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62、你殺人我越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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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重的陰影緩緩覆蓋下來,夜色慢慢覆蓋這個古老的城市,天邊一團火燒雲的邊沿原本鍍了一圈耀眼的金色,此時也慢慢隱去。
早已廢棄的教堂長滿苔蘚的牆壁上映出一排排十字架的輪廓,孟錚趴著身子,目光越過教堂跟集市,投向熱鬧的大街。他看見很多當地人跟旅遊者聚集在中心大街的兩邊,夜裏的煙火表演即將在那裏開始,一大群舞者圍著篝火開始跳舞,燃燒的木材發出劈裏啪啦的響聲。
孟錚把夜視鏡湊到眼前,朝右邊望去,仔細觀察著那間屋子,那輛藍白相間的汽車跟紅色的小貨車依然停在門口,一名男性已經看似無聊的蹲在一旁的樹下,一隻手上放著一件灰色的衣裳,衣裳下麵應該是一把已經上膛的烏茲或者其他微型衝鋒槍。
孟錚緩慢的呼出一口氣,調整著手中的武器,這是一把ps1半自動狙擊步槍,它擁有“全球最昂貴半自動狙擊槍”的稱號,孟錚對土狼在曼穀找出這樣的裝備很是驚訝,當他質問土狼的時候,土狼眨眨眼,忽悠說自己曾經替一個非常強大的組織服務過,孟錚也沒有多問,畢竟自己這幫子兄弟很難有閑得住的,隻要能對得起自己兄弟就夠了。
ps1半自動狙擊步槍配有兩個支架,這種步槍配有5發跟20發的762毫米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標準子彈的彈匣,大騰以前就開過玩笑說,如果你拿一個20發子彈的彈匣還沒有擊殺目標,你最好趁早去轉文職。
用ps1射擊時,子彈飛行的速度比音速還快,它能造成一個小音爆,隨著子彈速度慢慢減弱之後,音爆現象就會消失。狙擊手在中東某些高山裏用這種步槍對700米以外的目標進行射擊時,即便是射擊後,地方也很難無法確定狙擊手的位置,但在這種鬧市區,孟錚隻能爬在小山坡上,還得用配套的消聲器,因為複雜的環境跟天氣必須得讓自己跟目標的距離接近。
此時他們所處的地方跟那四名守衛跟司機的屋子距離582米,風向偏南,時速7公裏,海拔高度為1711尺,他們目前所處的位置海拔要超過目標的海拔幾百米,山坡坡度為8度。綜合考慮風向、風速以及他們所處的位置,要想命中目標有一定的難度,但也不是沒有可能。關鍵守衛應該能聽到槍聲,當然山下煙花的聲音能掩蓋掉也難說,土狼說這是運氣,但孟錚卻認為,現在僅僅有運氣是不夠的了,畢竟還有接下來之後的廝殺。
孟錚閉上眼睛,試圖摒棄掉大腦中所有無關緊要的念頭,將心思專注於射擊。可是,大腦卻始終不願意跟自己配合,因為這個時刻跟過去多麽相似。他不自覺的回想起馬紮那一場槍戰之後,他背著蝌蚪,整整十幾小時沒有放下,他記得大騰奔尼帽下的眼睛布滿血絲,染血的迷彩上有白色的汗漬,他狂吼著一句話,“我們是靠著合作才能存活下來的兄弟,誰也不能丟在這裏。”
他現在不再是戰士了,兄弟也失去了好幾個。蝌蚪、狸貓、大騰,他有時候想,為什麽當初死的不是自己。當然他知道這是一種自私的想法,因為活著你就得不斷的懷念。於是,他便不斷的懲罰自己,用各種各樣的方式。
煙花爆炸的聲音將孟錚從回憶裏驚醒,耳機裏傳來土狼的聲音,“大頭,隨時準備射擊。”
“好。”孟錚將槍口微微移動尋找目標,他看見徐宇的泰國公司的總經理尼瑪從門內走了出來,然後緊跟著出來的就是徐宇的rb買家跟他的三名保鏢,再接著就是尼瑪的保鏢。
蹲在樹旁的槍手站起來警惕的觀察著四周,孟錚在瞄準鏡裏看到土狼已經從人群走緩慢的走向小屋,他走在馬路的對麵,跟狂歡的人沒什麽兩樣,隻是他走進一個電話亭旁邊的時候停留了兩秒。
“1、2、3。”孟錚瞄準了徐宇的買家,子彈旋轉著鑽進了他的頭部,他就像一截木頭一般的倒了下去。
緊跟著孟錚瞄準了那一名槍手,他已經開始移動了。雇主死亡,他應該想著是先保命再報仇,所以他下意識的便朝樹下便退回去,而孟錚已經計算好提前量,輕輕扣動扳機,子彈從他的腦勺射入,他的身體向前跑了一步之後才委然倒地。
這一切僅僅是一個心跳的間隙。
然後孟錚有條不紊的開槍,尼瑪的護衛將她掩護在身後迅速閃進門口,rb買家的護衛也非常專業的跪姿尋找這突如其來的槍手,慌亂中他們知道自己的雇主中了槍,其中一名護衛躲在車後將雇主的軀體拖到身邊掩護。
他們在等待著自己隱藏的槍手出現,可是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那名隱藏在電話亭附近的槍手此時已經被割斷了脖子。
孟錚決定,除了不殺瑪尼是計劃內的原因,那就隻放掉那一名躲在那輛藍白相間的小汽車後麵的護衛,讓他回去控訴一下徐宇吧。
他移動槍口,短時間內扣動了兩下扳機,兩名護衛栽倒在地上。
“好了嗎?”
“好了,閃人。”土狼在耳機裏的聲音有點失真,不過聽起來還是比前幾天好多了。至少少了一些悲傷。
孟錚快速地的把狙擊步槍分解成零件,塞進身邊的槍套,再反手爬出手槍放在身後,背起槍囊朝山上小跑上去,他知道徐宇留給尼瑪的可不隻是一個保鏢,還有幾名以色列殺手,是不可小覷的力量,他們很快就會從附近的地下室出來尋找自己跟土狼的蹤跡。
比想象的更快。
奔跑途中,孟錚回頭看了一眼,便看見兩個人飛速朝山坡本來,手上提著的東西肯定不會是食品。孟錚咬咬牙,甩掉自己想將身上的槍囊扔掉的打算,這不僅僅是價值的問題了,不知道土狼費了多少心血才著來這把武器。
槍聲伴隨著煙花的炸裂聲響起,兩種聲音在孟錚耳裏他迅速就能分辨出來。他知道從街道上到自己潛伏的墓地那一段路相對容易一些,越往上路越陡峭。如果對方真是自己想象的那個部隊出來的,應該很快便能追上自己。
他一邊之字形奔跑閃避著後邊的子彈,伸手敲敲耳機,“爆!撤!”
緊接著,街道上停著的那輛紅色小火車“轟”地一聲,被土狼塞進去的炸藥足足震起2米多高再狠狠地砸在地上,緊接著熊熊大火包裹著車輛開始燃燒,街上的人開始奔跑,呼叫,逃竄。
那兩名殺手連回頭看的**都沒有,專心追殺孟錚,孟錚被後方的子彈壓得抬不起頭,他聽出對方有一個人至少用兩把75b手槍雙槍射擊,另一個人用的是貝瑞塔92,也就是說兩個人至少有45發子彈,而且看射擊的密度兩人應該是配合得十分完美的高手,
一發子彈從他的右側射進山坡,孟錚無奈,迅速向右側倒地後翻滾著開槍還擊,但他接連三槍都沒有射中目標。他有點惱恨自己這麽幾年來胡天胡地的沒好好訓練,以前他單手射擊可不是這樣的。
他持續翻滾、起立、奔跑,再次倒下、翻滾,一邊心裏計算著距離,然後他猛地停止住滾動,上身抬起,扣動扳機,打中了手持92的那個,但隨即那名持雙槍的左右開弓,孟錚隻能將身子卷在一起朝前猛撲,子彈越過頭頂射進了自己背後高出一截的槍套上。那名殺手見一擊不中,自己又死了一個同伴,對方還來勢洶洶的反撲過來,他也往右側一滾,消失在樹叢中。
孟錚彎腰朝山坡下奔跑,改成雙手持槍,先朝躺在地上不知死活的殺手補了一槍之後,橫過槍身朝著對方隱藏的位置不斷射擊,在剩下最後一顆子彈的時候迅速換了一個位置,換彈匣、上膛,借著坡上的怪石跟矮樹無聲無息接近。
“別開槍啦,死了。”
土狼的聲音悠悠從對麵傳來,緊接著,土狼從矮樹叢裏冒了出來。
孟錚長籲一口氣,將槍口朝下,但還是緊握著手槍。
“你怎麽回來了?不是讓你撤嗎?”
“我怎麽能撤呢,艸,說好了一起走的。走吧。”
“死了?你用刀?”
“嗯,死透了。”
土狼走近孟錚的身邊,眨眨眼,借著街道上燃燒的汽車跟篝火,孟錚看見土狼的眼睛閃閃發亮,臉上還有一絲沒有擦幹淨的血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