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特區管理條列,憲法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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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式提出特區管理條例之前,穿越者們召開了一次意義深遠的全體會議。令人意外的是,這群來自二十一世紀的人們並非都對政治充滿熱情,大多數人更渴望在自己擅長的領域發光發熱,真誠地希望為這個集體、這個國家和民族貢獻自己的力量。真正熱衷於權力追逐的人,寥寥無幾。
    會議在原有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增選了兩名法治和金融領域的專業人才。其中一位是通過了律師考試的“友誼號“貨**副宋輝宗,大家都習慣稱呼他的外號“官家“。一個律師為何會成為貨**副?這多半是生活所迫。
    宋輝宗在學生時代就熱愛法律,大學畢業後順利考取了律師執業資格證。然而在後世,律師行業同樣陷入了嚴重的內卷,缺乏人脈關係的年輕人想要出人頭地談何容易。幾次創業失敗後,他被即將退休的父親安排進入中遠集團,成為了一名海員。好在宋輝宗勤奮好學,很快就被提拔到了“友誼號“貨**副的位置。
    另一位是金融學院本科畢業的錢前易,夥伴們喜歡稱他為“水太涼“,因為他的名字與明末貳臣、東林大佬錢謙益諧音。同樣是個選錯專業的可憐人,畢業後沒有一家正規金融機構願意錄用他,隻能在私人小額貸款公司混日子。
    前段時間公司因違規被查處,失去工作的他一氣之下選擇上船,成為一名見習水手。如今,這個在二十一世紀鬱鬱不得誌的年輕人,卻成了這個時代難得的金融專家。
    經過充分討論,大家一致同意保持現有管理機構不變,由原來的領導小組加上新增選的二人組成七人小組,作為穿越者代表參與特區政府建設。最高決策層仍由099艦長林瀾、政委蘇銳、“友誼號“船長周凱三人組成,既體現了民主,又保持了集中。
    特區管理條例草案的討論在基地總部的臨時會議室裏持續了整整三天。爭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穿越者(海客)地位和民主權力問題上。與會的李明遠和另外兩名宿老對此倒沒有太多意見,他們已經習慣了封建王朝自上而下等級森嚴的管理模式,甚至主動提出海客應該享有更高地位的建議。
    激烈的爭論主要發生在領導小組成員之間。一部分人理所當然地認為穿越者應當享有特殊地位,但更多人認為既然來到這個時代,就應該將人人平等的理念移植到這個社會中。民主權力應當下放給特區所有居民,當然,在當前教育尚未普及的情況下,可以設置幾年的緩衝期。
    政委蘇銳敲著桌子,語重心長地說道:“同誌們,我們來到這個時代,不是為了殖民,也不是為了淩駕於當地百姓之上作威作福。我們都是新時代的青年,有義務將先進的理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傳播給這裏的同胞,避免這個民族再遭受百年屈辱的命運。這樣才不辜負老天將我們送到這裏來的用意。“
    李明遠等三位宿老雖然不能完全理解蘇銳話語中的深意,但“先進的理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這些詞語他們聽得明白。回想起海客上島短短一個月帶來的翻天覆地的變化,他們仿佛置身夢中。
    經過充分討論,最終的管理條例獲得全票通過:
    第一條:特區居民人人平等,年滿十八周歲者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二條:特區保護居民的合法收入和私人財產不受侵犯。
    第三條:特區土地由政府按照市價統一贖回,並根據發展需要劃分功能區域。
    第四條:特區實行政法分離,審判權獨立,歸屬於特區最高法院。
    第五條:特區成立警察部隊和保安部隊,管理權歸屬於特區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最高負責人為部隊統帥。
    第六條:特區將製定民事、刑事和經濟三部基本法律,規範特區各項事務。
    第七條:特區實行金融獨立,設立特區海客銀行,發行特區貨幣。銀行創始股東為全體海客成員。特區其他居民經管委會批準也可成立銀行,參與貨幣發行業務。
    第八條:特區實行經商、辦廠、務農等自由的經濟政策,鼓勵有能力的居民自主創辦實業,並由海客提供技術支持和市場指導。
    第九條:特區保障言論、出版、集會自由,但不得危害特區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十條:特區實行義務教育製度,所有適齡兒童必須接受基礎教育。
    ......
    這份看似簡單的管理條例,卻蘊含著劃時代的意義。在討論土地政策時,李明遠起初對“土地贖回“感到困惑,但在林瀾解釋這將有助於規範土地使用、避免土地兼並後,他立即表示支持。關於金融獨立的條款,錢前易提出了發行與白銀掛鉤的特區貨幣的建議,既保持了貨幣穩定性,又為未來的金融體係奠定了基礎。
    最令人振奮的是義務教育條款的加入。林薇薇在會上動情地說:“教育是改變命運的關鍵。我們要讓特區的每一個孩子都有讀書識字的機會,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解放。“
    管理條例頒布的當天,特區政府在筲箕灣廣場舉行了簡樸而莊重的儀式。李明遠作為特首宣讀了條例內容,台下聚集的島民們雖然不能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含義,但從海客們莊重的神情中,他們感受到這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
    “從今天起,我們港島特區的每一個居民,都是平等的人。“李明遠的聲音在廣場上空回蕩,“我們的子孫後代,都將享有讀書識字的權利,我們的財產將受到保護,我們的聲音將有人傾聽。“
    人群中響起竊竊私語,一些老人擦拭著眼角的淚水。在這個等級森嚴的時代,這樣的承諾如同驚雷般震撼人心。
    夜幕降臨,特區政府辦公室內依然燈火通明。宋輝宗正在起草三部基本法的框架,錢前易在規劃銀行體係建設,林薇薇在製定義務教育實施方案。每個人都在為這個新興的特區貢獻著自己的智慧。
    林瀾站在窗前,望著遠處星星點點的燈火,對身邊的蘇銳說:“我們今天播下的種子,或許要很久以後才能開花結果。但重要的是,我們開始了。“
    蘇銳點頭道:“是啊,這不僅僅是一部管理條例,更是一個承諾,一個關於公平、正義和進步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