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叫我女王大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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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克, 吾還要。”
他眼前的女孩坐在椅子上,精致的如同一件藝術展覽品的臉上沒有表情, 但是卻很歡快地晃著兩條腿, 她伸出一隻手,朝著自己攤開, 自以為是命令下屬的女王, 但是看起來卻是朝自己長輩撒嬌的少女。
她的唇角還殘留著沒擦幹淨的麵包屑,暗紅的雙目閃動光華。
銘宣歎了一口氣。
男人將手中的紅茶往前遞了過去。“慢些,我再去給你拿。”
女孩的吃相並不怎麽優雅, 反觀站在她旁邊的男人,修長的手指透過純白的手套握住了裝著布丁甜點的小餐碟, 慢慢放在海薇莉娜的麵前,盤子落在華美長桌上,連一點動響都沒有發出。
他接過女孩還給他的空杯子, 聲音清亮:
“今日的餐點還符合您的心意嗎?”
海薇莉娜“百忙之中”抽出空來,抬頭看了他一眼, 對方正在專心倒茶。
白色的壺身上綴著紫色的細小花紋, 淡淡的紅從其中傾瀉而出, 流露出了醇厚的濃香。
她點了點頭。
一如既往的高傲, 似乎這是天底下最難得的讚譽。
“你做的很不錯,斯托克。”她似乎想要像一名真正的君王一樣,拍拍自己辦事得力的下屬的肩膀,卻忽然發現自己坐在椅子上,根本夠不到對方的肩——或者說, 即使她站著也完全夠不著,但是如果能站在椅子上就另說了。
當然,自稱為偉大的女王的海薇莉娜自然做不出來這麽不符合她“淑女”身份的事情。
她皺著眉頭思考,然後吩咐道:“你低下身來。”
銘宣看了對方油膩膩的手一眼,反而往後退了一步,把背挺得更直了,他露出了而一個風雅而放肆的微笑,“如果您是想要拍我的肩膀的話,就不必了。”
“恩?”海薇莉娜有些不解,在她看來,這種讚譽應該是任何血族都不應該拒絕的,這可是作為純血種的承認,她不在乎他那不入流的下等身份,他怎麽可以這樣?
女孩有些憤怒。
當她挑起眉頭的時候,對於血統極不純正的銘宣來說,還是很有威懾力。不過他自然也有自己的應對方法,隻要多看看女孩子稚嫩的外表,什麽血族女王,正統血脈都統統煙消雲散了。
“汝對吾有何不滿?”
銘宣趁亂將她帶出了教廷地宮之後,就交給了她如何說現在人們在用的英語,她也學習的很快,隻不過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卻還是習慣用古語來說,就好像古老神秘的古式英語更能夠體現出她身為君王的威嚴。
男人躬身,舉止優雅,沒有畏懼之色。
“不敢。”他的聲音溫柔,就好像在哄孩子一般,但是說出來的話卻是無比的不留情麵。
“不過您難道沒有注意到,您的手指沾滿了油嗎?您剛剛從數百年的沉睡中醒過來,可能還不是很了解,我的這一身禮服可是非常昂貴的,如果要是不小心弄壞了,您賠的起嗎?”
海薇莉娜怔了一下,收斂了周身的氣壓,然後略微不滿的嘟起嘴,這讓她看上去更加像是一名可愛精致小人偶。
她說:“身為一名紳士,怎麽可以這麽斤斤計較……”
“哦?紳士?”他又笑了笑,眯起眼睛的樣子讓海薇莉娜想起了幾個世紀前她見過的那種動物,哎……叫什麽來著?恩,應該是狐狸才對。
“紳士也是需要生活的,您以為您作為一名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小孩子’,現在是在靠誰才能吃上這些美味的甜點?”他著重強調著“小孩子”這個詞,“況且,我又是因為誰的原因也跟著失去了收入的來源,連外出都要小心翼翼?”
本來銘宣是想要悄悄的將海薇莉娜從囚牢之中救出來,然而他卻並沒有想到對方擁有那麽強大的力量,而且居然還搞出了非常大的動靜,這讓想要低調的銘宣都低調不起來,他又不可能將什麽都不知道的海薇莉娜丟在那裏自己一個人逃跑,所以隻能運用自己混在教廷之中的身份將對方救了出來。
他到現在都沒敢回到自己在城鎮之中的府宅,隻能待在他曾經偷著買下的一座老式古堡裏。
外麵也不知道亂成了什麽樣子。
封印關押在皇都教廷最深處的血族女親王突然逃脫出來,順便還有一名白衣主教也不見了……
啊,光是想想都讓人覺得頭痛。
海薇莉娜想了一會兒,往自己口中塞了一塊薄荷沙拉,然後還在嘟囔著,“我可不知道紫羅蘭(stock)是這樣吝嗇冷酷而又狡猾的花,你幹脆去姓福克斯(fox)好了。”
她實在沒有辦法反駁,便拿銘宣的姓氏說道起來。
銘宣微微俯身,抽出白色的手絹輕輕擦拭過女孩子的嘴角,臉上卻露出了差異的神色——
“我是不是應該慶幸您的腦子並沒有長時間沉睡而腐朽,虧得您還知道狐狸代表著狡猾,這我便當做是誇獎收下了。不過……紫羅蘭原本就是cool。而且同樣的,我也不知道亞伯蘭竟然會是一名血族。”
亞伯蘭(abram)是上帝最忠實的信徒亞伯拉罕(abraham)未改名前的名字,他對上帝的癡狂到達了即使要將自己親生兒子殺死也要服從上帝的地步。
如果隻是單純的殺死,那麽亞伯蘭也許隻是愛上帝勝過一切,但是……
上帝的要求是讓亞伯拉罕將他的兒子以撒殺了作燔祭。
所謂燔祭就是要先把祭品剖開剝皮,將所有的血都灑在祭壇的周邊,然後將內髒都取出來用水洗幹淨,再將**全部切成小塊,擺放在祭壇上完全焚燒,全部經火燒成灰。這種祭不可為任何人留下一點肉,所以被認為是最好的一種祭。
祭品必須是健康的,活著的,無罪的。
當這樣的祭祀過程放在牲畜身上的時候還不覺得什麽,但是如果是放在人的身上,大概就會覺得殘忍吧。
所以,這是多麽的瘋狂。
如此瘋狂崇信上帝的亞伯拉罕一詞,卻作為一名被上帝厭惡拋棄的血族的姓氏,如何沒有包含諷刺的意味?
女孩撥開男子的手,“放肆。”
她這樣說著,卻意料之外的被人敲了兩下頭。
銘宣似乎隻是作為一名正在教訓不聽話孩子的長輩。他的手指溫柔地敲了敲女孩白皙的額頭,然後又揉了揉她的長發。
海薇莉娜注視著離她非常近的男人的臉。
他表麵上的年歲應該有三十多了,但是卻仍舊擁有著讓無數女人瘋狂,讓無數男人厭惡的漂亮資本。這種資本也許有一部分來自血族本身的美麗優雅,但是更多的應該是來自於他雙親的傳承。
他的眼眸很清亮,是深顏色的褐,甚至近乎於漆黑,沒有一絲一毫暗夜血族的眸光,卻滿含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神秘質感。
這樣的男人,天生就應該成為血族的一員。
海薇莉娜忽然這樣想。
然而男人這時已經走離了女孩的身邊,開始熟練地收拾起桌上的餐盤來,他將精致的瓷製餐具疊放在一起。
海薇莉娜似乎有些過意不去,她放下了身為女王的姿態,高傲地說道:“感謝我吧,我將賜予你無限的榮光……”
但是女孩的話並沒有說完,就被男人毫不留情地拒絕了——
“不用了,女王陛下。”
他語氣仍舊謙卑恭敬。
“哎?為、為什麽?”被連續拒絕,或者說是嫌棄了兩次的小女王已經有些懷疑人生了。
銘宣神色如常。
“反正您也隻是想說幫我一起收拾,不過我先要提醒您一句,這都是我花了大價錢才從吝嗇的商人手中買下來的,它們來自於古老神秘的東方。如果真要說起來,它們之中的任何一個隻怕都要比您貴重。”
提到錢財,現在身無分無一窮二白的海薇莉娜終於閉了嘴。
但是她仍舊還是不明白……
為什麽這個才活了沒幾年的小輩會對她這個女親王這麽的不客氣!
這個倒不能怪銘宣小氣或者怎麽樣,但凡帶過孩子的人應該都有過這樣的經曆:
將易碎的物品放在高一點的地方,以防小孩子打碎傷到自己;將貴重的東西收起來,以防小孩子拿著一不小心給弄壞……
諸如此類,等等。
這就是銘宣的狀態。
現在的銘宣完全沒有將海薇莉娜看作是活了幾千年的血族女王,而是一名傲氣滿滿在玩兒扮演遊戲的女孩子。這實在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無論這名女孩子長得多麽的精致,能力多麽的強大,她都是一副天真不知世事的模樣啊!
這才沒幾天的相處,有的時候海薇莉娜蠢到銘宣直接想要不顧紳士風度,將她摁在地上打一頓。
她將他珍藏了十多年的葡萄酒喝了個精光,完了之後還在地窖之中抱著空空的酒桶,咂嘴說道:“不好喝……”
銘宣當場就將他手中握著的手杖柄給捏碎了。
不過當然,那柄手杖是他最喜歡的,因為這件事情他又傷心了好久。真的是好氣呀,但是既不能打她也不能打自己啊……
而且,海薇莉娜她不喜歡穿衣服!
按照她的話來說,就是:“這些奇怪的裙子還沒有吾的睡衣舒服,所以不需要。”
“所以,這就是你裸著\身體瞎晃的理由?!”
不得不說,女孩的身體確實很誘人。當然,要是再長一些就好了。
每次碰到這樣的情況,銘宣就會恨恨地隨便找一塊布將對方一裹,然後抱在臂彎裏,將她送回自己的房間。
當然,絕對沒有臉紅。
誰會對這種青澀的果實感到心動……
哦,對了,海薇莉娜口中的“睡衣”就是她被鎖在教廷地宮中所穿的那件“破布”,那種東西銘宣當然早就給丟掉了。
所以現在,上帝耶穌,魔鬼撒旦,什麽都好,隨便一個人來救救他吧……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銘天的地雷~
日常持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