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袁崇煥評傳(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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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餉應當由戶部(財政部)支付,那是公帑,崇禎年間,除了每年應收的錢糧賦稅之外,還加派“遼餉”(指定用於對付滿清的軍費)、“練餉”(指定用於練兵),兩項軍費的加派在崇禎末年每年超過二千餘萬兩。在崇禎初年,當會少一些,但也不至於對錦州、寧遠的國防部隊欠餉達四個月之久。錦寧前線是當時最重要吃緊的國防要地,別的地方可以欠餉,錦寧前線萬萬不能欠。公家庫房沒有錢,皇帝的私房錢(內帑)卻多得很,緊急關頭,向皇帝暫借私房錢,也是合情合理之事。但崇禎立刻不舍得而勃然大怒。據《明季北略·卷五》載,當李自成在山海關外打了敗仗而匆匆逃離北京之時,發現皇家內庫“舊有鎮庫金積年不用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鐫有永樂字。”這樣大筆銀兩,借出來發清欠餉,何樂而不為?士氣大振之餘,還可進而克複遼東,同時賑濟災民,減弱“流寇”的力量。把幾千萬、幾萬萬銀兩積在內庫之中,不知又有什麽好處?寧遠兵變索餉,後來以七萬兩銀子解決,可見發清欠餉,並不需要一筆很大的款項。三千七百萬錠銀子,每錠五百兩恐怕太多了些,就算每錠隻有十兩,一共也有接近四億兩的巨款。

    袁崇煥請發內帑,其實正是他不愛惜自己、不怕開罪皇帝、而待士兵如家人父子。本來,他隻須申請發餉,至於錢從何處來,根本不是他的責任。國庫無錢,自有別的大臣會提出請發內帑,崇禎憎恨的對象就會是那個請發內帑之人。以袁崇煥的才智,決不會不明白其中的關鍵,但他愛惜兵士,得罪皇帝也不管了。他會考慮:說不定朝中大臣人人不敢得罪皇帝,餉銀就始終發不下來,那麽就由我開口好了。

    當袁崇煥罷官家居之時,皇太極見勁敵既去,立刻肆無忌憚,不再稱汗而改稱皇帝。

    袁崇煥回任之後,寧遠、錦州、薊州都因欠餉而發生兵變,當時自然不能與清兵開仗,於是與皇太極又開始了和談,用以拖延時間。皇太極對和談向來極有興趣,立即作出積極的反應。袁崇煥提出的先決條件,是要他先除去帝號,恢複稱“汗”。皇太極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賜一顆印給他,表示正式承認他“汗”的地位。這是自居為明朝藩屬,原是對明朝極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計形勢,不研究雙方力量的對比,堅持非消滅滿清不可,當即拒絕了這個要求。[3]

    皇太極一直千方百計的在求和,不但自己不停的寫信給明朝邊界上的官員,又托朝鮮居間斡旋,要蒙古王公上書明朝提出勸告。每一個戰役的基本目標,都是“以戰求和”。[4]他清楚的認識到,滿清決不是中國的敵手,中國政治隻要稍上軌道,滿清就非亡國滅種不可。滿族的經濟力量很薄弱,不產棉花,不會紡織,衣料不能自給,主要的收入是靠搶劫。[5]皇太極寫給崇禎的信,其實謙卑到了極點。[6]

    然而崇禎的狂妄自大比他哥哥天啟更厲害得多,對滿清始終堅持“不承認政策”,不承認它有獨立自主的資格,決不與它打任何交道。[7]天啟是昏庸胡塗,崇禎卻是昏庸傲狠。

    為了與滿清作戰,萬曆末年已加重了對民間的搜括,天啟時再加,到崇禎手裏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時加派遼餉九百萬兩,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兩,一年之中單是軍費就達到二千萬兩(萬曆初年全國歲出不過四百萬兩左右),國家財政和全國經濟在這壓力下都已瀕於崩潰。明末民變四起,主要原因便在百姓負擔不起這沉重的軍費開支。[8]

    敵人提出和平建議,是不是可以接受,不能一概而論。我以為應當根據這樣的原則來加以考慮:敵人的和議是不是一種陰謀手段,目的在整個滅亡我們?還是敵人因經濟、政治、軍事、或社會的原因而確有和平誠意?

    必須假定締結和約隻是暫時休戰,雙方隨時可以破壞和平而重啟戰端。目前一直打下去對我方比較有利?還是休戰一段時期再打比較有利?

    締結和約或進行和平談判,會削弱本國的士氣民心、造成社會混亂、損害作戰努力、破壞與軍事同盟者的聯盟關係、影響政府聲譽?還是並無重大不良後果?

    和約條款是片麵對敵人有利?還是雙方平等,或利害參半,甚至對我方有利?

    如果是前者,當然應當斷然拒絕;若是後者,就可考慮接受,必要時甚至還須努力爭取。在當時的局勢下,成立和議顯然於明朝有重大利益。不論從政略、戰略、財政、經濟、人民生活那一方麵來考慮,都應與滿清議和。

    拒絕和滿清締和,是崇禎一生最大的愚蠢。他初即位時清除魏忠賢逆黨,處理得十分精明,於是臣下大捧他為“英主”。他從此就飄飄然了,真的以“英主”自居,認為“英主”決不能和叛逆的“建州衛”妥協。在明朝君臣的觀念中,“建州衛”始終是中國皇帝屬下一個小官的領地,皇帝決不能跟小官談和。至於使得全國億萬人民活不下去,那是另一回事,皇帝的尊嚴不能有絲毫損害。

    他可以和察哈爾蒙古人談和,付給金銀以換取和平。因為明朝的江山是從蒙古人手裏奪來的,明朝承認蒙古是地位平等的敵國。

    堅持政治原則,本來不錯。然而政治原則是要以正確的策略來貫徹的。完全忽視具體的現實情況,把國家與人民的生死存亡置之不顧,和“英明”兩字可相差十萬八千裏了,更準確的形容詞是“昏憒”。

    袁崇煥和皇太極一番交涉,使得皇太極自動除去了帝號,本來是外交上的重大勝利。但崇禎卻認為是和“叛徒”私自議和,有辱國體,心中極不滿意,當時對袁崇煥倚賴很重,隱忍不發,後來卻終於成為殺他的主要罪狀。

    [1]《明史·錢龍錫傳》:“龍錫奏辯,言:‘崇煥陛見時,臣見其貌寢,退謂同官:此人恐不勝任。’”錢龍錫是宰相,他這話也是胡說八道,怎能見人家相貌難看,便說他不能擔當大事?

    [2]《烈皇小識》:“時天威震迅,憂形於色。大小臣工皆戰懼不能仰對,而延儒由此荷聖眷矣。”

    [3]關於這場交涉,因皇太極稱帝之後再自動除去,又向明朝要求發印而不得,在滿清方麵是受到重大屈辱,所以清方官文書中都無記載,或有記載而後來都刪去了。但清內閣檔案中還留存皇太極天聰四年向中國人民頒示的一道木刊諭文,其中公開承認這件事:“逮至朕躬,實欲罷兵戈,享太平,故屢屢差人講說。無奈天啟、崇禎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號),及禁用國寶。朕以為天與土地,何敢輕與?其帝號國寶,一一遵依,易汗請印,委曲至此,仍複不允。”

    [4]《明清史料》丙篇,皇太極諭諸將士:“爾諸將士臨陣,各自奮勇前往,何必爭取衣物?縱得些破壞衣物,尚不能資一年之用。爾將士如果奮勇直前,敵人力不能支,非與我國講和,必是敗於我們。那時穿吃自然長遠,早早解盔卸甲,共享太平,豈不美哉?”

    [5]《天聰實錄稿》,七年九月十四日,清太宗致朝鮮國王信:“貴國斷市,不過以我國無衣,因欲困我。我與貴國未市之前,豈曾赤身裸體耶?即飛禽走獸,亦自各有羽毛……滿洲、蒙古固以搶掠為生,貴國固以自守為素。”

    [6]《天聰實錄稿》,六年六月,清太宗致崇禎皇帝信:“滿洲國汗謹奏大明國皇帝:小國起兵,原非自不知足,希圖大位,而起此念也。隻因邊官作踐太甚,小國惱恨,又不得上達……今欲將惱恨備悉上聞,又恐以為小國不解舊怨,因而生疑,所以不敢詳陳也。小國下情,皇上若欲垂聽,差一好人來,俾小國盡為申奏。若謂業已講和,何必又提惱恨,惟任皇帝之命而已。夫小國之人,和好告成時,得些財物,打獵放鷹,便是快樂處。謹奏。”最後這兩句話甚是質樸動人。

    [7]崇禎五年,宣府巡撫沈棨和清軍立約互不侵犯,崇禎便把兵部尚書熊明遇革職查辦,沈棨下獄。此後他更下旨給守邊的官員,任何人不得與滿清有片紙隻字的交通。

    [8]《明史·食貨誌》:“自古有一年而括二千萬以輸京師,又括京師二千萬以輸邊乎?”

    十一

    崇禎對袁崇煥的猜忌,從“請發內帑事件”開始。帶兵的統帥追討欠餉,本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但債戶對於債主追討欠款,不論債主的理由如何充足,債戶自然而然的會對他十分惱恨,如果債主威名震於天下而又握有武力,十幾歲的少年債戶除了痛恨之外還會恐懼。崇禎又不敢懲罰袁崇煥與皇太極談和。這“不敢”兩字之中,自然隱伏了“將來和你算帳”的心理因素。

    該年閏四月,加袁崇煥太子太保的頭銜,那是從一品,比兵部尚書又高了一級。到了下個月,便發生了殺毛文龍事件,這又增加了崇禎內心對他的不滿和恐懼。

    毛文龍是浙江杭州人。袁崇煥殺毛文龍是在崇禎二年(公元一六二九),那是己巳年。再早一百八十年(一四四九),同樣是己巳年,我另一位同鄉杭州人於謙為明朝立了安邦定國的大功。那一年發生土木堡之變,皇帝為蒙古人擄去,於謙擊退外敵,安定了國家。於謙和袁崇煥都是兵部尚書,於做總督,袁做督師,地位相等。[1]兩人後來都為皇帝處死,都是明朝出名的大忠臣。

    杭州人在江南雖然有“杭鐵頭”之稱,然而那是與性格柔和的蘇州人“蘇空頭”相對而言,很少去當兵打仗的。明末浙江兵赫赫有名,但戚繼光率領來平定倭寇、守禦北邊,後來在戚死後又去抗日援朝的浙江兵,都是浙東義烏一帶的人。宋朝名將宗澤也是義烏人。杭州是在浙西,一般人比較文弱。

    毛文龍所以投軍,主要由於他有個舅舅在兵部做官。毛文龍喜歡下圍棋,常通宵下棋,愛說:“殺得北鬥歸南。”捧他場的人,說他的棋友中有一個道人,從圍棋中傳授了他兵法。如果真有這樣的事,毛文龍的棋力一定相當低,因為他的兵法實在並不高明。又有一個傳說:他上京去投靠舅舅的前夕,睡在於廟(於謙的廟,在杭州與嶽廟並稱)裏祈夢,夢到於謙寫了十六個字給他:“欲效淮陰,老了一半。好個田橫,無人作伴。”這十六個字後來果然“應驗”了:韓信二十七歲為大將,毛文龍為大將時五十二歲;田橫在島上自殺時,有五百士自刎而殉,毛文龍在島上被殺,死的隻他一人。這當然是好事之徒事後捏造出來的。於謙見識何等超卓,又怎會將他這個無聊同鄉去和韓信、田橫相比?毛文龍到北京後,得他舅舅推薦,到遼東去投效總兵李成梁,後來在袁應泰、王化貞兩人手下,升到了大約相當於團長的職位。他的功績主要是造火藥超額完成任務和練兵,可見此人是能幹的後勤人員和訓練主任,傳統上,杭州人並不善於打仗,辦事能力是很強的。遼東失陷後,他帶了一批部隊,在沿海各島和遼東、朝鮮邊區混來混去,打打遊擊。他的根據地是在朝鮮,招納遼東潰散下來的中國敗兵和難民,勢力漸漸擴充,終於找到了一個機會,帶領了九十八人,渡鴨綠江襲擊鎮江城,[2]俘虜了清軍守將。這是明軍打敗清兵的罕有事件,王化貞大為高興,極力推薦,升他的官,駐在鎮江城。不久清兵大軍反攻,鎮江城就失去了。毛文龍將根據地遷到朝鮮的皮島,自己仍在遼東朝鮮邊區打遊擊。

    皮島在鴨綠江口之東,與朝鮮本土隻一水之隔,水麵距離隻不過相當於過一條長江而已,北岸便是朝鮮的宣川、鐵山。[3]當時朝鮮的義州、安州、鐵山一帶,因為鄰近中國,從遼東逃出來的漢人難民和敗兵紛紛湧到,喧賓奪主,漢人占了居民十分之七,朝鮮人隻十分之三。皮島橫約八十裏,逃到島上的漢人為數不少。毛文龍作為根據地後,再招納漢人,聲勢漸盛。明朝特別為他設立一個軍區,叫作東江鎮,升毛文龍為總兵。

    那時袁崇煥剛出山海關,還未建功。明朝唯一能與清兵打一下的,隻有毛文龍一軍,所以他名氣相當大。當時董其昌曾上奏說:國家隻要有兩個毛文龍,努爾哈赤可擒,遼地可複。他這道奏章,當然隻有書法上的價值,但由此也可見到一般朝臣對毛文龍的觀感。毛文龍不斷升官,升到左都督,掛將軍印,賜尚方劍。天啟皇帝提到他時稱為“毛帥”,不叫名字。

    天啟四年五月,毛文龍遣將沿鴨綠江、越長白山,攻入滿清東部,為守將擊敗,全軍覆沒;五年六月及六年五月,曾兩次派兵襲擊滿清城寨,兩次都喪師敗歸。毛文龍打仗是不行的,可是連年襲擊滿清腹地,不失為有牽製作用。那時候明軍一見清兵就望風而遁,毛文龍膽敢主動出擊,應當說勇氣可嘉。

    天啟七年正月,清兵征朝鮮,因為毛文龍不斷在後方騷擾,於是分兵去攻他所駐守的鐵山。毛文龍大敗,逃上了皮島。

    他在中朝邊區打遊擊時,雖然屢戰屢敗,卻也能屢敗屢戰。上了皮島之後,有了大海的阻隔,而清軍沒有水師,毛的安全感大增,加之又上了年紀,很快就腐化起來。[4]

    他開始發揮後勤才能,在皮島大做生意,征收商船通行稅,那便是海上買路錢,派人去遼東和朝鮮挖人參。一方麵向朝廷要糧要餉,又向朝鮮要糧食,理由是幫朝鮮抵抗清兵,要收保護費。朝鮮也隻得時時運糧給他。他升官發財之後,對打仗更加沒有興趣了。當時皮島駐軍有二萬八千,戰馬三千餘匹,皮島之東的身彌島駐兵千餘,作為皮島的外圍,寧錦大戰之時,毛文龍手擁重兵在旁,竟不發一兵一卒去支援,也不攻擊清兵後方作牽製。袁崇煥當然極不滿意,但因管他不著,無可奈何。