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活捉陳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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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雖說我看著李英被帶走了,我心生不快,但是也無能為力。隻能與哥舒琴一起去了旺角遊玩,我們在一家肯德基吃著漢堡,喝著可口可樂,然後又一起漫步在旺角的街頭,晚上的旺角確實熱鬧非凡,車水馬龍。我們各自手裏端著可樂,走動街頭一角,路上響起了富有節奏感的rap音樂,一群人圍著五個街舞愛好者,我們懷著好奇之情,走進人群裏,看見其中一個人帶著頭巾,穿著寬鬆的黑色t恤衫,隨著音樂節奏的開始躍躍地跳了起來,而其他衣著差不多的三個人,則蹬在音響喇叭傍邊,鼓動著腮幫,從喉嚨間發出了砰砰的聲響,看起來活像夏日裏,蹬在荷葉上的青蛙一樣,我感覺非常滑稽。舞者一邊滑動著腳步,一邊擺動著手臂,一會兒蹬下身體,像滑動的木舟,一會兒又翻著筋鬥,落地單腳旋轉,整個動作銜接得當,即富有力量,又充滿節奏感。那位舞者似乎覺得還不盡興,雙手撐地,一字腿抬高,脫離地麵,像扭動的時鍾指針一樣,旋轉起來。然後又臥下身體,整個身體旋轉著越來越快,開始後背立地,一會兒頭頂立地旋轉完畢,他雙手後撐,整個身體又騰空了起來,他穩穩著地,引得哥舒琴與眾人一片掌聲喝彩。此時另外三個舞者也一並起身,與他開比劃著手指。
“那是幹什麽?”我非常不解地問哥舒琴。
“鬥舞嘛,先挑釁一下,你這都不知道,你還真是農村過來的。”哥舒琴有些嘲諷地對我說。
“哦,我明白了,原來跟我們農村人一樣,打架之前,先鬥鬥嘴,罵罵娘。”我笑著說。
“是的喲,是從善舞的黑人罵街衍生出來的喲。”哥舒琴笑著說完,那四個舞者有繼續跳了起來,大家於是邊欣賞,便拍手掌,給他們打起了節拍。
“哎喲,好是好看,也不缺荷爾蒙,但是我不喜歡這項運動,看看連地麵都被他們掃白了,這倒是免去了清潔工的麻煩。”我說。
“那你喜歡什麽運動呢?”哥舒琴問我說。
“籃球!我喜歡更直接的身體對抗。”我對她回答說。
“籃球?你會打籃球?”哥舒琴不可思議地望著我,說。
“對,就是籃球,我的偶像是阿倫·阿弗森。”我點點頭,然後給她講起了故事,說:“小時候,我們村殺完豬之後,就會將豬裏麵的尿包取出來,通俗點叫尿包,科學名字叫膀胱,就是豬憋尿的東西,我們通常會往裏麵,用氣筒打起,打得鼓鼓的。本來是用來踢足球的,可是腳力太大,太容易破,於是我們就用來打籃球,彈性還是相當好,我們村就用這進行三對三對抗賽的,是不是特別酷。”
“哈哈,要是阿倫~艾弗森知道有你這麽一個粉絲,一定會感到羞辱的。”阿蓮玩笑地說。
“那有什麽,馬拉多納都不是踢紙球,踢成球王的,隻要不告我虐待動物就行了。”我說完,哥舒琴越笑越開心了。
“明天我們學校有一場籃球比賽,你要不要來參加?”哥舒琴突然對我說。
“我暈,我又不是你們學校的,怎麽能參加?”
“唉,沒關係的,你穿得年輕一點,隻要會打籃球,有誰會管你是不是我們學校的。你隻要答應,去還是不去。”
“正好我明天休息,可以一展身手了,我垂直彈跳能跳到1米5。”我得意洋洋地說。
“吹牛!”
“明天就讓你見識見識。”
我答應完哥舒琴,便送她回家去了。我回家之前,先是在一家體育用品店裏,買了一個籃球,相比較於足球,其實我更喜歡足球運動,有些時候我瀏覽視屏或者網頁,也都是關注足球而已,反而對nba一點興趣都沒有了。我回到住處,對著鏡子,著手打扮著自己,我將門沿上的血眼金蝠用紅繩穿上,掛在脖子上,再用彩筆,參照阿倫—艾弗森的紋身圖案,在自己的身上、手臂上、脖子上畫著紋身,然後穿上76隊的運動背心。我麵對著鏡子上,擠眉弄眼,反複大量自己,現在看起來痞氣十足了,我才感覺踏實,阿蓮告訴我沒錯,男人就得這麽壞。我最後拿著籃球,在天台上反複練習著運球等等基本動作,隻為了明天更好地比賽。大概到淩成一兩點的時候,我才感覺疲憊不堪,於是睡在了靠椅上。
拂曉十分,我從靠椅上醒來,陽光已經灑滿了整個屋頂平台,從爬山虎紙條之間的縫隙裏,一道道細微之光,在我身上晃蕩,仿佛將我身體都碎片化了,我身體被分割成無數,毫不相互交聯的梅花樣式似的光斑,此時我的身體像一隻梅花鹿一樣,大概是因為昨天的籃球練習,太過於劇烈,而且也是久疏於練習,我的腹部、胳膊、大腿等等,幾乎所有的關節銜接處,都非常酸痛,這種酸痛感昨天練習時毫無征兆,仿佛是某種液體,被注射進我所有的關節連接處,我一覺醒來,才怵然間發覺。好在這隻是運動而已,能讓我渾身感覺格外充滿力量,一股雄性荷爾蒙,在我體內旺盛地勃發著,我對這種酸脹感很快就有了適應,於是我從靠椅上起身,而我昨晚精心畫的紋身,已經糊成了一團。於是我走進衛生間,洗漱完畢之後,又重新畫上紋身,換上新的運動t恤,仍然是76人隊,仍然是阿倫-艾弗森的3號。完畢之後,我穿上運動鞋,一副雄赳赳氣昂昂的樣子,出門而去。我坐上港鐵,與哥舒琴在登打士廣場碰頭。她當天的打扮也很運動化,一套紐約尼克斯隊的球服,外加一頂中間印有紐約尼克斯隊標的鴨舌帽,仍然是那一雙三葉草的網球鞋,再加上那一雙漂亮的眸子,在我眼前滴溜溜地轉來轉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