩定,更是太子殿下您一諾千金的信用和那世人皆知其珍貴、卻求之不得的雪花精鹽作為隱性保障!”
    “購買債券,非是借貸給太子,而是投資大唐的未來!是愛國之舉,是明智之選!”
    “屆時,民間資金將滾滾而來,何愁十五萬貫之數?”
    李逸塵最終總結道。
    “此法,既規避了借貸、營商的惡名,又將殿下置於為國募資、總攬大局的崇高位置。名利雙收,何樂而不為?”
    李承乾豁然開朗,心中塊壘盡去,撫掌笑道。
    “好!好一個鹽非商,債非貸!逸塵,你此番剖析,如撥雲見日!孤知道該如何做了!這便去安排賞賜鹽、起草告文之事!”
    他此刻信心倍增,隻覺得一條康莊大道已在腳下展開。
    唐代東宮作為一個微型朝廷,本身擁有一定的行政權。
    太子總攬西州事務,是皇帝親口任命,具有法理上的正當性。
    以東宮名義發布文告,宣傳利國政策,屬於儲君職責範圍,並未僭越。
    發行債券,名義上是為“國家工程”募集資金,而非東宮自身借貸,巧妙規避了“儲君借貸”的指控。
    賞賜行為更是君主和儲君的常規權力,將食鹽作為賞賜品,合乎禮製。
    堅決不售賣,則徹底堵住了與民爭利的罪名。
    隻要操作過程公開透明,債券條款清晰,兌付及時,這一切便是在規則之內,利用東宮的信用和影響力,為朝廷項目進行的一場創新性融資。
    即便有禦史想彈劾,也很難找到切實的罪證,反而可能被斥為“阻礙國策”。
    李逸塵離開顯德殿,回到自己那間狹小卻安靜的伴讀班房。
    房門關上,隔絕了外界的喧囂,他臉上那份從容與篤定漸漸收斂,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沉的思索。
    太子正在按照他引導的方向成長,速度甚至超出了他的預期。
    李承乾開始懂得運用規則,懂得包裝意圖,懂得隱忍和布局。
    這固然是好事,是扭轉其命運的必要條件。
    但李逸塵絲毫不敢放鬆警惕。
    他坐在案前,目光投向窗外沉沉的暮色,心中思緒翻湧。
    他所獻之策,無論是“債券”還是“信用錨定”,其核心思想並非複雜到古人無法理解。
    隻要有心人,特別是那些浸淫權力鬥爭數十年的老狐狸,在獲悉東宮的動作後,很快就能琢磨出其中的關竅。
    或許他們無法立刻複製“雪花精鹽”這樣的具體錨定物。
    但“信用憑證”、“項目融資”這類概念,一旦被理解,以那些世家大族的資源和智慧,假以時日,未必不能找到他們自己的“錨定之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