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度日地個體工商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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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盜女娼"是中國人最瞧不起的職業,然而這兩種職業卻是無比的古老,過去、現在乃至將來可能都會存在。人們在鄙視這兩種職業的同時,暗含著承認它們也是一種買賣,無非是特殊的買賣。一則是皮肉生意,一則是刀口舔血的買賣,它們的共同點是:都在出賣人類最基本也是最後的資源--身體和生命,也就是說用肉體和命博錢,而當強盜因為還對別人的生命和財產威脅很大,因而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所以,對大多數人而言,不到無路可逃的時候,是不會從事這兩種職業--天生的強盜和娼妓總是少而又少。但如果在一個不太正常的社會裏,一些人發現從事正常的職業,其風險和成本也高到自己難以承受,而且收益很小難以維持自己生活的需要,那麽就會很容易下海和上山,作*或強盜。
《水滸》所描寫的北宋晚年,社會商品流動規模大、速度快,市麵繁榮市井階層壯大,從事非農業職業的人多於其他朝代。但是不能因此認定宋代已是一個重商社會而非以農立國的社會。因為宋代社會的基本結構沒有改變,王朝在政治製度、法律等方麵並沒有根本的改變,刺激和鼓勵工商業發展的經濟政策和製度保障並沒有建立。從事工商業還是老百姓失去土地後不得以的謀生手段,工商業的風險遠遠大於農業,通過工商業致富往往不能走正常的渠道。
《水滸》中的生意人有三類,但都是失敗的或是不正常的。
第一類是經營規模較大的企業家。例如有十幾名雇工、開著肉鋪的鎮關西,在清河縣開生藥鋪的西門慶和北京城裏的首戶盧俊義大員外。他們不能通過正常納稅獲得政府的法律保障和安全服務以及正常主張自己的政治權利,而使必須通過賄賂官員才能獲得安全感,從做買賣的"準入"到經營的擴大,不是依法辦事而是買通掌握公權力的官員。他們往往激起民憤,容易被仇視,他們在這種畸形的商業環境中也容易忘乎所以,最後被暴力收拾;而盧俊義這種大企業家中的遵紀守法的另類,一方麵被強盜覬覦財富,一方麵又惹怒了官場,隨便找個理由就能收拾他。
二類是李小二、唐牛兒、鄆哥、武大郎這樣做小買賣的人。在那個時代勤勞和誠信是難以致富的。他們是一群普普通通、處於最底層的草民。無祖蔭無田地身無長技,唯一可以依賴的是自己起早貪黑地勞作,即便如此還要應付衙役們的敲詐和流氓們的勒索,能夠吃飽穿暖已經是謝天謝地了。李小二原來是東京城裏的酒店服務生,因為太窮,"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錢財,被捉住了,要送官司問罪;又得林衝主張陪話,救了他,免送官司;又與他賠了些錢財,方得脫免。"後來他拿著林衝送的盤纏來到滄州,入贅給一個店家,最後繼承了這家小酒店。年輕人犯這種小偷小摸的錯誤,卻被送到官府要問罪--如果這樣,沒有後台的李小二免不了刺上金印流配他鄉,他的一輩子也就毀了,梁山又多個預備役戰士。林衝的出手相救可看出他的同情心,而這個曾犯過錯誤的小二恪守了知恩圖報的人生準則,他的品德不知比知書達禮卻出賣朋友的陸虞侯們,比盤踞高位卻殘害百姓的高太尉們要好多少倍。他們夫妻不但為林衝漿洗衣服,讓流配他鄉的林衝感覺到一絲人間的溫暖,更重要的是他們處處把恩人的安危放在心裏,及時識破了陸虞侯的陰謀,救了林衝一命。唐牛兒和鄆哥屬於那些機靈的生意人,年輕心氣較高、有些貪小便宜但本質上不壞。賣醪糟的唐牛兒對張文遠和閻婆惜通奸很是不平,前去為被閻婆纏住的宋江解圍希望得幾串賞錢,可莫名其妙地卷入人命官司。宋江殺人潛逃後,知縣卻把他"且叫取一麵枷來訂了,禁在牢裏。"為了開脫宋押司硬是要把他做替罪羊。鄆哥也是個典型的市井小生意人。知道西門慶和潘金蓮通奸,希望去找西門慶,敲三五十個錢,養活老爹,卻被王婆趕出來,最後他把"秘密"告訴了大郎。而賣炊餅的武大郎是最冤的,長相、本事、膽量都不行,陰差陽錯有了一個漂亮的老婆,自己像心肝寶貝一樣哄者她養著她,可這種愛不但沒有得到回報,反而遭來了殺身之禍。這些做小買賣的人,隻是些路邊的草芥和螞蟻,誰一出腳就可以踏死他們,他們沒有任何的保障,惟有苟活於人世間。
第三類生意人就是梁山上原來開酒店、做販運的"好漢"們。開酒店的有張青、孫二娘夫婦,李立,朱貴,孫新、顧大嫂夫婦等人。他們做的都是非正常買賣,全是開的"黑店"。有的是將麻藥將客人放翻,然後殺死做成人肉包子,錢財則被洗劫一空,真是毛骨悚然。他們這種酒店特點是交通方便但規模小。因為規模小賺錢難,於是選擇了這種方式,疑惑的是,就算當時交通信息不便,但那麽多人平白無故地被害死,他們做了這麽長時間的謀財害命勾當,不是占山為王也不是流竄作案,而是坐商,有關部門難道一點都不知情?大概他們把當地官府買通了。有的人是開酒店為幌子,主要是開賭莊。--老老實實地開飯店,賺錢委實不易。現在也有許多人在國道旁邊開飯店,做殺人謀財的勾當自然很少了,畢竟現在的偵緝水平高多了,人平白無故地蒸發總不是件容易對付過去的事,但和開長途客車的司機勾結,強迫客人來店裏消費,且飲食質量極差而價格貴得離譜,客人不敢說過不字;要麽容留婦女賣yin賺取大錢或者開地下賭館。他們要把生意長久做下去,不打點好當地有關部門恐怕不行。
梁山上的另一類生意人就是從事販運等買賣,虧了本便上山為寇。原清風山三個頭領都是買賣或手藝人出身。燕順因販馬羊虧了本錢,流落在綠林打劫;王英是押車的雇員,見財起意殺死了雇主,鄭天壽是手藝人,以打銀為生。呂方販賣生藥虧了本,不能回鄉。郭盛販賣水銀,黃河裏遭風翻了船,回鄉不得。兩人都做了強盜。曹正原是個屠宰戶,他可沒有鎮關西那樣的好運氣,從家鄉的財主借了五千貫錢到山東做買賣,折了本錢,估計借的是高利貸,回家還不起債,便落了草。石秀從金陵來薊州販賣養馬折了本錢,回不了家流落當地靠賣柴為生,最後遇見了楊雄,幫助他開了個屠宰鋪。杜興做買賣到薊州打死了同夥。童威、童猛兄弟則是販賣私鹽的。張順是個"漁霸",潯陽江的漁戶沒有他的允許不能擅自賣魚,以此來控製當地的水產品市場,這也是他和李逵產生衝突的直接原因。此外還有賣膏藥兼賣藝的薛永、李忠等人。
從這些生意人可以看出,當時想致富要麽學孫二娘那樣開"黑店",或學顧大嫂夫婦、施恩那樣搞吃喝玩樂"一條龍"服務,要麽像張氏兄弟和童氏兄弟那樣壟斷市場或走私。幹這樣的買賣,必須有背景,要麽是"黑老大",和官府打得火熱,別人不敢惹;要麽直接有官府撐腰,如施恩父親是節級,孫新哥哥孫立是州裏的兵馬統製。這樣的買賣本身就有違法犯罪的嫌疑,離直接做強盜隻有半步之遙。而其餘的人做闖州走府的長途販賣,風險很大。當時沒有現代商業活動的風險防範機製和現代金融製度。做買賣的資金要麽是自己全部的家產,要麽是民間的高利貸,又沒有保險製度,一旦虧本,個人的生存都會出現問題,家裏如果沒有田地做生活的保障,那麽去犯罪往往是必然的選擇。而在商業活動中缺乏起碼的民商法規做調節,買賣完全靠民間的信用和習慣法來做,風險難以預料,解決生意上的糾紛也往往如此,杜興打死合夥人大概也是因為出現了糾紛,他選擇了暴力解決。再加上治安不好,住孫二娘們開的客店,坐張橫們的渡船,雇王英這樣的夥計,風險就更大了。
不獨《水滸》,翻看《三言二拍》和晉商的經營史,我們會發現,古代去異鄉經商是一種非常冒險的活動,不但拿著自家的財產,甚至拿著自家的性命去賭博,離家之前妻妾相送如生離死別。因為種種風險,私人的鏢局盛行,也是因為這種風險,做買賣的人往往自身具備一定的武藝,用以防身。我們看到水滸落草的生意人,幾乎都有些武藝,這是他們經商抵抗風險必備的本錢,反過來又成為他們當強盜的必備本錢。但這種為做買賣防身的武藝畢竟有些業餘,和林衝、花榮、秦明、呼延灼、徐寧這些職業武官相比,還是差了一籌。他們一同當了職業強盜,這些生意人大多在七十二地煞之列,而那些職業武官都進了三十六天罡。這些失敗的生意人,落草也不能成為一流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