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被一隻雞團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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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才是最暴力的機器。
    就如崇禎所說,有些人已經忘了皇帝手裏擁有怎樣的力量,這皇帝二字又是從何而來。
    哪個皇帝的英明神武不是殺出來的?
    皇帝勝了叫平叛,反之叫革命。
    祖寬的戰兵不停調動宣揚旨意,但有半月不歸原籍者皆為逃兵被清繳。
    贛州知府彭期生率先在贛州境內,開始丈量土地清查田畝歸屬。
    江西布政使葉秉敬在李長祥、李廷諫被帶走後,開始在整個江西開始丈量土地。
    這樣的事他之前想做卻做不了。
    但現在李邦華在,祖寬派下大軍聯合錦衣衛輔助,這田畝的丈量剛剛開始便得到大批江西百姓的擁護。
    四周皆有大軍包圍江西,巨大的壓力讓那些加入鄉紳團練的軍戶開始回返。
    有一就有二,崇禎的刀還沒落下,引以為傲的鄉紳團練已去七成。
    輿論。
    有時更甚刀兵。
    隨著明刊的持續發力,朝廷的諸多政令開始在江西境內發酵。
    原來,他們被騙了這麽久。
    就連大明永不增賦的命令他們都不知道的地步。
    四川官員也開始發力。
    一新到任的官員來到異地定會被架空。
    但李邦華在,祖寬的大軍在,錦衣衛在,四周大軍已經包圍江西,再加百姓歸附大批官員被拿下。
    這些原本被架空之人,也真正的掌握了自己手中應有的權力。
    鍾如意,這個被崇禎安在南昌府同知位置上的四川人。
    在今日帶著人出發了。
    他要找的人叫楊三,那個近乎壟斷了整個南昌府半個江西酒樓、絲綢和藥鋪的巨富商人。
    想用正常名義去拿掉楊三幾乎不可能,雖然這個楊三無惡不作,甚至在鍾如意上任時還給了一個大大的下馬威。
    但這個人掌握著太多人的飯碗,淫威太甚,整個南昌府也沒人敢站出來指證楊三。
    鍾如意知道想走正常流程行不通,所以他今天來抓楊三的罪名就一個。
    你偷了本官的雞,而且被你吃進了肚子裏。
    如此巨富,楊三的餐桌上會不會有隻雞?
    一定的。
    但這隻雞就是你偷了本官的,你否認?
    那麽好,隻要剖開你的肚子,本官就能讓這隻被你吃掉的雞開口說話。
    不信?
    來人呢,把他肚子給本官剖了,如果不能讓這隻被你吃了的雞開口說話。
    本官是小狗。
    楊三明白,這鍾如意就是來找麻煩報仇的,但時局不允許他發作。
    既然你說偷了那就偷了。
    偷隻雞而已,你又殺不了我,最多賠錢了事。
    我認了,那雞就是我偷的,能咋地吧?
    鍾如意抬手一指眼前酒樓:“這是你的產業?”
    楊三不屑:“正是小人產業,合理合法,該交的稅銀一文不少。”在楊三看來,這鍾如意就是個棒槌。
    沒了別的手段栽贓偷雞這個爛手段,就算自己認了他也注定成為笑柄。
    偷隻雞而已,累死你也殺不了我。
    但他忘了一件事,大明律法是朱元璋定下的,直到明朝滅亡也沒有被實質性修改過。
    太祖什麽人?
    以嚴刑苛律為治國理念的開國皇帝。
    鍾如意從袖筒裏掏出大明律。
    “按明律,盜竊已行而不得財,笞五十,免刺。”
    朱元璋的狠是不用懷疑的,笞,就是竹板或者荊條抽打,你不是饞嗎。
    偷隻雞也要抽你五十下讓你長了記性。
    楊三嗤之以鼻,五十荊條又如何,你依然還是笑柄一個還是不能拿我怎麽樣。
    “然,得財者,以一主為重,並髒論罪,為從者各減一等,初犯左臂刺盜賊二字,再犯,右臂刺字,三犯者絞!”
    這就是老朱定下大明律法的神奇之處。
    偷雞也吃也就算了,若是偷了雞去賣錢逮著先打一頓隨後給你免費紋身。
    第一次紋左臂,第二次紋右臂,第三次去你媽的直接絞刑。
    在老朱這隻有再一再二絕沒有再三。
    楊三眼中的不屑更濃了,不就刺字嘛,老子刀尖舔血過來的還怕你個刺字?
    可就在鍾如意下一句出口的時候,楊三知道自己掉坑裏了。
    而且這坑裏鋪滿了箭頭鐵釘。
    “既承認這酒樓是你的,那這雞定是放在酒樓售賣,按明律,常人盜取官財得銀超八十貫者絞。”
    說完抬手一指酒樓裏吊著用來點菜的水牌。
    “嗯,老參燉雞售價八十兩,價錢剛好按律當絞!”
    他是誰?
    南昌府衙同知,他的雞不是個人財產,而是為府衙代養。
    這不正好就是官財嘛。
    人明律上說了,得財者,以一主為重,並髒論罪。
    你吃了也就算了,但你放在酒樓裏賣那就是得財者。
    人太祖當年也說了,為惜民命,犯官貪贓滿六十兩一律處死,絕不寬待。
    但對普通百姓偷盜還是很仁慈的,一般都是揍一頓了事。
    但你這實在是自己往刀口上撞啊。
    偷了拿來賣,好死不死的還剛好賣八十兩。
    你看,全對上了,本官也幫不了你啊。
    楊三瘋狂掙紮:“你陷害我,我不服,這雞就是我吃了沒有拿出去賣,你剖了我的肚子吧。”
    為一隻雞剖肚子沒有先例,同樣也沒有律法的依據。
    所以鍾如意搖頭。
    “不,你已經承認且證據確鑿,還剖什麽肚子啊。”
    說完笑眯眯的合上大明律看向掌櫃。
    “這雞乃是髒物,都誰吃了呀?”
    見掌櫃驚恐搖頭,鍾如意也是搖搖頭。
    “食髒者視為從犯,來來來,本官這有份名單你來指給我看。”
    這名單上全是南昌府的富商以及擁有實權的官員。
    雞,從來都是餐桌上的美味。
    但這美味,在不一樣人的手裏也能變成殺人的刀。
    找到真憑實據再拿人是最笨,也最沒效率的辦法。
    先拿了且定下必死的罪名,那這人的求生欲就會暴漲。
    想活著,他就要把自己摘出來,把幕後指使供出來。
    把你的幕後指使供出來我就饒你一命,這話在通常都是沒有任何威懾和誘惑力的。
    但從能用一隻雞就能定你個死罪的人嘴裏說出來,它就有了絕對的可信度。
    南昌府,被一隻雞團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