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程咬金的富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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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十年,長安城春深日暖。盧國公府內,更是一派喧騰熱鬧,生機盎然。與秦瓊的威嚴肅穆、尉遲恭的門神凜冽、徐茂功的清靜無為不同,程咬金的府邸,從上到下都透著一股子熱辣辣、暖烘烘的煙火氣與福氣。
府邸是陛下親賜的,五進大院,亭台樓閣,一應俱全。可程咬金嫌那些假山曲水“絆腳”,索性讓人在最大的院子裏平整出好大一片演武場,每日天不亮就聽見他“呼呼哈哈”地耍那柄萱花大斧,聲若洪鍾,震得屋簷下的麻雀都不敢落腳。演武場邊,卻又不倫不類地種了幾架葡萄,養了一池肥鯉魚,用他的話說:“練完筋骨,有果子吃,有魚看,這才叫日子!”
程咬金如今是正一品的盧國公,實封一千三百戶,真真是位極人臣,富貴已極。可你若在街上遇見他,多半認不出這是個國公爺——常穿著一身皺巴巴的錦緞袍子,嫌玉帶勒得慌,常用一條鑲金絲的蠻帶鬆鬆垮垮係著,挺著個越發圓滾的將軍肚,背著手,在東西兩市閑逛。看見賣胡餅的,要蹲下來跟人嘮嘮這麵揉得勁道不;遇見耍猴戲的,能擠在人堆裏拍著大腿哈哈大笑,隨手拋出一把金豆子,引得小童爭搶,他更是樂得見牙不見眼。
陛下和滿朝文武都知他這脾性,非但不怪,反而覺得親切。李世民時常在宮中設宴,程咬金必是席間的“開心果”。他食量依舊驚人,吃相依舊豪邁,酒到酣處,便會拍著肚皮,開始他百說不厭的“當年瓦崗寨”:
“嘿嘿,陛下,您是不知!當年在瓦崗山,俺老程和秦二哥、單二哥他們,那是大塊吃肉,大碗喝酒!哪像現在,這玉杯小巧得,一口就沒了,不過癮!……有一回啊,軍師弄來一頭牛,俺負責燒火,差點把山寨點著了,哈哈哈!……還有那次劫皇杠,俺老程三板斧,嚇得那官兵屁滾尿流……”
他絮絮叨叨,說著那些帶著土腥氣和血火味的往事。席間年輕一輩的臣子聽得津津有味,秦瓊、徐茂功等老兄弟則含笑搖頭,眼神裏卻都帶著追憶與感慨。李世民也不打斷,有時還跟著調侃幾句。所有人都知道,這位看似渾不吝的盧國公,心裏跟明鏡似的。他懷念的,並非是“劫皇杠”的勾當,而是那段性命相托、肝膽相照的兄弟情義,是那個無法無天卻又痛快淋漓的青春歲月。
程咬金兒孫滿堂,幾個兒子雖無其父的萬人敵之勇,卻也都在軍中領著閑職,安分守己。一群孫兒孫女更是成了他的“心頭肉”,時常爬滿他一身,揪他的胡子,聽他講那些不知加工了多少遍的“魔王爺爺”的故事。他便眯著眼,享受著這兒孫繞膝的天倫之樂,臉上的皺紋都笑成了一朵盛放的菊花。
這一日,徐茂功輕車簡從,前來拜訪。程咬金正在葡萄架下,翹著二郎腿,用金刀削著甜瓜,吃得汁水淋漓。見軍師到來,忙不迭招呼:“哎呀!徐老道!稀客稀客!快來嚐嚐,這瓜甜掉牙了!”
徐茂功笑著坐下,打量著他這富家翁般的愜意模樣,揶揄道:“知節啊,如今你這日子,怕是給個神仙都不換了吧?”
程咬金嘿嘿一笑,抹了把嘴,壓低聲音,帶著幾分狡黠:“老道,俺跟你說實話,這日子,美! 比當那年瓦崗山的‘混世魔王’美多了!那時候,看著威風,心裏頭……懸著呢!不知道明天腦袋還在不在脖子上。現在多好,吃得飽,睡得香,兒孫滿堂,陛下還時不時賞點好東西。俺老程這輩子,值了!”
徐茂功羽扇輕搖,望了望晴朗的天空,意味深長道:“星宿各有其位,各有其福。你這‘天蓬星’(或沿用福將設定),看似懵懂,卻是福緣最深的一個。亂世之中,你憑一股混不吝的煞氣開辟生機;太平盛世,你又以這知足常樂的心性,安享富貴壽考。這才是大智慧**啊。”
程咬金眨巴眨巴眼,忽然歎了口氣,目光有些悠遠:“軍師,你說……單二哥要是能像俺一樣,腦筋活絡點,是不是……也能在這葡萄架下,跟俺一起吃瓜?”
徐茂功默然片刻,緩緩道:“青龍星性情如此,寧折不彎,亦是其宿命。知節,你能有今日之福,正是因你心中有杆秤,懂得啥時候該拚命,啥時候該享福。這並非狡猾,而是……通透。”
程咬金咂咂嘴,抱起旁邊的酒壇子,給徐茂功和自己各倒了一碗:“啥通透不通透的,俺就是覺得,活著,就得對得起自個兒,對得起兄弟們!來,老道,為了咱們還活著,還能在這吃瓜喝酒,走一個!”
夕陽西下,將葡萄架的影子拉得長長。兩個老人,一詼諧一淡然,對坐小酌,說著閑話。遠處,傳來孫兒們追逐嬉鬧的笑聲。
程咬金,這位曾經的“混世魔王”,以其獨有的“糊塗”與“福氣”,在波瀾壯闊的貞觀盛世裏,為自己掙下了一個最踏實、最快活的結局。他就像這盛世的一麵鏡子,映照出的,不是開疆拓土的赫赫武功,不是經天緯地的滔滔謀略,而是江山底定後,那平凡、溫暖、足以讓英雄解甲、安享晚年的……人間煙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