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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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上海中文報紙《申報》已經創辦了一年有半(大約588天)。這張報紙因為是英國商人創辦的,所以不畏中國官場,敢於說話,鑒於社會上p
對楊乃武一案的注意,這張報紙也常有消息報道,不過當時還沒有采訪記者,除了轉載邸報、宮門抄外,僅靠外來投稿提供消息,這些消息多p
半來自道聽途說,或者憑空捏造,故弄其事,投稿人也不署真名,因此很少可信價值。但在同治十三年舊曆十月二十九、三十兩天,卻連續發p
表了楊詹氏叩閽原呈底稿的全文,也不知它是從何處得來的。在呈文後麵還登有“本館附識”的按語雲:“此叩閽呈底,原求都院奏聞,請旨p
提交刑部嚴行根究,庶幾沉冤可雪,乃讀邸報,都院奏稿已全行刪去,並不提及,不知何故,豈其中亦有所回護耶?抑或以此等案件,行省理p
官自能了之,而不必上煩部臣耶?嗚呼!人命至重而草管之;士人可殺而汙辱之,吾輩不知為親民之官者,亦嚐清夜一返思之否耶?” p
由於楊詹氏的原呈說得很詳細,人們直到這時候才知道此案的全部始末,再加上報館的按語,更引起社會上的興趣,大多數人認為此p
案必有冤,屈表同情於楊乃武,對餘杭縣劉錫彬的枉法,杭州府知府陳魯的刑逼,表示極大的憤慨,眾目睽睽,都想看此案如何結局。 p
楊昌浚在都察院谘回原省複審時,這因自己同意縣、府兩級的審判定案,申詳刑部,惟恐脫不了幹係,擔足心事,這時奉旨將此案交p
他親審,卻不敢承擔責任,當即請提刑期按察司蒯賀孫來商量,決定委派湖州府知府錫光代辦,另派紹興府知府龔同綬,富陽縣知縣許加德,p
黃岩縣知縣陳寶善,在杭州府總捕廳署會審。為了表示他對陳魯的不信任,這次會審所有差役都由紹興府署帶來,名義上說是以昭慎重,實際p
上是為自己開脫罪責,表示他雖照杭州府原案定讞,卻和杭州府絕無關係,萬一翻案,也可推說是一時失察,這是他在官場中混了多年得來的p
訣竅。 p
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楊乃武案開始複審,就是後來評彈、戲劇、電影中所謂三堂會審。這次會審關防十分嚴密,人犯提齊後就p
實行封門,不許人民群眾觀審。接著又調換到水利廳衙門審訊了四次,照樣封門審訊,所以內容如何,外間無從得悉。這期間恰值同治帝駕崩――p
(一說年僅19歲的同治帝是在花街柳巷、尋歡作樂中得了不治之症而被慈禧太後毒殺之;二說同治帝是縱欲過度而得了“花柳病”不治身亡p
)光緒登基,審判停頓了相當時日,光緒元年正月內幾乎全未開審,直到二月二十二日才繼續審訊。楊昌浚雖委派湖州府知府錫光代辦此案,p
但實際上是由紹興府知府龔同綬帶頭。到三月已先後審了十五次,審訊詳情仍無從知曉,隻傳說楊乃武和小白菜已雙雙翻臉供,錢寶生也推翻p
了自己原來的供給,說他並沒有賣砒霜給楊乃武,是縣主劉錫彬對他硬逼軟騙,要他承認的,原來他當初以為隻要到案一次,就可以回店,不p
料牽連在這案子裏麵,成為重要人證,無法脫身。案子開審他要報到,不開審也得呆著等候,案中一幹人犯可以收監,他這個證人卻不在監禁p
之列,還得借居客棧,花飯房錢,這使他又氣又急又悔恨不迭,幾乎發瘋,逢人就訴苦說道:“我情願自己送了小命,再也不敢枉攀楊乃武了p
。” p
這樁案子審訊的情形關防越是嚴密,人們想知道的心情也越是急切,終於由紹興府帶來的差役口裏透露了一點兒情況:楊乃武原是屈p
打成招,翻供自不必說,小白菜在第一次審訊時還心有顧慮,害怕動刑,仍舊一口咬定楊乃武同謀給毒砒不變。及至審了幾堂,未加刑訊,膽p
子漸漸大了起來,見楊乃武容顏憔悴,鐵索鋃鐺(入獄),絕非珠衣玉貌、神采飛揚張緒的當年,想到他全是因自己的誣攀以致落到這種地步p
,不覺天良發現。她原是心愛楊乃武的,越想越覺不忍,於是便也開始翻供,說葛雲飛實係病死,並非服毒,楊乃武從未交她砒末,葛雲飛死p
前,自己連水也沒有給他喝過,何由中毒?錢寶生更是把縣主劉錫彬和刑名師爺章倫香要他承認賣砒霜給楊乃武出具供結的經過和盤托出,說p
是上了他們的當,以後再也不枉攀好人 p
此案的主犯和要證都已經翻供,案子發展到這一地步,大家都以為翻案是必然無疑的了。可是他們卻萬沒有想到,紹興、湖州二府,p
富陽、黃岩二縣和巡撫楊昌浚有著上司下屬的關係,湖州府知府錫光更是楊昌浚委派的代理人,不能不把審案的經過先報告上司,尤其是此案p
已經申詳刑部,又是奉旨複審,翻案非同小可,雖然明知其中必有冤屈,但誰都不敢擅自作主翻案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