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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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裏蒙特,加利福尼亞,1980年代爸爸愛美國的理想。

    正是在美國生活,讓他得了潰瘍。

    我記得我們兩個走過幾條街道,在弗裏蒙特的伊麗莎白湖公園散步,看著男孩練習揮棒,女孩在遊戲場的秋千上咯咯嬌笑。爸爸會利用步行的機會,長篇大論對我灌輸他的政治觀點。“這個世界上隻有三個真正的男人,阿米爾,”他說,他伸出手指數著,“美國這個魯莽的救世主,英國,還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會揮揮手,發出不屑的聲音,“他們都像是饒舌的老太婆。”

    他關於以色列的說法惹惱了弗裏蒙特的阿富汗人,他們指責他親近猶太人,而這實際上就是反對伊斯蘭。爸爸跟他們聚會,喝茶,吃點心,用他的政治觀念將他們氣瘋。“他們所不明白的是,”後來他告訴我,“那跟宗教毫無關係。”在爸爸眼裏,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島嶼,雖然處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圍之下,可是阿拉伯人隻顧著出賣石油賺錢,毫不關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幹這個,以色列幹那個,”爸爸會模仿阿拉伯人的語氣說,“那做些事情啊!行動啊!你們這些阿拉伯人,那麽去幫巴勒斯坦啊!”

    他討厭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齒的蠢貨”。早在1980年,我們還在喀布爾,美國宣布抵製在莫斯科舉辦的奧運會。“哇!哇!”爸爸充滿厭惡地說,“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個捏軟柿子的家夥居然隻說我不去你家的泳池遊泳。”爸爸認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長了勃列日涅夫的氣焰。“他不配掌管這個國家。這好像讓一個連自行車都不會騎的小孩去駕駛一輛嶄新的卡迪拉克。”美國,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個強硬的漢子,一個會被看得起、會采取行動而非一籌莫展的人。羅納德·裏根就是這樣的硬漢。當裏根在電視現身,將俄國稱為“邪惡帝國”,爸爸跑出去,買回一張照片:總統微笑著豎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來,掛在入門的牆上,將它釘在一張黑白的老照片右邊,在那張照片裏麵,他係著領帶,跟查希爾國王握手。我們在弗裏蒙特的鄰居多數是巴士司機、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濟金生活的未婚媽媽,確切地說,全都是被裏根的經濟政策壓得喘不過氣來的藍領工人。爸爸是我們那棟樓惟一的共和黨員。

    但交通的濃霧刺痛他的眼睛,汽車的聲響害他頭痛,還有,花粉也讓他咳嗽。水果永遠不夠甜,水永遠不夠幹淨,所有的樹林和原野到哪裏去了?開頭兩年,我試著讓爸爸參加英語培訓班的課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語,但他對此不屑一顧。“也許我會把‘cat’拚出來,然後老師會獎給我一顆閃閃發光的星星,那麽我就可以跑回家,拿著它向你炫耀了。”他會這麽咕噥。

    1983年春季的某個星期天,我走進一家出售平裝舊書的小店,旁邊是家印度電影院,往東是美國國家鐵路和弗裏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說等我五分鍾,他聳聳肩。他當時在弗裏蒙特某個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橫跨弗裏蒙特大道,走進一家雜貨便利店,店主是一對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們白發蒼蒼,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則換過髖骨。“他現在看起來像《無敵金剛》了,”她總是這麽笑著對我說,張開沒有牙齒的嘴巴。“記得《無敵金剛》嗎,阿米爾?”接著阮先生會學著李·梅傑斯,怒眉倒豎,以緩慢的動作假裝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閱一本破舊的麥克·漢默懸疑,這當頭傳來一聲尖叫,還有玻璃碎裂的聲音。我放下書,匆匆穿過馬路。我發現阮先生夫婦在櫃台後麵,臉如死灰,緊貼牆壁,阮先生雙手抱著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著橙子,翻倒的雜誌架,一個裝牛肉幹的破罐子,爸爸腳下還有玻璃的碎片。

    原來爸爸買了橙子,身上卻沒有現金。他給阮先生開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證。“他想看我的證件,”爸爸用法爾西語咆哮,“快兩年了,我在這裏買這些該死的水果,把錢放進他的口袋,而這個狗雜碎居然要看我的證件!”

    “爸爸,這又不是針對你。”我說,朝阮氏夫婦擠出微笑,“他們理應查看證件的。”

    “我不歡迎你在這裏,”阮先生說,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著爸爸,然後轉向我,“你是個很好的年輕人,但是你爸爸,他是個瘋子。這裏再也不歡迎他。”

    “他以為我是小偷嗎?”爸爸抬高了聲音說,外麵圍滿了旁觀的人,“這是個什麽國家?沒有人相信任何人!”

    “我叫警察。”阮太太說,她探出臉來,“你走開,要不我喊警察。”

    “求求你,阮太太,別叫警察。我把他帶回家,請別叫警察,好不好?求求你。”

    “好的,你帶他回家,好主意。”阮先生說。他戴著金絲眼鏡,眼睛一直望著爸爸。我隔著門去拉爸爸,他出來的時候踢飛一本雜誌。我說服他別再走進去,然後轉身到店裏向阮氏夫婦道歉,告訴他們爸爸處境艱難。我把家裏的電話和地址給了阮太太,告訴她估計一下損失了多少東西。“算好之後請打電話給我,我會賠償一切的,阮太太,我很抱歉。”阮太太從我手裏接過紙片,點點頭。我看到她的手比平時抖得更厲害,那讓我很生爸爸的氣,他把一個老太太嚇成這樣。

    “我爸爸仍在適應美國的生活。”我解釋著說。

    我想告訴他們,在喀布爾,我們折斷樹枝,拿它當信用卡。哈桑和我會拿著那根木頭到麵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頭上刻痕,劃下一道,表示他從火焰升騰的烤爐取給我們一個饢餅。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樹枝上的刻痕付錢給他。就是這樣。沒有問題,不用身份證。

    但我沒告訴他們。我謝謝阮先生沒叫警察,帶爸爸回家。我燉雞脖子飯的時候,他在陽台抽煙生悶氣。我們自白沙瓦踏上波音飛機,到如今已經一年半了,爸爸仍在適應期。

    那晚我們默默吃飯。爸爸吃了兩口,把盤子推開。

    我的眼光越過桌子,望著他,他的指甲開裂,被機油弄得髒兮兮的,他的手指刮傷了,衣服散發出加油站的味道——塵灰、汗水和汽油。爸爸像個再婚的鰥夫,可是總忍不住想起故去的妻子。他懷念賈拉拉巴特的甘蔗地,還有帕格曼的花園。他懷念那些在他屋裏進進出出的人們,懷念索爾市集擁擠的通道,他走在那裏,和他打招呼的人認得他,認得他的父親,認得他的祖父,那些跟他同一個祖宗的人們,他們的過去交織在一起。

    對我來說,美國是個埋葬往事的地方。

    對爸爸來說,這是個哀悼過去的地方。

    “也許我們應該回到白沙瓦。”我說,盯著在玻璃杯裏麵的水上浮動的冰塊。我們在那裏度過了半年的光陰,等待移民局核發簽證。我們那間滿是塵灰的房子散發出髒襪子和貓糞的氣味,但住在我們周圍的全是熟人——至少爸爸認得他們。他會邀請整條走廊的鄰居到家裏吃晚飯,他們中多數都是等待簽證的阿富汗人。當然,有人會帶來手鼓,也有人帶手風琴。茶泡好了,嗓子還可以的人會高歌一曲,直到太陽升起,直到蚊子不再嗡嗡叫,直到鼓掌的手都酸了。

    “你在那邊更開心,爸爸,那兒更有家的感覺。”我說。

    “白沙瓦對我來說是好地方,但對你來說不是。”

    “你在這兒工作太辛苦了。”

    “現在還好啦。”他說,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經理之後。但在天氣潮濕的日子,我總能見到他忍痛揉著手腕。也見過他在飯後,頭冒冷汗去拿止痛藥瓶子的模樣。“再說,我又不是為了自己才讓我們兩個來到這裏的,你知道嗎?”

    我把手伸過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學生哥兒的手,幹淨柔軟;他的是勞動者的手,肮髒且長滿老繭。我想起在喀布爾時,他給我買的所有那些卡車、火車玩具,還有那些自行車。如今,美國是爸爸送給阿米爾的最後一件禮物。

    我們到美國僅一個月之後,爸爸在華盛頓大道找到工作,在一個阿富汗熟人開的加油站當助理——他從我們到美國那天就開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輪班十二小時,爸爸給汽車加油、收銀、換油、擦洗擋風玻璃。有好幾次,我帶午飯給他吃,發現他正在貨架上找香煙,油汙斑斑的櫃台那端,有個顧客在等著,在明亮的熒光映襯下,爸爸的臉扭曲而蒼白。每次我走進去,門上的電鈴會“叮咚叮咚”響,爸爸會抬起頭,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雙眼因為疲累而流淚。

    被聘請那天,爸爸和我到聖荷塞去找我們的移民資格審核官杜賓斯太太。她是個很胖的黑人婦女,眼睛明亮,笑起來露出兩個酒窩。有一回她跟我說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聲音讓我想起熱牛奶和蜂蜜。爸爸將一疊食物券放在她的櫃台上。“謝謝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說,“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國,我有工作。非常感謝,杜賓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歡接受施舍。”

    杜賓斯太太眨眨眼,把食物券撿起來,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們在開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經常說的“耍她一下”。“我幹這行十五年了,從來沒人這麽做過。”她說。就是這樣,爸爸結束了在收銀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擔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濟金買食物。爸爸走出福利辦公室時,好像大病初愈。1983年那個夏天,我20歲,高中畢業。那天在足球場上擲帽子的人中,要數我最老了。我記得球場上滿是藍色袍子,學生的家人、閃光的鏡頭,把爸爸淹沒了。我在二十碼線附近找到他,雙手插袋,相機在胸前晃蕩。我們之間隔著一群人,一會兒把他擋住,一會兒他又出現。穿藍色衣服的女生尖叫著,相互擁抱,哭泣;男生和他們的父親拍掌慶賀。爸爸的胡子變灰了,鬢邊的頭發也減少了,還有,難道他在喀布爾更高?他穿著那身棕色西裝——他隻有這麽一套,穿著它參加阿富汗人的婚禮和葬禮——係著他五十歲生日時我送的紅色領帶。接著他看到我,揮揮手,微笑。他示意我戴上方帽子,以學校的鍾樓為背景,替我拍了張照片。我朝他微笑著——在某種意義上,那日子與其說是我的,毋寧說是他的。他朝我走來,伸手攬住我的脖子,親吻了我的額頭。“我很驕傲,阿米爾。”他說。他說話的時候眼睛閃亮,那樣的眼光望著的是我,讓我很高興。

    那晚,他帶我到海沃德的阿富汗餐廳,點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說,他的兒子秋天就要上大學了。畢業之前,我就上大學的事情跟他稍稍爭論過,告訴他我想工作,補貼家用,存些錢,也許次年才上大學。但他恨鐵不成鋼地盯了我一眼,我隻好閉嘴。

    晚飯後,爸爸帶我去飯店對麵的酒吧。那地方光線陰暗,牆壁上散發著我素來不喜歡的啤酒酸味。男人們頭戴棒球帽,身穿無袖上衣,玩著撞球,綠色的桌子上煙霧升騰,嫋嫋繞著熒光燈。爸爸穿著棕色西裝,我穿著打褶長褲和運動外套,顯得格外引人注目。我們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個老人身邊。老人頭上有個麥克羅啤酒的商標,發出藍光,將他那張滄桑的臉照得病懨懨的。爸爸點了根香煙,給我們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興了!”他自顧自地向每個人宣布,“今晚我帶我的兒子來喝酒。來,請給我的朋友來一杯。”他的手拍在那個老人背上。老頭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沒有上排的牙齒。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強迫自己,還沒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經幹掉三杯了。他請那個老頭一杯蘇格蘭烈酒,還請那四個打撞球的家夥一大罐百威。人們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後背。他們向他敬酒,有人給他點煙。爸爸鬆了鬆領帶,給那個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幣,指指電唱機。“告訴他,來幾首他最拿手的。”他對我說。老人點點頭,向爸爸敬禮。不久就響起鄉村音樂,就像這樣,爸爸開始宴會了。

    酒到酣處,爸爸站起來,舉起酒杯,將它摔在遍地鋸屑的地板,高聲喊叫。“操他媽的俄國佬!”酒吧裏爆發出一陣笑聲,大家高聲附和,爸爸又給每個人買啤酒。

    我們離開的時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爾,白沙瓦,海沃德。爸爸還是爸爸,我想,微笑著。

    我開著爸爸那輛土黃色的舊別克世紀轎車,駛回我們家。爸爸在路上睡著了,鼾聲如氣鑽。我在他身上聞到煙草的味道,還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車的時候,他醒過來,嘶啞的嗓音說:“繼續開,到街道那邊去。”

    “幹嘛,爸爸?”

    “隻管開過去,”他讓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進外衣的口袋,掏給我一串鑰匙,“那邊。”他指著停在我們前麵的一輛轎車。那是一輛舊款的福特,又長又寬,車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認不出是什麽顏色。“它得烤漆,我會讓加油站的夥計換上新的避震器,但它還能開。”

    我看著鑰匙,驚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轎車。

    “你上大學需要一輛車。”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