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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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之事,我決定不再想了,先考慮怎麽保住性命。

    吳智一開始暗示過,那件東西在“塞外四傑”身上,那麽,我現在隻能去找到這四人再說,除此之外似乎也別無他法。可是,吳智這人明顯不可信,就算我真拿到了東西,他能就這麽輕易給我解藥?這一點我現在也顧不上了,因為沒拿到東西肯定死路一條,找到東西至少還有籌碼在手。

    疼痛徹底消失之後,我活動了一下手腳,沒有發現任何異樣。我又揀起鐵劍試演了幾下,武功似乎也並未因中毒而受影響。

    吳智留下的馬在不遠處低頭吃草,那馬看上去極其強壯,身上的毛色灰白相間。我稍微整理了一下隨身物品,朝它走去。

    我邊走邊想,本來我計劃往南走,準備轟轟烈烈在江湖上大幹一番,實現我的大俠之夢,連外號都想好了,“一匹來自北方的狼”,雖然較長,聽上去倒也挺唬人的。

    我現在迫不得已必須重新往北走,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找到這四個家夥,如果騎馬趕上一整夜路,估計所到達的地方比我當初出發之地更北方,弄不好就到塞外了,原來的外號必然失效,要沿老套路重新取一個名稱,隻能是“來自南方的小鳥”。

    這個稱號說出去會笑翻一大片人,打死我都不願接受。

    我活了十幾二十年,其實沒騎過馬,在我的想象裏,騎馬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事情,天下所有的馬都是讓人騎的。這個道理,我以為比“武功是用來殺人的”這個論斷更接近真理。直到我爬上馬背,才發現不是那麽回事。

    首先是馬背上坐著並不舒服,雖然有個墊子,仍然咯得屁股生疼;其次是這畜牲似乎有點認生,我還沒坐穩它就開始踢騰,前後左右、上上下下,沒有任何規律可言,基本上就是一場雜亂無章的運動,目的就是非把我掀下來不可。

    剛開始我一個不小心,差點閃了腰,如果年紀老一點,估計脊椎骨已斷成了三截。我心中大怒,王大俠今天已經夠窩囊的了,難不成連你這畜牲也刻意與我作對?想當年我在幾十匹惡狼中間進出自如,殺它們如砍瓜切菜一般,怎麽能容得了區區一匹馬在我麵前耍威風?

    我抽出劍,照著馬屁股揮了下去。但劍到中途轉念一想,把它砍成重傷,無法奔跑,此後的漫漫長途,可就得靠自己兩條腿了,還是暫且忍一忍吧。

    於是我躍下馬背,在路旁揀了一根拇指粗的長樹枝,然後重新上馬,它再次踢騰時,我左手抓住馬鬃穩住自己,右手緊握樹枝在其屁股上一頓狂抽。片刻之後它就平靜下來,嘴裏直喘粗氣。

    我把韁繩一抖,這家夥老老實實撒開四腿,向北方奔去。

    這個晚上月光很好,極目望去,遠處一片灰蒙蒙,近處卻很清澈,我感覺就像在水底行走,有點不由自主。馬的奔跑速度越來越快,吹到臉上的風越來越冷。大道兩邊的山石,就如形象模糊的孤魂野鬼,快速地往後退去。

    實話說,如果不是中毒在先,命懸人手,搞得心情極度鬱悶,這個夜晚周圍的一切感覺是非常怡人的。在如此荒涼的地方,配上如此清澈的月色,很容易讓人感慨萬端。

    假如,恰好你是個被皇帝一腳踹出皇城、發配邊疆的所謂文人,肯定會心血來潮作一首悲愴萬分的歌,說不定還要扯著嗓子唱上幾句。許多年以後,皇上閑得蛋疼,又把你召回去陪他扯蛋。你得以不死回到京城,有一天再次心血來潮回首往事,把當年那首歌寫下來,到勾欄裏找個色藝絕佳的妓女含著淚眼唱一回。這樣,你就名垂千古了。據說,很多名垂千古的文章都是這麽來的。

    我倒是很想名垂天下,但我現在哭不出笑不出,更唱不出歌。我隻想殺人,如果有可能,我要遇佛,遇祖殺祖。

    奔了大半夜,憤怒的心情有所緩解,胯下的馬也能駕馭自如了。我放慢速度,反正一時之間估計也追不上“塞外四傑”了,不如先讓自己輕鬆一些。

    這四個家夥從上午到現在,已經朝北奔了整整一天,要在半道上截住他們基本不太可能,隻能寄希望於走出這片荒涼地帶之後,能有一個小城鎮,或簡陋的落腳之處,他們會留下一些蛛絲馬跡,讓我有個繼續追蹤的方向。

    這樣一想,我內心又悲觀起來。如果這四個家夥一去杳無音信,那麽,我的十五天餘生,就隻能在奔波絕望中度過了。

    無論如何,我要將背上的那包銀子花完,享受一下花錢的樂趣才死去。他媽的,我這輩子還不知道花錢是什麽滋味呢。還有,我不能這麽放過吳智這個老家夥,想起他,我就咬牙切齒,如果東西找不到,我也要用最後五天時間去找他,想辦法剁了他的手腳做成“人彘”,還得往他頭上撒泡尿,才能解我心頭之恨。

    哼,他總不能每時每刻都有七個劍客跟著。

    這麽胡思亂想,又往前奔了數裏。

    接著我就發現,想什麽都沒有意義,現實總是那麽出人意料。因為我立即就見到了“塞外四傑”,準確地說,隻是“塞外三傑”。但是,見到他們三個,我並沒有絲毫的喜悅之感,反而心中更加悲涼和絕望。

    因為他們已經死了,直挺挺地躺在大路中間,三匹馬也倒斃在路旁。

    死的是三個男的:光頭和尚,虯髯大漢,還有那個年輕丈夫。月光下,他們的臉看上去很平靜,沒有任何痛苦或恐懼之色,然而,這卻讓我覺得周圍更添了幾份陰冷之氣。

    我下了馬,渾身一哆嗦,他們不恐懼,我倒是相當害怕。要在平常,我肯定會撒腿就跑,離這些陰冷的屍體越遠越好。但是現在,我的命運多少與這三人有點關係,我必須克服恐懼近距離檢查一番,看看是否存在對我有用的線索。

    三人都死於劍傷,傷口都在同一點:咽喉。一劍致命,死者根本來不及掙紮。

    這三個人武功平平,如果讓我使出“絕命劍”中最厲害的招式,估計可以瞬間將他們全部殺死,但無法做到傷口在同一點,也無法讓人沒機會掙紮,甚至連臉上驚諤的表情都沒有顯現。

    既然我做不到,那麽,江湖上基本沒人有這個本事了。

    師父說過,天下隻有五個人的武功勝過我,這五個人當中,少林方丈和武當掌門可以不用考慮,他們不會跑到這裏來殺人的,鐵拐仙孫無用和聚鷹幫幫主上官飛鷹都不是用劍,剩下的就是一個李開心了,坦白說,我不相信李開心的劍法能高明到這個程度。

    事實上,從這三人的方位看來,死前顯然是麵朝北方站成一排,差不多同時被人刺死倒地。那麽,凶手就不止一個,估計在三人以上。還有,周圍沒有打鬥的痕跡,這就是說,也許死者和凶手之間是認識的。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這樣:“塞外四傑”帶著那件重要的東西逃亡,事前約好了人在這裏接頭,所以才會四人一起下馬並排站在一起,也許是交割東西,也許是商量下一步的去向。可沒想到對方突施殺手,讓他們三個死得糊塗,卻也沒有一點痛苦。

    問題在於:那個女人哪裏去了?

    我又仔細搜查了三個人的身上,沒有什麽可疑的東西,連錢財都沒有。這倒在我意料之中,對方殺人,很大可能是為了那件所謂的東西。線索不能留下,錢財當然也不能留下。現在惟一的問題是:對方有什麽理由不殺那個女人呢?如果女人已死,那麽屍體為什麽沒跟那三個男的在一起?

    我與吳智他們八個人對峙時,曾猜想,那件東西很可能在那對年輕夫妻的某個人身上,也許我的猜測是錯誤的,“塞外四傑”並不傻,他們也知道東西帶在身上非常危險,可能藏在一個隻有他們自己知道的地方。凶手猝然殺掉三人之後,發現東西找不到,才留下那女活口,目的就是尋找那件東西。

    這麽說來,那女人肯定與凶手們在一起,不管是被挾持還是自願的。

    我還沒有完全絕望。如果“塞外四傑”同時被殺死在這裏,說明東西已失去,我對凶手一無所知,要再去尋找那件東西,比大海撈針更艱難。現在,至少還有那個女人我是見過的,皮膚蠟黃,一臉病容的樣子,誰見了都不會忘記。順著這條路追下去,也許還能找到這幫人的蹤跡。

    除非我最終找到了女人的屍體,否則,對方肯定還沒得到那件東西。對我而言,這是惟一的機會。

    附近馬蹄印跡甚多,對方看來也是騎馬。我一路奔來,沒見到任何人南下,他們也隻有向北一途。他們不可能為了隱藏行蹤,離開大道在荒野中奔逃吧?在荊棘和亂石中奔逃速度不快暫且不說,這麽多馬匹在荒野中留下的痕跡其實更明顯。

    我周圍查看了一下,大道之外並沒有馬匹或人活動的印跡。

    另外,連馬都殺了,說明這幾匹馬對這裏很熟悉,也就是說,這裏已經接近“塞外四傑”的老巢了,甚至可以說,凶手也經常在這一帶出沒。所謂老馬識途,他們怕這幾匹馬跟著蹤跡追尋而來,而帶著幾匹馬一同離去又太麻煩。

    奔跑了大半夜,我已經餓了。下午吃的那幾個毒饅頭,頂到現在也很不容易。我在路邊生了一堆火,又在死馬身上割了幾塊肉,用劍挑了放在火上烤。烤熟之後,我狼吞虎咽吃了一大塊,去光頭和尚身上割了一塊衣衫,將剩下的幾塊熟馬肉包了,與放銀子的包裹捆在一起。然後扛上劍,上馬繼續我的追尋之旅。

    後半夜,為了讓自己保持清醒,我細嚼慢咽吃完了幾塊馬肉,精神複振。天色微明之時,我終於到達了一個小鎮上。

    晨曦之中,這個小鎮仍在沉睡,沒有燈光,不見人影,一切都是那麽安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