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婚宴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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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奎英宿忙過去診治。卻發現:他已經沒有脈搏了!他,死了!

    他死了,把一切的記憶都帶走了。愛與不愛,得到與否,都不再重要。留下的不過一點茶餘飯後的談資,或是知情人的一聲歎息。

    隨著他的離去,陰陽**陣轟然崩塌,奎英宿在施一丁點兒法術,再加上阿沙原本對那塊蛟珠碎片的排斥,並沒有費太多心思,阿沙就把碎片吐出來了。

    她也恢複了語言功能,隻是還需一段時間適應。

    “心心”阿沙首先喊出了女兒的名字,似乎想要挽回她。

    心心卻躲在沈晚身後,並不理會阿沙的呼喚。她甚至怯怯的表態:“曹老爹收養了我,以後他就是我的親人。”

    阿沙聞言,滿臉不悅,她氣憤道:“好,好你個,臭丫頭,當真連,娘,都不要了!”她久未發聲,一下子說這麽多,頗不順暢。

    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大抵如此。阿沙骨子裏就是個想要不勞而獲、投機取巧的人。

    心心離開她,是正確的選擇!

    沈晚慫了她一句:“我要的東西已經得到了,你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你還不走嗎?可是要等著下一任祭司來重新把你葬一回?”

    阿沙恨恨盯了心心兩眼,不情不願的離開了。相比女兒和對沈晚等人的怨憤,她更想保命!

    樹族,住樓客房裏。

    陸汲遠四人按照薩滿祭司生前遺願,把他和羅梳葬在了一起,之後本打算悄悄離開,奈何住的太近,一不小心,就驚動了馨香姐妹。

    馨香姐妹誓死跟隨,無論如何不肯獨自留在這裏。

    陸汲遠很無奈,他根本不想招惹多餘的桃花。但是兩個姑娘家確實可憐,還口口聲聲“願為奴為婢,隻求跟隨!”

    沈晚也沒打算當聖母,她出了個餿主意:“你們要跟著呢,也可以!正巧我大姐新婚,我還沒想到送什麽禮。要不幹脆,你們簽個賣身契。我把你倆,都送給我大姐當陪嫁丫鬟!”

    兩姐妹麵麵相覷,不知該如何應對。

    陸汲遠拍案讚同:“就這麽定了!”

    六人一道返回應天縣,為了能如期趕到參加大姐沈雲的婚宴,他們沒有雇馬車,均是一路騎馬。馨香姐妹共乘一騎,王五帶著奎英宿,陸汲遠帶著沈晚。

    一路披星戴月,快馬加鞭,總算在婚宴前一天的晚上趕到。

    趕路太累,一直坐在馬背上,上下撂磕,沈晚早已坐的屁股發麻,兩腿彎曲,連走路都不敢太用力。

    偏偏,回來後還沒得休息,就被她老爹沈千易喊去幫忙,因為他正巧遇到個棘手的案子,新換的師爺,也是個經驗不足的半桶水。沈千易早就急的團團轉。

    “父親,晚兒來了。”禮不可廢,沈晚恭敬的拜見父親大人。

    沈千易忙打斷她,並遞過來一卷卷宗:“晚兒快些過來,替為父看看這案子。”

    沈晚快速看完:竟然是新任大啟皇帝,也就是那個毛頭小子徐三,要選妃!

    應天縣登記在冊的秀女中,有兩個不見了,到處都找不到人影。再過兩天,這秀女就要送進宮去了。

    而且這秀女名單已先一步送到宮裏了,倘若進宮的人數對不上,可是要被問罪的。

    秀女私逃是大罪,負責此事的地方官員同樣要受罰。而且因為皇宮關係錯綜複雜,沈千易即使再有錢,沒有足夠的門路,也無法把事情擺平。

    當務之急,應該是把兩個秀女找回來。

    沈晚忽然想到一個餿主意:“父親,此事事關重大,全力找尋這兩位秀女是必然要的,但是我們需得做好兩手準備,倘若沒能找到那兩個秀女,得想好對策!”

    沈千易點頭表示讚同,儼然把沈晚當成了主心骨:“晚兒可有對策?”

    沈晚狡黠一笑:“父親不必擔心,晚兒今次出門,帶回來了兩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倘若秀女沒找到,就讓她們去頂上便是!”

    沈千易對沈晚的話,除了相信還是相信。他心中一直有個評價,那就是:沈晚做事,絕對靠譜!

    後路已經想好,眼下休息最為要緊,沈晚已經好多天沒吃好睡好了。

    待吩咐王五和李六,安排人去兩位秀女可能出現的地方找尋,再跟母親和姐妹弟弟,請個安,聊幾句,便回了房,美美泡了個澡,睡了個一夜無夢的好覺。

    次日一早醒來,大姐沈雲的婚宴開始了。沈雲她們在天還沒亮時就起床梳子裝扮,並作各種準備了,當新娘子可是很累的。

    好在大家都知道沈晚需要安靜的休息,沒人敢去打擾。

    快到卯時了,她自主醒了。待喚來小丫頭青兒,替她好好裝扮一番後,應天縣衙已是門庭若市,前院後院一片嘈雜之聲。

    根據當地的習俗,新娘家需要一早宴請賓客,待新郎家來人,給新娘子家的所人一個滿意的大紅包以後,方可把新娘子抬走,此時,新娘子家的宴席方可散去。

    沈晚被青兒打扮的十分喜慶,穿上靚麗童裝的她,看起來頗有些嬌俏,誰人也想不到這般小嬌女,竟然無懼血腥,會簡單的驗屍,也懂邏輯推理,更任一方父母官,盡管那一處地段狹物產貧瘠。

    當然,這一切都要歸功於她前世的記憶。前世的她,曾經夢想成為一位救死扶傷的醫生,後來卻應差陽錯的,成了一個常跟屍體打交道的法醫助理。

    “三姐,你醒了!你終於醒了!大姐打扮的可漂亮了,你不去看看?”弟弟沈風拖著她往外走。

    沈晚故作訓斥:“看你!也是有對象的人了,怎麽還是這般沒輕沒重!”

    沈風並不在意的反擊道:“三姐你是說黃路嗎?她還小呢,而且三姐你都還沒嫁出去,作為四弟的我,何須著急?又何必裝什麽老持穩重?!”

    然而,他們還沒到沈雲的閨房,就聽見外頭傳來轟隆隆的聲音,竟是有人在擊鼓!那可是鳴冤鼓!

    這大喜的日子,哪個不長眼的,竟敢來砸縣太爺的場子。

    沈千易是個平易近人的好官,而且自家女兒這門親事,算是高攀了。但凡有點眼力見的,都來捧場了。

    這等場合,還有人鳴冤,當真是很丟麵子的事。他急忙催促李六,去把那擊鼓之人扣下。

    卻是沈晚和王五,先行了一步。

    李六趕到時,王五已經把擊鼓之人綁了丟到角落,並出言教訓道:“今天是我家大小姐大喜的日子,你沒看到嗎?這裏處處張燈結彩,你此時擊鼓,是何用意?”

    擊鼓者是個年輕的後生,長的倒是有模有樣,就是看起來弱不經風的,沈晚瞧了兩眼,就大約知曉:這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

    他手上還提著個包袱。

    隻見書生像個女人一般,未語淚先流,臉上掛著兩行清淚,緩緩打開手中的包袱,悲嗆道:“有人歡喜有人憂,幾家歡樂幾家愁。小生的兩個姐姐,都被人殺害了!”

    沈晚矮身一看,差點嚇了一跳。

    因為那個黑色的包袱裏,赫然擺著兩顆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