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慘,流落街頭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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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是偽娘的話語起了作用,或許是我還沒有勇氣接受分手這個事實,總之,在和偽娘告別後,我心裏已做好低頭的打算。去他媽的自尊吧,還有什麽,比那個花樣美男的溫柔一笑更有吸引力。

    回家路上,我特意買了一束百合和一個青花瓷瓶。雖然花不再是那束花,瓶不再是那個瓶,但人還是那個人,情還是那份情。阮臻,我願意為愛伏低,你呢,可願意蹲下來,再牽我的手?

    到了家裏,往花瓶注了水,把百合插進去,依舊擺在原來的位置,仿佛這裏,不曾有過一片狼藉。我怔怔的在花旁站了好久,隻希望,我和阮臻之間,也如這花這瓶一樣,看不出一絲爭吵的痕跡。

    帶著這樣一份美好的心願,我開始麻利的收拾房間。地板認真的拖過了;家居用抹布仔細的揩拭了一遍;就連一向懶得理會的窗戶,也被我擦得熠熠發亮;書櫃裏隨意放置的書本,也分門別類一一擺好。兩個小時下來,屋裏窗明幾淨、井井有條,好一個幹淨整潔的小家。我站在客廳中間環顧一遍,鼻子忽然有點發酸,這個小小的房子,這個我和阮臻共同生活過的地方,我是如此的舍不得。

    不能任由這種哀傷的情緒醞釀下去,我吸吸鼻子,轉身走進廚房,開始準備晚餐。淘好米,先把飯煮上,然後從冰箱裏拿出前天買的筒子骨,用湯鍋燉好,接著拿出油麥菜,準備清洗。可是因為油麥菜也是前天買的,似乎不太新鮮了,我猶豫著,是不是要出去另買呢?若是平時,我可能會將就,但是今天,因為要刻意表現一下,我決定還是出去現買。同時,可以買條桂花魚回來——阮臻喜歡吃魚。

    熄了火,一路小跑著去買了魚和小菜,看到車厘子很靚,也買了點,然後又小跑著回來。生怕時間晚了,阮臻回來,菜還沒備好。隻是,在這樣的一份忙碌中,我竟漸漸忘了,我和他,是吵了架的,而且,我還當著他的麵,潑婦一樣撓了他的初戀一把——這樣的一種情形下,他還會不會領我的情呢?

    當廚房裏飄出飯香、骨頭湯香、魚香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一會了,而我等的那個男人,卻還沒回來。我把手機拿起又放下,打不定主意是否要打個電話問問。是,我雖然行動上做出了妥協,但口頭上,卻還是抹不下那可憐的麵子。

    好在門外的腳步聲救了我,我終於不用為打電話而糾結了。當鑰匙插進鎖孔的那一瞬,我飛快的過去打開門,給門外的人,一個大大的笑容。

    阮臻有點驚愕,不過,那抹驚愕甚至還沒浮現在眼裏,他已經換上了一份疏離的表情,仿若沒看到我這個人一樣,隻顧低頭去鞋架拿拖鞋。

    我訕訕的站著,笑容猶在臉上燦爛,心裏卻像被人澆了一盆涼水,冷颼颼的不是個滋味。

    阮臻換好鞋,看都不看我一眼,就向書房走去,經過那束百合的時候,他的腳步似乎慢了一點,當然隻是似乎,因為他並沒有停下來,依舊一步一步,穩穩的走了過去。那滿屋的花香魚香飯菜香,煙火的溫暖,他竟不聞不見。

    我在門口怔怔的站著,手依舊放在門把上,保持著一種可笑的悲哀。我這是為哪般,因為愛著,所以,就要受這樣的冷暴力?

    我很想爭氣一點,掉頭離去。這個世界上,誰離了誰不能活?沒有了愛就不能活?何苦,為一個男人,讓自己這樣委屈求全?

    然而,心裏還有一個小人兒,不讓我這樣想,它在啜使我追上去,聲音再柔一點,笑容再媚一點,行為再親熱一點,或許,或許,隻要再堅持一會,就能卸下那個男人冷漠的偽裝,還我一個深情款款的愛人。

    我終於受了這樣的蠱惑,深呼吸一下,走到廚房,沏了一杯綠茶。當茶尖在那幽幽的水裏上下翻滾的時候,我的一顆心,也像這茶尖一樣,上上下下沒個著落。

    重新給自己打足了氣,我端了茶,走進書房。

    要不要喝杯茶?”我努力不去在意他臉上的冷,輕笑著問.

    謝謝,不渴。”他客氣的拒絕。

    有酸酸的東西,在心頭湧起,又被我生生的撇到一邊去。我聲音更輕柔一點,說:“那我先放一邊,等水溫合適了你再喝。”

    沒有回答。他背對著我,右手食指按在鼠標中鍵上,飛快的翻著網頁,似是對我的出現,煩躁不堪。我呆呆的站在他後麵,像個傻瓜。

    更要命的是,這個傻瓜,竟像完全沒有自尊,居然又向前兩步,一隻手搭到那個男人的肩膀上,半彎了腰,微微偏了頭,問:“我做了你愛吃的桂花魚,要不要吃點。”

    那個男人的食指頓了一下,聲音裏有明顯的不耐:“不用,我吃過了。”

    傻瓜沒有死心,咬了一下嘴唇,張了張嘴,還待再說什麽,那個男人卻伸出左手,粗魯的把搭在肩膀上的手揮開,又猛的站起來,帶著隱忍的怒意,說:“你能不能出去,不要煩我?”

    可能是他這一連串的動作幅度太大,桌上的茶杯,被他的右手手背碰了一下,翻了,滿滿的一杯熱水,順著桌沿流下來,全流到傻瓜的腳背上。隻是,那個打翻水的男人,始作俑者,卻仿佛鐵石心腸,連起碼的關切都不曾表示一下。

    那本能的疼痛,刺激了我——原來,那個傻瓜,竟是我!愛情遊戲裏,誰當真了,誰就傻瓜!

    我調轉身子,也顧不得腳上的疼,飛快的朝門口跑去。我拉開門,進了電梯,下了樓,跑出小區,我沿著馬路飛跑,全然不顧行人詫異的目光。奇怪的是,我以為我已經悲痛欲絕,然而,卻硬是流不出一滴眼淚。

    也不知跑了多久,我終於停下來,蹲在路邊,把頭埋在臂彎裏。但願我是一隻鴕鳥,埋起頭來,就不要問這塵世間的一粒塵,一顆土。我要在這虛幻的安全裏,換我片刻的安寧。

    也不知過了多久,我漸漸平靜下來,開始理智的思考自己的處境。我這樣不管不顧的跑出來,錢包沒帶,手機沒帶,就連小公寓的鑰匙也沒帶,要去哪裏?能去哪裏?但是,讓我為了帶這些東西,再灰溜溜的跑回去,又是斷斷不可能的。那麽,要怎麽辦呢?難道,就這樣流落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