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與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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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在一起爭論,經常會碰到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場景:一種是二者進行辯論,辯著辯著就不知所雲了,既模糊地覺得對方哪兒出錯了,卻說不清對方到底錯在哪裏,最後為了麵子惱羞成怒、髒話成篇、人身攻擊,甚至大打出手。另一種是兩者一問一答,那簡直是雞同鴨講,問的和答的基本是風馬牛不相及,結果草草了事,混一分鍾算一分鍾。

    在爭辯的過程中,我們往往過多地重視了道德性和講話人的動機,而忽視了講道理的過程。“**小將”太多,理性人太少;口水太多,道理太少;結論太多,證明太少。

    另一方麵,由於缺乏邏輯思維,我們常常迷信權威、迷信傳統,對一些未經思索、論證的觀念來者不拒。於是乎,荒唐不講道理的言行會堂而皇之在中國的大地上暢通無阻,一些明顯不講道理的文章會被當成經典傳頌,造謠者敢把明顯違背常識的東西灌輸給大家。不管是何等荒謬的名堂,一出籠便能風靡億萬人民,人人如癡如醉,個個似癲似狂。

    每個人都應該懂得怎麽講道理,懂點邏輯思維,避免成為“什麽都懂,什麽都會,什麽都敢信,什麽都敢說,什麽都敢罵”的愚昧、幼稚、狂熱的人群。

    這句話好像邏輯性很強,其實是荒謬的。

    很多時候,當你評價批判某件事物時,事物的擁護者給出的不是寬容和理解,也不是有力論點和反駁,而是以“你不如xx,有什麽資格評論”或者“有本事你去xx啊”之類來反駁、質疑,踐踏評論者的話語權。他們自以為理所當然,實際上在大多數情況下是不夠成一個論點的,因為這不是在講道理,而是剝奪他人講道理的權利。

    主觀的批判美醜,好壞是人人都有的相同的權利。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是有憲法保護的,叫言論自由。即便沒有法律保護,這也是人類在自然法上的共識。

    【示例】你不需要踢球踢得比國足隊好才有資格評價國足踢得爛。

    你不需要歌唱得有多好,才能評價別人歌是不是好聽。

    你不須長得有多好看來評價這個明星是否好看。

    我患了感冒病,就沒有資格給別的感冒患者開處方了嗎?

    我是文盲沒讀過書,就沒有資格要求孩子讀書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