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再見,是再也不會相見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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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京回來,已經是10號了,孫莉莉的婚禮,照常在12號舉行。那天晚上她華麗麗一鬧,沒能和杜思堯分手,卻一棒子把我和阮臻打散了。我下班之後鞍前馬後為她忙活時,忍不住也是要抱怨幾句的。可這妞不僅沒有一點愧疚心理,反而得意的笑。
別裝了,我看你既沒暴瘦也沒爆肥,未必真有幾分愛意。”她毒舌得很。
去你的,難道非要尋死覓活才能說明愛得夠深?”我白她一眼。
當然。別人我不知道,你我還不明白,想當初為了羅亦琛,你做的丟人現眼的事還少?現在呢?你挽留過嗎?你努力過嗎?你怕是從他家搬走後再也沒聯係過他吧?如此幹淨利落,你還敢說你愛他?可憐我之前差點被你蒙蔽,總擔心他未必肯愛你,給你幸福。現在看來,你們是半斤八兩。”
都被掃地出門了還要死乞白賴啊。”我不服氣,既然感情黃了,自尊還是要留點吧。
是你的行為讓他誤會了吧,嚴格來講,是你先棄他而去,是他不願死乞白賴。”孫莉莉是個奇怪的女人,很多時候都站錯隊,我隻盼著她以後莫要上錯床就好了。想當初她是有多不看好我和阮臻啊,現在我們玩完了,如她所願了,她又幫著他說話。女人,你能不這麽跳線嗎?你腦子裏裝的是腦細胞嗎?
如果你還想讓我做伴娘的話,最好能討好我一下,否則……哼哼,我即便不臨陣脫逃,也絕不給你擋一杯酒。”我威脅道。
你敢!”孫莉莉怒目圓睜
你要不要試試?”我不甘示弱。
好小蝶,別這樣嘛。“孫莉莉軟了下來,說,”你也忒小氣了,我說的不過是事實。”
你還說。”
好,不說,不說。”孫莉莉哄著我,忽而想到什麽,笑道,“你知不知道伴郎是誰?”
誰?”我警覺地問,誰讓這女人笑得不懷好意呢。
還記得我跟你說的那個90分男人麽?他就是伴郎。那時你背著我悄悄的和阮臻搞到一起,我要給你介紹你死活不肯。現在你們分開了,不妨考慮一下他,婚禮多看幾眼,看合不合意?”
莉莉,我有表現得這麽饑渴嗎?”我哭笑不得,和阮臻分開滿打滿算還不到十天,又去相親,是不是太薄情、太輕浮了點?
你順便多看幾眼嘛,誰也不知道你會借我結婚之名,行你相親之事。”孫莉莉嘟囔著。我在心裏哀歎,這話還能說得更難聽一點嗎?真是一步錯步步錯,交個這樣的損友,遲早會被慪死。
2012年12月12日在一對新人的翹首以盼中,終於華麗麗的來了。隻是,我沒想到,我會在這樣的一個場合,再次見到阮臻。他穿著青灰色西裝,優雅得體,神采飛揚,想必這十多天來過得不錯。他的身邊,是一臉柔媚的偽娘,如若不是穿了男裝,堪堪一個美人兒。我和伴郎站到一起,朝他微微一笑,甜聲招呼:“歡迎光臨。”就像他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客人。他也回我一笑,是該有的禮貌,我甚至懷疑他是不是認出了我。畢竟今天,我化了濃濃的妝,幾乎看不出本來麵目。
是你,小蝶?”偽娘翹起蘭花指,聲音裏有一絲不確定,他都能認出我,阮臻自然也能,不過是裝罷了。
是的。”我繼續微笑。
新娘,是你的朋友?”偽娘問。
是的。”我一笑到底。
真巧,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偽娘也笑了,笑得別有深意。
我一時想不起要怎麽搭話,好在又一批客人到了,我要繼續我的迎賓工作。其實這個活兒蠻累人的,相同的話說無數遍,笑容都僵硬了,我的情緒忽然低落下來,可能是站太久的緣故吧。有錢人就是不一樣,結個婚都擺幾十桌,隻是苦了我這當伴娘的,唇幹舌燥。
我看一眼身邊的伴郎,比我高大半個頭,五官出色,隻是眉眼有點冷,應該是個酷酷的男人。如果單從外表看,90分也不誇張,隻是,這樣的好皮囊,為什麽沒主呢。深圳不缺女人,尤其不缺顏控的女人,他的身邊,想必也是圍了一群,卻遲遲沒有定下來,是挑花了眼,還是曾經滄海難為水?
和這樣的男人交往,其實不是明智的選擇,有了阮臻的教訓,我即使再次走上相親路,也不會考慮這一類人。若真到了不得不嫁的時刻,我隻要挑一個性格平和、外貌普通的男人,過平常的日子。愛情,是要費大量時間精力去經營的;愛情,於我這樣的年歲漸大的女人,實在是一種奢侈品。何必執著,何必執著,等真正走到圍城裏麵,無窮盡的瑣碎和平淡,無休止的柴米油鹽,再華美的愛情,也會被磨滅的吧?既然如此,又何必執著地追求呢?
這撥客人走了進去,孫莉莉走到我身邊,附耳說道:“你應該慶幸,阮臻居然來參加婚禮,隻能說他把舊愛看得太重。這樣的男人,你永遠也走不進他的內心的。“
我其實心裏也隱約有這種感覺,被孫莉莉一說,更不是滋味。但今天是她的大好日子,我不想因為這事影響心情,便笑著岔開話題,說:“你們的排場可真大,光是這迎賓工作,我腿也麻了,嘴也起泡了,回頭再陪你繼續敬酒,也不知道能不能扛住。”
扛不住也得扛,你也看到了,人這麽多,你不給我擋酒,我今天非喝得死魚一樣,到時候怎麽洞房花燭?”孫莉莉嘻嘻笑著,瞟一眼新郎,一臉的幸福。新郎迎著她的眼風,嗬嗬的笑,那看向孫莉莉的眼神,滿滿的寵溺和愛。我想,若是此時孫莉莉想要天上的星星,他怕也會毫不猶豫的去摘。
終於到了婚禮開始舉行的點,新娘走紅地毯、主持人致辭、父母致辭、新人致辭、接吻、拋花、開香檳、程序一套套走下來,我這個伴娘又餓又累,幾乎要趴下了,可看那一對新人,卻依舊神采奕奕,沒有一絲倦色。有情飲水飽,何止飽,還永不疲累。
我腳上穿的是九公分高跟鞋,是為了配身邊這位伴郎,誰叫人家沒事長那麽高呢。若我穿個平跟,怕隻能齊他肩膀吧,好歹我也是一米六的女人啊。哎,人比人氣死人,等下的敬酒環節怎麽熬。
好不容易開始敬酒,雖然我也耍了一些小聰明小手腳,可還是不可避免的喝了好多杯啊。因此,走到後麵幾桌時,我腳發麻,身子發軟,頭發暈,幾乎喪失了獨立自主站穩的能力。好在伴郎夠紳士,時不時扶我一把,或者讓我靠到他的肩上。這個時候,我哪還顧得了什麽男女授受不親,哪還管得了我和他並不是很熟,我隻求時間快點過,敬酒趕快結束,我要扔掉這破鞋子,我要躺著,躺著!
敬到最後一桌,卻是阮臻那兒。此時,伴郎半扶著我,我們之間的狀態,明顯太過親密,我似乎看到阮臻眼裏有一簇細微的火花,但很可能是我看錯了。不過我已經無心去關心了,我隻覺得很累很累,我想休息。
有人在和新人碰杯,新娘的酒不知怎麽就轉到了我手裏,其實這時的我,已經完全喪失了擋酒的能力。好在就隻是在我手裏轉了一圈,就被伴郎拿走——他替我喝了,這一圈走下了,他已經替我喝了好幾杯。我感激地朝他一笑,他也回我一笑,許是喝了太多酒的緣故,眉眼不再冷,五官看起來柔和很多,一個外表太過出色的男人。我靠著他的肩膀,轉頭看敬酒的人,這次我沒看錯,我的眼睛餘光裏,看到了阮臻,他適才微笑的臉一下冷凝下來,那簇火花,似乎燃燒起來了。他生氣了?是因為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