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玫瑰,血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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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諾哥哥!起床啦!你都睡了三個月了!”靈一大清早地就把我拉起來。
我按住她的頭,摔到我枕頭上,坐起來:“三天和三個月,我還沒睡傻。”
“嘻嘻嘻,今天有客人拜訪殿下。”靈歪過頭透氣,對我說道。
我鬆開她,這個不負責的貼身女仆直接爬上我的床坐到我身前。
“殿下,我為你更衣。”靈傻笑。
我虛著眼看著在傻笑的靈,感覺她就差一條尾巴搖擺了。
“我不知道上次和我爭論半天男女授受不親的蠢貨是誰。”我把她趕了出去,自己更衣。
一開門,果然跑了。我漫步到餐廳,坐到靈身邊。
“我記得教過你,要經過同意才能吃飯?”我奪過她手裏的麵包放進自己嘴裏,像個賭氣的孩子。
她搶回被我吃過的麵包,塞進嘴裏,口齒不清:“一般你給我出房間了意思就是可以吃飯了。還有,你個貴族和仆人搶麵包,好意思嗎?”
頂嘴?能耐了啊?我施了一個禁言咒,看著她說不出話嘟著嘴的樣子,我笑得走出去了。客人已經到了呢。
“戴安娜伯爵,”我對來者行了一個吻手禮,“好久不見。”
“王子殿下,見外了。”她的使徒收起了貴婦傘,站在門外,伯爵隨我進來。
“姐姐今日光臨寒舍,不會是來看弟弟的。”我微笑說道。
“從沉眠中醒來,聽聞弟弟收了一個人類做貼身仆人,感覺有趣,便過來看看。”她亦是笑著。
可是我的姐姐啊,你說你來抓怪獸都比這個理由好。血族看人類,那句話怎麽說來著?哦對,黃鼠狼給雞拜年。
“不過玩玩而已,姐姐玩笑了。有事還是請直說吧。”我帶著戴安娜去了我的書房。
靈正好過來,聽到這句話有些不高興,但是我示意她回房待著倒也沒鬧。
“親王殿下,已經好久不管事了。弟弟,你這個王子還沒做夠嗎?”戴安娜看到有魔法陣隔音,也毫不避諱了。
“還好,伯爵等不及了那就動手啊。血殿中,你布置了這麽多年了,又有什麽好怕的。”
對於這個姐姐的心思,我也不怎麽在意,反正我是沒心情當什麽親王的,誰當都一樣。
“十三審判和王玉呢?王玉好說,我也能控製,審判和親王本人,我還不會自大到能對付他們。”戴安娜飲下我準備的紅茶。
“逐個擊破換成你的人不就行了。”我可不要幫你。
“要是這麽輕鬆就好了,時之審判和沙之審判還有冰之審判,實力還在你之上。”
“你都會說了,那我,還會幫你嗎?姐姐,你睡傻了?”
戴安娜一聽我真的不願意幫她,拂袖而去:“希望你能保護好你的寵物。”
我看著她離去,伯爵,卻窺探親王的位置,還威脅我。
我回到房間,靈坐在我床上發呆。靈已經是個大姑娘了,性格跳脫可愛。
我消了禁言咒,問她:“在想什麽?”
靈轉過頭:“哼!”
不禁失笑,真是寵得無法無天了。
突然,我把靈壓倒,牙壓著她的脖子:“再不聽話吃了你。”
這動作看起來十分曖昧,但是對血族來說就是餓了。
結果靈先下口為強,咬住我的肩膀,“嗚嗚嗚”。
掰不開她的嘴,撓了撓她的腰,一下就縮回去了,怕癢。
她鑽到另一邊,卷起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坨,帶著哭腔:“還以為你覺得我沒養肥,結果就要吃了嗎,都不說一聲。”
“”
臉呢,靈?皮包骨叫肥了嗎?
“過來。”我命令。
靈搖頭:“玩玩而已,我才不要理你。”
生氣了,被聽到了。真難伺候,我用血鏈把她拖過來,抱住走到書桌。
“不要鬧,”拿過幾份裝訂好的紙,“如果你腦子正常的話,還記得我說過的才對。”
掙脫不開我的手,就看向窗外又不理我。我眯眼望著她,突然一笑,卡主她的下巴轉向我。
靈揮舞手想打開我,要是人都力氣都比我大還得了?
“嗚嗚嗚!嗯!”靈說不出話。
我鬆開嘴:“不會用鼻子呼吸?叫什麽?”
靈嘴一癟,眨眨眼,眼淚滴到我領口。
“喂!唉!別哭啊,你這年紀不是也該嫁人了嗎。喂,我就這麽委屈你了啊?我也很委屈啊。”
我到底在幹嘛?吻一個人類,還把人弄哭了,我還那麽緊張?
“不鬧了,說正事。”我把紙推到另麵前,“我需要你幫我。”
靈一看,我就感到了她的恐懼:“審判,你要把我交給審判?原來你留我一命就是做禮物。”
“好,什麽時候?”
“少一副壯士一去兮不複還的樣子。我要你殺了他,冰之審判。姐姐說的沒錯,血界該洗牌了。”我鬆開了手,靈卻沒有從我身上下去。
“喂,喂,”她一臉看智障的眼神看著我,“我連你一個小法術都抵擋不了,你和我說要殺審判?還是最強的那個!”
我直視她的眼睛:“我,自有讓你變強的能力。但是說誰能殺了他,唯有你,不是血族的你。”
“冰的能力可以從血族身上抽取魔力歸自己,血族與他,沒有勝算。”
沒等她反應過來,我一口咬上了她的脖子。
靈,沒有反抗,甚至伸出一隻手抱住我的身體,另一隻手撫摸著我的頭。
“輕點。”靈說完,暈倒在我身上。
鬆開嘴,兩條血線從傷口流出。舔了舔那兩個牙洞,傷口開始愈合了。
其實我沒有吸血,不過還是嚐到了她的味道。一直以來,我的食物中,都有恐懼影響著味道,她的血,真的很甜。
“我現在是什麽東西?”靈睡了一個月。
“人。”
“你不一次性吃完?”
我敲了一下她的頭:“跟我來。”
靈摸了一下頭,沒有多問,跟了上來。
“馭獸場。你幹嘛,鬥獸我隻有死,到時你真的吃都沒得吃了。”靈第一次抓我抓得那麽緊。
“我先教你,在和它們玩。先看看你覺醒什麽能力。”
在我的解釋下,靈終於明白,我可以賜予覺醒,而不用進行初擁。
好吧,用玫瑰花,你的能力是要求婚嗎。
事實證明,我小看她了。她好像天生適合戰鬥,不過是帶刺的玫瑰,在她手裏千變萬化。
“差不多了,把這家夥殺了,就算掌握了。”
我看著她越用越熟練,於是放出了三頭犬,地獄特產,好不容易抓到的家夥。
“有病啊你,三頭犬啊!”靈對我大喊。
好吧,靈在它麵前,和沙子一般大,靈也不一定有那麽多魔力可以用。
“那好吧,把它變成兩頭犬就好。”三天就能恢複,三頭犬弱點隻有心髒,就算三個頭都沒了,也能活下來,畢竟沒腦也沒辦法。
靈很快發現了它沒有視覺,隻有靠嗅覺和聽覺判斷。
她到處放藤條擾亂聽覺,用玫瑰花把自己包裹,蓋住了味道。聰明的家夥,有意思。
我站在空中,俯視著靈的戰鬥。
靈用藤條捆住了地獄犬的一條腿,限製了它的行動,找準時機,用許多藤捆出一個尖刺,刺向它的心。
千鈞一發之際,我用血鏈將靈拉出戰場,親自上陣將地獄犬心髒扯了出來。不為什麽,它的惡魔尾差點殺了我的靈。
靈一臉驚恐,脫力倒在地上。這是正常反應,大多數第一次連魔力都控製不了,靈很厲害。
我帶她回去,獎賞了她。
靈的玫瑰,能吸血,血越多,玫瑰藤越強大。用華夏的話來說,刀槍不入。
但是靈還是人,不能把血化成魔力,所以她的魔力,會來自我,我是賜予她力量的人。
靈,殺了冰。
阿諾·維卡·阿魯卡爾德
神曆770·3·26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