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為崔閱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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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好崔實的目光掃過來,就看到兒子眼白對著自己,滿是鄙夷,唇角卻勾起,滿滿地得意之色。
    崔實的臉頓時就垮了下來,再看看這個兒子,一身藍白相間外袍,左側腰間別著一把短刀,右側掛一酒壺,像個江湖紈絝,哪裏有世家公子的矜貴風範。
    父子倆彼此嫌棄地對視了三秒鍾,這三秒鍾的時間裏,世界格外安靜,落針可聞,仿佛暴風雨前的平靜。
    下一秒,崔實抄起一旁的棍子就向著兒子砸下來,崔閱早有準備,靈巧地閃身躲過。
    父子倆在院子裏上演著,他追他逃他打不著,一圈又一圈,看得曹參議都傻眼了,連連喊著,別打了,別打了。
    崔實一邊追著兒子要打,一邊氣喘籲籲罵道:
    “這個不成器的逆子!”
    “你能耐了,啊?老子低三下四,才換來你去宋氏族學讀書,你可倒好,拍拍屁股就走!”
    崔閱一邊靈巧地閃身,一邊說道:“爹,都怪兒子這該死的魅力,那宋家嫡女對兒子死纏爛打,兒子尚未取得功名,怎能成家呢?”
    崔實打了半天也沒碰到兒子的衣服角,氣得吹胡子瞪眼,聞言更要氣炸了肺:
    “那宋家嫡女不是你自己選的嗎?”
    “還該死的魅力,你個臭小子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就你這幅臭德行,成天吊兒郎當的,和一幫狐朋狗友混跡一處,整日裏鬥雞走狗,鄉試兩次都不過的笨蛋,蠢材,人家宋家嫡女才動長安,能看得上你這麽個玩意?”
    “你自己不爭氣,被宋氏族學趕出來,找理由不找個好一點的,拉人家宋家嫡女做什麽?”
    崔閱心裏很氣,這些話他曾經罵過江三,哪有這麽罵自己家兒子的。
    他也不再躲了,任由老爹手中的棍子抽打在他的後背、屁股和大腿上。
    曹參議和崔實師出同門,又同朝為官,他看著崔閱長大的,心裏跟自己兒子差不多,知道崔實打起兒子來沒個輕重,連忙上前阻攔。
    “哎呀,仲霆兄,”曹參議叫著崔實的字,“消消氣,閱哥兒也不算是紈絝,這段時間也並非鬥雞走狗嘛。”
    “這次能處置了江家,還要多虧了閱哥兒精心籌劃,閱哥兒聰明著呢。”
    崔實打累了,氣喘籲籲說道:“聰明個屁,全是一些不上台麵的小聰明小把戲罷了!”
    他拿著手中的棍子指著崔閱:“明日我回雍州,你跟老子一塊滾回去!回去給老子好好讀書,讀不出個人樣來,不許出崔府半步!”
    他捋了一把亂發,說道:“你自幼頑劣,仗著娘胎裏帶來的那點子小聰明,便目中無人,我本該好好教訓你,奈何當年來了個老道,說你有慧根,要我任其發展,我真是錯信了,錯信了!”
    崔實大力拍著青石板桌麵,拍的手都疼了。
    “以後,我再也不會縱容你恣意妄為!”
    “我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再不知努力,再不用心讀書,我就打斷你的腿!後年鄉試再不能中,就滾出崔府,我們父子恩斷義絕,以後天大地大,你且自在逍遙去吧!”
    說完氣哼哼地拂袖而去。
    曹參議看了看紋絲不動的崔閱,長歎了一口氣。
    一句軟話也不說,這倆父子啊,真是氣死個人啊。
    在李叔的帶領下,顧知蘭來到城南那處房子,第一眼便十分喜歡。
    院外粉牆環護,綠柳周垂,屋裏陽光充足,擺設華貴又不失雅致,一看就是又有錢又有情調,很合顧知蘭的審美。
    顧知蘭說道:“李叔果然風雅,難怪把南洋書肆也布置地如此雅致。”
    李叔摸了摸圓滾滾的肚子,笑嗬嗬道:“知蘭姑娘過獎了,這房子原是拙荊看中的,留給遠房表妹暫住,後來便閑置下來。”
    顧知蘭一笑:“李叔對夫人可真好,您的夫人是有福之人。”
    李叔雖然長相一般,又胖,但對自己老婆那是真好,處處小心體貼,別說在這個男尊女卑的年代,就算是放在現代,也是妥妥的大暖男一個。
    顧知蘭雖然一心事業,但也覺得,若能像《父母愛情》中的安傑那樣被江德福寵一輩子,也真的很幸運。
    隻是,好的因緣是鳳毛麟角,可遇不可求的。
    不像搞事業,付出一定會有回報,不斷地打怪升級,成就感滿滿,那種把一切掌控在自己手中的感覺太好了。所以顧知蘭選擇做個事業流。
    李叔一笑:“哈哈,崔閱那小子,別看他似乎有點不著調,實則心細如發。哎,將來不知道會是哪家的姑娘,有這麽大的福氣嘍。”
    說這便拿眼神瞟向顧知蘭。
    顧知蘭隻是淡然一笑,避開李叔的眼神,轉而詢問房子的價錢。
    李叔不由得有幾分失望,哎,顧知蘭這明擺著對崔閱興趣不大,這傻小子估計要傷心了。
    李叔把房子原價賣給了顧知蘭,本來也不為了掙什麽錢,這房子遇到顧知蘭也算是有緣。
    雙方簽下草契,去官府繳納了契稅,官府在契約上加蓋紅印,這房子便正式算作顧知蘭的了。
    忙完一切,顧知蘭和李叔回到南洋書肆,發現崔閱已經等候多時,他來和顧知蘭辭行,明日便要啟程回雍州了。
    得知顧知蘭這個行動派已經火速買了房,崔閱無奈歎氣,本想著能離得近點,一解相思之苦,沒想到他要回雍州了。
    顧知蘭也有點錯愕,沒想到他說走就要走,於是提議晚上設宴辭行。
    顧知蘭覺得去月桂樓那種地方,顯得很官方,像是商業聚餐。
    還不如就在書肆後麵的小院,那裏環境清幽,最主要的是,顧知蘭饞酒了,尤其李叔私藏的那瓶女兒紅,垂涎已久。
    再配上烤肉、烤魚,簡直不要太美味。
    顧知蘭好喝酒,這個習慣是穿越前帶來的。
    那時她生活在炎熱的南方城市,每天早上出門前都會把啤酒連同兩個玻璃酒杯放在冰箱裏冰著,晚上回到家倒上一杯冰鎮啤酒,人生簡直不要太圓滿啊。
    李叔痛快地拿出私藏的女兒紅,遞給崔閱時小聲說道:“你小子,借著這次機會,至少表明你的心意啊。知蘭姑娘這樣的女孩子哪個不愛,被別人搶走了,我看你上哪兒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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