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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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秀從方寧的嘴裏得知了方寧果然是曾經上過戰場殺過敵的,幾乎整個人都變成了一把利劍一樣,散發出一股鬥誌。
    “方賢弟,請再受愚兄一拜!愚兄敬佩賢弟舍生忘死保家衛國。”
    說著,盛秀和馬興成袁進三人再次給方寧見禮,這次見禮卻不是文人之間的那種禮節,而是軍人之間的禮節。
    方寧還禮,道:“凡我大周子民,守衛疆土,在所不辭。”
    經過了一番交流之後,盛秀對方寧的感官大為改變。
    雖然盛三公子性情張揚,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這是真的對人掏心窩子說話了,否則的話,和他對話超過十句那都算盛秀的修養比較好。
    而隨著和方寧的深聊,盛秀越發感覺到眼前的方寧似乎真的沒有讀過什麽經史子集,但對聖人所言所行,往往都能有另外一種獨辟蹊徑的解讀方式,更是博學多才,有的時候講的故事,是他這個號稱博聞強記的天才都不曾耳聞過的。
    而馬興成和方寧認識的馬興風又不同,完完全全就是一個文人,同樣的博學多才,尤其擅長對朝政時事多加評論,但言論多激烈偏執。
    而袁進則更溫文爾雅,性子偏慢,可卻十分的穩重,每插嘴一句話,往往都是切中要害之語。
    隨著深談,方寧知道盛秀已然從太學院畢業,而馬興成和袁進還在太學院中求學。
    從他們的介紹中得知,太學院並沒有像大學那樣要四年或者更多年度進修,隻要完成了太學院七個方麵的所有終極考試,就隨時可以畢業。
    而盛秀是有史以來能夠排進太學院前十最快畢業的太學生,這也是他驕傲的資本之一。
    聽說方寧也打算進入到太學院裏學習,三個人紛紛表示歡迎,盛秀更是斷言,方寧有望成為超越最快畢業的前三的天才。
    方寧也沒有想到自己竟然在怡紅樓遇到了盛秀等三人,當下相談甚歡,推杯換盞,仿佛是多少年的老朋友似的。
    正喝得興致濃鬱的時候,“砰!”一聲巨響,雅間的門被人踹開,幾個家丁模樣的人如狼似虎地闖進來。
    緊跟著,一個貴公子穿著寶藍色錦袍,臉上滿是戾氣,大吼道:“哪個不知死活的東西?竟敢搶本公子的鳳姐!”
    在貴公子的身後,老鴇跟來進來,連忙勸阻:“李公子,咱們還是不要惹事了……”
    “滾!”
    那貴公子眼睛掃過,一眼看到了風娘,嘿嘿一陣淫笑。
    “風娘,你躲在這裏的沒有用的,跟本公子……”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黑臉的馬興成突然一拍桌子,站了起來。
    “李修遠!你也不睜開你的狗眼看看,我們都是誰?”
    那貴公子剛才還真就沒有仔細看房間裏的人,反正在他的思想裏,敢擋他的路的人,通通都是垃圾廢物。
    沒想到,這個屋子裏竟然有人敢跟自己叫號,還喊出了自己的名字。
    “你奶……是興成師兄,您……袁進師兄也在……秀哥,怎麽是您……”
    到了最後,貴公子的聲音都變成了哭聲,兩腿一軟,竟然坐在了地上。
    盛秀看都沒有看貴公子一眼,跟方寧繼續喝酒。
    馬興成冷笑道:“李修遠,你仗著你爹那點勢力,也敢橫行霸道?你忘了上次被秀哥收拾的多麽慘了?怎麽的,這次是想要斷子絕孫還是想斷胳膊斷腿?”
    貴公子李修遠擺手,連稱不敢。
    “不知道是秀哥叫的鳳姐,不,秀哥怎麽可能會找青樓的姑娘,我滾,我現在就滾!”
    說著,李修遠在幾個家丁的攙扶下,狼狽而去。
    等到房門重新關上,方寧似笑非笑地看著盛秀。
    “想不到秀哥的名氣這麽大啊,人都沒說話,就把人嚇得屁滾尿流的。”
    盛秀嘿嘿一笑道:“不值一提,愚兄倒是在圈子裏有點名號就是了。”
    “那剛才這個貴公子應該也不是什麽凡夫俗子吧?該不會也是個官二代?”
    “官二代?說的倒是沒差。他爹不過是個兵部侍郎罷了,有點小權力,欺男霸女,被我收拾過幾頓,就老實了。”
    盛秀說的輕描淡寫,但兵部侍郎那可是國防次長的高官,竟然在盛秀的嘴裏“不過”而已。
    馬興成在旁邊敬酒,道:“秀哥最是看不慣那些紈絝子弟了。方才方兄弟說了官二代這個詞,非常的生動形象,這些就是二代,比起秀哥這樣的四代貴勳,根本沒法比。”
    話不多,但裏麵透露的信息可不少。
    也就是說,在京都這個圈子裏,是非常講究論資排輩的,盛秀的祖先可是世襲罔替的盛國公,兵部侍郎那樣的新晉貴族,確實不在一個檔次上。
    趁著此時酒酣耳熱,方寧突然說道:“既然大家都愛好音律,方某提一個小小的建議,不知道三位兄長同意否?”
    聽到方寧要提建議,盛秀哈哈一笑,道:“賢弟,你我一見如故,有話但說無妨!”
    “既然諸位都愛音律,不如咱們組建個樂隊如何?”
    “樂隊?”
    三人皆是一愣,盛秀疑惑地問道:“賢弟此詞頗為新奇,不知何為樂隊?”
    方寧笑著解釋,指尖在桌案上比劃著分工。
    “所謂樂隊,並非一人獨奏,而是眾人各司其職,合力奏樂。比如盛兄擅古箏,古箏音色渾厚,定整首曲子的基調,馬兄的笛子清亮,引曲調起伏,袁兄的鼓點沉穩,控樂曲的節奏,我彈琵琶,音色婉轉,可補其間空隙,與諸位相和。”
    “如此高低相協、快慢相配,比一人獨奏更有層次,也能演繹更多樣的曲調。咱們想彈清雅的,便慢鼓輕箏。想彈激昂的,便快笛重琵琶,豈不快哉?”
    盛秀撫掌讚歎道:“原來是合奏樂團?!確實可以如此。”
    四人都是雷厲風行的性子,說幹就幹。
    鳳姐見他們興致高漲,連忙笑著搭話。
    “幾位公子要樂器?咱們倚紅樓什麽琴箏笛鼓都有,我這就讓人去取!”
    說著便喚來丫鬟,片刻功夫,一架雕花木箏、一支白玉笛、一麵小堂鼓,再加上方寧之前彈的琵琶,便都搬進了雅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