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字數:4990   加入書籤

A+A-




    記得娘曾經說,江南的都市,動輒幾十萬人口,大一點的甚至有上百萬人。我長到這麽大,無法想象方圓百裏地到處住滿了人,到底是個什麽模樣,估計獨自往人叢一鑽,就如一個繡花針丟進了一大片野草叢,再也無法找尋。親人朋友一起出門得手牽手,去什麽地方辦事得耗費生命排隊。大人物飛揚跋扈,騎馬在街上橫衝直撞,每天會踩死很多人,就像我在野地裏不小心踩到了螞蟻窩。

    更讓人難以想象的是,這麽多人的吃喝拉撒又如何規劃,如果全城人同時口渴,喝下去的肯定是半條江,假如全城人一起撒尿呢?也必定瞬間洶湧起來一條河。

    再假如,這個城市恰好就在一條大河邊,我曾經對娘笑道,那麽這條大河下遊的人就很不幸了,跳進河裏遊泳,很可能就是泡在別人的屎尿裏。

    我每次這麽惡毒地取笑娘嘴裏的江南繁華,她就悲傷地對我說,你無法理解人類的群居智慧,你沒見過群體人的文明模樣,你在一個人的江湖上天馬行空,你歸根到底,仍然是一隻孤獨的野狼。

    娘還說,你要擺脫身上所有的野性,就必須回到人群中去,你不能就這麽老死在這片荒原上,你得擁有友情,你得遭遇愛情,你還得建立親情。

    娘流著眼淚說,許多年後你就明白,缺少這些東西你會活得生不如死。娘最後歎一口氣道,我死後,最大的願望就是你回到人群中,做一個普普通通人,不再孤單,沒有痛苦,無須顛沛流離。

    我一直無法理解,娘為何當年帶著繈褓中的我,來到那片荒原上孤苦地生活,卻又無時無刻都在懷念荒原以外的盛世繁華。對我而言,一個人的江湖充滿激情,天馬行空飽含智慧,那些上百萬人口的都市,是遙遠而虛幻的泡沫,不可觸摸,沒有意義。如果不是為了實現心中的大俠夢,南方的都市其實對我沒什麽吸引力。

    當然,造化弄人,我去不成南方了,稀裏糊塗來到了一個北方的小鎮。現在,我就站在這個小鎮南邊的惟一入口。

    如果娘極力渲染的江南都市是真實的,那麽,這個小鎮談不上是個城市,隻能算是一個大一點的村莊,一眼望過去,僅有千百所簡陋的房子,它們就像河灘上的石頭,雜亂無章地分布在大道兩側。

    不過,對我而言,這裏已經夠繁華的了,雖然還沒見到人來人往,但我從來沒見過這麽多房子聚集在一起。

    小鎮的左邊,有一條彎彎曲曲的小河,晨光中蒸汽繚繞,讓人感覺一股溫情的氣息。

    客觀地說,小鎮周圍目力所及幾十裏,仍然十分荒蕪,樹木基本沒見到,雜草也很少,視野中一片昏黃色。這讓人想到,小鎮存在的惟一理由,就是給南來北往的旅人們提供一個棲息場所。也就是說,出了這個小鎮再往北,也許又是百裏荒無人煙,而且,這個小鎮上可能魚龍混雜,什麽人都有。

    我下了馬,拿不定主意是否應該立即進鎮搜尋我要找的人。

    如果那個女人和凶手們還在那個鎮上,我這樣一大清早明火執仗地闖進去,勢必引起所有人的警惕,對我嚴加防範,可能還會有一場打鬥。我不怕與他們動武,問題在於,要怎麽得到那件不知是什麽東西的東西。經過昨天兩場事件,我覺得還是低調一些更好。隱藏自己的身份和目的,明查暗訪或許更有效果。

    那麽,不如就在鎮外找個視線較寬廣的地方先休息一陣,待整個小鎮熱鬧起來之後,我裝成一個普通旅客進鎮,不會惹人注目。奔跑了一整夜,身心疲憊不堪,假如真需要動武,我也得借這個機會養好精神和體力。

    如果女人和凶手們早已離去,未作停留,我也隻能待到有了人走動之後,再進去打聽這群人的特征和去向。所以,鎮外休息仍然是個更好的選擇。

    我找了個地勢較高的地方,將馬放到遠處吃草,自己躺下伸展四肢,眼睛不離鎮頭鎮尾,如果有可疑人物趁清晨離開,我就能及早發現並追蹤過去。躺了一會我又把剩下的熟馬肉拿出來,細細地咀嚼,全部吃完之後,太陽已經露出了頭。小鎮上空開始有了炊煙,巷道裏有人穿梭。

    這段時間,沒見人離開小鎮。我尋思,是時候進去明查暗訪了。

    為了避免麻煩,我將那包銀子分成兩份,一小份係在腰上,便於隨時取用;另一大份裝在我自己的破布包裏,仍背在肩上,這樣不太會惹人注意。然後,我牽馬慢慢地走向鎮中心。

    大道上的人漸漸多了起來,汲水的,倒屎尿的,還有內急的,大家都走得匆匆忙忙,互不交流,臉上都是慵懶與漠然的神色。我覺得自己的偽裝似乎有點多餘,這條大街上來往的人,沒有誰會刻意關心一個剛進鎮的旅客,大約已經司空見慣。

    我迎向一個踱著方步從對麵走來的中年漢子,抱拳問道:

    “請問這位大哥,昨晚有沒有見過一位皮膚蠟黃、滿臉病容、大約二十五六歲左右的女子?是否住在這個鎮上的哪個客棧裏?”

    沒想到這家夥看上去斯斯文文,說起話來卻粗俗無禮,像個破鑼般吼道:“丐幫的小叫化子也找女人?剛在哪兒發了筆橫財?找女人到萬方客棧去,那兒各色各樣的女人隨你挑。”

    我隻好順著問道:“萬方客棧怎麽走?”

    他一臉淫褻地笑道:“嘿嘿,我就知道你小子打聽人是假,找女人才是真的。很多過往的客人都他媽的死要麵子,明明想要女人,卻硬是裝清高,拐彎抹角胡亂打聽。小子,你問我算是問對人了,這個鎮子每個角落我都熟悉。萬方客棧嘛,是鎮上最大的一家客棧,從這裏往前走,第二個路口右拐,看到門麵最大最豪華的那家就是了。”

    末了他還拍拍我的肩:“小子,悠著點。”

    我不再理他,繼續往前走。

    依照指示果真找到了萬方客棧,號稱最大最豪華的客棧,事實上比別家店麵大不了多少,也很陳舊,外牆許多地方斑駁陸離,看來經曆了許多年風雨,卻又沒有重新整修過,隻不過門口紅紅綠綠的張貼得花裏胡哨,讓人覺得既庸俗又不乏生氣。

    我整了整衣衫走進去,首先到了一個挺大的院子,一個老頭走過來,點頭彎腰剛想說話,見我滿臉汙垢,一身破爛,卻又牽著一匹良馬,一時愣在當場。

    我故意裝深沉沒理他,隻將馬韁扔在他手裏,往看上去最寬闊的那間屋子直闖。

    這裏看來是客棧的大堂,地方不寬,卻擺了十張桌子,搞得擁擠不堪,在中間行走都得側著身子。天色尚早,十張桌子隻有三張坐了人,最左邊的角落裏坐著三個,最右邊的角落桌上兩個,這兩幫人似乎都在低頭悶聲不響地喝酒,偶爾竊竊私語。

    靠近櫃台不遠的一張桌子上,坐著一個穿紫色衣服的女子,低頭吃東西,我看不清她的臉,但肯定不是我要找的“塞外四傑”之一,衣服頭飾都不同。況且,那個一臉病容的女人不太可能單獨坐在這裏吃東西。

    我走進去基本沒有引起別人的注意,隻有櫃台內的老者迎出來,對我抱怨道:“這位兄弟,要飯也得看時辰嘛,現在這麽早,客人都沒有,能有什麽東西給你?你還是去鎮裏閑逛幾圈再來吧。”

    要是在昨天,把我當乞丐,我心裏肯定不爽,現在我明白,人都是勢利眼,你的形象決定別人對你的態度。我王大俠現在是虎落平陽被犬欺,隻能先忍一忍。

    我不理他,直走到櫃台邊,從腰間摸出三錠銀子往台上一扔,粗聲粗氣地喊道:“老板,這三錠銀子在你店裏能買多少吃的?”

    “老板”這個詞也是我以前從師父口裏聽來的,雖然還不明白具體什麽意思,但知道做買賣的人一般都這麽稱呼。

    老者一見銀子,雙眼立即放光,伸出兩手將銀子緊緊攥在手裏,點頭哈腰道:“原來小爺是來照顧生意的,這三錠銀子足夠買下三桌上好酒菜。小爺您先請坐會,馬上吩咐廚房給您上菜。”

    我心裏有了底,又摸出兩錠銀子扔給他,豪氣地說:“今天小爺我高興,現在這裏三桌吃飯的我都請了,給我另外整一桌,再開一間上好的房間給我休息,還有,後院的馬可給我喂好了。”

    老者雙眼眯成了一條縫,再次弓著腰笑道:“小爺你放心,本店的服務是這個鎮上最好的。您請坐、您請坐。”

    我心裏非常舒坦,原來錢能讓人嘴臉變得這麽快,剛才還把你當乞丐,立馬真心誠意地把你當大爺服侍,這點比武功對人的威懾力可強多了。

    早知如此,我還學什麽絕世武功,應該去經商賺大錢,賺夠了錢養一幫閑漢,天天跟在我後麵點頭哈腰笑容滿臉,每時每刻為我歌功頌德,研究我的言行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努力讓我活在夢幻當中,腳不著地,飄飄蕩蕩。實在無聊了,就砸錠銀過去讓人在地上學狗叫,這樣比養寵物更有意思,既有哲學深度又有現實意義。大俠聖人惡棍輪流做,還不用殺人流血。

    大丈夫當如是,人生才有意思。

    怪不得當時“塞外四傑”一看打不過我,就立即扔包銀子過來。看來這四個家夥雖然粗俗蠢笨,卻入世較深,對於銀子的作用了解得相當透徹。

    隻可惜,四個現在死了三個,還有一個與我的命運密切相關,卻不知所蹤,要是找不到她,我有再多的銀子都沒心情享受。比起吳智這個老家夥,“塞外三傑”算不上是壞蛋,卻稀裏糊塗地曝屍野外,江湖上的是非對錯,誰又能說得清。

    我在大廳正中間找了張桌子坐下來。

    老者離開櫃台往裏走,到那紫衣女子旁邊時,女子抬起頭,伸手將他攔住了。

    她似乎有話要說。而且,我感覺她將要說的話與我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