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心理罪之畫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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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天色突然陰沉下來,大朵鉛塊般的烏雲在天邊翻滾著,雲層深處,隱隱聽到雷聲轟隆。
這是一條通往郊區的新修的路。路上行人很少,道路兩邊隨處可見低矮的平房和賣水果的小攤。風越來越大了,夾雜著路上的沙粒和石子“劈劈啪啪”地打在車窗上。行人們或快步奔跑或用力蹬車,一場暴雨似乎就要來臨。
車內的人都把鼻尖貼在車窗上努力向車外張望著。邰偉的手心裏全是汗,好幾次差點握不住方向盤。他不時看著手表,距離案發已經快三個小時了,那孩子還活著麽?
幾分鍾後,大顆大顆的雨點終於落了下來,路上立時出現了無數冒著白煙的小坑。車窗外一片模糊,不過已經沒有人再向外張望了,視力可及的範圍內已經看不到任何人。
誰也不說話,吉普車在這條似乎沒有盡頭的路上飛快地開著。天空低得仿佛要塌下來,不時有閃電不甘心似的撕開鉛黑色的天幕,耀眼的閃爍之後,就是撕裂般的炸響。
停車!”方木突然大喊。
邰偉急忙踩住刹車,吉普車在路麵上搖晃著滑行了好長一段距離才停下。車還沒停穩,方木就跳出車,向後跑去。
路邊是一排殘垣斷瓦,看起來似乎是一個廢棄很久的廠房。也許這裏也曾經機器轟鳴,人來人往,而此刻都淹沒在齊腰高的野草中。大雨很快將方木淋得全身濕透,他望著那一片被雨水打得劈啪作響的草地,全身竟在微微地顫抖。
邰偉把衣服罩在頭上,跑到方木身邊。還沒等他開口,就聽見方木說:“找。就在這裏!”
沒有猶豫,幾個人立刻散開在齊腰高的草叢中仔細搜索。
幾分鍾後,西邊的一個警察驚呼一聲,隨即高喊:“找到了!”
所有人都抬起頭來,幾雙眼睛齊刷刷地向他望去。他知道那目光的含義。咽了口吐沫,他艱難地說:“死了。”
是個小女孩。屍體被塞在一段水泥管裏,胸腹部被剖開。屍體旁邊是一個礦泉水瓶,裏麵是紅色的黏稠物質,看起來很像血。旁邊的草叢裏發現了一個黃色格子花紋的大號針織整理袋和一把木柄尖刀。
邰偉指示幾個警察封鎖現場,同時向局裏請求援助。忙完這一切後,他感到深深的疲憊。拉開車門,看見方木坐在副駕駛位上,渾身濕透,頭發還在滴著水。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前方被雨水模糊的車窗,手中的香煙隻剩下短短的一截。
邰偉也沒有說話,盡管他有一肚子的問題想問方木,不過他還是先點燃一根煙,慢慢整理自己的思緒。
男性,”方木突然開口說道,聲音嘶啞,“年齡不超過30歲,很瘦,不修邊幅,家就住在附近,父母可能原為國有企業職工,已經去世或者不跟他住在一起。他有嚴重的精神障礙,血液對他而言具有非常特殊的意義。”
他狠狠吸了一口煙,然後搖下車窗,把煙頭扔了出去。
我有兩個建議:第一,在全市範圍內,查找在近五年之內因患血液類疾病去醫院救治的人,在這些人之中尋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二,在全市的醫院中尋找近三年來接受過輸血的人,尤其是那些非必要的,卻主動要求輸血的人。”
邰偉把這幾點記在筆記本上,想了想,小心地問:“你怎麽知道還有一個被害人?”
那個扣子。現場那個死者年齡在30歲左右,是不可能用印有卡通圖案的扣子的。而且,我在現場也沒發現與這個扣子相配的衣服。”
那個扣子完全可能是以前的房客落在那裏的啊。”
不會。扣子上一點灰塵也沒有。另外,”方木眼望著窗外,“死者應該剛剛搬進這間房子,整理袋還沒來得及打開,可是地上有一堆散落的衣服,卻找不到裝衣服的袋子。廚房裏少了一把刀,應該就是給死者開膛的那把。死者雖然被開膛剖肚,但是現場沒有發現死者被凶手喝下血液的跡象。這說明,凶手一定找到了更加有吸引力的血液,然後用一個整理袋將被害人帶走。”
方木把頭轉向邰偉:“更年輕的血液。你想到什麽?”
邰偉被問得一愣,“不,不知道。”
方木似乎也並沒有期望他回答,扭過頭去盯著越來越暗的天色出神。
邰偉想了想,又開口問道:“那,你怎麽知道凶手就在這裏殺死了那個孩子?”
方木沒有立刻回答他,隔了很久才緩緩地說道:“對他來講,這就是最合適的地方。”
第五章 醫生
一個星期前。
現在是午休時間,圖書館的走廊裏靜悄悄的。一個男孩小心地走上樓梯,靠在欄杆上,稍稍平複一下自己的呼吸。
走廊顯得無比漫長。男孩整整書包,仿佛下定決心似的疾步走到一扇門前,左右看看,沒人。他抬頭看看門上的標示:心理谘詢室。男孩深吸一口氣,抬手敲門。
敲門聲在空曠的走廊裏顯得十分刺耳,男孩不由得顫抖一下。沒有回應。男孩又敲了兩下,還是沒有回應。他把耳朵貼在門上,裏麵靜悄悄的,沒有一點聲音。男孩籲了一口氣,臉上的表情很難說究竟是失望還是輕鬆。他轉身要走,斜對麵的一扇門卻突然開了,一個男人把頭探出來。
你找誰?”
男孩顯然被嚇了一跳,他指指那扇緊鎖的門,卻說不出話來。
男人走了過來,看看那扇門,“找喬老師?他不在。”他看看男孩,“你找他有事麽?”
我……沒事。”
男人笑了。“有事就要說出來,否則,憋在心裏會憋出病的。”
男孩抬頭看著他。整齊的分頭,和善的眼睛,潔白的牙齒,微笑時略略上翹的嘴角。“我,我有的時候會感到害怕。”
男人輕聲笑笑,“每個人都會感到害怕。能不能告訴我你害怕什麽?”
男孩低下頭,雙唇緊閉。他見男孩並不想開口,也不勉強。
你可以克服這種感覺的。”他把手輕輕放在男孩的肩膀上,“比方說,你可以想象種種可能的危險情景,讓最差的情景首先出現,並重複出現,你慢慢便會感到任何危險情景中你都不會感到害怕。自然,你就不會再害怕你怕的那件事。”
男孩抬起頭,他向男孩友善地眨眨眼睛,仿佛在說:相信我。
這時上班的鈴聲驟然在走廊裏響了起來。男孩吃了一驚,他匆匆地向男人說了句謝謝,就轉身離去了。
死者共有兩人。一號死者叫姚曉陽,女,32歲,離異,J市師範學院教師。案發前兩天,她剛剛租住了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從現場的情況來看,死者姚曉陽在案發當天應該剛剛搬進來,而且案發時她正在整理東西。現場的門鎖沒有被破壞的痕跡,專案組曾考慮過熟人作案的可能,但是將現場提取的指紋與房東和其他與死者關係密切的人進行了比對,已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初步推斷,凶手進入室內後曾與姚曉陽有過搏鬥,最後凶手用放在客廳桌上的一根尼龍繩(該尼龍繩為姚曉陽捆紮行李所用)將其勒死。之後,凶手用廚房裏的一把菜刀將死者胸腹部剖開,這與前幾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不過令人意外的是,凶手沒有像前幾起案件中那樣喝下被害人的血。經分析,凶手之所以沒有這樣做,是因為這個時候發現了二號死者。
二號死者叫佟卉,女,6歲,家住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2室。案發當天,佟卉的父母都在工廠上班,家中隻有佟卉70多歲的外祖母於惠芬在照看她。據於惠芬講,案發當天她和佟卉吃過午飯後就睡了個午覺,朦朧中感到佟卉自己跑出去玩了,於惠芬說了句“別跑太遠”就又睡著了。警察勘驗隔壁的犯罪現場的時候她才醒來,也正是這個時候,她發現佟卉不見了。至於在這段時間內隔壁有什麽動靜,於惠芬老人表示沒有聽到。據分析,很可能是佟卉在出去玩或者回家的時候意外地與凶手相遇,而凶手臨時改變了犯罪計劃,決定選擇她作為吸血的對象。從第一現場(光明園3號樓2單元401室)和第二現場(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的情況,以及對死者屍體的檢驗報告分析,凶手應該用繩子將佟卉勒昏後(在此過程中,佟卉所穿的連衣裙上的一個扣子落在了門口),將臥室內的一個整理袋(大號,黃色格子花紋)清空,然後將佟卉裝在整理袋裏帶離第一現場。凶手向東南方向步行了約四十分鍾後,在路邊的原大明玻璃纖維廠的舊址內將佟卉殺害,然後剖開佟卉的胸腹部,並喝下了被害人大約200cc的血。
對光明園附近群眾的訪問沒有得到有價值的線索,因為案發時,園區裏的絕大多數居民都在工廠上班。所以凶手雖然在大白天堂而皇之地將被害人帶走,卻並沒有人留意。在對從第一現場到第二現場之間路段的群眾走訪中得到重要線索:據宏遠路路邊的一家小食雜店(該食雜店與第二現場相距大約3000米)的老板講,當天曾有一個男子在他的食雜店內買過一瓶礦泉水。該男子身高大約172公分,很瘦,隨身攜帶著一個大號針織整理袋。目前,已經根據食雜店老板的描述做了模擬畫像,並對該名男子進行通緝。
散會後,邰偉正要走,局長叫住了他:“小邰,你留一下。”
已經嚴重發福的局長在皮轉椅裏費力地換了個姿勢,看見邰偉還在站著,就揮揮手讓他坐下。他手裏轉著茶杯,沉吟了一下問:“聽說,你讓一個J大的學生幫助破案?”
是的。C市市局的丁樹成向我推薦了這個人,據說很神。”
那你感覺呢?”
邰偉斟酌了一下詞句:“這個人有點意思。我們就是在他的指引下發現了第二個死者。另外,他對犯罪嫌疑人的描述與食雜店老板所說的基本一致。他說這幾天要聯係我,我也想聽聽他對這些案子的看法。”
不!”局長豎起食指搖了搖,語氣堅決。“不要再讓這個所謂的天才參與這個案子了。不僅這個案子,類似的做法以後都不要再用了。”
為什麽?”邰偉很驚訝。
那件事讓我們吃得虧還不夠麽!”局長的臉色變得很難看,聲音也一下子提高了。
邰偉更加摸不著頭腦,他直愣愣地看著局長。局長一拍腦門,好像突然想起什麽似的問他:“你調來多久了?”
四年。”
難怪,”局長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一點,“不知者無罪。不過,我說的話你一定要牢牢記住,這是命令。”說完,就揮揮手讓邰偉走了。
邰偉莫名其妙地回到辦公室,剛想找個年長點的同事問問清楚,電話就響了。是方木打來的。
通過第一次與邰偉相見時所看的資料以及親臨第四起殺人案的現場,方木已經對這一係列殺人吸血案件形成了初步的結論。如果說連環殺人犯大多都在殺人現場留下自己的“標記”的話,那麽,這個吸血者的標記是什麽呢?
毫無疑問,之所以將其命名為吸血者,是因為他的標誌性行為就是在殺死被害人後將其開膛剖腹,然後將其血液喝下。很顯然,這種過度損毀屍體的做法並不是為了泄憤或者隱瞞被害人身份,而是出於一種特殊需要。
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為是一種對自身血液的“補充”,這意味著凶手一定對自身血液時常懷有一種“缺乏”的恐懼與焦慮。這種心理的源頭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恐懼與焦慮已經到了十分強烈的地步,否則他不會通過殺人之後吸人血的方式來緩和這種情緒。
現場的情況也可以證明這一結論。
第一個被害人被殺死的時候她剛剛下夜班。警察趕到現場的時候,鑰匙還插在門上。凶手可能是尾隨被害人進入樓道內,然後趁其開門的時候突然下手,將被害人撞進房門後將其掐死,隨後剖腹,將被害人的血液和牛奶混合後喝掉。
第二個被害人是一個在讀的女博士生,案發當天她應該去學校上課。鄰居出來扔垃圾的時候發現房門大開,她被殺死在客廳裏,凶器是擺放在鞋櫃上的一個花瓶。
第三個被害人是一個剛剛從早市賣完早點回來的下崗女工。她被殺死在自己居住的平房裏。凶手先抓住她的頭發往灶台上猛撞,然後用燈繩勒死了她,最後把她的血和沒有賣完的豆漿混在一起喝掉。
第四個被害人是剛剛搬進來的一個離異女教師。凶手用一條被害人用來捆紮行李的繩子勒死了她。正當他準備喝掉被害人的血的時候,他意外地發現了走廊裏的小女孩。於是,小女孩成了犧牲品。
如果沒有標誌性的“吸血”行為,那麽這四起案件很難想象是同一個人所為。被害人的身份、年齡各異;案發地點有的在樓房裏,有的在平房裏;殺人手法分別是繩子勒殺、掐死和用花瓶砸死;剖腹工具倒是一致:都是在犯罪現場找到的利器,使用後都隨意地遺留在現場。而且,這個人似乎並沒有刻意去毀滅犯罪證據:現場到處都是他的指紋,甚至沒有關好房門就離開現場。
對這樣的現場,方木能想到的詞隻有一個:混亂。
沒有刻意選擇的被害人;沒有隨身攜帶的犯罪工具;沒有作案後仔細清理現場。
這樣的凶手,不是一個超級粗心的馬大哈,就是一個時常處於精神恍惚狀態的人。那麽,導致他精神恍惚的這種心理障礙,究竟與血液有什麽樣的內在聯係呢?
方木在圖書館的電腦裏輸入了“血液”、“精神障礙”這兩個關鍵詞。搜索結果顯示圖書館第三借閱室裏有幾本這方麵的書。方木抄下這些書名,徑直去了第三借閱室。
哦?”當班的孫老師看著書單上的書名,“你不是法學院的麽,這都是醫學院的人看的書,你研究這個幹嗎?”
沒事看著玩。”
孫老師在眼鏡後麵仔細地看了他一眼,笑笑,“在Z1和Z3書架上,就在那個角落裏。”
方木按照孫老師的指示找到了那幾本書。辦理借閱手續的時候,方木隨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張報紙,其中一版介紹了剛剛發生的這起入室殺人案,上麵還附了凶手的模擬畫像。
你說,報紙上一報道,再加上通緝令,這吸血鬼還不趕快跑了啊?”一個老師看方木也在看報紙,抖著手中的報紙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