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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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當事人都不在意,而且他們一組的其餘眾人也拿這事打趣過文沫不止一次,此時便安安心心地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選幾顆菜丟進嘴裏,一邊看著桑俊耍寶,其中過程不再贅述,反正最終的結果就是一頓飯吃得賓主盡歡,繼續回去討論案情自是不提。
與此同時,在離涉水縣不遠的市區內,吳新然坐在派出所裏,,捧著杯子的手一直抖啊抖,叫一旁陪著他的民警小王都害怕得盯著杯子,生怕下一秒就看到它從一塊完整的玻璃變成四分五裂的碎片。
你說這都叫什麽事?唉,這位主兒他可認識,前不久可剛剛報過一起假案,雖然當時態度很篤定,也不像是無理取鬧,但是他們接了警該做的都做了,沒有找到本該出現的小姐,俗話說抓賊抓贓,捉奸捉雙,女人都沒見到,說人家涉嫌嫖啊娼太牽強了吧。
這才不過幾天功夫,他怎麽還自己跑到派出所來了?真有事,人來也就來了,該說的事說清楚,該他們管的他們想辦法幫著解決,不該他們管的他們也會好聲好氣地解釋幾句,端茶送客。吳新然隻是剛一開始手腳並用以極不雅的姿勢爬起來,被他攙扶著勉強坐到椅子上就開始發抖,到現在也沒緩過來,問他什麽都沒反應,隻嘴裏不停地喃喃說道:“殺人了,殺人了......”問誰殺人了,不說話,問誰被殺了,還是不說話。
人命關天,哪怕知道這人不算很靠譜,但他嚇得半死的樣子卻肯定不是裝出來的,小王隻得耐下心來陪著,時不時安慰幾句,以期讓他盡快平靜下來。
好不容易等到天都黑了,小王餓得前心貼後背,又不能丟下吳新然一個人在這自己跑去吃飯,隻得忍著胃裏一陣陣生疼,靠喝水緩解緩解,做警察的,飲食不規律,十之**都有胃病,最禁不得餓。兩人相對坐著,大眼瞪小眼,吳新然難受不難受小王不知道,他卻熬得很難受,心裏邊不停腹誹,這家夥一會兒真有事也就罷了,要是還耍他玩,哼哼,別的沒權力,行政拘留個幾天還是能的,怎麽也得出出氣,刹住這貨不停拿他們開涮的閘。
如此又過了兩個小時,小王覺得自己胃裏雖然裝滿了水,仍然火燒火燎的,這倒罷了,平常有個不按時吃飯或者吃不對付的時候也總疼,尚且還能忍,可是他這兩個多小時灌了一壺水,想上廁所又要怎麽忍?
派出所裏夜間值班的一般兩個人,他今天本不該值班,可是誰讓他在吳新然進門時離得最近,順手扶起來,第一接警人負責製啊,他也沒辦法半道再推給別人,且不知道為什麽,吳新然似乎因為與他有過一麵之緣,知道他是警察,對他有些信任,隻要他離開坐的椅子,吳新然便會更不安一些,直到他再次坐回去,這種情況下,小王不可能到點下班就走,便跟今天值班的換了班,留了下來。除了他之外,另外一名值班人員是要在隔壁值班室守著電話的,以免有突發情況不能立即接聽電話,錯過出警時間。
小王平常就不是願意麻煩別人的性子,但現在他憋得狠了,再不去廁所怕是要尿了褲子,麵子算什麽,他自己不可能再強撐,立即站起來想要去隔壁找同行來幫他先盯一會,自己去上個廁所,保證沒兩分鍾說回來。
他起身的瞬間,吳新然終於還是摔了一直捧著的杯子,用雙手一把拉住小王,似大夢初醒般驚恐地道:“死人了,殺人了。我看到的,不不不,不是看到的,是是知道了。”他說的話顛三倒四,總的來說就是有人死了,他似乎是看到了全過程,卻因為剛從驚嚇中回過神,語言表達能力還沒上線,想說什麽卻總也說不到點子上。
小王此時都快哭了,他平坦的肚子已經明顯突出,憋得相當辛苦,隨時都有尿出來的可能,放水是必須立即就要進行的事,可是吳新然的力量不小,兩隻手跟鉗子似的攥著他的手不鬆,無論他怎麽說自己隻是出去兩分鍾,馬上就回來,吳新然根本聽不進去,認死理一般。他憋得急,既然吳新然不鬆手,他就隻能拖著一起去廁所了。好在對方這次倒沒有再鬧,乖乖跟著去。
許是外麵夜晚的風太涼,醒神作用不錯,再次回來,吳新然明顯平靜不少,既不再緊攥著小王的胳膊,也不再瘋言瘋語地大叫,隻沉默了幾分鍾,便開始有條理地講述自己的經曆:
自上次吳新然報了警,與隔壁鄰居戚茂鬧得很不愉快,自己還攤上個報假警,擾亂社會秩序的嫌疑,天知道他一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啊,如果真的拘留個十天半個月,現在這份好不容易找來的工作也得保不住,後果大大的。他到底報沒報假警,自己心知肚明,拍到的照片也讓警察拿走了,那照片絕非ps偽造的,總不至於把沒頭沒腦的罪名安在他頭上吧?戚茂才不是東西呢,沒道理真正有問題的人沒事,他個熱心市民反受處罰。
如此糾結一夜,沒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他睡眼惺忪間,又被砸門聲吵醒,等他帶著起床氣開了門,居然又看到戚茂那張欠扁的臉!
“你又想怎麽樣?”吳新然吼道,雙手慢慢攥拳,大不了再幹一架。
戚茂卻沒有想要再打架的意思,居然還擠出個很自然親切的微笑,說的話也很客氣:“吳大哥,那個,既然咱們兩個在這裏處不來,咱們不妨想個解決辦法如何?”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臉人,人家擺明了上門來求和解的,吳新然又不是多不講理的人,自然不可能還冷著一張臉不給台階下,也客客氣氣把人請進家,兩人坐定,開始商量解決方式,依吳新然來看,是希望戚茂收斂點,或者折騰的時間早一點,別總半夜吵他睡覺就好,但沒想到,戚茂倒是個大方有錢的,他直接提出讓吳新然搬走,他多交給房東的房租戚茂會幫忙要回來一些,另外再多給他一萬塊當精神損失費了。
吳新然掐著手指頭算了算,自己當初交給房東的房租總計一萬二千塊,自己住了幾個月,就算半年好了,拿回六千塊來應該挺容易吧,剩下的當賠給房東的損失,再加上戚茂答應給多他一萬塊的精神損失,合著幾個月白住了不說,還能賺幾千塊,怎麽算怎麽都合適。嗨,還別說,這戚茂是個不錯的年輕人嘛。
兩人相談甚歡,達成共識後吳新然客客氣氣送走了戚茂,美滋滋地收拾自己為數不多的行李,沒幾天,房東果然主動聯係吳新然,退給他六千塊錢,戚茂又拿來一萬現金給他,他便高高興興地拉著自己的旅行箱頭也不回地搬走了,戚茂當時還送他進了電梯,揮手送行。
他很快找到了新住處,雖然地方比以前還小,房子也舊,更是連廚房和衛生間都得公用,但是房租便宜不少,而且他特意試住一晚,嘿嘿,隔音還不錯,便歡歡喜喜開始生活新篇章。住處換了順心的,工作上更是勁頭十足,一切都不要太美好。
他的歡樂,在昨天回家裏被居委會大媽叫住,硬塞了張紙進來時便戛然而止了。吳新然以為不過是這些居委會大媽們發發傳單掙幾個外快貼補家用,剛想把這張看起來一點藝術氣息都沒有的白紙隨手扔掉,低頭瞥了一眼的功夫,就看到個女人頭直勾勾盯著她,那模樣甚是讓他覺得眼熟,卻一時半會想不出來。這紙就再沒扔出去,而是被他拿回了家。
等到家放下手裏的包,又脫了鞋,舒舒服服倒在床上後,這張紙才被他隨意拎起來,抹平後,才發現根本不是什麽傳單,而是一張由公安局發出來的協查通報,上麵有七張年青女人的照片,其中幾張看起來很怪異,讓他覺得有些眼熟的,是最後一張。
他仍然想不起來自己在哪見過這個女人。他的交際其實挺窄的。城市裏討生活,像他這種工資不高又得租房居住的,平時出去吃頓飯都得精打細算,除了必要的單位聚餐,他是能推就推,倒不是不想跟人交流,實在是錢包太癟沒有底氣。所以他認識的女人,翻來覆去隻有單位的那幾個,至於路上跟誰擦肩而過,跟誰同乘一輛車,嗬嗬,除非長得極漂亮很吸引人眼球的,其他的基本上一掃而過,誰會沒事關注個陌生人。大約這才是他多年單身的真相吧,他歎了口氣。因為是第一次看協查通報,吳新然倒是很有耐心地把底下小字打出來的介紹都看了,說這幾名死者是最近發現的無名屍,懷疑從事特殊服務業,如有人認識或能提供情報的,歡迎致電公安局專線。
被害了?做小姐啊?切,讓這些女人不學好,像他這樣的大好青年單身就是因為有些女人臭不要臉,有人對著好不行,非得用身子去掙髒錢,指不定等錢掙夠了還得上岸洗白再找個老實人嫁了,哼,老實人怎麽了?老實人挖你家祖墳了?活生生當接盤俠!吳新然心頭火起,忍不住把這一類從事人員的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發誓自己就是寧可單身一輩子,也不找這種壞女人,當然,如果以後有經濟實力了,去照顧她們生意就另當別論了。
他突然怔住,又去看剛才讓他覺得很眼熟的女人的頭像,回想起來自己在哪裏見過她了!
戚茂帶回來的那個小姐!
被他偷拍了照片的女人!
原來她已經死了!
自己見過的活生生的人轉眼就變成屍體這種事,吳新然還是第一次遇見,哪怕這個女人姓甚名誰他都不知道,但是總歸是一條人命,最樸素的同情之情還是湧上了吳新然的心頭。不過別人的悲歡離合他也隻當個故事看看,同情過後,該幹什麽幹什麽。草草煮了點麵吃,他靠坐在桌頭,擺好小坑桌,打開筆記本開始工作。
卻是一點效率也沒有,腦海中晃來晃去都是那個女人。一會兒是她頭像貼在協查通報上的樣子,一會兒是她挽著戚茂不停在他身上蹭來蹭去的樣子,一會兒又是警察到了戚茂家沒找到人的場景,最後,居然還蹦出來個碩大的旅行箱!
他索性放下工作,開始慢慢回想,在跟戚茂做鄰居的幾個月裏,他似乎總是能聽到隔壁傳來裝修的動靜,基本上都不會很久,聲音雖刺耳,但忍忍也就過去了,隻是那味道卻不太好聞,像是什麽肉類燒糊了,臭臭的,有點惡心,但也總是一陣陣的,不會太久,所以吳新然一直沒往心裏去過。再加上,不久之前,似乎有一次他正碰到戚茂出去,在家裏鬧過一場鋸木頭的動靜,飄了幾股臭味出來後,戚茂又拉著個旅行箱出去。
別怪吳新然想象力豐富,他原本就一直想當個作家來著,想象力豐富是必備技能,因此他越想越不對,這三樣分開沒什麽不對,可是連起來,卻怎麽看怎麽都像是殺人後分屍搬運的過程!
戚茂一直在自己隔壁殺人吧,不然怎麽解釋那些夜半時分他聽到的女人哭,仔細想想,從戚茂家走出去的女人,似乎比帶回來的要少吧。
所謂疑人偷斧,他認定了戚茂有問題,便把從前生活中所有不對的細節都聯係在一起,得出戚茂殺了人的結論,事實上,他沒有任何證據,隻是單純得因為後怕,才慌不擇路地直接跑來派出所,隻有這裏,才讓他感到安全。
因為他實在不敢想,如果那天戚茂進了他家,與他好商好量、客氣禮貌地請他搬家時,如果他想爭一口意氣,斷然拒絕,就是咬死了不搬,戚茂會不會對他下毒手,以除去這個可能會壞事的難纏的鄰居。
畢竟,說到底,因為他的多事,可是讓警察進過戚茂的家,且還把幾張照片做為證據交給了警察,平時這照片還沒什麽,可一旦警方發現了死者,再想起來比對照片,證明戚茂是最後一個見到死者活著的人,這嫌疑卻是很難洗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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