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關鍵證據:算出來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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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賬冊捧在手裏,像捧著一塊燒紅的鐵。
    林逸的手指撫過焦黑的邊緣,紙頁脆弱得仿佛一碰就碎。他借著最後一點天光,小心翼翼地翻看。李小山蹲在旁邊,眼睛死死盯著那些字跡,呼吸都屏住了。
    “癸未年六月,官糧倉實存糧:三百二十石。上報:四百五十石。差額:一百三十石。”
    一百三十石。
    林逸腦子裏快速換算。這個時代一石約合一百二十斤,一百三十石就是……一萬五千多斤糧食。按市價每石二兩銀子算,價值二百六十兩。
    他繼續往後翻。賬冊中間幾頁燒得最嚴重,但還能辨認出零散記錄:
    “五月廿三,出糧二十石,王簽收。”
    “六月初八,出糧三十石,王簽收。”
    “六月廿一,出糧二十五石,王簽收。”
    每次都是“王簽收”,沒有全名。但筆跡和最後那頁老李頭的遺言對比,明顯是兩個人的字——老李頭字跡工整,這個“王”字簽得潦草飛揚。
    “這是我爹的賬本。”李小山聲音發顫,“他管了二十年糧倉,每一筆進出都記得清清楚楚。這本……應該是私下留的底賬。”
    林逸點頭。老李頭察覺賬目有問題,私下記了一本真賬。他發現王大富在盜賣官糧,想阻止,卻反被滅口。
    “可這賬本燒了一半,”李小山急道,“光憑這個,能定罪嗎?”
    林逸沒回答。他翻到最後一頁——老李頭遺言的那頁,仔細看。字跡雖然潦草,但筆畫用力,能看出書寫時的心情。
    “王欲燒倉平賬,今夜動手。吾勸不住,恐遭滅口。若有不測,此冊藏於樹洞,望後來者明察。——李大山”
    落款日期:七月初八。
    火災前一天。
    林逸盯著那行字,腦子裏開始構建畫麵:七月初八晚上,老李頭發現王大富要放火,勸不住,知道自己可能被殺,匆忙寫下這頁紙,把賬本藏進樹洞。第二天晚上,火災發生,老李頭被鎖在屋裏,活活燒死。
    “還缺一環。”林逸喃喃道,“王大富一個人,搬不走一百三十石糧食。他有同夥。”
    李小山猛地抬頭:“趙四!”
    對。趙四那晚“請假”,卻出現在糧倉附近。他腿瘸,幹不了重活,但可以望風、可以幫忙運小件東西。更重要的是——他是衙役,有身份掩護。
    係統界麵在黑暗中微微發光:
    【證據鏈構建:】
    1. 賬本證明糧食虧空(實物證據)
    2. 老李頭遺言指認王大富(直接證言)
    3. 王大富火災後暴富(間接證據)
    4. 趙四可疑行蹤(間接證據)
    5. 火油痕跡(物證,但需專業鑒定)
    【完整度評估:75%(缺少關鍵人證與部分物證)】
    林逸合上賬冊,用油布重新包好,揣進懷裏。“走,先離開這兒。”
    兩人摸黑出了廢墟。月亮升起來了,清冷冷的月光照在焦黑的木頭上,像鋪了一層霜。
    回到鎮上,林逸先把李小山送回家——說是家,其實就是一間租來的破屋,屋裏除了一張床、一張桌,啥也沒有。桌上供著個牌位,寫著“先考李大山之靈位”。
    李小山點上三炷香,插在牌位前的破碗裏。煙氣嫋嫋升起,他跪下來磕了三個頭。
    “爹,”他對著牌位說,“兒子找到證據了。明天……明天就給您討公道。”
    聲音哽咽,但眼神堅定。
    林逸站在門口,看著這一幕,心裏某處被觸動了。他想起前世父親病重時,自己還在公司加班,連最後一麵都沒見到。有些遺憾,是補不回來的。
    “林先生,”李小山站起來,抹了把臉,“明天咱們去縣衙?”
    “去。”林逸點頭,“但光有賬本不夠。咱們還得找些證人。”
    “證人?誰會幫我們?”李小山苦笑,“這三年,我求遍了街坊,沒人敢出頭。”
    林逸想了想:“找那些……跟王大富有過節的人。或者,跟這案子有利害關係的人。”
    係統開始快速檢索之前走訪時收集的信息:
    【潛在證人列表:】
    1. 東街更夫老陳(火災當晚當值,可能目擊可疑人員)
    2. 西巷夜香郎周三(工作性質特殊,夜間活動範圍大)
    3. 百花樓龜公與小紅(掌握王大富與小妾信息)
    4. 賣炊餅老劉(已提供趙四行蹤線索)
    5. 茶攤獨眼老頭(鎮西長期經營者,信息源)
    【接觸優先級:老陳>周三>老劉】
    “明天一早,”林逸說,“我去找更夫老陳和夜香郎周三。你……繼續盯著王大富和趙四,但別打草驚蛇。”
    兩人約定好,林逸回了破屋。
    油燈點亮,他把賬冊攤在桌上,又看了一遍。這次看得更仔細,試圖從那些殘缺的記錄裏找出更多線索。
    賬冊裏除了糧食進出,還有些零星記載:“燈油三桶”“麻繩十捆”“鐵鎖兩把”……都是糧倉的日常消耗。
    等等。
    林逸盯著“燈油三桶”那行字。記錄日期是七月初七——火災前兩天。
    糧倉平時一個月才用一桶燈油,怎麽突然領三桶?
    係統標記出這一行,給出分析:
    【異常采購:燈油量超出常規需求200%】
    【可能用途:】
    1. 正常照明消耗(概率10%)
    2. 轉賣獲利(概率30%)
    3. 縱火助燃劑(概率60%)
    林逸後背發涼。三桶燈油,足夠把整個糧倉變成火海。
    老李頭在遺言裏寫“王欲燒倉平賬”,沒說用什麽燒。現在明白了——用糧倉自己的燈油,既能確保燒得幹淨,又能把縱火偽裝成意外失火。
    “好算計。”林逸喃喃道。
    他繼續往後翻。賬冊最後幾頁有燒融的痕跡,字跡模糊,但隱約能看到幾個數字:“五十兩……八十兩……合計二百六十兩……”
    這應該是老李頭私下算的虧空總值——正好和一百三十石糧食的價值對得上。
    林逸合上賬冊,靠在椅子上,閉目養神。
    腦子裏開始推演整個案件:
    王大富利用職務之便,盜賣官糧,三年時間虧空一百三十石。上頭要查賬,他慌了,決定放火燒倉,製造意外,把虧空賴掉。
    他提前領了三桶燈油,作為助燃劑。勾結趙四——可能是許以好處,也可能是抓住趙四什麽把柄——讓趙四在火災當晚“請假”,實則幫忙望風、善後。
    七月初八晚,王大富準備動手,被老李頭發現。老李頭勸不住,預感自己要遭毒手,連夜寫下遺言,把真賬本藏進樹洞。
    七月初九子時,王大富和趙四來到糧倉。王大富潑灑燈油,趙四望風。老李頭可能想阻止,被他們製服,鎖在屋裏。然後點火。
    三處起火點同時燃燒,確保糧倉徹底燒毀。老李頭被活活燒死,屍體偽造出逃生的假象。
    火災後,王大富利用盜賣糧食的錢,買宅置產,納妾享樂。趙四得了封口費,但心裏有鬼,腿傷可能就是在火災中落下的。
    一套完整的邏輯鏈。
    林逸睜開眼睛,油燈的火苗跳躍著,在牆上投出晃動的影子。
    還差最後一塊拚圖:證人。
    第二天天剛亮,林逸就出門了。
    更夫老陳住在鎮東一條窄巷裏,林逸敲門時,老頭剛睡下不久,被吵醒,一臉不耐。
    “誰啊?大早上的……”
    “陳老伯,”林逸拱手,“想問問三年前糧倉失火那晚的事。”
    老陳臉色一變,就要關門:“不知道!我什麽都不知道!”
    林逸一把抵住門:“老伯,我不是衙門的人。我是幫李小山查案的。”
    聽到李小山的名字,老陳動作停了。他看看左右,壓低聲音:“進來說。”
    屋裏很簡陋,一股黴味。老陳給林逸倒了碗水,歎氣:“小山那孩子……不容易。可他爹的案子,我真不敢說。”
    “為什麽?”
    “王大富現在有錢有勢,趙四又是衙役,我得罪不起。”老陳搖頭,“我都這把年紀了,還想多活幾年。”
    林逸從懷裏掏出半兩碎銀子,放在桌上:“老伯,您隻要說實話。我保證,不連累您。”
    老陳盯著銀子,喉結動了動。半晌,他壓低聲音:“那晚……我確實看見王大富了。”
    “在哪兒?什麽時候?”
    “子時左右,在糧倉後街。”老陳回憶,“他一個人,提了個桶,走得很快。我當時還想,王管事大半夜去糧倉幹啥?後來失火了,我才覺得不對勁。”
    “桶裏裝的什麽?”
    “不知道,蓋著布。”老陳說,“但走過時,有股味兒……像燈油。”
    林逸心跳加速。又一個證人。
    “您當時沒告訴衙門?”
    “說了!”老陳激動起來,“我去衙門報過!可師爺說,王管事那晚在家睡覺,他娘子作證。還說我老眼昏花,看錯了!”
    林逸明白了。王大富早就打點好了,有人給他作偽證。
    他謝過老陳,又去找夜香郎周三。
    周三住得更偏,城外破廟裏。這人四十來歲,瘦得皮包骨,看見林逸時眼神躲閃。
    “周三哥,”林逸直接亮出半兩銀子,“問點事。”
    周三眼睛盯著銀子,舔了舔嘴唇:“你問。”
    “三年前七月初九晚上,你在西巷倒夜香時,有沒有看見什麽人?”
    周三想了想:“那晚……我醜時經過西巷,看見趙四瘸著腿從那邊跑過來,慌慌張張的。身上……好像有股焦味。”
    “焦味?”
    “嗯,像什麽東西燒焦了。”周三說,“我當時還開玩笑,說他是不是偷人家灶裏的紅薯燒著了。他瞪我一眼,沒說話,跑了。”
    時間對上了。趙四在火災後匆忙離開現場。
    林逸又問了幾個細節,周三說得吞吞吐吐,但關鍵信息都有了。
    離開破廟時,係統界麵更新:
    【證人證詞收集:】
    1. 更夫老陳:子時見王大富提桶前往糧倉,桶內有燈油味
    2. 夜香郎周三:醜時見趙四從糧倉方向慌張返回,身帶焦味
    【證據鏈完整度提升至85%】
    林逸深吸一口氣。差不多了。
    他回到鎮上,和李小山碰頭。李小山那邊也有收獲——他盯了一上午,看見王大富去了趟錢莊,取了五十兩銀子,然後去了趙四家。
    “兩人在屋裏說了半天話,”李小山說,“王大富出來時臉色不好,趙四送他出來,腿瘸得更厲害了。”
    狗急跳牆了?林逸想。王大富可能察覺到有人在查舊案,想用錢堵趙四的嘴。
    “不能再等了。”林逸說,“今天就去縣衙。”
    “可明天才是三天期限……”李小山猶豫。
    “夜長夢多。”林逸拍拍懷裏的賬冊,“證據夠了,證人也有了。再拖下去,王大富可能跑路,或者……對咱們下手。”
    李小山咬牙:“好!我去叫上老陳和周三,咱們一起去!”
    午後,縣衙門口。
    林逸、李小山,後麵跟著戰戰兢兢的老陳和周三。四人站在台階下,看著那扇朱紅大門。
    李小山手裏捧著父親的牌位,用布包著。他深吸一口氣,上前擊鼓。
    “咚!咚!咚!”
    鼓聲沉悶,傳遍半條街。路人紛紛駐足,指指點點。
    門開了,衙役出來:“何人擊鼓?”
    林逸上前一步:“草民林逸,攜李小山及證人,狀告前糧倉管事王大富、衙役趙四,三年前縱火燒倉、殺害看守李大山,侵吞官糧,請大人明察!”
    聲音朗朗,傳得很遠。
    街對麵,王大富的雜貨鋪裏,一個身影猛地縮了回去。
    趙四家方向,傳來一聲瓷器摔碎的脆響。
    林逸抬起頭,看向衙門裏。
    好戲,開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